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周旋

山野周旋

山野周旋此時,天已經蒙蒙亮了,進山的道路也依稀可見了。

漢森從木屋離開之後,徑直走向了他最喜愛的那片山谷。此時,他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希望昨天發現的那隻牡鹿還在那裡。在他居住的小木屋的壁爐上,一直留著一個位置,他希望能獵到一隻巨大的鹿,然後把鹿頭掛在上面。他發誓,今天一定要把那隻牡鹿給抓住。

他做好了在山谷里待一天的準備,所以出門之前,他披上了一件非常厚實的棉衣,這樣一來,哪怕是遇到零下十度的惡劣嚴寒天氣,他也能夠從容應對。此外,他還準備了兩份三明治,這樣一來,飢餓的問題也解決了。為了能夠禦寒,他還隨身帶了一個保溫瓶,裡面裝著熱騰騰的茶水。當然,最關鍵的行頭還是左臂上挎著的那把來複槍,這是他打獵的武器,也是最好的防身道具。

他此時的心情非常激動,儘管踩在厚厚的雪地上,步子仍舊輕快而穩健。他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到這片區域來打獵了。

此時,他來到了一個小山丘上,然後在那兒停了下來。順著斜坡上的道路往前看,前方是一片樹林,路邊停著一輛轎車,上面覆蓋著厚厚的積雪,但是車輪和車窗玻璃不見了。

這輛車在這裡停了很多年了,在他小時候,這輛車就停在這裡。有一年的春天,封山的積雪融化之後,漫山遍野的野草野花很快就從土裡鑽了出來,那輛老轎車似乎也是在那個時候出現的,好像和山裡的花花草草一樣,是從土裡長出來的。

要想把車開到那裡,必然要穿過一大片灌木叢和樹林。之前,漢森的爸爸還在世的時候就曾經說過,開車的一定是個喝醉酒的瘋子,只有那種人才會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晚上把車開到那個鬼地方。

對於這輛車的來歷,村裡人眾說紛紜。有人說那輛車是某個案子的歹徒開來的,想將那輛車給處理掉;也有人說是某個固執的人在大晚上的時候把車開了過來,結果迷路了,不得不在車裡將就了一個晚上,結果第二天早上發現車子壞了,只好把車丟棄在這裡。

漢森邁開步子,準備走下斜坡,但他突然又停了下來。因為他注意到,那輛破車裡面居然冒出了煙,大清早的,怎麼會冒煙呢?他覺得眼前出現幻覺了,於是揉了揉眼睛,又仔細地看了看。他沒有看錯,而且煙越來越濃了,也許有人在裡面生火吧。這種事情還是很可能發生的,也許有獵人在山裡迷路了,不得不在車裡將就一個晚上。之前還有個人想了一個法子,在車頂上用鑽子鑽出一個洞來,在車底也鑿了幾個洞,這樣一來,這個車架子就能當一個簡易壁爐用了。

漢森走近一看,兩個男子正坐在裡面。從衣著上看,他們並不是獵人,頭頂上戴著毛皮帽子,身上穿著大衣,腳上穿的也是普通的皮鞋。他們其中一個人蜷著身子,窩在後排的角落裡,用帽子擋著眼睛,另一個則弓著身子,把手放在快要燃盡的火堆上取暖。

「嘿,早上好!」漢森大聲地朝那兩個人打招呼。

正在烤火的那個人把頭抬了起來,用一種非常獃滯的眼神看著漢森。他的臉色很不好,慘白的臉上看不到一絲血色。他的頭髮是紅色的,看起來年紀並不大,可能還不到漢森年齡的一半。儘管挨著火堆,但是那輛破車兩面透風,根本鎖不住熱氣。他知道,這個小夥子肯定被凍壞了,要是沒有東西給他暖暖身子,他肯定沒法從這裡離開。

