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憑空冒出的女屍(2)
而就在吳凡被釋放后不久,兇手卻戲劇性的落網了,正是與吳凡同時被捕的嫌疑人金占城。
儘管他拒不承認在王薇遇害當晚與她見過面,但是化驗結果顯示,王薇體內殘留的jing液就是他的,證明他在撒謊。
面對確鑿的證據,金占城又慌忙改口,承認自己那天晚上到過王薇的髮廊,隨後兩人發生了xing關係。但他又說自己10點多鐘就離開了髮廊,並沒有跟王薇發生衝突,對她的死一無所知。
他這套辯解在盧廣通和大部分警員看來,不過是徒勞的頑固抵抗而已,讓他認罪只是時間早晚的事情。
而對於重獲自由的吳凡來說,誰是兇手根本無關緊要,這幾天的經歷彷彿坐了一趟過山車,一會兒沖向谷底,一會兒又翻上雲霄,自己先是莫名其妙的變成了殺人犯,關了幾天後又被莫名其妙的無罪釋放,完全身不由己。
不過冷靜下來仔細想想,前後發生的這些事表面上看似離奇,但都跟自己的噩夢有關聯。他回想主治醫生陸恆的解釋,他認為吳凡的噩夢來源於他過去的記憶碎片,再進一步講,也許真相就隱藏在他失去的那段記憶中。
吳凡不禁想知道,自己在失憶之前到底經歷過什麼。為什麼能如此準確的預見兇手殺人?
一旦產生了這個念頭,他心裡就無法平靜了。
他由衷希望有誰能幫他查出這個真相,可是看起來幾乎不可能。
……
……
「啪!」
郭朝陽差點兒把吳凡的稿子甩他臉上。
「你告訴我你讓我看的是什麼?」
「新聞稿啊,老大。」吳凡勉強陪著笑臉說。
「這也叫法制新聞嗎?你看看你寫的這是什麼玩意兒——『一男子因普通話太爛,電話詐騙沒一個人相信他』。你是在給我寫搞笑段子嗎?」
「您不是說要找那些能抓眼球,讓人yu罷bu能的新聞嗎?我覺得這個故事就很吸引人,又有教育意義。」
「學好普通話的重要性是嗎。」郭大頭簡直要沸騰了,「我覺得吳凡你真不適合當記者,當初是哪個傢伙把你招進來的?」
吳凡暗自叫苦,郭大頭不是想開了自己吧,急忙說好話,「老大,我這兩天遇到點兒麻煩您也知道。再寬限我兩天,我回去改改,保證讓您滿意。」
「不用改了。再改也是浪費時間。重寫一篇吧。」
「可是這一版後天就要刊登了,我來不及準備新素材呀。」
「有什麼來不及的,素材不是就在眼前嗎?」
「……」吳凡一臉蒙圈的望著郭大頭。
郭大頭搖晃著大頭,怒其不爭的說:「我真是拿你無語,你怎麼連一點兒記者的嗅覺都沒有。你這兩天不是一直在警察局協助調查一個案子嗎,這不是就是現成的新聞?」
吳凡恍然,他那天被警察從報社帶走關了兩天,放回來之後,他沒敢跟大家說自己是被當成了嫌疑犯,只是謊稱自己目擊了一起犯罪,警察找自己去協助破案。郭大頭這幫人看起來還都沒有起疑心。
「那倒是,還是一起殺人案。」吳凡就坡下驢。
郭大頭雙眼放光,「那就寫出來呀,這不就是絕佳的素材嗎,你又是目擊者、知情人,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臭小子。」
吳凡有些為難,「可是警方肯定嚴密封鎖消息,根本不可能向我透露什麼的。」
「廢話,」郭朝陽兩顆小眼珠一翻楞,「要是容易干我還要你這個廢物點心幹什麼。反正這個新聞你必須給我拿下來,最遲後天,我要在法制專欄的頭版看到這個新聞,你這次要是再給我辦砸了,我就把你給辦了!」
郭大頭下了死命令,吳凡看這老小子是動真格了,自己到時候要是真拿不出新聞,今後肯定沒好日子過。
他心裡犯難,直接去刑警隊採訪肯定被拒之門外,唯一認識的警察付雪晴還是死對頭,自己好容易從她手裡逃出來,再回去找她不是自投羅網嗎。
吳凡思前想後,想到了一個冒險的辦法。
……
……
下班后,吳凡給女友打電話借口要加班,然後帶好相機、手電筒,打了一輛的士,來到東安大街。
這裡是江州市比較有名的商業街之一,大街兩邊遍布著電子城和購物商場。
吳凡在十字路口下了車,到附近的連鎖牛肉麵館吃了一碗麵條,耐心的等了三個多小時,直到天都黑了才走出麵館。
他沿著十字路口右側的街道走下去,快走到下一個路口時遠遠的看見了「美狄亞美髮沙龍」的招牌。
店鋪的捲簾門拉下一半,門口攔著幾道黃色的警戒帶。
這裡就是數日前割喉案的案發現場。
由於警方嚴密封鎖消息,只有個別報紙簡短含糊的報道了這件事,甚至連殺人案發生的地點都沒搞清楚。吳凡在受審時聽付雪晴他們提到過這個地址,無意中就記下了。郭大頭倒是沒說錯,目前除了警方以外,恐怕也就他對這個案子了解得最清楚。如果他能把這個案子報出來,絕對能造成轟動,那他可就是知名記者了,沒準還能升職漲薪呢。
有了值得憧憬的未來,吳凡覺得冒點兒險也划算。
他在美髮沙龍門前來回溜了兩趟,感覺附近沒有人注意他,忽然一貓腰,從捲簾門下面鑽了進去。
沙龍的外門沒有上鎖,他一推門就進了房間。
房間里黑魆魆一片什麼都看不清,還有一股說不上來腥還是臭的味道。
吳凡在刑警隊看見過案發現場的照片,他知道那個被殺的女老闆當時就坐在不遠處的椅子上被切斷了脖子,雖說現在屍體已經被警方拉走了,可是深更半夜孤身一人跑到這裡,還真讓人心裡發毛,總有股陰魂不散的感覺。
吳凡小心翼翼的掏出手電筒打開,先把房間照一圈,給自己壯壯膽。
隨著手電筒光的移動,房間里的景物逐漸進入眼中,這還是他第一次來案發現場,這種震撼的感覺與在照片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