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吃飯吃出來的驚天大案

第3章吃飯吃出來的驚天大案

道哥幾人走了,臨走之前還千叮嚀萬囑咐以後林風要是遇到什麼處理不了的事,可以直接打電話給他。

黑白兩道誰不認識他六五道,他還是有點面子的。

沒辦法,道哥雖然每天過手不少錢,但是他能分到的也就那麼多,畢竟借出來也有好多收不回來的。

砍手砍腳的是嚇人,但是人家沒錢你就是把他殺了也沒辦法啊。

現在碰到一個這麼有錢的隱形富豪,要是能把握機會替他賣命,總比自己在黑暗中行走要輕鬆吧!

「三十萬變三毛!」

林風嗤笑一聲。

他現在對錢越來越沒有概念了,反正就是知道自己有錢了。

自己不再是那個連彩禮都拿不出來的人了!

「我在仰望,月亮之上......」

正準備給自己立個flag的林風突然被自己的手機鈴聲打斷了。

「喂,爸!」

林風接通電話,聲音柔和道。

「娃啊,你這結婚準備啥時候辦酒啊,我好提前通知親戚!」

已經快到六十歲的林風父親林開山高興的說道。

林風要結婚了,他這個父親可是高興壞了,就算林風前幾天回去賣掉了老宅,他都一句話沒說,積極的和林風的媽媽搬到以前的土房子里去。

畢竟兒子結婚是大事,自己也出不了什麼大力。

「爸,我這邊還沒有確定下來,你先不要通知親戚了,等我確定下來了在和你說。」

提起這事,林風還是有點失落。

「好好好,結婚肯定要選擇一個好日子,這是大事,馬虎不得!」

林開山說完還嘿嘿直樂。

「要不你和我媽來城裡住吧,我想你們了!」

林風有些哽咽,想到自己居然為了結婚把家裡的老房子都賣了,害的現在父母住土房子,心裡很不是滋味。

「等你結婚我和你媽在去住幾天,還沒見過我兒媳婦呢!不說了,家裡下雨了,屋裡在漏雨,你媽喊我修呢!」

林開山說完心滿意足的掛了電話。

「喊什麼喊,沒看見我跟你兒子聊大事呢,你兒子還要我們去城裡住幾天呢!」

林開山笑著對自己的婆娘說道。

而掛了電話的林風則失聲痛哭起來。

過了很久,林風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

還好,自己還有機會彌補父母的恩情。

洗了個澡,換了套衣服,過去的都讓他過去,現在的林風要和以前有個不一樣的活法。

拿上手機,揣好錢包,林風準備先出去吃個午飯,然後儘快買一套房子,在把二老接過來。

「老闆,來個番茄炒蛋和回鍋肉,在來個白切雞,牛肉丸子湯,哦,對了,加上一瓶啤酒!」

林風來到路邊的一個餐館,對著老闆說道。

對於偶爾出來吃一次,一次點菜從來不會超過兩個的他來說,三菜一湯簡直是奢侈。

「好嘞,您啤酒是要五毫的還是七毫的?」

老闆寫好菜單,扭頭問道。

「來最好的!」

林風爽氣道。

不一會,白切雞就先端上來了,為了彩禮錢幾天都沒有好好吃飯的林風感覺這就是人間美味。

在喝一口啤酒,嘖嘖!

半個小時之後,酒足飯飽的林風喊來老闆結賬。

「總共是155毫!」

老闆笑咪咪的說道。

一個人點三菜一湯的很多,但是一個人能把三菜一湯都吃完喝完的卻幾乎沒有。

要不是和林風不熟,老闆都想建議林風去參加大胃王比賽了。

「給你!」

林風從錢包里掏出一張五十的遞了過去。

「師...師傅,這錢我們找...找不開!」

老闆結結巴巴的說道,兩眼直勾勾的看著林風手裡的五十元錢。

這麼大的錢他還是和老婆看偶像劇,在電視里見到過,長這麼大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大的錢。

看著這人穿著也不像是有錢人啊,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錢?

「啊,找不開?那怎麼辦?」

林風翻了翻自己的錢包,發現裡面只剩下一張一百的了。

看見林風的錢包里居然還有一張一百的,餐館老闆的疑心更重了。

在加上林風今天穿的確實是一件洗的泛白的夾棉上衣,和一件牛仔褲,和這一百五十塊錢的家當很不匹配。

老闆當時就懷疑,林風要不是真的是有錢的人裝低調,但是想來吃霸王餐。

要不這錢就是林風偷得。

不論那一條,都值得警察叔叔出面解決了。

「你別走,我來想辦法!」

老闆先是去門口直接把玻璃門鎖上,然後回到后廚掏出電話撥打報警電話。

「喂,你好,我這裡是大豐路335號,和平飯店,我這裡有人吃霸王餐!」

至於為什麼沒說林風偷錢,因為現在錢上印的編號,偷錢的比較少了,所以老闆不是很確定。

「我沒走啊!」

林風看著老闆的騷操作有點不理解,就是找不開錢而已,至於把門都鎖上,連生意都不做了嗎?

報完警,餐館老闆害怕林風起疑心,又出來和林風東拉西扯的扯了半天。

「老闆,你找不開錢不是應該到銀行去換嗎?」

林風問道。

你這和我嘮家常,錢就能找開了?

「呵呵,不急,我見兄弟飯量驚人,所以想和兄弟交個朋友!」

飯店老闆呵呵一笑。

不過林風咋看咋都發現老闆笑的不自然。交朋友也沒必要生意都不做了吧!

「嗚哇嗚哇....」

聽見外面的警笛聲傳來,老闆一個箭步打開門,手指著林風對著警察喊道:「就是他,就是他偷了一百五十塊錢!」

通過剛剛的一番交談,老闆立馬就判斷出林風的錢是偷的了。

一個上班的計算機碼農,還穿成這樣,怎麼可能有一百五十塊錢。

老闆甚至感覺自己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能找到破綻,簡直太牛逼了。

這不是和狄仁傑都相上下了。

自己幫助警察破了這麼大的案子,警察應該會給自己頒發一面旌旗。

要是在加上五百毫獎勵就好了!

「別動,舉起手來!」

聽見老闆說林風偷了一百五十塊錢,本來毫無精神的幾個警察立馬渾身一震,掏出手槍,對著林風。

一百五十塊錢,這可不是小錢啊!

說他是驚天大案也不為過。

不過怎麼沒看見警局有人報案?

難道是跨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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