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一天,我又收到了一份意外的驚喜,一位中年男子,號稱是香港著名導演汪琪的經紀人,找到了我,說汪導看中了我的小說《金色生命》,要將它改編成電影,準備拿它來衝擊世界電影金蘋果獎,讓我出個價,他要買《金色生命》的影視劇改編權。wWw.

這可是天大的好事,不僅能拿到錢,而且這部電影如果真能拿到什麼金蘋果大獎,那我不也跟著火一把?最近不是有一個叫什麼的,根本就一點名氣也沒有的明朝文人,突然火爆起來嗎?如果不是因為他寫的那一部,根本算不上怎麼出色的小說,被一導演選中拍了部電影,在國際拿了幾個獎,他應該早就腐爛在泥土裡了,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被人從歷史的冷空中再拉出來的。

只是這價錢怎麼談呢?說實話,我那點兒錢始終有限,加上我揮霍無度,根本沒留下幾個,所以我還是迫切需要錢的,即使我想學一些大文人那樣,不要錢把作品免費提供出來,我的實際情況也不允許我做這樣的高姿態。只是開什麼價呢?我當然希望越高越好,可萬一高了把人家嚇跑了怎麼辦?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啊!

我決定還是變被動為主動,我開口說,你們打算出什麼價呢?對方說,你是賣主,當然你先出價了。好賊的傢伙!我不由在心裡罵道。看來我是必須報出價格的了,我想起了最近一個作家的一部長篇小說被改編成了電視劇,版權好象賣了六十萬,我想我總不能比他低吧!好歹我也是個名人了。我說,看在你們這麼有誠心的份兒上,我也不多要你們的,你們出七十萬就行了。我狠了狠心,給加上了十萬。

對方看著我笑了,我被他笑得莫名其妙,我忙問,高了嘛?我們還是可以商量的。沒想到對方卻說,我給你一百萬,但你要答應我一個條件。我簡直以為我聽錯了,買東西都討價還價,但從來我還沒聽說往高里還的,除非這個人有病,但有病的人能做大導演的經紀人嗎?

我還是試探著問,你不是在耍我吧?對方說,耍你幹什麼,你要是不相信,我們馬上就可以簽約,但是你還沒聽我說條件呢?我問,什麼條件?對方說,我給你一百萬,但你對外界要說這部小說的版權賣了三百萬,你先不用著急,聽我慢慢解釋,我們來付三百萬的所得稅,一百萬是你凈得的。你只要和我們的口徑保持一致,對外宣稱是三百萬就行了,其餘的事情我們來做。我聽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葫蘆里賣的什麼葯。我怎麼想這似乎對我也沒有壞處,但我還是想弄個明白,我問,能告訴我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嗎?對方說,這是屬於商業機密,如果你不簽約,我們是不能告訴你的。我又想了一會兒,似乎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就說,那就簽吧!

對方原來早有準備,合約早就準備好了,我一看,和他說的一點兒也不差,我不由地笑道,你們的效率還真高,你們就敢肯定我一定會同意你們的條件?對方也笑了,說我們香港人講的是實際,我們早調查好了,所以我們做事從來都是有把握的。合約簽完了,我看著這張紙,這哪是紙啊,這簡直就是一張一百萬的支票!

我說,錢什麼時候我可以收到?對方說,我回去后就會把錢拔到你的帳戶上。我問,這次你可以告訴我原因了吧!對方說,道理其實很簡單,這部影片衝擊金蘋果獎是肯定的,但它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要賺錢的,影片要賺錢當然離不開炒作,當年《鐵達尼號》的宣傳費用過億美元,所以才給它賺回了十幾億。所以我們當然也是要炒作的,這買版權就是第一步。我不明白,問,這算怎麼炒作?對方笑了笑說,你知道現在版權最高的是賣多少錢嗎?我搖搖頭,這個我確實不知道,要不剛才我也不用那麼狼狽了。對方說,超過一百萬的屈指可數。所以你這部小說一下子賣了三百萬,無論它的內容如何,都夠媒介炒上一陣的了,在我們的片子還沒拍之前,就有人替我們炒作,當然是一個好現象了,我想你應該明白了。

