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暗涌波濤
黑夜中的身影站在山巔,俯視著整個城市。他彷彿像是一個站在山巔的天神。大有指點江山的氣勢。
就在這時一個身長大約2米的身影慢慢的向山巔的身影靠近,在距離一米的距離。畢恭畢敬的站在一旁。
「老大,您想好了嗎?」
手中的煙隨著時間慢慢的燃盡,時夜寒起身離開山巔。
跟後面的一月說道:「通知十二月天團,速到W市。」
「是。」一月消失在黑夜中。時夜寒站著的位置可以看到整個W市的燈光流動。
「我回來了。」
黑夜裡涌動著一個很有可能顛倒整個W市的勢力,在慢慢的潛入其中。
花雨城
「讓我說啊,你還不如跟了蕭程。」余何把玩著酒杯看著眼前喝的半醉的沈媛媛。
「你不懂,他是我的丈夫。只要他一天不死,那麼在法律上我們就是妻子。」
「可是你們連面都沒見過啊!這還算夫妻啊!」
「來,繼續喝酒。」沈媛媛高舉酒杯,正想和余何碰杯的時候,一群小混混往他們這邊走來。
其中一個剪了非主流髮型的,一把抓住沈媛媛芊細的手腕道:「美女,你們就兩個人嗎?要不要和哥哥到旁邊的卡座坐一會啊。」
「你放開我,我又不認識你。鬆手!」
「不認識,不要緊,一起喝一杯不就認識了嘛。」
余何起身把沈媛媛拉到身後「我勸你現在最好離開,要不然有你好看。」
酒吧的燈光斑斕的閃爍著,沈媛媛心裡忐忑不安。余何有幾斤幾兩沈媛媛心裡還是清楚的。現在只能拖延時間了。
正在沈媛媛打算破罐子破摔的時候,一個身長大約2米的男子朝他們這邊走過來。
「這位先生,請您離開。」
非主流因男子的強大氣勢,往後退了兩步。轉身離開,彷彿慢走一步,身後的男子就會把他徒手殺死一般。
「謝謝。」
「沈小姐客氣了,是BOSS讓我來幫您的。」
「BOSS?我們之間認識嗎?」
面前的男子沒有回答沈媛媛的問題,轉身離開。往樓上的VIP包間走去。
沈媛媛被男子剛剛的話能的有些懵懂,再加上剛剛發生的小意外。現在酒是醒的差不多了。
「喂,我剛剛沒看錯吧!他剛剛去的是不是0號包間?」一旁的余何震驚的問著。
「0號包間?」
「你應該還不知道,著花雨城的0號包間是不迎外客的。只有這家酒吧的老闆偶爾和他的朋友在裡面聚一聚。裡面的都是非富即貴的呢!」
余何看著沈媛媛還在發獃,便打了她一下「喂,我說你不來酒吧,竟然還認識這家酒吧的老闆。厲害。」
沈媛媛回過神來「好了,我們快點回去吧。」
「唉……我酒還沒喝完呢!」
「BOSS,已經按照您的吩咐辦理妥當。並沒有暴露身份。」正是剛剛為沈媛媛解圍的男子,現在正畢恭畢敬的站在時夜寒的面前。
「很好,你先下去吧。」
「不是,我說大哥。你都回來了你不去看看你的小嬌妻就算了。連為你的小嬌妻解圍都不跟她說。你到底是打算怎麼著啊。」程哲順著時夜寒的目光看著沈媛媛離開他們的視線。
「現在還不是時候。」
「不是時候?大哥您這是不是在軍營裡面的時間太長了,您看嫂子那麼漂亮您竟然還不心動?」
「時宇他……」
程哲聽到時宇的名字以後立馬收起了嬉笑的表情,面色沉冷。
「時宇他生前喜歡沈媛媛,但是沈家他們覺得時宇不是老大,所以硬是把沈媛媛嫁給了我。自那以後他再也沒有和我說過話,我離開了S集團。把所有的權利直接都給了他。我以為沈家會反悔。可是並沒有,這些年來我每每想到時宇跪在我面前求我不要娶沈媛媛的時候……」時夜寒用力的拍打著胸膛。眼底的傷痛怎麼也揮之不去。
「我的心就像是被撕裂了一般痛,他是我的親弟弟啊!我能怎麼辦,沈家那一群吸血鬼。他們最後逼死他。呵……沒想到最後一通電話還是因為沈媛媛他才打給我的。」
「哥,你回來以後要好好保護沈媛媛,好好愛她。」
「哥,我要去和他媽團聚了。」
「哥,對不起我沒有守住S集團。我好累……」
時夜寒的腦海里無數遍的播放著時宇當時說話的聲音,他無法想想自己那麼懦弱的弟弟,是如何鼓起勇氣從那麼高的地方跳下來的。
「時夜寒,你冷靜一點。我們都會幫你的,你看著我。」
時夜寒瀕臨崩潰,程哲握緊他的手「時夜寒,你看著我。」
時夜寒慢慢緩過來,看著眼前的程哲。
「抱歉。」
時夜寒吸了一口氣,整理了一下心情。
「他們兩個什麼時候回來?」
「他們兩個那邊的事情還沒有處理好。恐怕還要一兩個月左右。」
「麻煩你們了!」時夜寒拍了拍程哲的肩膀。轉身離開了包間。
「大哥,你……」
「我沒事,我先回去了。」時夜寒揮了揮手。程哲看著時夜寒越來越遠的背影。心裡很不是滋味。
他們四個一起走過那麼多的槍林彈雨,他從來沒有看到時夜寒這樣過。或許時夜寒只有在面對自己弟弟的事情的時候才會像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在戰場是的冷血戰神。
時夜寒開著車不知不覺的回到了時家老宅,看著門上的封條。這裡的一草一木是那麼的熟悉,只不過大家都不在了。這有他一個人站在門外,好像門內還像往常一樣。裡面是時氏夫妻和時宇,唯獨沒有時夜寒。
冷風灌進車內,正在時夜寒想要下車的時候。
「叮。」
時夜寒拿起手機,看到消息以後。時夜寒的臉色越來越難看,最後開車消失在黑夜中。沒有人知道今後會發生什麼。一切的安靜就像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安靜的有些許過分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