儘管漢森身體非常強壯,但這個小夥子和他差不多高,要把他抱下山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拿出保溫瓶給那個小夥子倒了一杯熱茶,說:「別急,你先慢慢喝一點兒,等會我把你們弄下來。你們不能老是這樣窩在裡面,必須出來活動活動,只有這樣,才能促進血液循環。對了,你的朋友沒事吧?」

那個小夥子正在喝茶,聽漢森這樣一問,他的手緊緊地捏著杯子,然後用一種低沉的聲音說:「已經死了……」

漢森拉開車門,試圖將那個蜷成一團的人弄直,不過,那個人應該死了有一段時間了,加上天氣寒冷,整個人都被凍住了。不過,他有可能不是被凍死的,漢森注意到,他身上穿的那件外套,靠近胸部的地方有一個窟窿,周圍還沾了一些黑黑的污漬。

看到這一幕,漢森突然知道他們是誰了。就在昨天晚上,當地新聞還報道了一樁奇案。北面一個二十里開外的小鎮發生了一樁劫案,兩名歹徒洗劫了一家出售電視機和各種工具的五金店。其中一名歹徒從店中搶走了八千元現金,在逃跑的時候恰巧被一名下班路過的警察發現,警察當即朝他開了一槍,並且打中了他。

此時,漢森能夠確定,他們就是新聞里報道的那兩個歹徒。只不過,他們為什麼會跑到這裡來呢?

他抬起頭,此時,那個小夥子也正在仔細地打量著他。

「天氣這麼冷,你沒被凍死已經是萬幸了。」他故意這樣說,似乎想讓那個小夥子知道,他並沒有看見那個傷口。

漢森繞到了汽車的另一邊,然後將車門拉開,對那個小夥子說:「來,下車活動活動,一直坐在裡面可不好。」說完,漢森朝他伸出了一隻手。

之後,漢森扶著他一直在雪地里來回走著,直到那個小夥子能夠自己一個人慢慢行走時,他才放開手,並且讓那個小夥子繼續來回走幾圈。

過了一會兒,他問:「怎麼樣,你的腳現在有感覺了嗎?」

「沒有。」

「唔……你把鞋子襪子都脫下來,讓我看看。」漢森說完,那個小夥子便照做了。漢森仔細地看了看他那雙白得跟紙一樣的腳,然後說:「真麻煩……」

漢森從地上捧起一把雪,放到那個小夥子的手裡對他說:「用這些雪不停地搓腳,搓到有感覺為止。」他隨手將屍體上的羊毛圍巾給取了下來,遞給了那個小夥子。

一兩分鐘后,漢森又問:「怎麼樣,現在有感覺了嗎?」

那個小夥子繼續搖著頭說:「沒有。」

漢森將隨身帶著的一塊大手帕取了下來,然後說:「把腳擦乾,然後重新穿上鞋襪。剛剛給你的圍巾也戴起來,記得遮住耳朵,保持身體的熱量。現在,我們要想辦法離開這裡。你現在走路還有問題嗎?」

「沒問題,可以走了。」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戈登。」

「很好,戈登,那我們現在就出發吧,等我們找到幫手之後,再把你的朋友從這裡抬出去吧。」說完之後,他從地上捧起幾堆雪,將車上的火堆給蓋住,繼續燃燒也沒有任何意義了,畢竟那個人已經死了。

等他完成這一切,準備轉身離開時,一桿槍直接抵在了他的腹部。看到這一幕,漢森顯得非常淡定,大笑著說道:「你想幹什麼?」

「把你身上的暖和衣服給我脫下來,我要離開這個該死的地方。」

漢森將厚棉衣的外套拉開,然後依舊非常平靜地說:「衣服可以給你,不過你覺得你有衣服就夠了嗎?茫茫森林,你要往哪裡走?就算你知道走哪個方向,就憑你現在那雙腳,你能走多遠?戈登,我覺得你還是懂點兒事吧,看你的樣子,就知道你是城裡長大的孩子。我敢打賭,沒有我帶路,你一定轉不出去,而且最終會凍死在這片森林裡。我也不跟你多說廢話了,趕緊把槍拿開吧。」

