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孤星

第六章 孤星

我沒有逃走,做錯了事就應該付出代價。

但是,刀刃瞄準的不是我,而是她自己白皙的手背。

「以後你再敢對我不禮貌,我就要你好看!」她的一字一句鎮定有力,「我不會那麼傻,去咬自己的肉,或者砍自己的手,但是我可以讓它流血。」

那把生鏽的小刀和她那完美無暇的手放在一起是多麼可怕,如果鮮血污染了聖潔的大地,萬物的生機也將滅絕;如果黑色的惡魔殺死了白色的天使,我會不會和他同歸於盡。我一時想得痴了。

「你真以為我不敢動手嗎?」她的雙眸是那麼堅定,冷酷得不像我心目中的仙女。

在我不知該如何回答她的那一剎那,她握刀的那隻手用力向下一紮。

「不要!」我慘叫一聲沖了上去,奪下她的小刀,用我所有的力量遠遠扔了出去。我不去看她的手,只覺得鼻子一酸,然後頭也不回地跑了。

回到家裡我就抱頭痛哭。我不明白她怎麼可以這麼殘忍,把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當作一錢不值的廢品隨意毀滅!她有什麼權力這樣做?我寧願她拿刀來划我的手。她這麼做簡直比殺了我還難受。

「以後你再敢對我不禮貌,我就要你好看!」她的一字一句鎮定有力,「我不會那麼傻,去咬自己的肉,或者砍自己的手,但是我可以讓它流血。」

「你真以為我不敢動手嗎?」她的雙眸是那麼堅定,冷酷得不像我心目中的仙女。

在我不知該如何回答她的那一剎那,她握刀的那隻手用力向下一紮……

——這一幕幕就像電影一樣在我的面前重現,她的聲音變成了畫外音,她扎向手背的那一刀變成了慢鏡頭,鮮血從落刀處噴出,沾滿了整個屏幕。

我傷心到了極點。

一連幾天我都不理睬丁楚雲,默默地上課,默默地回家,晚上睡覺時,那可怕的一幕又在我面前一遍又一遍地重現,躲也躲不開。

我這一輩子都無法接受任何美好的事物在我面前毀滅,這是我性格中最軟弱的一面,可不知為什麼,生活總是一遍又一遍將這種殘酷展現在我的面前,將我對未來的希望一塊一塊掏空,直到我自己也毀滅。

所以,當丁楚雲邀請我到她家做作業的時候,我只是用一聲有氣無力的「哦」表示同意。放學了,我落後她半步,默默地跟在後面,一句話也不說。

丁楚雲的父母對我很客氣,又是請我吃水果,又想留我吃晚飯。想起鄰居大姐姐第一次帶男朋友回家時,她的父母也是這麼客氣,我的臉騰的就紅了。

丁楚雲領我到她的小卧室做作業。當我磨磨蹭蹭地擺好文具盒和作業本的時候,她將那天被刀扎的手伸到了我面前,和解地說:「看,我的手沒受傷。」她白皙的手背上只留下一點淺淺的痕迹,幸好那把小刀是鈍頭的。

我本應該高興,可不知為什麼,我像受了很大委屈似的,眼淚不爭氣的奪眶而出,嘩嘩嘩地往下掉。

丁楚雲顯然沒料到會出現這種場面,手忙腳亂地為我拭淚。我捉住她的雙手,敷在我的臉,讓淚水盡情地順著她的手指流淌。

她沒有抽回她的手,問我說:「我的手真那麼美嗎?」

我點點頭。

「那我以後會好好保護它們的,你別哭了行不行?」她安慰我說。

見我不為所動,又補充一句:「如果被我媽看見就糟了,她會打我手板的。」

我這才放開她的手,用衣袖拭乾臉上的淚痕,不敢去看她。

「第一次看到男孩子哭成這樣,一點都不像男子漢,好羞啊!」她笑了起來。

我抬起頭,正想生氣,可一看見她那麼燦爛的笑容,也忍不住笑了。

我們就這樣和好了。

漸漸的,關於我們倆的風言風語越來越盛,傳進了母親的耳朵里。她以教育工作者和母親的雙重身份對我循循善誘,我的對策是虛心接受,堅決不改。可以說我是有恃無恐:我的成績不但沒有退步,相反在英語這一科還有所進步,而且我們的交往沒有什麼越軌的舉動,僅限於牽牽手,緊張的學習早就佔用了我們太多的時間。

