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彩票的事情,呂梁很快就放下了。到時候該買還是會買的,那個彩票站是他的一個哥們開的小店,就當是支持他的生意了。
但得失就不必那麼看重,因為這未知的東西食不知味沒有必要。
呂梁走在大街上,呼吸著比2020年要新鮮一些的空氣,哈一口氣都是白霧,路上的一切是緩慢的,熟悉又陌生的。
見到人,問聲好,道個新年快樂,一切簡單美好。
一路走到華榮小學的校門口,這個時候學校還沒有專職的保安,只有一個看門的老大爺,他的妻子在學校外面開了個小賣部,他們正在小賣部吃飯。
呂梁一掏口袋,居然還有一包煙,自從妻子去世之後,他就戒掉煙了,現在看到煙也沒有特別想抽一口的衝動。
煙居然是不錯的煙,呂梁想到自己這個時候,雖然還在學校上班,但實際上,手頭上也有一些生意。
其中有一項就是走/私/煙。
好的,違法亂紀的事情年輕的呂梁其實也沒有少干,他的膽子大,心野,所以才敢辭掉工作,才敢下海經商,才會去借高利貸,為了那百分百的利潤紅了眼。
回去就把這個生意斷掉,把本錢拿回來。
去給看門的大爺遞了根煙,呂梁和老人家嘮了兩句家常。接著往集市的方向走去,這個時候的集市,人不多,但也有賣東西的。
畢竟有些勤勞勇敢的華國人民是沒有節假日概念的,有一點賺錢的機會都不會放過。
呂梁穿的是這個年頭非常流行的咖啡色的皮夾克,是張月靈用一個月工資給他買的,兜特別多,呂梁東找找西找找,在內兜里找到了100塊錢,100塊錢旁邊還有一個平安符。
摸著這帶著體溫的100塊錢,呂梁的記憶突然清晰起來,在衣服買來的時候,張月靈就往這裡塞了錢。
這個時候的呂梁並不是那麼的沉穩成熟,他有些孩子氣,又愛俏,特別是這一件外套是張月靈給他買的,幾乎是外套不離身。
這衣服是10月份的時候買的,那個時候盛市的天氣根本不冷,他非騷氣地穿著這個外套,實際上汗流浹背的。
正是因為知道這一點,張月靈才會在單單在這件衣服上裝錢還有平安符。
因為她知道,呂梁一!定!會!穿!這!件!衣!服!
好的呢,46歲的呂梁也順手拿了這件衣服起來穿了。
100塊錢,不多,但是97年的100塊錢,和2020年的100塊錢的購買力比起來,還是要厲害很多。
2020年的十100塊錢,估計連吃頓火鍋都不夠,而1997年的100塊錢,卻能買上一兜的蘋果,一斤蝦,還有拎起來吃力的一麻袋蔬菜,最最最重要的是,可以吃上好幾頓,肥瘦相間的豬肉!
呂梁把他採購的蔬菜水果肉扛在肩膀上,邁著輕快的步伐往家裡趕去。
這是年輕健壯的身體,呂梁對此表示非常滿意。
聽到呂梁開門的聲音,張月靈揉著惺忪的睡眼出來迎接他,看到門口那一大袋東西,她驚呆了,「你怎麼買了這麼多東西,咱們吃的完嗎?」
「吃不完慢慢吃。」呂梁很明顯陷入了思維慣性。
「可是咱們沒有冰箱。」張月靈撓撓頭。一台好一點的冰箱,要兩三千塊錢,他們兩個人工資加起來,一個月才不到700塊。
要不吃不喝攢上四五個月才能買呢。
冰箱,電視,摩托車或者是洗衣機,在這個時候被稱為三大件,很多女性在結婚之前,要男方的彩禮有這些東西才肯嫁。
而張月靈是愛呂梁愛慘了,她之前就和呂梁說過,嫁給他,是嫁他這個人,不是嫁這些東西。
所以家裡人反對,她也是要嫁的。
好在呂梁也是有自己想法的,他從進入體校后,就有津貼,都是自己留一部分,剩下的拿回家,還有他參加的大大小小的比賽,拿了獎就有獎金。他最好的一次成績是代表省隊在全國青年運動會上拿了銅牌。
那是他18歲的時候,因為這次獲獎,省隊獎勵了他1000塊錢,盛市體育局獎勵500塊。那1500塊錢因為當時哥哥要娶媳婦,他一分沒有剩的全都拿出來了。
大大小小的錢加起來,他對於家庭的在金錢上面的貢獻不能說小,畢竟單單養一個孩子,成本就不少。
他非但沒有花家裡的錢,還能往家裡拿錢呢。
所以在他結婚的時候,爸媽一毛不拔地跟鐵公雞一樣,這不是擺明了不讓他娶老婆嗎?
這怎麼可以!月靈好不容易點頭答應嫁給他的。
他發了好大一頓火,把大哥新買的摩托車佔為己有,把二老新買的彩電搬到自己房間里,又逼著二老拿了1000塊錢當彩禮。
讓張月靈還算不寒磣地嫁進他家,成了他的新娘。
後來呂家老爺子去世,這箇舊房子的處置問題出現了爭議,呂父呂國江是想賣掉這個小房子,然後買廠里的蓋的小樓房。那是替老大買的,因為呂梁的大哥呂杉是印刷廠的職工,兩兄弟裡面只有他有買房子的資格。
當時是這樣和呂梁說的,「這個房子賣了,你再添點給你哥把咱們樓下那個房子給買了,你哥搬出去之後,家裡的房子不就是你的了嗎?」
呂梁有過那麼一絲絲心動。
但是想到就算呂杉搬出去了,他還是得和父母住一起,以父母那偏心的勁兒,吃飯啥的肯定又是會加上呂杉一家人回來吃。
別的不說,鬧哄哄的就惹人討厭。
加上現在這個房子是他小時候和爺爺奶奶住的時候的房子,他對這兒是很有感情的。他不介意爺爺包括好幾年前就走了的奶奶都是在這兒去世的,就覺得這兒離學校近,中午還能回來睡一覺,獨門獨戶的住的也舒心。
加上張月靈也贊同他的想法,於是呂梁很混不吝地去和呂父呂母談,這房子他買了!
不過他可沒有三萬塊錢,他當時是這樣說的:「爸媽你們就我和哥兩個孩子,以後再多東西也是我們兩個分,我不要你們現在這個房子,我就要爺爺留下的那個房子。
那房子又破又小,相信你們也看不上,別人願意當冤大頭出三萬塊錢來買,但我是沒有那麼多錢的。咱們現在就分個家吧。我之前上交的工資津貼我也不舔著臉要,就當是我孝敬你們的,印刷廠那套房子我也不敢肖想,那是爸媽你們的,但是這個房子,我至少能有個一半的份。
這樣吧,就當這個房子值三萬塊錢好了,一半算我的,剩下的一半我出一萬五買了。不過你們也知道,我才出來工作不到三年,中間又結了婚花了不少錢,一萬五我是拿不出來的,我只能先給五千,剩下的一萬,我把工資條交給媽,領到這一萬塊錢齊活了,這事就算完。」
分期付款呀,真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