歧途
謝長明自己的血是不能用了,只好捉了只野雞,放了血,用桃枝蘸著血,將陣眼補上。又結了個起風的法印,將桃花吹了滿山,忙活了兩個時辰,除了謝長明站著的地方在陣法上微微亮著,別處都是黯淡無光。
可見這座無名的荒山上確實沒有別的有靈力的物什了,不過是白費功夫。
謝長明嘆了口氣,結果也在意料之中,上一世他不會這個法陣,醒來后硬是將這座荒山一寸一寸找遍了,也沒尋到謝小七的蹤跡,但不再找一遍總不會死心。
片刻后,謝長明用荒草將法陣遮蓋住,趁著天色還未黑透下山。
山下是個叫尋禹的縣城,依山傍水而建,近些年來也無大災小難,百姓日子過得很富裕。現下已是黃昏近夜,月亮還未東升,屋檐下都點了燈籠,映得亭台樓閣皆是影影綽綽。
謝長明看了一圈,走進了家茶樓,一樓空落落的,只有一個小二靠在柱子旁打瞌睡。順著樓梯往上走,二樓擺滿了桌子,人聲鼎沸,打馬吊的、打牌的、賭骰子的,應有盡有。
茶樓與茶樓之間也是有不同的:燈火通明的,便是正經喝茶的地方;若是昏昏暗暗,連燈都不點幾盞,大多是背地裡開的小賭場。
謝長明挑了張打馬吊的桌子,湊過去排隊,正巧一人輸光了籌碼,罵了句晦氣,抬腳要走,謝長明便理所應當地坐在了那人的位置。
斟茶的夥計終於發現了不對勁,茶壺停在半空:「你怎麼能來打馬吊?你有籌碼嗎?」
謝長明將馬吊牌往桌子中間一推:「先記在賬上。」
一般的賭場,大多可以欠賬。畢竟做的是無本生意,借出去的多,來的也快,人在他們手上,怎麼都能拿得到錢。
謝長明在野地里躺了三年,江南雨水多,也可看作每隔幾日便要洗澡和洗衣,所以只是穿著破舊了些,並無異味,沒到人厭狗嫌的地步。
夥計的斥罵聲險些要脫口而出,原因無他,謝長明的穿著未免太寒酸了點,說他是乞丐都是抬舉。
良好的職業素養阻止了夥計做出粗魯的行徑,他大聲道:「總之不行,你這樣的就不行。」
桌上的另外三個人不耐煩起來,一個大爺將牌一摔:「怎麼了,還打不打了!」
茶樓里講究的是暗賭,不能喧鬧,這邊的聲音一高,周圍瞧熱鬧的人便圍了一圈。
謝長明站起身,對旁邊一人從容道:「若是我輸了,便在這裡給館主當長工。」
那位茶樓的主人金館主愣了片刻,也不知道謝長明是怎麼知道他的身份的,朝夥計揮了揮手。
他以為謝長明是輸掉一切、一無所有的賭徒,做夢都想要翻身,才以身做賭注。
金館主開了二十年茶樓,這樣的人看多了,平白得個不花錢的夥計也沒什麼不好。
現實也如金館主所料,打了幾把后,謝長明幾乎就要輸到賣身的數額了。
突然,金館主:「咦?」
他怎麼胡了把清一色?
大約是運氣好吧。
一個時辰后,桌上的籌碼已經全堆在了謝長明面前,對面和左右的位置都空了。
周圍看熱鬧的人一片嘩然,想要上去試試這人有多厲害,又捨不得輸錢。
金館主拉了兩個夥計,又補上最後一個空位,咬牙道:「我來打。」
有人驚道:「金館主已多年未親自下場打牌了。」
金館主在當地也是一個傳說,他本家境貧寒,在賭坊坐館,賭術無一不精通,硬生生賺到了自立門戶的銀兩,開了自己的茶樓。
又一個時辰后,謝長明朝那位目瞪口呆的金館主拱了拱手:「承讓了。」
謝長明贏了三千兩的籌碼,將兩千兩的籌碼往金館主那邊一推:「我今天的喝茶錢。」
說完,將剩下的一千兩籌碼換成白銀。那金館主還沒來得及挽留他當坐館,他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修仙之人雖大多超脫於人間,想要錢財卻很容易,但像謝長明這樣賺錢的,大抵是找不到的。
想必也沒有人能料到,堂堂的魔頭重生一遭,沒有威脅勒索,竟要靠這樣的法子討生活。
但,謝長明並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也沒有用法術出千,而是他從前便常常這樣做。
謝長明是市井出生,從前十三四歲便要養活自己,雖然做的是正途,靠賣力氣為生,但還有個挑嘴的笨鳥要養,負擔太大,難免誤入歧途,偶爾打打馬吊,贏點銀子,給謝小七賺點果子錢。
他的記性著實不錯,只有第一世在人間待過十幾年,不過因為生計艱難,這些歪門邪道到今天也沒忘乾淨,甚至隔了快四十年,撿起來還能用用。
出了茶樓,謝長明轉身去客棧要了間房,換了身衣服,花大價錢買了張輿圖,坐在燈下尋找附近的山脈湖泊。