中考的日子一天天臨近,我們互相鼓勵,互相幫助,還約好了在填中考志願時選擇同一所高中。

我心裡計劃著,我們考進同一所高中,再一起考相同的大學,大學一畢業,我就要她成為我的新娘。我們一定會幸福——直到永遠。

可我又怎能想到,幸福的人總是會被老天嫉妒。

那一天天氣很熱,吊扇在頭上呼呼直響,但還是擋不住滾滾的熱浪。真想立刻跳進河裡泡一泡。可是不行,因為這是中考考前指導的最後一天。

一位中年婦女突然衝進了我們的教室,一把拉起丁楚雲說:「快走,你家裡出事了!」。

「什麼事?」

「你回家就知道了!快走!」

「我的書包……」

「還要書包幹什麼!」

她就這樣走了,再也沒有回到教室。

中考那一天,我異常煩躁。走進考場的那一刻我還在向門口張望,可是她的身影始終沒有出現。

一直到第三天,班主任才告訴我們那一條可怕的噩耗:丁楚雲的父母騎車上街,遇上了車禍,兩人當場死亡。

我心愛的人成了孤兒!

她放棄了中考,以前的努力都白費了!

一個十六歲的女孩能夠承受這一切連**都無法承受的痛苦嗎?

今後叫她如何生活?

在校長親自率領下,我們班的代錶帶著捐款來到了丁楚雲家。

她消瘦了許多,眼睛紅腫,目光獃滯,一見到我們就放聲大哭,一句話也沒有說。

我想說幾句話安慰她,可是她被女教師和女同學緊緊包圍著,我無法靠近。

空氣發酸得讓人一走進這間屋子,眼淚就下來了。連平常總是綳著臉訓斥我們的校長也拿出手帕在眼角一遍一遍地擦。

我抹了抹眼淚,轉頭去看擺在大廳正中間的兩張大大的遺像——他們是那麼年輕!他們有一位那麼出色的女兒!可是他們就這樣撒手不管了!

走的時候,我們一一和她握手告別。終於輪到了我,我握住的是一雙在北極的寒風,南極的冰海中顫慄的手,我真想立刻將這雙手放入我的胸前,用赤道的陽光去溫暖它們。我是赤道的陽光嗎?我不是。如果一腔熱血的溫度能夠給她片刻的安慰,我已經很滿足。

她突然抽出手,兩手疊在我的一隻肩膀上又哭了起來。我摟住了她,我不知道是什麼促使她做出這麼一個大膽的舉動。似乎冥冥之中有什麼特殊安排吧?

丁楚雲的父母去世后,她的生活成了問題。

她在興州有四門親戚,為收養她的事吵了起來。那時候,大家的生活水平都不高,平白無故地添了個吃飯的人,還要供她讀書,為她添置衣服,不能不說是很重的負擔。如果她在興州只有一門親戚也就算了,不照顧親屬的遺孤在人情世故上怎麼都說不過去。壞就壞在她有四門親戚,哪一家都不想吃虧,結果吵了起來,吵架的結果是採用輪換制,每家住一個星期。

在等待錄取通知書的那段日子裡,我幾乎天天去看丁楚雲。她每次見到我就哭,臉上再也沒有笑容。

那一天我去丁楚雲嬸嬸家交涉她初三複讀的事。她正在洗衣服的嬸嬸不屑地說:「我們現在供她吃飯已經是從身上割肉了,哪有多餘的錢供她讀書?你這麼喜歡她,把她領回家當媳婦養啊!」

丁楚雲衝出門去,一路哭,我好不容易勸住了她。

「我不想活了。」她倒在我的懷裡嗚咽。

一個才十六歲的女孩子竟說出這樣的話!

一個男人的責任感瞬時佔據了我的心胸,我毅然決然地說:「走,你到我家住去。」

「不要,別人會說閑話的,對你不好。」

「我不怕!誰愛說誰說去。」

「你爸媽不會同意的。」

「我爸媽都是通情達理的人,怎麼會不同意!」我那時的表現真的很有男子漢氣概。

就這樣,我將丁楚雲帶回了家。

果然沒有讓我失望,我全家人都盛情款待她,問長問短關心她。

吃飯的時候,我把話挑明了:「爸,媽,我想讓丁楚雲住到咱們家來,她的親戚對她不好。」

父親母親全愣住了。好半天父親才問:「這件事跟小丁的親戚們商量過嗎?」

「他們肯定同意,而且楚雲自己也願意。」

「簡直兒戲!要是他們告我們個非法拐帶人口怎麼辦?」

「那你去和他們說一聲不就行了。」

「你以為辦一件事情這麼簡單?」

「來來來,大家先吃飯,這件事以後再說。」媽媽出來打圓場。

一餐飯就這麼不痛不快地吃完。

丁楚雲很有禮貌地向我的父母道謝並告辭。

我追出去送她。

她面帶微笑說:「你別擔心我了,其實我是在自己家裡住慣了,一下子到別人家有點不適應,過一段時間就會好了。」

我急忙向她保證:「你相信我,我會說服我爸媽的。」

她伸出手撫摸我的臉龐:「千萬不要再提這件事了,我知道你關心我就好。你回去吧,不準送我。不然我要生氣了。」

我握住那雙玉琢似的手,暗下決心,我一定要讓她幸福。

我們揮手道別,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馬路上,我自言自語道:「等著我的好消息!」

