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父母
搞定了編輯,韓飛便立即出發。即使開自己車,依舊改不了飆車的習慣,一路飆到約定地點,按照對方發來的包廂號,門一開,一群人直愣愣的看向她。
「抱歉,遲到了。」面對一屋子陌生人,韓飛表現的很是從容,說著抱歉,但並看不出她對遲到有一點點心虛。
因為太從容,屋裡先到的人反而不好說什麼了,一時間安靜的掉根針都能聽見,經紀人連忙打圓場,「韓警官工作性質不一樣嘛,犯人也不會說看時間犯案,我們也剛到。」
韓飛點點頭,看向屋裡的幾人,除掉她,一共還有五個人,三個不認識,兩位年紀大點的中年人和一位中青年。
其中鄭允浩和經紀人她是認識的,之前見過,兩位眉眼有些眼熟的中年人約莫是鄭允浩的父母,另一位身份暫時不明。
經紀人殷勤的招呼她,「韓警官,這兩位是我們允浩的父母,這位是李延海律師。我們都先吃點東西,孩子的事稍後在談,如何?」
韓飛搖頭,「先談正事吧。」在座的誰有心思吃東西啊。
其實都很著急,她說了,也就順勢同意。鄭父作為長輩,看她一個人來,難免多問一句,「令尊令堂沒有來嗎?」
「我的事我自己做主。」韓飛簡明的解釋道。難道要她說父母說什麼也不同意承認這倆孩子嗎?
鄭允浩:「……」講道理,他有感覺被冒犯到。我請父母出面難道還錯了不成?
「韓小姐有什麼打算?」鄭父是真不知道怎麼辦,所以先問問她的想法。
這事情太離奇,按理說一般戀愛中的情侶有孩子就該趕緊結婚,可是現在情況不是這樣的。沒有談戀愛,也沒有一夜情,但是卻有孩子了······沒任何感情基礎,冒然結婚,對兩個人都不好。再者說,也許人家現在有愛人,冒然提結婚,那是噁心誰呢?
「先說孩子的戶籍。」韓飛沒回答,不繞彎子直接划重點,「那邊現在催著把孩子戶籍遷走,如果你們不方便,隨我也行。」
「孩子戶籍和姓氏只能隨生父,當然是隨我家,怎麼能隨你?」
鄭父這句話並沒有任何歧視意思,而是根據韓國的戶籍制度,孩子只能跟生父姓。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妻子一定要登記到丈夫的戶籍中。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孩子即使由母親撫養,也必須留在父親的戶籍內,姓也必須隨父親的姓氏。而丈夫婚外情所生的子女,只要作為戶主的丈夫同意,便可登記到家庭戶籍中。
所以在鄭父看來,韓飛問的這個問題沒什麼好說的,根本只有一條路可以走,不然就是犯法。
鄭允浩了解父親,所以知道他這話的意思,但是怕韓飛誤會,便又幫著解釋,「抱歉,我爸的意思是不能冒險違法,沒有任何歧視的意思。」
各色人都遇到過,韓飛並不是衝動的人,不在意的點點頭,然後解釋,「韓國已於2008年1月1日廢除舊的戶籍制度,現在姓氏可隨生母,也沒戶口本這種東西,只要登記一下家庭關係註冊簿就行。剛才是為了方便理解才說戶籍,其實就是孩子們的家庭關係註冊簿上,姓和本怎麼算?姓和本隨誰。」
改了?
鄭父還真不知道這回事,老百姓哪還特意關注這些,尤其家裡很多年沒新生兒,戶籍的事八百年沒動過,上一次辦戶籍還是給去世的老父親銷戶呢。改制也沒聽說要登記什麼註冊簿啊……
眼瞅著氣氛尷尬了,鄭母出來圓場,不輕不重的打了下丈夫,沒好氣的訓道:「你看你這個記性,之前我跟你說提過一嘴,你沒時間去,我就去辦了,怎麼還給忘了!」
「抱歉啊,我真給忘了,韓小姐別介意。」鄭父有些尷尬,為了自己的孤陋寡聞,不過還是厚著臉皮繼續表態,「姓和本就隨我家好了,都方便的。」
雖然不是期待中的孩子,但既然來了,就得負責不是?不然送去孤兒院嗎?生父生母都在,不可能送去孤兒院。
姓就是普通的姓氏,本的話很重要,韓國地方小,鄭姓算大姓,以後要是結婚對方同姓,就得看本,同姓同本那就是一個祖宗出來的,服數太近那就是近親,不能結婚。
以前有些孩子過繼了,姓和本都改了,結婚卻找了血緣上同姓同本的近親,不幸就會降臨在後代身上。
「嗯。」姓和本的事就這樣定了,韓飛迅速進入下一個討論點,「工作原因,我暫時沒時間撫養孩子,過段時間我會調崗,在這期間還需要先麻煩你們。作為補償,我可以出錢。我一個月工資加各種津貼大概300萬韓元左右,每個月可以給200萬撫養費。」
話題轉變的有些快,眾人都沒反應過來。反應過來后,鄭父鄭母下意識就想拒絕。
