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揮杆(三)
我醒過來的時候,感覺自己躺在床上,睜開眼睛,燈光微微有些刺眼,看到床邊的一個金屬架子,我就知道這是在醫院裡。我用雙手撐著床就坐起身來,只見這個房間有兩張病床,不過現在卻只有我一個人在房間里。
手上和手臂上纏著些檢測脈搏、血壓等的亂七八糟的醫療設備,我隨手扯了扔到一邊,正要下床,門就被推開了,曹映雪走了進來,對我說道:「領導,你醒了啊。」
我愣了一下,問道:「這是哪裡的醫院?你怎麼在這兒?」
「這是這邊一個鎮、湯池鎮醫院。我跟肖律師他們一起來的,上午你打電話給她的時候,我就在她家玩著,聽說你們……你們出事了,所以就跟著她一起來了。」
「現在幾點了?」我又問道。
她抬手看了一眼手錶:「八點二十。」
「肖婉呢?」
「去派出所了。」曹映雪答道:「我們也是七點多才趕到這兒,然後高總就帶著肖律師他們去派出所見……見夫人去了,夫人被派出所……被派出所暫時扣下了。另外,本來有個警察在這兒守著你,後來也回去了,說是讓你醒了之後到派出所去做筆錄。」
我心裡一陣黯然,暗暗嘆了一口氣,撇撇嘴,又問道:「蘭蘭呢?是不是已經……」
她眼睛發紅,也沒吭聲,只是點了點頭。我鼻子一酸,眼睛就有些模糊了,急忙將頭扭朝一邊,抬手揉了揉眼睛,然後就伸手去兜里摸手機,卻沒有,才發現我身上的衣服已經被換成了病號服,我自己的衣服大概是血太多,也不知道被扔哪兒去了。我又扭頭看了看旁邊的床頭柜上,也沒看到我的手機。曹映雪問道:「領導,你要找什麼?」
「我的手機呢?我要打兩個電話。」
「先那會兒被肖律師拿走了。」
我點點頭,翻身下了床,套上鞋子,說道:「走,咱們這就去派出所。」
「領導你身體沒什麼問題吧?」
「沒事。」
「你下巴上那條口子縫了七針呢,流了不少血。」
「小傷,大口子在心裡。」
出了病房,一邊向樓梯口走去,我又對曹映雪說道:「你給孫若吟打個電話,問清楚何長樂家……」我話沒說完,就看到肖婉和一個大約四十上下的矮胖男人從樓梯口拐了過來,她看到我愣了一下,說道:「你怎麼起來了?」那個矮胖男人我認識,叫梅鴻飛,是天正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刑事律師。
「我沒什麼事了,正準備去找你們呢。」我說著就向她伸出了手:「把我手機給我。」
「你要幹嘛?」她一邊說著,就在包里翻找起來。
「我要打個電話給孫若吟,問清楚何長樂家的地址,然後讓楊宏亮連夜派人過去,把他家所有會動的東西都消滅。」
肖婉愣了一下,把我的手機捏在手裡,說道:「你發什麼瘋啊,進去裡邊說。」
「快給我!」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就去掰她的手指搶手機,她也沒怎麼反抗就把手機給我了,但是嘴裡說道:「不用打了,我剛才已經給她打過了,她什麼都不知道。再說了,你老婆殺人了,現在正在派出所關著,要坐牢、甚至有可能被槍斃,你就想著給你情人報仇,不管你老婆的死活了嗎?」
我愣了一下,問道:「錦秋現在怎麼樣?我要去看看她。」
「不用去了,你現在去了也見不著她,除非你在派出所里有熟人。這種兩條人命的大案,不會在這種小鎮派出所處理的,肯定很快就會移交上級公安局,逮捕令一下來人就會送到看守所,除非走關係,否則禁止探視。高總剛才已經趕回昆明去了,他聯絡了幾個你們華信各條業務線在雲南這邊的負責人,想請他們幫忙活動,到時候你或許才有機會見到她。」她說著就輕輕推了我一把:「進裡邊說去吧。」
我只好又調頭跟著他們一起回到病房裡,我坐回到我的病床上,肖婉和曹映雪坐在另外一張病床上,梅鴻飛坐在床尾的一把椅子上。我就問道:「錦秋的事情接下來要怎麼辦?」
肖婉撇撇嘴:「梅律師,你來說吧。」
梅鴻飛輕輕點了點頭,說道:「常總,事情的經過我已經了解清楚了,常夫人這事,從法律角度講,基本上可以判定是故意殺人罪,不過因為死者何長樂有過錯在先,再加上當時的特殊情況,您受傷了,常夫人情緒激動之下才出手,所以可以往激情殺人這個方向去辯護,這是屬於故意殺人罪當中情節較輕的一種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量刑刑期在三到十年之間。目前能說的大概也就這麼多了,更具體的,還得等其他的一些細節情況,特別是何長樂的屍檢報告出來之後才能判斷。」
「不能做無罪辯護嗎?」我問道。
他搖了搖頭:「這是不可能的,現在多人的證詞都已經證明了,當時死者何長樂趴在地上,常夫人用高球杆將他打死,這個事實是確定的,在此基礎上,無論有什麼理由,都一定有罪,只不過罪行輕重的問題。」
「防衛過當也不行嗎?」我說道:「她是我老婆,何長樂要殺我,還刺傷了我,她為了保護我才攻擊何長樂,導致何長樂死亡。雖然她出手的時機上有點問題,但是我覺得也不是完全不能成立吧?這樣罪名會不會輕點?」
「常總,這一點我剛才和肖總已經討論過了,我們認為意義不大,或者說是太冒險了,不值得。」他說道:「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和激情殺人,在情節相同的情況下,量刑相差不大。如果以防衛過當作為辯護目標,就當時的現場情況來看,辯護成功率不高,五成把握都沒有,一旦失敗,常夫人反而有可能會遭到重判,故意殺人罪被重判的話,常總您應該知道,後果不堪設想。而退一步以激情殺人為辯護目標,我至少有九成把握。按照這個罪名,最重也就是十年有期徒刑,況且結合當時情況來看,不太可能會頂格量刑。等到後續更多的細節情況整理出來之後咱們再看看,肯定還有進一步辯護的空間,最後或許也就五六年、六七年。」
我想了一下,又問道:「你說的後續細節情況有哪些?咱們現在能幹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