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30.亞瑟·維恩的道德困境
萊頓仰著如巨人般的頭顱,對著自己的親兄弟說道:
「我撒謊了,很合情合理吧,你是背叛者。
「所以我為什麼要告訴你真相呢?」
莫里斯嘴唇打著哆嗦:
「當時……」
萊頓攤開了左手:
「我不在場,但當我聽說后,我的腦中就產生了個有趣的想法,如果你覺得那個時候我在的話,你一定會懷疑我的,對吧?因為我做的出這種事。
「如果我在的話,也許她們還活著,所以我就像個陶瓷匠,從那個時候就開始著手選擇最好的材料,耐心仔細地打磨著自己的作品,完美無缺對吧?
「她的年齡剛剛好,我把她放在自己的身邊,卻從不過度的折磨她,也不讓她對我產生依賴和信任,慢慢地將她鑄造成了漂亮,但易碎的陶瓷玩偶,會用期待的眼神看著路過的人,希冀他們拯救自己的人生。
「看看她吧,這麼個可憐的傢伙,你怎麼能忍心將目光移開呢。」
艾莎神色茫然地看著周圍,似乎是想要逃離這裡,但是目光中所有可能的道路,都被厚厚的障礙物給堵死了。
莫里斯的臉完全僵住了,在萊頓右手掌的亞瑟看得很清楚。
男人就像一尊雕像,只是雕刻家在構造他的臉部時,使用了錯誤的材料,然後經歷漫長歲月中的曝晒,他臉上的石膏看起來就像是融化了一樣,卻仍然保持堅硬的質地,看起來無比的醜陋可怖。
萊頓凝視著自己親手打造的作品,面露滿意和喜悅:
「你的人生就是個笑話,前半生你在我的控制下,無法掙脫我給你編織的命運,而當你看見希望后,卻發現它被這個殘酷的世界隨意的掐滅了,後半生只能在悔恨和自責中度過,而在你將報答亞歷山大的恩情當做自己活著的唯一目的時。
「我出現了,而且只用了個簡單的謊言,就讓你親手將亞歷山大的孩子推向了懸崖,然後……」
萊頓晃了晃左手指,上面出現了朵忽明忽暗的火苗。
他轉手將火苗掐滅了。
「什麼都不剩下。」
莫里斯露出了哀悼般的神情:
「不可能,她就是我的女兒,否則她怎麼能……」
萊頓做出了認真聆聽的表情,十分耐心地等到莫里斯說完。
但是莫里斯已經說不下去了。
萊頓動了動指頭,接著十幾把飛刀就從莫里斯的懷裡衝出,繞著他的指尖轉圈圈。
「我將自己的魔力分給了她一點,而且還要限制她對魔力的應用,這是個複雜的過程,而且付出的時間和收穫不對等,但是我還是做到了。」
西瑟鎮里,最讓他怨恨的是莫里斯,那些孩子只是順帶的,只是剛好莫里斯和亞瑟間的關係比較有趣,還有愛德華收養的養子讓他想到了幾個有趣的想法。
只是沒想到亞瑟打破了他的計劃,本來他打算讓亞瑟和魯尼自相殘殺的,然後在他殺死魯尼后,在告訴他死去的是被自己抓來的孩子。
是的,他覺得亞瑟會贏。
只是不知為何,他竟然看出來了,這讓萊頓改變了主意,不過這也十分合情合理,
畢竟他是亞瑟·維恩。
而且毫無掙扎就死去的蟲子,怎麼能激起孩童的好奇心呢?
