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岳飛·《小重山》
1.
昨天,我心情不是很好,對自己也產生了一些或多或少的懷疑,因為你表現出來的反常,也因為在這種反常之下的我,無所適從的我。我記得,那是十一點左右了,是該睡覺的時候了。而在此之前,我沒有找你,你亦沒有主動聯繫我。然後,很巧的就是正好我想聯繫你的時候,你發來了消息。原本,這應該是一件極其美好的事兒吧?只是,好像時機不對,因為該睡覺了。而在此之前的那麼長一段時間的不聯繫,完全可以理解為是一種不愛,或沒那麼愛的行為。否則,怎麼能忍住這麼長時間的不聯繫呢?心怎會安?所以,你生氣了,我理解。但是,確實這事我沒辦法解釋,甚至連安慰,我本就不懂得安慰人。於是,一時間的尷尬,可想而知。
事後,我進行了常規的「反思」,究竟是什麼讓我沒有去聯繫你,究竟擋在你我之間的是什麼。我想了很多,包括以前的感情經歷,以及我不擅長感情的原因,或者說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害怕接觸感情的原因。最後,我想到了,當然,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答案,或是解釋。如果我是對的,我的分析是對的,我對過去的總結是對的,那大概只有一種原因了,那就是因為自由。
可能,就像在內心裡我所相信的那般,如果一段愛情中喪失了自由,那麼,戀愛的基礎也就不存在了。是的,我所崇尚的愛情是「自由式的戀愛」。這個自由並非是人們所理解的那般不負責任的自由,或是百分百的自由,如果是這樣,那就是「渣」無疑了。可能,在內心裡,我還是比較希望能夠以彼此喜歡的方式去接納對方,然後以對方喜歡的方式去喜歡,去愛。如果說有理想的「戀愛模式」,那麼我所理解的理想的「戀愛模式」大概就是這樣的了。只是,好像這事我們從來不曾探討過,也不曾交流過,我既不知道你的想法,你可能也不太明白我的想法。
2.
在感情中,我一直是被動的,我不喜歡主動。如果有,那也是潛藏在內心深處了。有人將此稱之為暗戀,或好感,或喜歡,但就是不及愛的程度。當然,如果愛有程度之分的話。可能這就是在人們心中的位置的排序吧。最開始可能是好感,是欣賞,久而久之便喜歡上了,喜歡愈久藏得愈深,便成了暗戀,總算是有點和戀愛關聯了。然後,至於能不能愛,或者說戀愛,那就需要一定的勇氣或衝動了。而我一般就停留在這了,潛藏在心底,偷偷的喜歡,默默的關注,然後祝福,祝福對方能遇到一個良人,同時也不懷好意希望她遇不到,這樣自己就有機會了。不過,在此之前,需要等待。如果對方也和自己一樣被動,那就需要等自己鼓起勇氣,等愛意湧上心頭,等勇氣有了,或衝動勁很足的時候。當然,通常這種情況是不會有什麼改善的,如果彼此的接觸本就不多,如果對方的目光始終在別處,如果自己一直這樣被動,那就需要等待更久了。只是,一個女性,她的青春也好,或是戀愛的時期,那種朦朧的、青澀的情感,本就不長久。所以,她能等嗎?或者說,來得及嗎?
是的,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就是這樣錯過了一段又一段的感情,無疾而終,不了了之。從我這裡開始,然後從她那結束。這麼說,好像我挺花心的,甚至有點像見一個愛一個。可能吧。在內心裡,說真的,我對於另一半的期許本就很少。我的追求很簡單啊,不用多麼漂亮,不用多麼聰明,甚至不用多麼懂我、愛我。歸結為一點,大概就是簡單的、普通的、甚至有點笨拙的人啊,女人啊。如果還有別的要求,那大概就是舒服了,所謂舒服,大致是這樣一種品質,懂得尊重他人。這樣的人還是挺多的吧,所以,這也算是錯過了吧。
至於,我為什麼會這麼想,可能內心裡還是覺得戀愛的最終目的是結婚,而結婚和愛的關係是否真的那麼重要呢?對此,我也並非是確定的。反正,我想著,如果結婚之後能夠幸福,最主要是能夠彼此幸福,那就夠了。至於愛,自然也在其中不是嗎?相濡以沫,相愛一生,這當然好了。如果最後愛情變成親情,或是只是相守相望,類似一種朋友、親人的感情那也挺好的。最起碼,彼此尊重,彼此也都相應的是有自由的。這樣也挺好的。所以,可以說我把婚姻看得並不是太重,我更多的是看重感情啊。
3.
