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不出賣身體
「那是!咱姚小軍是什麼人?美男子也,那也是萬花叢中過……」
姚小軍臉上帶著得意洋洋,絲毫沒有意識到面前的陷阱。
「咳咳…老姚,你醉了。」
「瞎扯,老子還沒喝酒了,醉個毛線啊!」
「你真的醉了,都開始說胡話了。」
蘇道文在提醒姚小軍,而且還在暗接收不到蘇道文的提醒,依舊是在吹噓著自己過去的「光輝」事迹。
「神仙難救作死的鬼。」
蘇道文看到李燕芳臉上已經是開始露出殺人般的寒氣,只能無奈搖起頭來。
「呃!」
姚小軍終於是感受到了李燕芳身上的殺氣,喋喋不休的話語瞬間戛然而止。
「我要睡覺了,你們也回房間吧,祝你平安。」
蘇道文躺在了沙發上,對著姚小軍比劃了一個十字架的手勢。
「姚大情聖,我們回屋繼續研究女人的心理吧。」
「老婆,你錯怪我了啊!這都是誤會啊!」
姚小軍被李燕芳抓著耳朵拎進了房間中,不時裡面就是傳來了噼里啪啦的打鬥聲音。
「不作死就不會死,這麼多年了,老姚怎麼還沒學聰明呢。」
蘇道文躺在沙發上,用手機打開某同城招聘網,開始翻看有沒有適合自己的工作。
翻看著手機的蘇道文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睡著的。
不過等到他醒來時,已經是早上七點半了。
「卧槽!老姚怎麼沒叫我?」
蘇道文一個鯉魚打挺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周倩茹給他規定的時間是八點,現在還有三十分鐘的時間。
雖然對周倩茹說的那份工作沒有抱太大的希望,但蘇道文還是決定去看上一眼。
主要是一萬五的月工資實在是太誘人了。
穿衣洗漱,蘇道文只用了不到十分鐘的時間。
剛要出門蘇道文卻看到了桌子上放著一疊錢,還有一張紙條。
「借給你的,別餓死了。」
簡單的幾個字,讓蘇道文心中淌過暖流。
字跡是姚小軍的,可能是怕蘇道文的自尊心會受傷,所以並沒有把錢直接交給蘇道文。
「這傢伙沒有給家裡服軟,居然還這麼有錢,富二代就是富二代。」
蘇道文紅著眼嘀咕了兩句,將錢數了下裝進了口袋。
姚小軍+三千塊。
從懷中掏出賬本,蘇道文找到了姚小軍的名字,在欠他的賬款後面加上了三千塊。
「靠,還有十五分鐘!」
又耽擱了五分鐘的時間,蘇道文不敢再有絲毫怠慢,閃身離開了姚小軍的家。
電動車油門加到底,蘇道文穿梭在大街小巷中。
一年維修員的工作經驗在這一刻作用體現了出來,本來十幾分鐘從姚小軍的家到達錦繡江河別墅區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但蘇道文卻找到了一條小路,勉強在最後一分鐘到來前抵達了錦繡江河的大門外。
「八點整,還差十秒你就遲到了。」
錦繡江河大門外,周倩茹在蘇道文到來后,低頭看了一眼時間淡淡說道。
「說吧,要說做什麼,先說好,出賣靈魂肉身的事不幹,傷天害理的事不幹,要是合作不來,我還趕著要去招聘會呢。」
蘇道文沒有從電動車上下來,臉上帶著懶散表情,已經是做好了談崩離開的準備。
「你的靈魂我不要,你的肉身我更看不上,傷天害理的事我更不可能去做,你就把心老老實實的放在盆骨里吧!電動車放這裡,跟我走。」
「去哪裡?」
「簽合同,談待遇。」
「談待遇?好吧,稍等我一下。」
蘇道文把電動車停在了路邊,然後跟在了周倩茹的後面。
「身材倒是不錯,就是脾氣太差。」
跟在周倩茹身後,這絕對是賞心悅目的事情,周倩茹完美的S曲線身材,找不出絲毫的瑕疵。
雖然不想承認,但這確實是蘇道文見過最具殺傷力的背影了。
「管好你的眼,管好你的嘴!」
周倩茹走到一輛寶馬車前,頭也不回的說著,已經是坐上了駕駛位。
「屬貓耳朵的吧?我這麼小聲說話都能聽到。」
蘇道文沒想到自己剛才小聲嘀咕的聲音居然會被周倩茹聽到,此刻臉上不禁露出些許尷尬來。
「你到底準備要我幹什麼?」
坐上周倩茹的寶馬車后,蘇道文就是迫不及待的問道,主要是害怕周倩茹再追究之前的事。
「這是合同,這裡是一萬五千塊,是你接下來一個月的工資,你的工作很簡單,聽我指揮,隨叫隨到即可。」
「工作中的事情不會違背你的道德良心,不會做違法的事情,這些合同上都有詳細的描寫,你自己看。」
周倩茹將厚厚的一疊錢和一份合同遞給了蘇道文,然後就啟動了車子。
「這合同最起碼十幾頁吧?」
蘇道文額頭上出現了幾道黑線,不過此刻他更多的目光還是放在了那一萬五千塊上。
居然先給工資,這應該就可以拋卻周倩茹騙他的可能性了。
「有這些錢,就能把欠吳叔的錢還上了,不管那麼多了,先把錢拿到手再說!」
蘇道文實在是沒有精力一條條去研究那十幾頁合同了,此刻直接拿起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將那疊錢拿起來裝進了口袋裡。
「你還真是個財迷,錢有這麼重要嗎?」
周倩茹看到蘇道文的動作后,柳眉皺了起來。
「錢當然很重要了,只是對你這樣的有錢人來說,意識不到錢的重要性罷了。」
蘇道文微微聳肩,並沒有掩蓋自己對錢的需要。
「隨便你了,拿我的錢聽我的話就行了。」
「除了讓我上床和做違法的事外,其他的都好說。」
「蘇道文!管好你的嘴,要不然你就是違約了,要賠償十倍違約金!」
「靠,十倍違約金?」
「合同上有,自己看!」
「算你狠!」
蘇道文在周倩茹的指點下,在那十幾頁的合同里找到了那兩個條件。
第三百五十二條,不許胡言亂語,說甲方不喜歡的聽的話。
合同尾頁最後一條,若乙方有違反上述等條件行為,則視為違約,需賠償甲方十倍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