幫忙帶孩子沒問題,怎麼說也是自家孫子,兒子沒時間嘛,當父母的幫一把應該的。雖說國情一直都是把撫養教育孩子的任務壓在媽媽身上,但是······考慮到韓飛也是莫名其妙當了媽媽,就沒辦法對她要求什麼。再說了,又不是說不要孩子,做警察的工作性質在那,估計有很多要交接,她都說了過段時間會調崗,這樣安排合情合理。本來賺錢養孩子就是兒子作為男人作為父親該做的,錢的事不該由女人來煩,而且她一做刑警的,這錢都是拿命換來的,怎麼能收。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300萬給出去200萬,剩下100萬在消費水平奇高的首爾怎麼活的下去?去掉房租水電管理費什麼的,一天一頓泡麵都吃不起吧。
聽到韓飛的工資,鄭允浩都替她抹一把辛酸淚……說起來警察並不算高薪,但月薪能有300萬也算不錯了,屬於中等偏上的收入,估計是刑警之類性質比較危險的,所以津貼比較多。就這麼不容易,還願意拿一大半出來做撫養費,可見在這件事上她是誠心的。
不等父母的拒絕說出口,鄭允浩先說話了,沒直接拒絕,「200萬太多了,光州消費低,100萬夠用了,我們一人50萬,後續如果回首爾了,多少再談,如何?」
其實鄭允浩一分錢都不想要她的,直男癌如他,養孩子養家是男人的事!但要直接說一點都不要,太傷人自尊心,鄭允浩就意思意思要了四分之一。一個月250萬在首爾還是可以活下去的。
而且······鄭允浩其實原本的打算是不麻煩父母,只出錢撫養,其他都推給孩子媽媽,垃圾是垃圾了一點,可他倆情況在這,不可能為了倆孩子結婚,所以必然是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可是失了先機,現在開口就是強人所難了,只能先麻煩父母。
之前只是個試探,韓飛總不能上來就把自己老底露出來,大致摸清了對方的為人,也堅持道:「就200萬,養小孩很費錢。我家在首爾,並沒有房貸車貸等負債,這個數對我來說並沒有壓力。」
其實······韓飛也打算只出錢,大不了後期加錢,只是不好直接說,這樣太垃圾了,只能徐徐圖之。
律師&經紀人:「……」羨慕嫉妒恨!
話說這種砍價還是第一次見,沒見過願意多給撫養費的。
鄭允浩迷之微笑,不再堅持,「你開心就好。」你給你的,用不用還不是我說了算。
孩子的姓本和撫養問題都談好了,那應該就都妥了吧,經紀人和律師關心的根本不是這些,耐著性子等他們談完,迫不及待的了解他們關心的事情。
經紀人先說清楚來意,「韓警官您應該了解過,我們允浩是大勢愛豆,別說有孩子了,就算是小緋聞也會影響事業,這件事弄不好我們允浩前途就毀了。所以公司十分關心這件事的進展,這次請李律師來,主要是為了多了解一些細節,好在日後維權的時候佔據主動權。」
雖然沒明說,但意思應該是想請她一起上訴告醫院,因為她和鄭允浩都是受害者,兩個原本不可能有關聯的陌生人莫名其妙的有了孩子,對他們的名譽乃至以後的人生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再者,孩子已經生下來了,那就是人命,這個是無法挽回的結果。所以只能尋求金錢賠償了。
不過韓飛是不打算和鄭允浩一起維權的,按照娛樂公司的尿性,肯定會弄得滿城風雨。到時候鄭允浩是一大堆粉絲可憐了,賺足了同情和原諒,但他的腦殘粉還不把她罵成翔?她無不無辜、可不可憐並不要緊,重點是她和她們哥哥有了孩子。
這些腦殘粉一天天的不好好學習就會上網亂噴人,局子里每天都一堆人報案被網暴。為了愛豆當街扭打的女學生們也抓過不少,總之就是兩個字,心累。
四年刑警下來,惡人可憐人都見過,所以韓飛的內心毫無波瀾,完全無法同情那位據說即將前途盡毀的大明星。
讓她拿著三四千萬的年薪,去同情可憐他一個年薪十幾億以上的人?
沒事叭?!
副業就不提了,書太冷門,賣得不錯但也不至於暢銷,雖然比她本職賺的多,但比起其他暢銷書作家就差遠了,一般也只有編劇導演找上門才能賺個外快。總的來說,跟大勢藝人比起來,她完全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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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紅包晚上送,另外本章留言滿20加更,截止明天下午四點!】包子不是穿越的,文案的閱讀指南第三條寫了,建議看一下閱讀指南,提前排雷,不然踩雷了大家都不開心o(╯□╰)o至於包子怎麼來的,下一章會解釋。
PS:這倆當爹媽的真的都是辣雞,想當甩手掌柜~~
文中的戶籍制度都來源於韓劇以及百度,對現實中韓國相關制度有了解的妹子可以留言糾正科普,但我應該不會修改,因為眾所周知,我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