「老頭,別看不起我。我是分不清方向,但我總可以順著你來的路走回去吧?」

漢森聽他這樣一說,瞬間就咧開嘴笑了笑,心裡想:這個小傢伙還有點小聰明。於是他撒了個謊:「你憑什麼認為我是從林子外面來的呢,我是在山裡打獵的獵人,根本就沒有一個固定的行走路線。我剛剛說了,你就是個城裡來的孩子,根本就不懂在野外要怎麼生存。你抬頭看看,雪一直在下,我剛剛走過來的腳印很快就會被蓋住,你覺得順著腳印走,能走多遠?」

「好,那我有一個要求,只要你能把我帶出這片森林,我就不殺你,你覺得這個條件能接受嗎?」

漢森沒有答理他,而是將棉衣的拉鏈拉開,伸手想把那把來複槍給拿起來。

「把那把槍放下。」戈登的語氣顯得很兇。

漢森無奈地搖了搖頭,嘆了口氣,然後說:「孩子,這片森林裡面是有野熊的,你打算用你手裡的那把玩具槍去跟熊過家家嗎?這是來複槍,救命用的。」

戈登聽著漢森的話,琢磨了一會兒,然後說:「那也行,你把子彈給卸下來,然後裝到口袋裡。如果我們待會兒真的碰見熊了,我這把玩具槍還是能給你預留出上子彈的時間的。」

低溫的環境或許真的把戈登的腳給凍壞了,不過他的腦子好像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漢森一邊將槍膛里的子彈卸了下來,一邊冷靜地說:「戈登,我現在準備往外走,你可以有多重選擇。你可以跟在我的身後,當然,你也可以開槍,只不過那樣的話,明天開春的時候,最多就是為這個世界增添了兩具屍體。如果你沒有開槍,只要跟著我,我就會帶你出去。不過,我有一個條件,昨天搶來的那些錢你得給我,當作是對我救你的補償。」

戈登的眼睛死死地盯著漢森,他抿了抿嘴,然後說:「在我看來,你是個誠實守法的善良公民,誠實守法的人是不屑用偷來的贓款的。而且,你會主動救我,完全是出自你的善心。這一點,我沒有說錯吧?另外,我很好奇,我們昨天晚上搶劫的事情,你是怎麼知道的?」

「收音機啊,這裡又不是原始社會。我現在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你現在能走的路不超過六條。此時此刻,整個州的警察肯定已經設下了天羅地網,到處都是路卡,我完全可以將你交給他們。當然,要走出去還要很長一段時間,你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慢慢思考。怎麼樣,關於那些錢,你能夠給我一個答覆了嗎?」

戈登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後將手槍一揮,說:「上路吧,我跟你走就是。」

於是,漢森沿著剛剛進來的路走了出去。儘管雪花紛飛,但由於時間並不是很長,之前留下的腳印,只要仔細看,還是能夠看得出來的。

戈登的樣子,一看就不像是一個因為喜歡槍而玩槍的人,他似乎只有藉助槍的力量,才能維繫他那隨心所欲的想法。一直以來,戈登都認為槍是世界上最有意義的東西。如今的現實狀況讓他明白,他的想法是何其幼稚。大雪紛飛、天寒地凍的森林裡,他隨身攜帶的槍毫無用武之地,哪怕是對他身邊的那個人都沒有一絲震懾力。

其實,戈登沒有想明白一個問題,相對於槍這種東西,他現在更需要的是能夠禦寒的東西,無論是漢森身上的羊皮外套、手套、靴子等,任何一樣東西都比槍要強。哪怕尺寸不合身,至少也是有用的。而且,因為身體狀況的原因,他比漢森更需要這些東西。

