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中國式愛情
啊,真的啊?
陳招娣一臉吃驚。
夏紅軍就笑著把那個人妖顛倒,跨越時空的悲喜交加的愛情故事娓娓講了出來。
《月光寶盒》《大聖娶親》
話說,星爺的這兩部電影誰不不是刷了好幾遍?
其中的一些經典語台詞更是難以忘記。
陳招娣越聽越糊塗,什麼孫悟空要和牛魔王合謀唐三藏?
孫悟空投胎做人成了強盜?喜歡上了白晶晶?白晶晶就是白骨精?
至尊寶為救白晶晶用了什麼月光寶盒,陰差陽錯來到了五百年前,見到了春三十娘和白晶晶的師父紫霞仙子,紫霞又喜歡上至尊寶?
最後至尊寶被春三十娘殺死,蘇醒知道自己是孫悟空?
時空的錯亂,人物身份的顛倒讓陳招娣聽的一頭霧水,但旁邊的陳煥娣卻拍手叫好。
「姐夫,你這個故事太精彩了!特別是那句: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再來一次的話,我會跟那個女孩子說我愛她,如果非要把這份愛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簡直是太感人了!」
陳招娣瞪了妹妹一眼,不過她也承認這句實在是太感人。
但她更喜歡另一句句,彷彿就是在說自己。
「我很仰慕你。-
仰慕我?-
豈止是仰慕?
簡直是害怕失去你。」
自己曾經對夏紅軍也不是這種患得患失的感情?
還好,他從未離開過我。
陳招娣不像妹妹那麼感性,她有她的擔心。
「紅軍,如果你真這麼寫,把《西遊記》改得亂七八糟的,不會有人說你吧?」
「或許吧.......不過不用擔心。」夏紅軍微微笑道:「有些事情,你不做,別人也會做的。」
反正最近自己暫時沒啥急事,就寫寫這個唄?
回到燕京,夏紅軍立刻投入到《大話西遊》小說寫作中,電影刷過好幾篇,裡面的情節都記得,特別是那些經典台詞記憶猶新,但那是電影,改編成小說還需要花費時間。
不過現在有了電腦一切都變得簡單,白天,夏紅軍就穿著背心大褲衩貓在書房裡噼里啪啦敲著鍵盤,到了傍晚天氣涼了,就和陳招娣出去轉轉,有時候也去小酒館坐坐。
高小嵩已經不在小酒館了,這傢伙為了能順利考上燕京電影學院導演系研究生,竟然辭去小酒館的駐唱,從進入燕京電影學院導演系研究生預備班學習。
不過夏紅軍知道他是瞎折騰,歷史上他也是這麼做的。
不過讓夏紅軍詫異的,原來不經常來的老狼成了常客,特別是周末基本上都泡在小酒館里唱歌。
此時的老狼已經畢業,被分配送到一家自動化公司,天天下鄉給人裝電機。
對於老狼,夏紅軍很是欽佩,他話不多,在小酒館里大部分時間就是唱歌,唱高小嵩寫的,也唱別人寫的一些民謠。
高小嵩說自己的是書香門第出身,其實老狼的父母也很牛逼,出生於音樂世家,母親是中央廣播交響樂團團長,父親為中國航空航天部總工程師。
不過,相對於高小嵩,老狼低調的多。
此時的老狼留著一頭捲髮,很瘦,正靜靜的坐在酒吧天井下面的高腳凳上,靜靜的彈唱著一首歌:
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
走在無垠的曠野中
凄厲的北風吹過
漫漫的黃沙掠過
....
.....
齊秦的《狼》
這是老狼最喜歡唱的歌曲之一,在未成名之前經常唱,據說他這個外號「老狼」就是因這首歌而來。
旁邊還有一個留著長發,穿著白T恤,牛仔短褲的眉清目秀的姑娘。
夏紅軍知道他叫潘茜,老狼未來的妻子。
燕大的高材生,今年升大四。
老狼曾經說過一句話:「三十幾年什麼都換了,就是身邊的姑娘沒有換。」指的就是身邊這個秀氣的女孩。
這點也讓夏紅軍很是佩服,在娛樂圈像老狼這樣忠貞的男人真不多見。
看到夏紅軍和陳招娣進來,老狼唱完這首歌就招呼起來,陳招娣和潘茜找了個空桌子坐下,兩個姑娘也聊起來,一個燕大一個青華都是學霸級的姑娘,而潘茜學的計算機,聊起數學來有共同語言。
和高小嵩的高談闊論,老狼話要少,他不時看看不遠處兩個聊的熱烈的姑娘,眼神中有些憂慮。
夏紅軍和他也算是朋友看到這樣子,壓低聲音問道「我聽小嵩說,潘茜畢業后要出國留學?
「嗯......」老狼點點頭。
這是他的心病,狂追四年的姑娘明要去美國,這讓他如何捨得?
可惜,女孩愛他,更愛自己的事業。
「別擔心,你可以唱歌啊......將來用歌聲感動她,把她拉回來。」
啊?這?
老狼愕然。
夏紅軍笑了笑沒再說說什麼。
其實老狼就是這麼做的。
那年春節老狼被邀請去參加中央電視台的春節聯歡晚會,站在最華麗的舞台,老狼深情款款地唱著《同桌的你》。
就像當年在燕京八中文藝表演的舞台上,就像依舊是唱給底下的潘茜聽
歌唱完了,走在北京街頭,新年鐘聲敲響,老狼依舊是一個人
他忍不住拿起街頭的公用電話,打了個越洋電話過去,唱起那首歌。
電話那邊潘茜深受感動,毅然拋下在美國已有成就的事業,於1996年一個秋天的傍晚悄悄出現在老狼的家門前,讓他驚喜萬分。
這些東西是夏紅軍未穿越前在網上看到的,很受感動。
這個話題當然不能再說下去,兩個姑娘已經向他們這邊走來,夏紅軍突然想起自己寫的《大話西遊》,笑道:「哥們,最近我在寫一篇小說,你給講講,你覺得怎麼樣?」
於是夏紅軍娓娓講起來。
夏紅軍講完,老狼還沒開口,走過來的潘茜笑著說:「夏紅軍,你這部小說很像馬克吐溫寫的《康州美國佬在亞瑟王朝》呀?」
呵?
這個你也知道?
相對於國人所熟知的馬克吐溫作品:《百萬英鎊》《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等。
這部《康州美國佬在亞瑟王朝》很少人知道。這部小說寫的是一個十九世紀,一個康州美國佬倒退一千三百年,隻身獨闖公元六世紀英國,來到《亞瑟王之死》中的許多英雄人物的故事。
此小說開創了一百年後風行的「穿越小說」這一類型,被譽為「穿越文鼻祖」
「不過,《康州美國佬在亞瑟王朝》講的是自由,你這個故事講的是中國式愛情。」潘茜想了想又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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