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纏
黑狗妖已經變成一隻普通的狗,那兩個花妖也不成氣候,黑林村的村民就算出村也不會遇到危險。李朝歌思及此,沒有再回去找那些小妖的麻煩,而是繼續往前走。
接下來的路一路平靜,李朝歌跋涉了四天,終於走出黑森林的地界,看到了外面明晃晃的陽光。
李朝歌不由回身,長久注視著黑森林。森林中靜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里也不見天日,只有星星點點的光斑漏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溫暖明亮,森林裡靜謐無聲,對比如此鮮明,幾乎讓李朝歌懷疑這一切是夢。
橫穿黑森林是夢,遇到黑狗妖是夢,見到十二歲的仙人,也是夢。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裡面的空位告訴她並不是。她真的離開了從小長大的山村,也見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決心一般,最後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決然轉身,頭也不回地往前走。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她的路,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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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鎮背靠山林,面前環水,因為獨特的地理位置,成為近一帶最繁華的城鎮。南來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裡碰運氣的俠客,都在南林鎮落腳。
白千鶴坐在酒樓上,手裡端著燒春酒,另一隻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隨著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從黑森林中出來,之後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間,在房裡悶頭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現在,白千鶴換了乾淨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還有美嬌娘彈琵琶助興,白千鶴才終於覺得自己重新活過來了。
他靠在欄杆上,懶散望著樓下,心道這才是人過的生活。孬種就孬種吧,黑森林這種鬼地方,不闖也罷。
白千鶴成名已久,四海為家,素來沒個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賭,要獨闖黑森林,贏了的話對方給他一大筆酒錢。白千鶴本來想著,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為了好酒好錢,豁出這條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裡走了一圈后,突然覺得還是命更重要,那筆錢不要也罷。
但終究還是有些遺憾的。白千鶴正坐在酒樓上惆悵,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個女子從樓下走過。他揉了揉眼睛,確定自己沒有眼花后,連忙揮手:「小妹妹,小妹妹!對,就是我。」
李朝歌聽到熟悉的聲音,慢慢停下腳步。白千鶴趴在欄杆上,嬉皮笑臉地對李朝歌說:「小妹妹,你還活著呀?哎呦,那天天黑沒看清,沒想到小妹妹竟如此漂亮。小美人,為兄請你上來喝一杯?」