漢森說得沒錯,戈登畢竟是城裡長大的孩子,在這種危急情況下,他很容易就亂了方寸。漢森也正是看準了他的這個弱點,所以才會那麼自信。而且戈登直到目前都沒有意識到,這種低溫嚴寒的環境會讓他的體能很快下降,而且會漸漸消磨他的精神意志。這種環境下,強健的身體就是最大的優勢。

由於漢森本身生活在山裡,雖然他的年齡比戈登大一倍,但在走山路這一方面,戈登遠遠不是他的對手。

其實,漢森根本就沒把戈登的手槍當回事,他現在正為另一件事煩惱。他要帶著這個小夥子下山,然後還得擺脫他,最後再回到山裡來,來回一折騰要好幾個小時,而這段時間恰好是他抓捕牡鹿的最佳時機。他心裡在惋惜著:錯過這一隻牡鹿,要想碰到下一隻,那估計得是猴年馬月的事情了。在他的眼裡,那隻鹿比什麼都重要。現在,他只能唉聲嘆氣了,說不定只能通過戈登的那筆錢來彌補今天的損失了。

突然,戈登開了一槍,子彈打在了漢森腳旁的雪地里,一些雪也順勢飛了起來。「老頭,你走那麼快乾什麼,你是想把我甩在後面自己走嗎?」

漢森本來就在為打亂計劃而生氣,現在戈登還弄了這麼一出,剛剛那一槍一下點燃了他整個上午的怒火,他轉過身朝戈登怒喝道:「小子,你給我聽好,要是你再用這種方式跟我說話,我就把那把槍塞到你的喉嚨里去。沒把你的槍搶過來是我不屑於拿走,讓你留在手裡玩,你聽明白了沒有?要不要我給你示範一遍!」

原本戈登還想頂一句嘴,但當他看到漢森那憤怒的表情時,他的氣勢瞬間就弱了下來,嘴巴動了動,似乎在嘀咕什麼,然後一言不發,只是揮了揮手裡的槍,示意漢森繼續往前走。

不過,戈登這一鬧也給漢森提了個醒,然後開始在心裡琢磨著:要是不把戈登手裡的槍搶過來的話,一旦他覺得我沒有利用價值了,說不定就真的會朝我開槍了。他放慢了腳步,離開了剛剛走來的路線,拐了個彎。這條路也通往小木屋,不過是到小木屋的上面。

此時,雪比早上的時候大了不少,而且沒有要停的意思。他心中一陣失落,今年註定是抓不了那隻鹿了。

之後,他帶著戈登在樹林里轉了差不多一個小時,此時,前面的路上橫著一根倒了的樹榦。他將樹榦上面的積雪踢掉了一些,然後把來複槍斜靠在樹榦上,直接坐了下來,並且朝跟在後面的戈登也招了招手,讓他也坐下來休息一會兒。

