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九月二十日夜半:糊塗的酒鬼(上)
我是個膽子很小的男孩,甚至刻意躲避善意的人群,看到人多常常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呼吸急促,臉會紅。
我是個很有正義感的男孩,卻常常被他人利用然後被其們嘲笑。
我是個不注重打扮自己的男孩,所以上帝決定讓時間慢慢吞噬我原本嬌嫩的容顏,讓我的臉皮能被拉起很長。
我是個喜歡安靜的男孩,常常一個人發著呆,數著天上凌亂的氣體。
我是個女生緣很好的男孩,儘管可能僅僅局限於學校。
我是個相信精神至上的男孩,我相信,即使我的年齡翻了幾倍,我依舊是個男孩。
我是個喜歡寫東西的男孩,我寫的東西里有小草、天空、靈魂、女孩,卻沒有男孩。
如果一定要出現那麼一個,我相信,他是唯一的一個,現在是,以後也是。
他叫大光哥,沒人知道他的真名。我以前記得他姓什麼,不是「王」就是「陳」吧,但現在卻忘了。大光哥喜歡吃燈籠果,燈籠果生吃比較多,也有炒著吃的,但他喜歡蒸著吃,每次都一口氣把湯喝光,然後打個嗝。他重感情,講義氣,有底線,而且經常告訴圍在他身邊的人為什麼要重感情,如何講義氣,什麼是底線,他是對得起這個「大」字的。他的身邊人常常似懂非懂,只是臉上全都沾滿了大光哥興奮的唾沫星子,在眾目睽睽下晶瑩。
我忘了他是什麼時候轉學過來的,只記得他只在這裡待了18天。
大光哥的媽媽在報志願的頭一天晚上改了他的志願,陰錯陽差地來到了這裡,和我一個系,一個班,住對床。
他很不高興來這裡,據說是因為高考作文差一分滿分,而對「文」字有關的一切滋生了厭惡,而且與日俱增。
我理解,他挺憋屈的。
大光哥第一次來寢室時,氣哄哄地把背包往桌子上一丟,用手彈彈中山裝上的牆灰,
他的父母站在門口向里張望,踟躕不前。
他把雙手插進厚厚的頭髮,猛然間伸出左手。
「你的還有半杯,我的已盡了!」
「好兄弟!干!」
我看著他獨特的背影,偷偷地擦著手上的油。
上初中的時候,語文老師說我是個「宿命論的潛意識支持者」,可惜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我這個支持者該劃分到哪門哪派。如果大光哥可以開創一派,我想我倒是可以考慮做他的大徒弟。他剛來這裡的三天里,只和我一個人說過話,但也不超過20個字,其他的時間他都在廁所里度過,一捲紙、一盒火柴、一本古龍的小說,一包「生命源」(人蔘煙),一種常人無法理解的睡覺姿勢,12個小時,這是他那三天中的全部。我認為我是個奇怪的人,所以看到行為比較特殊的人總是能夠產生興趣,產生聯想,當然這種聯想是對我有實際的好處的,不然我不會浪費我寶貴的時間來做些無聊的事情,我寧肯去睡覺,然後做個美夢,偶爾產生了噩夢,醒來后還可以去寫小說,寫夢裡的公主被綁架,然後我再安排個主人公去救她。不過有一點我始終也想不通,為什麼我不忍耐一點把夢做完,自己去救那個公主呢?可能我很怕,我不敢承受一些東西,包括那些註定且已成事實的讚揚。
我忘了是怎麼把大光哥從廁所里拯救出來的了。他那次喝了很多,醒了以後拉著我的手,邊哭邊和我講以前打架的經歷,從被一個人打,到被一群人打,再到他學會了逃跑,學會了報警和叫救護車,他還講了他最後悔的一次經歷,運動會結束后口渴了,用眼神兒威脅了學弟,搶了他軍用水壺裡的水,他說這是他前半生的唯一一次污點。
上大學后在第一節美學課上我知道了「詩歌」是個多麼美好的名詞,知道了海子,知道了顧城,知道了北島……
我開始瘋狂地讀著現代詩,我像一個從蒙昧邁向覺醒的孩子,在知性的部落里遊盪,圖書館,書店,地攤,到處都留有我濕濕的腳印。
我無意中在圖書館里的灰塵里發現一本捲曲著身子睡眠的《朦朧詩選》,隨意翻開中間的一頁,出現幾個中意的文字:
「別責備我的眉頭」
我把它摟在懷裡,借回了寢室。
我當時在想,哪怕他一生就寫了這七個字,他在我心裡也是一個合格的詩人。
回到寢室,我沒有看這本書其他的詩歌,而是以最快的速度拿起紙、筆、透明膠把這首詩貼在了床上。
那天晚上總感覺有一雙眼睛在偷偷地看我,我在夢裡做著各種動作,試著讓自己去拯救心愛的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