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不愛你
「我不愛你。」
厲明軒陰鷙的目光籠罩在洛千尋的身上,這一句她早就知道的答案依然如刀子般射中她的心臟,疼痛感瞬間蔓延到她的五臟六俯。
是啊,厲明軒不愛她洛千尋,所以他可以恣意傷害她。
他愛的人是蔣心潔,他的溫柔和寵溺全部都給了她。
在他的眼中,蔣心潔不是第三者,她才是他們之間的第三者。
「爺爺不會同意的。」
洛千尋不想簽字,將厲遠搬了出來,希望能讓厲明軒改變主意。
他們領證時,厲遠說過,這樁婚事除了她可以主動提出離婚外,不許厲明軒提離婚的事情。
沒有緣由,就是一條死命令,不許厲明軒違抗。
她知道厲遠這麼做是為了保護她的權益。
「就算爺爺不同意,我也必須離婚。」
厲明軒看著洛千尋,殘忍地說道,「心潔懷了我的孩子,我要對她負責。」
就是因為厲遠的干涉,他才要逼著洛千尋先簽字。
洛千尋心痛地看著厲明軒,他的話將她的自尊踩在腳底下了。
負責?
蔣心潔那個該死的小三懷孕了,他就要負責,那她呢?
洛千尋真想把包里的孕檢單砸到厲明軒的臉上,狠狠地告訴他她也懷孕了,還是雙胞胎,讓他做個選擇。
然後呢?
厲明軒一定會逼著她去將孩子打掉吧?
她記得領結婚證那天,她滿心歡喜地對厲明軒說她會替他生個孩子。
結果厲明軒說了什麼?
他說她不配生他的孩子,就算兩人結了婚,他也絕不會碰她。
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只是一個意外,他奪走了她的第一次,一點內疚也沒有。哦,不,他並不以為那是她的第一次。
她記得他碰了她之後,很嫌棄地說道,也不知道這是她第幾次修補,真讓他噁心。
不用想,她也知道是蔣心潔在他的面前詆毀她,才會讓他有這種錯覺。
想到這裡,洛千尋的手指拽緊,心知絕不能讓厲明軒知道她懷孕的事情,否則她就會馬上失去肚子里的孩子。
孩子是無辜的,孩子的身上有一半是她的血脈,她捨不得,更何況這是兩條命。
「明軒,你不覺得自己很殘忍嗎?我是你的妻子啊,為什麼你可以這麼狠心?」
洛千尋眼含淚水看著厲明軒。
「妻子?」
厲明軒嘲諷地看著洛千尋,「當初你不是已經知道結果了嗎?」
「呵呵……要是我不簽字呢?」
洛千尋固執的樣子,突然就讓厲明軒發了怒。
他猛地從沙發起身,伸手掐住她的喉嚨,冷聲道,「洛千尋,你不要試圖惹怒我。」
「我不簽字,你就要掐死我嗎?」
洛千尋頓覺呼吸困難,但她依然無畏地迎視著厲明軒陰鷙的目光,「那你就掐死我好了。」
她愛厲明軒,得不到他的愛,死在他的手裡也行吧。至少能讓他記住他親手殺了一個女人。
她真的好卑微啊,默默地愛著他這麼多年,他卻要為了一個小三掐死她。
他們倆的婚姻不過是一紙結婚證而已,沒有婚禮,沒有婚紗,沒有結婚戒指,沒有他的愛。卻讓她滿心歡喜。
現在這段婚姻就要到頭了吧?她多麼不甘心啊。這一切為什麼會變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