看到這一幕,戈登又舉起了槍,問:「為什麼要停下來休息?」

「走五十分鐘,歇十分鐘,要想走得遠,就必須這麼做。這是我多年積攢下來的經驗。」漢森不緊不慢地說。

木屋其實離這裡很近,只有十來分鐘的路程,只不過他對這一帶不熟,所以只能跟著漢森繞圈子。

「你有沒有搞錯,天氣這麼冷,而且雪還一直在下,我都快凍死了,你居然還要我停下來休息!」戈登像瘋了一樣地尖叫道。

「你緊張什麼?還有,我現在手伸到裡面的衣袋,不是拿槍,而是給你拿三明治,一共兩個,我出門的時候帶著的。」漢森冷靜地說完,隨手扔了一個三明治給他。

戈登伸出一隻手,準確地接住了,然後說:「既然你剛剛說了有兩個,那麼你就應該把兩個都給我。」

漢森沒有多說什麼,把第二個也給了他。而且,他把保溫瓶也拿了出來,「乾脆,你連這個一塊兒拿走得了。」

「老頭,看不出來,你很大方啊。」戈登撕開裝三明治的袋子就準備吃。

「很大方嗎?天底下哪有免費的午餐?你吃完之後是要付錢的,一共八千美金,出發之前咱們不是說好了嗎?我想你還記得吧。」

戈登看了看漢森,將剛剛咬下的那口三明治咽了下去,然後說:「老頭,你未免太想當然了吧,說拿就拿,我花了那麼大的勁兒才弄到手,我憑什麼要給你?」

「小子,不要嘴硬,我相信你一定會給我的,畢竟你現在最需要的是命,而不是錢。再說了用這些錢換你一條命,我覺得還虧了呢。對了,我很感興趣,昨天晚上,你們怎麼就摸到那輛破車裡了呢?」

「我們搶完那家店子之後,就匆忙地逃出了那個小鎮。經過一個彎道時,我們發現了一個非常偏僻的地方,那裡剛好有棵樹,我們就爬了上去。因為就在公路邊,我們在想能不能攔一輛過路的車,至少能帶我們走一段距離。可是,我們在樹上蹲了大半夜,最後只來了一輛車,我們也沒有耐心繼續等下去了,就縱身跳到了那輛車上。結果,我差點兒沒被車給軋死。後面一想不對勁,他們很可能會報警,這樣我們就麻煩了,所以,我就帶著我的朋友,借著手電筒的光亮拚命地往樹林里跑。本來是想找個屋子的,沒想到根本連人影都沒有,最後只能窩在那輛破車裡了。」

聽到這裡,漢森笑了笑,然後說:「真是天真,你以為這裡是城郊接合部嗎?這裡是無人區,我居然能在無人區里撞見你們,你想想看你該有多走運。」

戈登喝了一口熱茶,然後繼續說:「是啊,菲克在逃跑的過程中被警察打了一槍,就在他快要咽氣的時候,居然下雪了。當時,手電筒里的電池也快要耗盡了,黑暗、寒冷、孤獨,這種環境簡直太難受了,所以,我去周圍的林子里搜羅了一些枯掉的樹枝,生了一堆火,至少可以保證暫時不被凍死。後面,我也累了,等我再醒來的時候,你出現了。」

漢森搖了搖頭,然後說:「每個人一生中都只有一次寶貴的運氣,你恰好剛剛用完,所以你其實真的該死。」

「你閉嘴!」戈登不悅地擺了擺手,然後說,「算了,趕路吧!」

漢森仍舊坐在樹榦上,似乎沒有要走的意思,「你不付錢的話,我是不會走的。」

戈登將手槍的保護蓋打開了,似乎又想用槍瞄準他。

漢森不屑地抬起左手,然後說:「戈登,我不知道你對撲克感不感興趣。如果我握著牌,非常淡定地坐著,你卻非常著急地要去開牌,你覺得,誰比較可能贏呢?最開始我就跟你說了,你可以開槍打死我,之後,你可以在整個山裡遊盪,一直遊盪到死都可以。當然,你或許能夠找到一間房子,或者能夠找到走出去的路,但那又怎麼樣呢?你也不想想你現在的腳是怎樣一種糟糕的狀態,你現在的確是能走,但幾個小時之後呢,你還能走嗎?或許那個時候,你的腳也差不多廢了,等你走出去也是截肢的命。如果你不把錢給我,那也沒關係,我大不了就帶你兜圈子嘛,這麼冷的天氣,你遲早會撐不住,當然,關鍵是你的腳。說不定你最後還會求我,讓我背著你走。你覺得,那個時候,你還有反抗的餘地嗎?我可以輕輕鬆鬆地將你身上的那些錢拿走,而且把你一個人留在這裡。所以呢,我還是建議你,不要固執了,把錢交出來,這樣一來,我們倆都能毫髮無損地下山。其實我覺得這樁交易你一點兒也不虧,你自己掂量一下,你的命和你的一雙腿,難道連八千元都不值嗎?」