回到家裡,父親劈頭第一句話就是:「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盡給家裡添麻煩!這樣的事情怎麼可以隨便答應人家?我看小丁還很健康,她家的親戚應該沒有打她罵她虐待她吧。就算有也不是我們管得了。

再說我和你媽那點工資,加起來也就三百來塊錢,養你們兄弟倆已經很困難了,再多一個人吃飯,還怎麼供你們讀書啊?」

「不就是一點錢嗎?我以後賺錢還你。」我難以理解為什麼父親這麼不通情理。

「這孩子怎麼說話的!」父親火了,拍了桌子。

我轉向母親求助:「媽,你是老師,你對你班上的貧困學生那麼關心,經常給他們買這買那,這件事你總不能不管吧?再說,那天全校給丁楚雲捐款的時候,還是你讓我多拿些錢去的。如果你肯讓丁楚雲到我們家來,我寧願不要零花錢。」

母親為難地說:「捐款和收養這兩件事情的性質完全不一樣,收養要有個先來後到,我們家和小丁沒有血緣關係,說什麼也輪不到我們。況且,把這件事說出去,人家還以為我們有什麼企圖呢!媽知道你喜歡小丁,可你也不能不顧家裡的困難,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吧?如果我們家是萬元戶,媽說什麼也不會反對的。」

我氣憤地躲進自己的屋裡,一頭倒在床上生悶氣。

弟弟正坐在地上玩飛機,剛才的爭吵一點沒有影響他的興緻。

我眉頭一皺,計上心來。爸爸媽媽最寵弟弟了,不如我讓他去當說客。

於是我問弟弟:「我們讓楚雲姐姐住到我們家來好不好?」

他說:「好啊。那她晚上睡哪裡呀?」

我說:「就睡我們的房間,我們兩個睡客廳。」

「我才不睡客廳呢!」他立刻抗議,然後抱起飛機告狀去了,「媽媽,哥哥要我睡客廳……」

家裡人沒有一個支持我,我決定絕食抗議。

一連三天,我不出家門,躺在床上,偶爾吃一點弟弟偷偷從飯桌上取來的食物,喝點水,就再沒吃任何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的堅持,事情有了轉機。

第三天傍晚媽媽來到我的床前,告訴我他們已經和學校及丁楚雲父母的單位商量過了,確實也聽說了丁楚雲的親戚們不讓她讀書的事,學校決定為她減免學雜費,她父母的單位也決定每月資助她一些生活費,現在只要她那幫親戚同意,她就可以到我們家來住了。

我高興得從床上跳了起來,連外套都沒穿,就急著給丁楚雲報信去。

還是媽媽硬逼著我吃了飯,穿好了外套才讓我走。

我一口氣跑到丁楚雲的叔叔家,她叔叔陰沉著臉,什麼話都不說。她嬸嬸沒好氣地說:「她呀,失蹤了,我們已經報了警,現在還沒找到人。」

「是什麼時候的事?」

「昨天。」

「一定是你們虐待她,不然她怎麼會失蹤!」

「小子,你說話要小心一點!我們給她吃給她穿,伺候得她像個公主似的,誰知道她還不滿足。」

「她究竟去哪裡了?」

「去哪裡了?恐怕是跟哪個有錢的野男人跑了吧。」

我不相信她嬸嬸的污衊,丁楚雲不是這樣的人,可是她究竟出了什麼事,為什麼不告訴我,就自己離開呢?我要找到她,我不能沒有她。

一個星期過去了,她沒有回來。

一個月過去了,她還是沒有回來。人們開始議論,她是不是投河了,或者被人販子拐走了。我不相信。

整個暑假都過去了,人們議論的話題里已不再出現她的名字。

我趁沒人注意,用石子將她四家親戚的窗戶玻璃砸了,她還是沒回來。

我這才醒悟,她永遠不會回來了。

難道這就是生死離別嗎?

我的心像被挖空了,一點也感覺不到痛了。

2001年3月7日初稿

2003年8月16日修訂

【本文由讀寫網(。duxie。)3日前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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