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包拯推薦狄仁傑向大神挑戰

第106章 包拯推薦狄仁傑向大神挑戰

早晨,陽光開始照亮著大地,包拯在漫步。他時而看著天上發獃,時而平視前方遠望,好似心事重重,正在決定千里之外。

展昭在舞劍,紅色長袍飄飄,好比東方霞光映照。赫拉站立在大殿門前看得發獃了,心裡哪個喜歡,就像小孩子看見熟了的葡萄在高高的葡萄架上……

這時華佗也來了,三個東方派開始商榷在異域的開拓性發展自己的產業,以自己的一技之長闖出一條跨海產業鏈。

「我想去把狄仁傑請來,這案件好辣手,那些大神們都是有著彼此之間的牽連,都在相互保護著,有好多案子都在不了了之。如果不把狄仁傑請來,我包拯一個人累死也枉然。」包拯對他們,展昭,華佗,兩個人說。

狄仁傑(630—700年),字懷英,漢族,唐代并州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南郊區)人,唐-武周時期傑出的政治家。曾擔任國家最高司法職務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以不畏權貴著稱。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輔國安邦,可謂推動唐朝走向繁榮的重要功臣之一。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是我國歷史上以廉潔勤政著稱的清官。死後埋葬於神都-洛陽東郊白馬寺。

李元芳(1489-1553),字子實,號虛庵,秦安縣人。從小聰明伶俐,年齡稍長就跟從叔父李嵐、李嶢、李岱、李崇刻苦學習經史古義,聞名故里。明正德二年(1507)中舉人。

「我看這事包大人等一下還是要先請示天王宙斯,就是讓他同意給你加一個人來搞這案子,我看天王是會同意的。」華佗向包拯說。

包拯把眼睛看向展昭。展昭有一點兒不好意思,就是沒有什麼好話說的意思。最後就是只微微地點了一下頭,事情就這樣做為三個人開了一個碰頭會。這就是歷史上最早三個外駐華大使。要說得一清二楚就是中國最早的三個華人到外國去搞法律顧問或者法律事務等。

時間到了再次開會商議太陽神一案和其他要事。上帝和王母娘娘在一片烏雲中從天上緩慢地開始往下飄落,以四大天王為雲腳站立在大地上。天王宙斯出門迎接。這樣子就像高級機關年終開分錢的會一樣,個個臉上充滿著笑意。蠢貨們也都一一到齊了。除厄里斯之外。

她這幾天肯定忙,忙什麼?忙過仙。最起碼在這一段時間裡太陽神赫利烏斯會同這丑婆媽妥善處理一下,人家畢竟是天王的女兒,如果不是長得特別的丑,人家厄里斯是招駙馬的貨。

天王宙斯與天後赫拉沒有達成一致,他們又要在會上一決高低。

「上帝大人。太陽神赫利烏斯是犯了死罪嗎?」赫拉在會上首先第一個發言說。

「你問問天王宙斯看,我也搞不清這裡面的名唐。」上帝本來就是一個婆婆官,再加上這裡面的關係複雜性,上帝就是來主持會議而不是決定會議。

「我把這事交給了東方法官包拯,要問問包拯包大人。」天王宙斯轉過臉來看著包拯說:「包拯包大人。你懂得,你說說看,太陽神失職一事是死罪還是活罪?」

天王宙斯說完自己便尷尬地笑了起來,認為自己說得好像不是法律術語,就這樣瞎胡鬧地說著,把話撂出去就是。

包拯早就想好了,只等天王宙斯把話說出來。

「天王大人,關於太陽神失職一事已經牽扯到了好多大神們了。還有太陽神所說的關於女人化妝了以後,對男人的犯罪率是否會直接影響到犯罪率的提高?這個問題在我們東方帝國有一個專家,他來了就能回答得上來。」包拯見縫插針。當然,外出辦事,有話就要第一時間說出,或者抓住第一個機。一是怕了,二是怕機會不再來。

「你認為能把他請來嗎?」天王說。

「肯定,他是我的學長。也就是說我們是同一個學府的。只不過是在兩個學科而已。」包拯說。

「那人是叫什麼名字?……」天王說。

「他叫狄仁傑,是大唐帝國的破案高手。關於色x情誘惑學犯罪心理也有相當高的判斷能力。」包拯雖然不太清楚狄仁傑的破案功夫到底有多深,但他估計比自己要高。就從判案方面來說。

「你可以說說他曾破案的案例嗎?比如在某件事情上,說出一個例子來。」天王宙斯似乎是在審核包拯的推薦人的履歷表。

包拯聽到天王宙斯還曉得問這個,心裡不由得打了一個冷顫:天王今日只怕有高仙附體把?本來是叫高神附體,因為天王宙斯本身就是高神。

「有一次一個女孩去報被人強x奸了,這案子正好落在狄仁傑手上。狄仁傑問這女孩說:『他是怎麼強x奸的你,在什麼地方?』那女孩說:『在我家裡。』

『在你家裡什麼地方?』狄仁傑又問女孩。

『在我家的我睡覺的床上。』女孩說。

『一開始你在家裡做什麼事?』狄仁傑再問。

『我在灶房做飯……』女孩說。

『你在灶房做飯好好的為什麼到自己的床上去?』狄仁傑問。

『是我自己要去的,我說灶房好臟……』女孩說。

『你們干傻事時你的小褲衩是放在什麼地方的?』狄仁傑問。

『我自己脫得拿在手裡。』女孩說。

『你這是屬於誣告,你懂嗎?你自己脫掉褲子讓他強x奸,你這完全不符合邏輯。你說,你為什麼要冤枉他?如果你不如實說來就罪加一等。』狄仁傑說。

那女孩聽到狄仁傑說她在冤枉好人,要犯誣告罪,就被嚇得說出了事情原尾。

女孩說她們是一對露水夫妻。一開始那男的還是勤勤懇懇,聽她的話。十天半月的總能給點錢女孩。後來兩個人的關係比較穩定了,那男的就認為不要錢也可以吃到免費的晚餐,久而久之就被墮落成好吃懶做的人。