李朝歌面無表情地看著她。上一個敢叫她「小美人」的人,墳頭草都三尺高了。要不是因為重生,白千鶴現在還能給對方拔拔草。
不過免費的飯不蹭白不蹭,李朝歌平靜地走進酒樓,登上樓梯,坐到白千鶴對面,並且對彈琵琶的美人說:「麻煩添一副碗筷,謝謝。」
美人左右看了看,確定沒有其他人,抱起琵琶對李朝歌福了一身,垂頭走了。白千鶴嘖聲:「小美人,你這事做得可不地道。你吃飯就吃飯,趕走我好不容易找來的琵琶娘做什麼?」
李朝歌從隔壁桌撈了雙筷子,在桌上一磕,自然而然地挑菜吃:「她們也不容易,就是因為有你們這些風月慣客,她們才被迫賣藝。對了。」
李朝歌把菜放到嘴裡,抬頭,黑白分明的眼珠靜靜掃了白千鶴一眼:「別叫我小美人。」
她的表情是平靜的,可是白千鶴分明聽出了殺意。他面上笑容不變,眼睛粗粗一掃,發現李朝歌只動了他吃過的菜。
嘖,小小年紀,戒心不小。她到底是什麼來路,身上的武功從未在江湖中聽過,而且她的年紀,也太年輕了。
白千鶴笑著,給李朝歌倒了杯酒,親手放在李朝歌身前:「這杯酒算是為兄給你賠罪。當日情況緊急,為兄另有要事,不得不先走一步。妹子,對不住。」
李朝歌完全不在意,她擺了下手,說:「不必。你我萍水相逢,本來就該各奔東西,沒什麼可對不起的。何況,我也不需要幫助。」
「妹子豪爽!」白千鶴拍了下桌子,端起滿滿一杯酒,「我白千鶴平生最敬英雄,這一杯,我敬小妹妹。」
白千鶴說著仰頭,一飲而盡。白千鶴這些年也算浪跡花叢,見多識廣,再加上他長得好看,風月場中頗受女子喜歡。不過,面前這位小美人卻沒有任何動容,她依然冷若冰霜,輕輕點頭道:「原來你就是白千鶴。」
白千鶴挑眉,問:「怎麼,妹妹知道我?」
「江洋大盜白千鶴,誰不認識?」
白千鶴的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他不由撫了下額發,苦惱地撐著額頭道:「唉,太受歡迎也是種罪。我都不知道,在下區區賤名,竟然已經傳到山林里來了。」
李朝歌沉默片刻,說:「你可能誤會了,我是從朝廷通緝令上認識你的。」
鎮妖司專管疑難雜案,白千鶴的名字曾在李朝歌的黑名冊上掛了許久。要不是因為東都案子層出不窮,李朝歌沒時間去追白千鶴,前世他的墳頭應該是片蔭涼地。
白千鶴不屑地呵了一聲,倚在圍欄上,不在乎地說道:「朝廷那幫廢物,就算我站在他們跟前,告訴他們我的名字,他們抓得著我嗎?」
李朝歌坐在對面,靜靜地看著他。
白千鶴並不知道他曾經離死亡無比接近過,他照例罵完朝廷廢物,回頭對李朝歌說:「妹子,我看你投緣,不如交個朋友。你叫什麼名字?」
李朝歌和閨閣女子不同,並沒有閨名不能泄露給丈夫之外的人之類忌諱,但是安定公主的大名天下皆知,現在時機未到,她多少要避諱些:「現在還不能說。」
白千鶴挑眉,識趣地沒有再問下去。他忽然湊近了,問起另一個感興趣的問題:「妹子,那隻黑色的怪物,你真把它殺了?」
「沒殺。」李朝歌說,「妖物也是命,沒作孽前不能殺。我只是把它打成重傷,回去養一養,應該還能活。只不過,以後它只能當狗了。」
白千鶴倒抽一口涼氣。簡簡單單一句話,蘊含的信息量非常可怕。他自認闖蕩江湖,見多識廣,可是見了那隻黑狗妖還是嚇得腿軟。而面前這位看起來美麗無害的小姑娘,竟然能將其打成重傷。
真人不露相,會咬人的狗不叫,古人誠不欺我。
其實後面白千鶴冷靜下來,也想通關節了。那隻黑漆漆的怪物皮毛堅硬,刀槍不入,而李朝歌一箭就能把怪物射暈。她能射傷怪物,自然也能殺了它。
普通凡人的兵器如何傷得了妖怪,那個時候白千鶴就該想到,李朝歌不是尋常人。
隱居深山,不通世事,容貌美麗,年紀也小的驚人。這多半,是某位修道大能的入室弟子吧。
如今天下百花齊放,道佛盛行,有修習武功強身健體的,也有修仙問道追求長生的,總體而言,大家互不干涉,道凡不交,江湖人士跟和尚道士各自畫好地盤,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白千鶴以前也對尼姑道士敬而遠之,但是這位小姑娘是個例外。
白千鶴看人的本事多少還有,他總覺得面前這位是個人物,而且,他看不透此人。如此,他更好奇了。
白千鶴含笑打量李朝歌,弔兒郎當問:「小妹妹,接下來你打算去哪裡?」