我的確是明白了,在他走了之後,我是越想越明白,越想越覺得人家簡直是高明極了。三百萬的所得稅只不過是六十萬,加上給我的一百萬也不過是一百六十萬,而對外他們卻可以宣稱是三百萬,這創紀錄的天價的確夠媒體炒作一陣的了,如果他們再出錢活動幾個記者,這種輿論會更有聲勢,而且輕鬆容易得很。從實際上看,我的這部作品他們想買下的話,最多也就是三五十萬,他們多花了一百多萬。表面上看他們是吃了大虧,但仔細一分析,如果他們用這一百萬來做其它途徑的宣傳,恐怕連個新聞發布會也開不了,現在一般的影片上映發布會,新歌發布會,費用都不會低於一百萬,而那種宣傳的面畢竟是太局限了。想想吧,幾天後,全國各地大江南北的各類媒體,都會在報道這同一件事,那會是怎樣一種情況?這決不是一個新聞發布會可以達到的效果,而這一切只不過花了一百萬而已。

我確實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聰明,一切和他們想像的一樣。首先找到我的是彩玉,她拿著一張報紙對我說,三百萬?你簡直發達了,這次我說的那條鑽石項鏈你可以買給我了吧!乖乖,那條鑽石項鏈的確是漂亮,可它的標價是八萬人民幣啊!她纏了我好多次,我都以資金不足拒絕了。這次我再說什麼呢?

到了文聯,同僚都圍了過來,紛紛對我說,盤古,你可要好好請請我們啊!這次吃涮羊肉可不行了,你怎麼也得給我們一人上一隻龍蝦,上一盤鮑魚,我們從來也沒吃過,這次可跟著你沾回光。我只好含糊地點著頭,匆匆地趕緊離開了,我如果再不走,恐怕會有人讓我給他上一回滿漢全席了,這個同樣也沒有人吃過。

我這才感覺到,原來做爆發戶比做名人還累,做名人別人頂多多看你幾眼,個別的向你打個招呼問聲好。最麻煩的時候也不過是一群崇拜者圍著你,讓你給簽個名就是了。可做了爆發戶就不一樣了,瞬間你就成了救世主,一時間似乎全世界的人都在水深火熱中,等著你來拯救,而這種光榮而又艱巨的使命,你又拿什麼理由來拒絕呢?的確,文明在不斷地發展,但它所帶來的最大的變化,就是金錢的地位在不斷地上升高度,目前已將良知,道德,品行等等統統拋在後面,在它的面前,一切的東西都那麼地黯淡無光。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母,從我搬出來后,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回去了,我忍受不了他們那不停地嘮叨,我做了錯事,他們說;我做了好事,他們還說,彷彿他們不說,我就什麼都不會做似的。那一刻,我突然想回去看看了,不知為什麼,我對家的渴望在那一刻是那麼強烈,或許每一個人在最迷惑的時候,首先想到的都會是自己的家。

母親見到我回來了,趕緊問我吃沒吃飯,父親卻說,都什麼時候了,他還不吃飯,肯定是又有什麼事了。唉!天底下的父母哪一個不是這樣呢?他們對子女的疼愛,是無法用語言去表達的。

我說,沒什麼,就是心裡煩。母親說,心裡煩就回來住幾天,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己的狗窩。父親說,早就對你說,年紀輕輕就出名並不是件好事,容易得意忘形,肯定是要吃虧的。

我聽他們嘮叨了大半天,就問家裡的情況,母親說挺好的,父親說我們還能自己養活自己。我放下了一萬元錢,就走了,我知道給老倆口再多錢,他們也不會去花的,最後還是給我留著,但這樣做我覺得心裡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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