兩個人本來就是露水關係,走到這上不了還有什麼好說的,坐吃山空。女孩覺得這顆樹已經爛根。再也輸送不出養分到樹梢頭了,於是女孩就想到了移花接木,把自己的花梢轉接在更加有活力的樹榦上。

這女孩早已經選中了本村的一個土豪,關係發生之後,這土豪開始反對女孩腳踏兩隻船,於是在最後一次女孩就告他是強x奸。」

「這案件後來狄仁傑是怎樣處理的?」天王宙斯再追問著說。

「這女孩知道自己是在冤枉前任男友。並且又聽狄仁傑說這是犯了誣告罪,就被害怕得撲通一聲跪下在狄仁傑面前哭著求饒。

事情當然並不是那麼簡單,是犯上了就是犯上了,求饒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如果求饒能有作用。那世界上的人都去犯法,也都去隨便犯誣告罪,到時候求一個饒就無事,那行嗎?

如果落在一個糊塗法官接受這個案件,女孩告狀成立,這男人就要受到重刑,非死即傷。可見犯誣告罪也是害人不淺的一種惡劣,或者可以說是十分惡劣的犯罪行為。」

「你們的。東方人的,大大的好!……」上帝還沒有聽完就眯著眼睛瞎說著好。

「請包拯包大人繼續講下去。」天王宙斯越聽越有味道,但就不知道後來該如何處理。或者該如何對這女孩的誣告罪看狄仁傑有何打算。

(下午寫土豪給他房屋和田五百現大洋。)

「狄仁傑立馬派手下小差狗子去抓來那兩個男的,問其情況屬實之後,狄仁傑又問那土豪說:『你真心喜歡這女孩嗎?』

『我真心喜歡,回老爺的話。』土豪說。

『那說謊話的女子你說你喜歡這土豪嗎?』狄仁傑又這女子。

『回秉老爺,本女子以前是不喜歡土豪的,怎無奈前任男學懶了。剛同我要好時,最少十天半月有錢給我。我就覺得這男人還不錯,後來只怕是他把我玩厭了。就不想討我歡心,不去掙到錢來給我,照樣讓我天天和他干傻事,就吃霸王餐來著。

然後我就想,我如果不把這男人攆走,到最後我們兩個會被殘酷的現實餓死。出於無奈我改變了心歡,因為愛情不是建立在錢的基礎之上,這就等於愛墳墓,等把新鮮感玩厭了,最後就是死。

我看土豪有錢又喜歡我,我就移花接木,就像古話所說的一樣:吃死了松樹過勒樹。

天下女人,你說誰不是這樣?就算不是百分之百,總有八,九十以上是這樣吧?當然丑得沒有人要那隻能算是另外一回事。那不能說她思想好,要不然,我說死人更加思想好,就算它在生做了無數的壞事,死了它就從來不會再害人了。

我選擇和土豪當露水夫妻,可以坐吃無憂,如果他願意娶,我就嫁給土豪。就是這樣,請大人看著辦吧。』

『你這女子,真不知廉恥,把說不得的心裡話全抖了出來,你就不怕本老爺給你罪上加罪?』狄仁傑說。

『老爺,本女子沒有讀過女子狡猾女子師範學校,肚子裡面從來就沒有花花脹子,有話只會直說,請老爺饒了本女子吧!』」

「饒了她!」上帝說。

「饒了這女子!」天王宙斯也跟著上帝的樣說。

「先請兩位大人別忙著下結論,我還沒有說完,狄仁傑接著又問土豪說:『土豪,你願意和這女子解除露水夫妻關係嗎?』

『回秉老爺,不願意。』土豪說。

『你只怕是弄錯了意思,我說得是解除露水夫妻改成室內夫妻。你願意嗎?』狄仁傑說。

『老爺我願意,我一百個願意。』土豪說。

『問題在於這女子犯了誣告罪,你還願意嗎?如果是真願意,就請你跪下向天發誓。』狄仁傑說。

『向天發誓,我土豪喜歡這女子,不管是她犯了什麼法,如果是斬頭,我也跟著去死,如果要坐十年牢,我願意分擔一半坐五年。』土豪說,這就算是發了誓言了。

『你們三個人都給我聽著,這女子從今以後就是土豪的室內夫妻,其他任何男人不得再去有染。現在由土豪拿出十畝田和一間房屋,還有五百個大洋,給這女子的前任男友,以此抵消這女子犯下的誣告罪。

請三位都在這證明書上簽字,事後不得再有反悔,否則罪上加罪。

土豪簽完字就把女子抱走了,狄仁傑吩咐手下馬上跟去把田房屋和錢轉給到這女子的前任男友名下。」

「好哇,好哇。你們的,東方帝國的高。……」上帝聽得心服口服,一直搖頭晃腦地說好。

「狄仁傑,你的,高,實在是高!……」天王宙斯聽包拯說一個狄仁傑的小故事,就把狄仁傑想象成神了,心中立馬有一種呼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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