戈登猶豫了一下,然後問:「要是我把錢給你的話,你覺得,我們還要多久才能下山?」

漢森聳了聳肩膀,然後撒謊說:「走得快的話,差不多一個小時吧。」

戈登舉起槍,朝漢森頭頂上的樹枝開了一槍,子彈打在樹枝上,將樹上的積雪打落了一地。「好,那我就再跟你走一個小時。要是到那個時候,我們還在山裡轉,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當然,你要是繼續留在原地,那麼我現在就一槍打死你。其實我有一種感覺,從這裡走出去,根本沒有你說的那麼遠。」

漢森又一次嘆了一口氣,他伸手拿起斜靠在一旁的來複槍,準備起身趕路。他覺得,差不多夠了,再繼續逼這個孩子,也沒什麼太大的意思了。漢森很清楚,儘管戈登剛剛吃了兩個三明治,又喝了一些熱茶,不過由於天氣寒冷,他的身體狀況並不是特別好,加上還有一雙拖後腿的腳,他可能也沒有什麼耐性了。

他帶著戈登走了一段下坡路,然後,一道石頭砌成的矮牆出現在了他們的面前。牆的另一面是一條路,上面還有一道淺淺的車轍印,就像一條隧道一樣,彎進了樹林里。從他們站的這邊看這堵石牆,並不是很高,最多到膝蓋的位置,不過,另一側的道路和這邊的地面不在同一個水平線上,明顯要低一些。

這種高度,漢森能夠輕鬆越過,但是,戈登就不行了,他現在全身都已經被凍麻木了,而且腳早就沒有了知覺。可在這種情況下,他除了跳下來,也沒有其他的辦法。

漢森回過頭說:「下來吧,下面就是馬路了,要好走一些。」「下去之後,我們朝哪邊走?」

漢森此時搖了搖頭,說:「因為你沒有給錢,我只能帶你到這兒。」

戈登朝兩邊看了看,但是不論哪一邊,眼前能看見的,除了成堆的雪花,就是成片的樹林,矮牆和道路都伸向看不見的遠方,除此之外,再沒有任何東西能夠給他提供半點有用的信息,讓他判斷出哪邊通往人間,哪邊通往死亡。

漢森用手將石牆上面的雪花擦了擦坐在上面,非常認真地打量著戈登,然後問:「怎麼樣,想好了嗎?咱們要不要做這筆交易?」

戈登眯起雙眼,憤怒地說:「你這個貪得無厭的人,我要宰了你!你根本沒想帶我出去,你想借著天氣寒冷的條件把我的體力耗完,然後讓我凍死在這裡,這樣一來,你就能帶著那筆錢逃跑了。我發誓我要殺了你!我不需要你了,我寧可自己賭一把!」

「隨便,開槍前,我最後提醒你一次,選錯方向,就等於選擇了死亡,連迴旋的餘地都沒有。當然,即使你選對了,我估計你的結果也相當悲慘,以你現在這種情況,能不能活著走出去也是個很大的問題。反正我覺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你會被巡邏的警察帶出去。難道你覺得這才是你想要的滿意結果?對了,我忘了告訴你了,你現在肯定在想,要是有輛車就好了。我不得不說,你真的太幸運了,因為我剛好就有一輛。」

此時,戈登已經氣得要發抖了,撐著僵硬的身軀,一言不發地瞪著漢森。

漢森此時提高了語調,非常直截了當地問:「小子,我最後說一遍,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拿錢。你還想不明白嗎?到時候整個人搞得缺胳膊少腿,半死不活的,你要錢幹什麼?你有命花嗎?我勸你不要掙扎了,因為你連底牌都沒有了。現在你是亮牌,還是認輸?」

戈登朝兩邊又望了望,氣勢似乎軟了下來:「看來,我真的只能認輸了。原來你們這些老實人也不過如此,別人搶來的錢,你們用得不亦樂乎,自己卻沒種去搶錢,然後美其名曰是道德約束。可是,一旦碰上我這種陷於危難之中的人時,你們的那種貪婪的本性就暴露出來了。」他拉開了拉鏈,將藏在內袋的一個褐色紙包朝漢森扔了過去,然後冷冷地說道:「你也別得意,如果我真的被警察抓住了,我就會揭發你的罪行,我會告訴他們,錢被你勒索走了。」