萊頓鬆開了抓著亞瑟的手。
少年懸在了半空中,距離萊頓的掌心距離只有二十厘米。
他感覺自己全身上下都纏繞著透明的堅韌絲線,隨著萊頓的手指像是操控木偶般動起來,捆綁著他身軀的絲線也動了起來。
同時萊頓伸出左手,對著莫里斯虛握。
亞瑟感覺自己的身體無法,右手還握著殘破的槍柄,只是槍管已經成了滿地的金屬碎片。
亞瑟的手指在無形的壓迫下,無法控制的搭在扳機上。
是的,他知道將會發生什麼。
他扣動了扳機。
寂靜過後。
莫里斯的腦袋像被捏爆的番茄般炸開。
鮮血濺射了艾莎一身,金色長發因粘稠的鮮血粘成了麻繩,女孩閉著眼睛,感覺每次呼吸都會將腥臭反胃的血腥味吞入肺部,她衣服上全都是血色斑駁的污漬。
莫里斯死了。
既不壯烈,也未能拯救和改變什麼,甚至沒給萊頓留下哪怕一道傷疤,未來不及道歉,或是和誰告別,發表臨終感言。
就這麼死了。
如果要問現在的亞瑟,他有什麼感覺的話,恐怕他很難回答。
憤怒?不甘?痛苦?悲傷?
他無法忘懷的是,莫里斯曾打算害死他,所有以上情緒他都沒有。
是的,也許有人會說,莫里斯他是別無選擇,要麼是亞瑟和艾莎都死,要麼是只有亞瑟死去,多麼簡單的選擇題。
人們都會選擇小惡,即代價更少的那邊。
但亞瑟自己的行動和語言告訴了莫里斯,其實是有其他選擇的,即使這代表著失敗。
叫他理想主義者,或者道德家都好,總會有更好的選擇,只不過因為成功的幾率過小,所以人們經常會忽視它的存在。
大部分人會告訴自己,沒必要冒這個風險,亞瑟卻對自己說,試一下,你有機會贏,而且……
沒人有資格責怪他人,在犧牲自己拯救別人的過程中做的不夠好,或是沒有主動去犧牲掉部分人,來讓多數人活下來。
現實中我們總會有不得不選擇的時候,遇到到的困境。
比如說一個人和其他全部人的生死,你必需做出選擇的時候呢?
如果你想說前者和後者一樣重要,那麼你勢必會被劃分在前者中,然後和他一起犧牲掉,畢竟這是為了全人類。
可人類整體的道德,與單個人在面對現實中困境時截然不同。
比如亞瑟面對的第三個遊戲,救下兩個人的概率是多少?
當只有0.01%概率成功,而如果失敗的話兩個人都會死的時候。
大家會說,你如果選擇反抗的話,才是殺死他們的兇手,選擇其中一個人活下來才是明智的選擇。
但當成功的幾率有99.99%的時候呢?如果你放棄了,死者的親屬會咒罵你的懦弱無力,社會會譴責你的無所作為,就好像,你才是那個殺人兇手。
這兩個字並非特殊情況。
1%。3%,10%,15,%,25%,30%,50%,49%,51%,50%,80%。
那條分界線在哪裡?
那條決定你是堅持,還是放棄的線在哪裡?
你找不到,任何人都找不到,因為根本不存在那樣的線,人們潛意識覺得那裡就該有條線,因為對於錯,是與非,善於惡,本該就是涇渭分明的。
不,它們不是。
對錯是非從來都是模糊的。
法律也並非真理,凡是知曉歷史的,你就會清楚的知道,法律是在不斷地變化的,過去的正確,現在可能是錯誤,現在的正確,在過去可能罪無可赦。
而既然一直如此,那麼你也該能想到,未來的人看現在,也會覺得如今的正確是如此的荒唐,現在對錯誤的評判要麼過度寬容,要麼就是過度苛責。
亞瑟·維恩所思考的是,在沒有分界線的參考下,他應該做出什麼選擇。
他已經差不多想明白了,如何在有限的條件下面對現在的困境。
只要放棄剩下一半的人,有很大概率還會有兩個人活著離開這裡,而失敗對他來說也是可承受的,反正最差的結果是只有他一個人活下去。
但他還是打算試一試。
救下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