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回憶
內侍總管安懷恩看著皇上的臉色,見皇上手一抬,立刻攤開手上的詔書,宣讀新政主要內容,待安懷恩宣罷,皇帝令眾大臣直抒胸臆。
位於朝末的一綠衣官員出列道:「臣侍御史盧方啟奏。臣以為,此惠民之策若能廣而行之,為我墨羽百姓之福。」
那官員剛說完話,位於朝左之首的紫衣太尉出班,語出鄙夷:「好個不分尊卑的東西。按我朝之制,御史在朝不必報官號姓名,直接啟奏即可。你出言即違反朝規,該當何罪?」
御史盧方卻是不卑不亢:「下官剛剛上任侍御史,頭次上朝,自報官號乃是對聖上的尊重,下官尊聖上旨意直抒胸臆發表看法,為何在太尉大人眼中就成了不分尊卑違反朝規?若論罪,下官奉旨而行,卻遭太尉大人斥責,那也該治太尉大人一個抗旨之罪。」
此語一出,朝野安靜,鸞坐之上的英宗穆輝也是一驚,在這朝堂上,太尉高遠借著先帝顧命輔政之託,把持朝政多年,且太尉三朝為官,朝野遍布其門生無數,除了皇太后的母族,還沒有人敢跟這位高太尉頂嘴。盧方的言語叫皇帝眼前一亮,很想當場提拔他,可高太尉滿臉陰沉,顯得十分惱怒。
「皇上,這小小御史目無王法,此刻已犯下三大罪狀,請皇上治罪!」高太尉話一落,身後數位大臣出班附議。
皇帝見著這太尉惱怒,倒是想看看這御史敢當眾跟太尉對著干,到底有何本事。
「高愛卿,你說這盧方犯下三大罪,這怎麼講?」
「按朝規,六品以下官員上朝要自稱官號以及姓名,但侍御史,通事舍人等不需要自稱官號。而盧方自稱官號,即是違反朝規。此其一;其二,頂撞當朝太尉,是為以下犯上;其三,污衊臣以抗旨之罪。上述三條便是臣所言三大罪狀,請皇上懲治此人。」
皇帝靜靜聽高太尉說完,卻並不立刻決斷。而是笑呵呵的看向盧方:「盧方,高太尉列數你所犯三大罪狀,你怎麼看?」
盧方再次出班,恭恭敬敬:「回陛下,微臣不能認同高太尉所言,微臣並非殿中御史,自報官號姓名又何罪之有?太尉大人第二條說微臣以下犯上,敢問太尉大人,微臣所謂以下犯上,不過是遵從聖上令百官直抒胸臆之言,既是遵旨之行何來以下犯上?微臣以御史職責據實上奏,卻被太尉大人說成是以下犯上,污衊重臣,這等罪名微臣萬萬不敢領受,還請皇上明察!」
說完,再行拜禮。
皇帝聽他說完,見高太尉還要再說,揮手打斷:「好了,此事朕已有明斷,高太尉,盧芳聽旨,侍御史盧芳,恪盡職責,勇氣可嘉,擢升為正五品御史中丞。朕所言新政,意在令百官效法,高太尉當堂喝止朝臣,實在不妥,高太尉位在朝首,當為百官表率,而今卻反其道而行之,現朕令高太尉將功折罪,熟讀新政,三日後,朕再聽太尉高見。」
盧方、高遠齊齊謝恩。皇太后靜坐在簾后,對此不置一詞,這讓朝堂上依附太后的一些官員不禁有些奇怪,聯想起近來太后舉動不禁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