「那我們就走著瞧吧,看看警察願意相信你,還是願意相信我。反正我會告訴警察,你肯定是在慌亂的逃跑過程中,把錢落在樹林里了。」漢森用手掂了掂紙包,然後說:「小子,這裡面根本就沒有八千元。」不過,他並不失望,畢竟,他最開始根本就沒想過今天會拿到這八千元。

「嗯,這裡面確實沒有八千元,因為我們搶劫的那家店的經理耍了個心眼,他想趁機敲詐一下保險公司,就是這麼簡單。」

「戈登,你不是在玩我吧?新聞里說你們搶了八千,最後你手裡只有兩千?」

戈登非常老實地將雙手一攤,然後說:「老頭,你知道六千元的大鈔捆起來得佔多大一塊地方嗎?你看看我身上,有哪個地方是凸出來的嗎?我沒有騙你,我已經把身上的錢都給你了。對了,昨天因為太冷,所以我點了幾張鈔票引火。你不會因為這個怪我吧?」

漢森大笑起來,「算了,你表現出來的不過是一種求生的本能而已,在那種情況下,錢的確是一文不值的東西。」他將那個褐色的紙袋塞進了厚棉衣的內袋裡,然後繼續說,「小子,你應該感到高興,因為你剛才的舉動,你的生命也許延長了幾個星期,也有可能是幾個月,當然,還可能是更久的日子。如果你繼續惹麻煩的話,那就不好說了。現在,請你把槍收起來,因為它根本沒辦法幫你做任何事情。」

在確定戈登已經把槍收起來之後,漢森才轉身,輕鬆一躍,跳到了矮牆下面的馬路上。

現在,那把槍仍舊留在戈登身上,漢森知道戈登在打什麼鬼主意。現在的戈登,肯定在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一旦知道怎麼走出去的時候,他就會用手槍把錢從漢森的身上搶回來。漢森知道那個戈登留了一手,不過,漢森也不是那麼好欺騙的。

「你下不下來啊?」漢森表現出一副極不耐煩的樣子。

戈登慢慢地走到了牆邊,然後一屁股坐在了牆上,慢慢地抬起兩條僵到無法彎曲的腿,艱難地挪了過去。面對另一側的道路,他突然變得猶豫起來。他現在已經快沒有知覺了,雖然這個高度並不高,但對於已經凍僵了的戈登來說,卻是一道不小的坎。從這裡跳下去,沒有關節的靈活緩衝,他肯定會摔傷。不過,為了活命,為了走出這片該死的森林,他豁出去了。

戈登用手撐著,屁股率先離開了牆頭,整個人本想慢慢地沿著積雪滑下去,不想在半空卻失去了平衡,兩條腿根本不聽他的使喚,半彎著懸在空中,整個人翻了個身,面朝上背朝下地落了下來,最後屁股先著地,整個人仰躺在了雪地里。

漢森走到他的身邊,將他的身子扶起,並且用膝蓋頂住了他的背脊,然後將手伸進了放槍的那個口袋裡,將槍拔了出來。這時,威脅總算是徹底解除了。漢森將他從雪地上拖了起來,用槍指著他,讓他沿著道路往前走。

過了五分鐘,漢森帶著他來到了自己的小木屋,並且給他生了一爐火,讓他暖暖身子。

之後又過了半個小時,戈登被裹在了毛毯里,由警察押著去了醫院,漢森則開著汽車,緊緊地跟在警車的後面。警察局還派了幾個人去山上將菲克的屍體抬了下來。

戈登坐在警車裡,不經意間一扭頭,發現漢森正開著車,緊緊地跟在警車的後面。他突然想起漢森說過的一句話——天底下哪裡有免費的午餐。想到這裡,他突然對警察說:「警官先生,我要報告一個情況,後面跟著的那個老頭,他叫漢森,我搶的錢都讓他給拿走了,是他逼我這麼做的。他威脅我,如果我不把錢給他,他就要把我困死在山裡。」