李朝歌吃飯速度極快,說話的功夫,她已經吃的差不多了。她將筷子並排放在桌上,用帕子擦乾淨嘴,才說:「東都。」
「呦,洛陽啊!」白千鶴注意到李朝歌的動作,唇邊的笑意越發意味深長,「洛陽離劍南可不近。小妹妹一個人,敢上路嗎?」
「有什麼不敢。」李朝歌說著站起來,握著劍對白千鶴抱拳,說,「你請我一頓飯,我也放你一條生路。告辭。」
白千鶴不由挑眉,放他一條生路?小姑娘好大的口氣!白千鶴縱橫江湖數十年,江南首富的金庫摸過,大理寺的牢獄探過,皇家禁苑也進過幾次。便是皇家第一高手,也不敢在白千鶴面前說這種話。
白千鶴沒有說話,含笑看著李朝歌離開。她明明才十五六歲,可是絲毫沒有這個年紀的少女的活潑,抱著劍走在街上,很快就消失不見了。白千鶴摸了摸下巴,頗覺有趣。
不知為何,他總覺得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再見面。
事實確實如此。李朝歌走出南林鎮后,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她總不能走著去洛陽,可如果置辦坐騎,她又沒錢。
李朝歌已經太多年沒有操心過錢財了,以致於剛才她都沒想到,趕路也是要花錢的。
李朝歌苦惱了一會,一抬頭,看到鎮子門口貼著一張通緝令,通緝江洋大盜白千鶴,賞金一萬錢。
最下面蓋著大理寺的章。
李朝歌想了想,覺得可以。雖然前世鎮妖司和大理寺一直是競爭關係,可是偶爾掙一掙對家的錢,也不算自降身價。
李朝歌很快拿定主意,愉快地回去捉通緝犯。白千鶴在酒樓上自飲自酌,一杯酒都沒有喝完,就發現李朝歌去而復返。
白千鶴驚訝,問:「小妹妹,你怎麼回來了?莫非遇到了壞人?」
「不是。」李朝歌說得好好的,忽然毫無預兆地舉起劍,將白千鶴一把押下,「我是回來捉壞人的。」
白千鶴完全沒料到她來這一手,都被打蒙了。白千鶴反應過來后,立刻掙扎,然而就和見了鬼一樣,無論他施展多少神通,都掙不脫李朝歌的劍:「你瘋了?你到底想做什麼?」
「很簡單,捉你回去,換賞錢。」
「為什麼?」
「因為我缺去東都的盤纏。」
白千鶴用力掙扎,當他確定自己完全沒有從李朝歌手下逃跑的可能,並且李朝歌當真露出押他去衙門的傾向後,立刻慌了:「妹妹……不,姐姐!我們有話好好說。你缺錢早說啊,我完全可以送你,何必非要去衙門,傷了彼此和氣呢。」
「也對。」李朝歌低聲喃喃。白千鶴倒是提醒了她,他是神偷,普通縣衙的大牢怎麼關得住他呢?李朝歌剛才允諾過放白千鶴一條生路,她不會親手抓白千鶴,所以可以讓大理寺來。普通縣衙關不住他,不如將他押送到東都,讓大理寺接手。
李朝歌覺得這個辦法好,這樣一來,路上的盤纏省了,去了洛陽后,還能訛大理寺一筆錢,簡直無本萬利。李朝歌對白千鶴笑了笑,鬆開劍,說:「好啊,走吧。」
白千鶴一邊對李朝歌說好話,一邊活動手腕,突然毫無預兆地躍上房頂,飛快地往外跑。房屋市集在他腳下幾乎成了殘影,白千鶴得意地哼了一聲,說:「小樣,我吃的鹽比你吃的飯都多,你還想捉我?下輩子吧。」
白千鶴終身一躍,從閣樓上拐彎,險些撞到一柄劍上。他急忙剎腳,險險停在劍尖前。
李朝歌在他對面笑了笑,說:「輕功不錯。」
白千鶴像見了鬼一樣看李朝歌,他悄悄後退兩步,轉身朝相反方向跑。李朝歌收起劍,輕輕嘆了一聲:「你確定還要跑嗎?」
白千鶴腳步硬生生停下。他浪跡江湖十來年,第一次遇到這麼可怕的女人。他回頭,勉強地笑了笑,問:「妹妹……或者姐姐,你到底想做什麼?」
「我已經說了呀。」李朝歌站在房頂上,看著他微笑,紅唇輕啟,「去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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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李白《宣州謝朓樓餞別校書叔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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