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宮遺夢起花都 第143章 患得患失
事情發展的走向,似乎在平靜中越發顯得複雜了。
對於艾悠悠曾經類似玩笑一般的分析,此時再度不覺有些充滿幽暗的縈繞在了我的心頭。
「她猜測下的那個人,難道真的存在嗎?」
即便和洲小洲彼此分開了,我的心中仍舊沉淪在自我世界的猜疑與想象中。
「之前是洲小洲,這一次又是樂樂。那麼接下來,還會輪到誰?」
我心中一片黯然,不覺有了種細思極恐般的感覺。我將手下意識的插進衣兜,瞬間又觸碰到了那一張曾經那個叫龍岩的人塞給我的名片。我拿出開看看,名片上他的名字和金銘律師事務所的名字依舊還是那麼的醒目與清晰。
我目光沉吟,似還有些許難以釋然般的陰沉。眼下順著這條線索調查下去,我認為是一個不錯的辦法。沉默的手機忽的響起,居然是龍岩的電話。
這簡直太巧了,我的內心感覺被撼動了一下,立即按下了手機的接聽鍵。
「喂~」
「哦,小魚先生嗎?」
「對,我是。」
我一臉陰沉的做出了回應,很疑惑他到底是怎麼獲取到我的電話的。而龍岩像是我心裡的蛔蟲,光是聽聲音就充滿睿智的洞悉了我此時心頭的想法。
「剛剛我在忙,實在不好意思。發現一個未接電話,根據時間的分析,我認為很可能是您給我打來的。」電話的那一邊,龍岩說到此處忍不住一聲淺笑:「看來我的分析沒有錯,果然是您,小魚先生。」
「嗯,我現在有很多的疑問想要請教您,方便見個面嗎?」
「急什麼呢?今天已經很晚了,我們律師也是需要休息的。這樣,明天我在打電話給您,到時候和您約見一次。至於您心中的疑惑,我會全部向您解釋清楚的。」
電話說到這裡,那一邊的龍岩甚至沒有想要徵求我意見的意思,就直接掛斷了電話。
「喂~喂~~~」
我呼喚著他,但電話那一邊已經傳來「嘟嘟」般的聲響。
我一聲嘆息,面色猶如死灰。心想此時也只有等到明天,或許才會有再度見面的機會了。想到這裡的我,不覺長長的鬆了口氣。將電話再度穩穩的放進了衣兜,隨即回到了我身處在旅館的房間之中。
夜已深沉,但我卻已無心創作。我很想聯繫樂樂,我們沒有聯絡的這段時間到底在她身上發生了什麼。然而私信都已經打好了文字,最終還是沒有發送。
我心中很清楚,此時的樂樂已經和曾經那個對我充滿愛慕的人完全不一樣了。我的直覺告訴我,樂樂眼下已經逐漸發生了本質般的變化。這樣的變化,讓我們即便再度見面,或許也不能再像曾經那樣以誠相待。
具體變化時間的起源,應該是她那一次和我在公園裡的約見。看似她是想給我機會,讓我們彼此冷靜的想清楚關係的走向和發展,其實那無疑是在向我宣告著我們彼此親密關係的結束。
我一聲嘆息,忍不住充滿黯然般的閉上了眼睛。
我的直覺告訴我,或許我們將永遠不能再回到從前那段充滿快樂的時光。昔日的友誼,或許如今已經不在了。而導致這樣結果的歸根求源,無疑還是在於我對於感情的左右徘徊吧。
不知為何,我心中的感情突然之間變得很複雜。甚至打開網站的創作系統,也已無心繼續創作。
伴隨著「叮咚」般的一聲響,創作系統發來了新的信息。我展開來看,是豆叔為我擬定好的文學授權簽約電子合同。我無奈般的笑了笑,心想現在的結果,不正是我來花都的原意與初衷嗎?這無疑是個不錯的開始,但此時的我居然完全高興不起來。患得患失之間,我感覺已經與樂樂越走越遠。
悲大於喜,這是我目前最真實的寫照和內心之中的感覺。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與其說是起得很早,或許說是一整夜都沒有怎麼睡或許更為貼切一些。
看看手機,依舊顯得十分安靜。
我本想主動聯繫龍岩,但想了想還是算了。既然他說過主動聯繫我,我就沒有必要非得那麼急切的去聯繫他。凡事太急,總會暴露很多東西給對方。
老實說,我不是那種很喜歡暴露自己太多的人。尤其是面對龍岩這樣讓我如今尚且還並不怎麼了解的人,儘管此番他是救了我的恩人,並且我的直覺也清楚的告訴我或許他並不是我的敵人。但即便如此,我還是無法在不能完全確定他幫助我用意的前提之下選擇對他徹底的敞開心扉。
如今小說的簽約事宜工作還有很多,故此我在深思熟慮之後,決定先忙碌手頭的這些事情。
我前往列印店,打出了一式幾份的電子授權簽約合同。之後簽署並且附帶身份證複印件。一切準備就緒之後,我又一次下意識的看了一下手機。手機仍舊靜若寒蟬,完全沒有一點兒的動靜。
龍岩還沒有選擇聯繫我,這讓此時的我已經有些心生急躁。我強行控制住這份情緒,之後前往郵局並且按照豆叔在作家系統提示的有效地址將完成的一式幾份合同一併寄出而出。
完成了這些之後,我感覺心底的大石似乎暫且放下。
簽約的手續徹底完成,恐怕還需要合同送達之後,Z橫的審核部門歷經多日的工作才能徹底告終。我心中這樣想的同時,手中緊握的手機突然發來了消息。我充滿激動的看向亮起的屏幕,一顆心瞬間提到了嗓子眼。
是龍岩發送來的簡訊,內容甚至沒有多餘的問候,只有簡單的一行類似地址一樣的文字。
「這是見面地點嗎?為什麼這地方讓我有種莫名般熟悉的感覺呢?」
我心中驚奇並且感到些許的疑惑,沉吟少時瞬間恍然大悟。我掏出錢包,取出另一張名片。上面清晰文字顯示的地址,居然與龍岩在簡訊息上提供的地址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