「行了,小子,不要再說了,你說的事情我知道,等把你送到醫院之後,我還要跟他好好聊一聊。」

「聊一聊?什麼意思?難道跟你分贓嗎?」

警察的臉瞬間就黑了下來,「小子,你胡說八道信不信我揍你一頓!雖說那筆錢本來就是漢森的,但我相信,他會把那筆錢交出來的。」

「你說什麼?他的錢?」戈登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為,你昨天搶劫的那家五金店,店老闆剛好就是他,他只不過是拿回原本就屬於他自己的錢而已。」

「真搞笑,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他就是個蠢貨。之前他還說,要是我不給他錢,他就把我困在山裡,直到把我困死為止。」

警察笑了笑,然後說:「漢森會那麼說,我一點兒都不覺得意外。除非他讓你相信,真的還有十里山路,否則,他是不會把你帶進小木屋的。他玩牌也是一樣,這一片區域的人,但凡要跟他玩牌,都會事先跟他約定一個規則,否則大家都不敢玩。他很厲害,就我了解,你很難猜出他手裡的底牌。對了,他帶著你從那輛報廢的破車走回小木屋,前後一共花了多少時間?」

「差不多一個小時吧。」

「嗯,看來跟我估計得差不多,畢竟這段距離還是挺遠的。漢森其實帶你走了一條捷徑,幫你省了不少腳程。只不過呢,這個捷徑可能要讓你的腳稍微吃一點點虧,不過過幾天就好了。」

此時,戈登突然想起來,快到木屋的時候,他在心裡是如何咒罵漢森的。但是,現在他又不太理解,漢森為什麼不直接將他的槍給繳了,這樣一來,也不用那麼麻煩,還能直接把錢拿到手。

此時,漢森開著車,緊緊地跟在警車後面,一邊開車,一邊輕聲地吹著口哨。今年的狩獵計劃就這樣落空了,至於那頭健壯的牡鹿,今年估計是沒戲了。不過,他一想到跟戈登鬥智的過程,心中就非常開心。戈登的手裡拿著槍,他卻成功地讓戈登把錢給交了出來。這種情形,簡直就像一場精彩的牌局:他的牌面是一張黑桃A,外加一張黑桃K,底牌卻相當無力,但偏偏就是這樣的一手爛牌,他憑藉氣勢就讓拿著好牌的對手不戰而敗。

漢森只覺得,這種興奮的感覺,他已經有很多年沒有感受過了。但是,當他轉念想到五金店的那個經理時,他的口哨聲也停止了。那可是八千元啊!

近幾年,國家的經濟一直不太景氣,通貨膨脹日益嚴重,但是那個人的生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漢森一直以來都很清楚,那個人肯定在賬目上做了手腳,不過,會計師苦於找不到他貪污的證據,一直沒有辦法制裁他。

碰巧,戈登和菲克搶劫了五金店,經理借著這個機會,將存在保險柜里的六千元裝入了自己的口袋,然後將損失轉嫁到了歹徒的身上。所以,只要將戈登抓住,然後讓店鋪的經理和戈登進行對質,那麼事情的真相就能水落石出了。

等他們將戈登送到醫院,對五金店經理的抓捕行動也開始了。這回,他根本沒有辦法在賬本上偷偷做手腳了。想到這裡,漢森踩了一腳油門,加速往店鋪趕去。

儘管他仍舊在為沒能抓到那頭牡鹿而感到遺憾,但當他想到,現在可以將經理私吞的錢給追回來,也算是從另一方面給了他補償,何況這件事還是由他親自出馬去完成的,也算是彌補了沒能將鹿頭掛在壁爐上的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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