謝小七那小東西怕人且膽小,應當不會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出現。即使某些事出了差錯,導致它今天不在荒山,它撲棱著一雙羽翼未豐的小翅膀,想必也跑不出太遠。
謝長明在輿圖上圈了十幾處,那便是明日要去的地方。
月上中天,謝長明下樓,扔下一小錠銀子,對守夜的夥計道:「明早幫我買十五隻雞來。」
雞,自然是拿來放血繪製法陣的。野雞不是不能用,就是抓起來不太方便。
走回二樓的房間,謝長明吹滅了燈,準備在床上打坐,卻莫名不能靜心。
興許是又重生了一回,今天一天忙著在俗世和人打交道、賺錢,還要了飯菜填飽肚子,這些都是謝長明許多年未做過的事了,這令他想起了從前。
他出生自雲洲周國的一個邊陲小鎮,家境貧寒,謝長明那時還沒有名字,按照排行取了個小名,旁人都叫他謝六。
慶元九年,塞北遇上了百年難遇的雪災,他行六,上頭有三個哥哥兩個姐姐,下頭有個在襁褓里的妹妹,逃難的路上累死了一個女孩子,但口糧還是所剩不多,實在養不活這麼多孩子了。
謝家夫婦商量著丟掉個孩子。
他們捨不得老大,是第一個養的孩子。又捨不得老二,是第一個女孩子。老三也不行,是貼心小棉襖……最後挑來挑去,只剩下十歲的謝六和襁褓里牙牙學語的小妹妹。
謝六才十歲,腳程慢,做不了活,只進不出。小妹妹得由一家人輪流背著,連話還不會說。
謝父謝母壓低聲音爭了半天,最後還是謝家大哥拍板定論:「還是留下六弟吧。小妹妹若是丟在這兒,怕不是被野獸吃了。小六這麼大了,能走能跳的,說不定還能找找果子吃。」
在家裡光景最好時候,謝大哥讀過幾年書,會寫一家人的名字,平日里能講幾句之乎者也,弟弟妹妹的名字都是他起的,但到謝六為止。他說名字起得太多,腦子裡沒東西了,謝母連忙讓他別費腦子,謝六就謝六,旁人家都是這樣起名的。
謝父謝母很相信大哥,決心將謝六丟在了荒山上。他們臨走時說,讓他好好在這裡待著,不要追上來,等明年開春就來接他。
這樣的天寒地凍,哪裡會有什麼野果子,十歲的小孩子遇到野獸又能抵擋得了嗎?
他們全顧不上了。
如果一定要丟掉一個包袱,沉默寡言、一聲不吭,看起來滿腹心事,和誰都不親近的謝六是最好丟掉的那個。
謝六沒有求他們留下自己。
懇求與眼淚是沒用的東西。
他頂著大雪,一步一步往山的另一邊走,跌了跤就爬起來,餓了就吃雪。直到再也站不起來,倒在雪地里,眼前有一個三尺來高的小樹,生了一樹翠綠的葉子,上頭掛了個鮮紅的果子。
那時謝六活了還不到十年,但即使以這樣淺薄的眼力,也能看得出來那果子生得很稀奇。
可能是有毒吧,否則怎麼沒被吃掉?這樣的大雪,不知道餓死了多少人,掩沒了多少野獸。
謝六餓得就要死了,無論怎樣都是死,他不想做個餓死鬼,便伸手摘下果子,一口吞下。
等到雪融花開,春天到了,一隻笨鳥啄到了他的額頭,便是之後的十六年了。
明明那隻小禿毛最吵鬧,待不住,謝長明一會兒不搭理它,就要啄他的手指頭,用翅膀撲騰亂他的頭髮,鬧得人不得安寧。可想到它,他反而平靜下來,安心打坐,緩慢地吐納、換氣。
打坐完一周天,謝長明睜開眼,看到月亮透過窗戶投下半片疏疏密密的樹影,另一半被烏雲遮住了。
現在是夜最深的時候,周圍一切都很安靜,沒有人聲,鳥鳴也無,只偶爾有風吹過屋檐,拂動枝葉時的簌簌聲。
他忽然想:那小東西今夜會棲在哪棵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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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明:修仙界最會賭錢的,賭徒里最會修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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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小禿毛就要批馬甲出場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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