坦白說,骨子裡我是怕女人的,又或者說怕愛。確實,看那些愛著的人他們很幸福,但也感覺到很辛苦。如果幸福註定是一種辛苦的話,可能我也是怕辛苦吧。這算是偷懶吧?最主要的是,我看著那些相愛的人,我真的很怕。他們的感情太濃了,太深了,我害怕某一天,這種感情會發生變化。我是接受不了這種落差的,我知道,所以我害怕。而如果說,另一種感情呢?那種不遠不近,若即若離的感情,好像心底也是有點擔心的。我總是把握不好尺度,且感情嘛,終歸會有些情不自禁不是嗎?那就毀了這種距離了,所以,對於這種感情我又有點敬而遠之。如此,我所能看見的都是我所害怕的呀。所以,我是那樣的矛盾,又那樣的惶恐呢!
可是,就像我說的,我尚且如此害怕,女孩子呢?她會怎麼想呢?何況,她們總歸是相對感性的吧,如果這是偏見,那可能就是了。就像我,有時也覺得自己挺像個女孩子的,甚至很多讀者也都這麼認為。對此,我也不好解釋什麼,畢竟偏見這種東西,誰又能說活那麼久還不被影響呢?只是,這樣就導致了,好像愛一個人好難啊。愛得太深,且不說容易受傷吧,愛得太深就有點沒有自己了,就不自由了。最主要是,想想那個被愛的人,她是否會被影響著,感覺到壓抑,被打擾,不自由呢?且說。人這麼一種物種,他的慾望是不斷升級的,如果你的愛始終保持在一個水平,那很容易就習以為常,變得麻木、變得理所當然了。可是,這是自己的極限呀,如何給對方以驚喜,以更多的愛呢?如此,又該煩惱了不是嗎?
說到底,即使如我,也還是有所期待的不是嗎?就算不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內心裡還是希望對方能夠感受到自己的愛,給對方滿滿的愛,全部的愛。可事實呢?有心無力不是嗎?說到底,還是要認清事實,認清現實,有所取捨,然後有所個人,不是嗎?若拋開這些,那這樣的愛,又剩下些什麼呢?卑微嗎?僅僅如此也就罷了,只怕是維繫愛都變成了一種負累,生命的負累。所以說,"情深不壽",這大概是真的吧!不論是情感的維度,時間的長度,又或是對於生命而言,都很難長久吧。如此深情,又該如何長久呢?何況,慾望的攀升,自己的成長,也是有差距的呀!說白了,最怕的,可能還是辜負吧,辜負一份愛,辜負一份情,辜負這人。
4.
有時候,挺羨慕那些說「我愛你,與你無關」的人,羨慕他們豁達,但也感覺到同情,同情他們的孤獨和卑微。說真的,如果能夠在一起,我愛你,又怎麼會與你無關呢?如果真的愛你,怎麼不可以以你喜歡的方式去喜歡、去愛呢?又何必躲藏在自己的世界里,逃避著,眼睜睜的看著心愛的人牽起他人的手,眼睜睜看著心在滴血,卻只能祝福。這是多麼真摯又多麼卑微的愛啊!怎麼忍心,怎麼狠心。對自己,對愛的人,也不該是如此啊!
可能心裡還是希望愛的吧。或者說,愛大概就是一種本能了,由最初的對美的欣賞,到佔有慾,到安全感,到虛榮心,再到愛本身,從而有了自由的期許。然而,這其中始終串聯在一起的,核心的,還是愛啊。而且,可能心底還是存在著一絲絲的僥倖心理,若是有一個懂自己的人,能夠彼此相愛,能夠以自由為前提去愛,那該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兒呢?至於其他的,寬容也好,耐心也罷,這又算得了什麼呢?不是嗎?
只是,好像一切都很難,愛一個人很難。尤其是恰如其分的愛,給到對方以愛,就會期許著同樣的愛回應;有了一點愛,就感覺膨脹了,情難自已;而深愛,深愛太久,又容易感覺疲倦,被愛太深也疲倦。我們就這樣慾望不斷攀升,既回不到最初的模樣,又不存在完美;既缺乏自我審視,又容易情不自禁。這人啊,這愛啊,真是沒完沒了呢!但是,可能心裡還是希望愛的吧?否則,又何必費心;否則,又何必動心;否則,又何須將心事付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