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吃啥補啥
馬車在搖晃中前進。
坐在駕駛台上的青年拿著韁繩,一旁的少女膝上放著一個塞得鼓鼓的皮袋,兩人像平常一樣並排坐在馬車上,在寂靜的草原上前進。
青年揮動起韁繩,啪一聲打在馬的屁股上。
這個行為沒有任何意義,牽引車輛的馬並非活物,而是以魔力驅動的木偶,要不然沒有學過騎馬的他也不可能擔任駕駛。
青年名叫鍾黎,是一名穿越者。
自幼跟隨家裡學廚的他沒有去上大學,而是選擇開了一家餐館,因為手藝不錯,餐館的生意很好,客人絡繹不絕。
他本以為自己會以廚師的身份過完一生,誰知有一天,他正吃著鹹魚唱著歌,突然就被召喚到了這個世界。
召喚者,正是坐在身邊的少女。
少女沒戴兜帽,落在纖細脖子上的黑色長發隨風吹拂著,風中帶著些許塵埃的味道滲到頭髮里,不過她似乎並不在意。
大概是掙到錢的關係吧,她的心情似乎很好,嘴裡還哼著歌。
少女名叫琉璃,無論是名字還是臉孔,她都顯得與眾不同,雖然這一點鐘黎也是一樣,不過這個世界很大,有各種各樣的人並不奇怪。
至於鍾黎為何會被她召喚過來,純粹只是一樁意外。
據琉璃所說,她當時正在烤鹹魚,卻不小心烤焦了,結果就把另一個世界的鐘黎召喚了過來。
幾個意思?
只不過是烤焦了一條鹹魚而已,究竟是擾亂了哪條世界線,才觸發了召喚機制?這個問題鍾黎想了三天也沒想通,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之後,他開始向琉璃確認這個世界的各種情報。
很幸運的語言相通,文明方面照慣例跟中世紀很接近,買賣交易的貨幣是金、銀、銅打造的金屬貨幣。
當然了,最重要的是,這個世界存在魔法。
能夠穿越到劍與魔法的世界,對懷揣著冒險精神的男生來說是一種夢想也不為過。
但很快,鍾黎就發現,這個世界和他想象中有點不一樣。
冒險家們不把前往未知之地冒險當做奮鬥目標,而是龜縮在城鎮內,靠接取報酬低廉的委託為生。
魔法師們不愛鑽研高深的魔法,而是把時間花在各種無聊的儀式上,口裡還念叨著一些難懂的咒語。
這是因為,這是一個危險重重的世界。
惡魔,怨靈,妖怪等邪惡魔物,四處散播恐懼、瘟疫與殺戮。
至於魔物們為何會如此肆無忌憚,是因為這個世界沒有神。
或者說,神已經死了。
千年之前,具有強大力量的邪神橫空出世,為了對抗這個意圖以恐怖統治支配世界的邪惡存在,代表正義的神靈們以自身性命為代價,將其封印在了世界之外。
雖然邪神被擊敗了,但邪神的走狗們卻幸免於難,繼承了邪神怨念的魔物們紛紛顯露身形,為非作歹。
對抗魔物,最為有效的方法便是信仰,然而舊日一戰後,神靈盡數隕落,人們的信仰無法得到神的回應,因此也就無法得到擊退邪惡的力量。
在人類文明岌岌可危之時,人們終於找出對抗魔物的辦法,那就是神器。
神器,是舊日神明們的遺物,一部分僥倖獲得神器的人們,通過驅使其中的殘留神力,獲得了對抗魔物的力量。
琉璃就是他們之中的一員,名為神器使。
當然了,並非隨便從大街上拉一個人,就可以成為神器使的。
要想成為神器使,擁有契合自身的神器當然是首要條件之一,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十分苛刻的條件,那就是必須要具備強韌的靈魂。
這是理所當然的,神器中的神力必須要以靈魂為媒介來驅使,如果靈魂不夠強韌,就會難以承受神力帶給靈魂的負擔。
或許是因為鍾黎並不屬於這個世界的關係,他也陰差陽錯地具備了靈魂力量。
當時他發現了自己的那個能力后,立刻大驚失色地找琉璃詢問情況。
不過,當琉璃看到他的能力后,眼中先是閃過一瞬即逝的驚訝,隨後馬上又擺出一副淡定的模樣說道:「不用擔心,這是正常情況。」
那是正常情況嗎?
鍾黎一臉問號,是他對「正常」這個詞的理解有問題,還是這個世界對「正常」這個詞的定義不一樣?
「那你能解釋一下,這個是怎麼回事嗎?」鍾黎指了指胸口,只見一條半透明的手臂,如同幻象一般輕飄飄地從胸口伸出他的體外。
對於這極度詭異的狀況,琉璃的解釋是:「這是靈魂出竅,難道你沒見過嗎?」
誰特么見過啊?
然後她又說:「大概是因為你的靈魂想回到原來的世界吧,這是一件好事,你應該為此感到高興才對。」
敢情自己的靈魂是歸鄉心切,不過一般來說遇到了這種情況,不就代表自己馬上就要翹辮子了嗎,這真的算是好事?
為了打消他的疑慮,琉璃耐心地向他解釋了原因:「你能驅使靈魂出竅,就代表你的靈魂足夠強韌,換句話說就是擁有成為神器使的資格,未來只要逐步增強你的靈魂力量,就能用自身的靈魂對抗魔物,所以這當然是好事。」
怎麼總感覺是在忽悠人呢?
聽說魔物會把人類的靈魂當做食物,現在卻要叫他用靈魂去對付魔物,這不是肉包子打狗嗎?
雖然鍾黎覺得不放心,但既然專業人士都這樣說了,也只能勉為其難地選擇相信,就這樣,他便半推半就地成為了一名神器使。
而在之後,琉璃和他分享了用於增強靈魂力量的方法。據說大部分神器使採取的方法都是冥想,但這個方法效率很低,琉璃的做法則完全不同。
她的方法很簡單,也很粗暴。
那就是吃靈魂。
吃啥補啥,是這麼說的沒錯吧?
當然了,奪取活人的靈魂那種事他們可不會做,那樣就跟惡魔沒什麼兩樣了。
琉璃的做法是,吃掉被魔物吃掉的靈魂。
有點拗口,但就是這麼個意思。
既然魔物會吃人靈魂,那麼就以其人之道還施彼身,吃掉它們將靈魂奪回來。
不過,說是吃掉它們,但還沒到啖其血食其肉的程度。
首先,在除魔的過程中,魔物的血肉大多會因為神力而崩潰。另外,如同弗蘭德領主說的那樣,魔物本是不潔之物,吃掉它們的血肉可能會有被污染的風險。
經過琉璃的研究,只要吃掉魔物的核心部位比如說心臟,就能夠增強自身的靈魂力量。
而鍾黎來到這個世界后,身為廚師的他又敏銳地發現,如果以恰當的方法來烹飪魔物,靈魂力量的提升程度會顯著增加。
簡單說來就是,把魔物做得越美味好吃,力量提升效果就越明顯。
別人費心勞力地打坐冥想,忙活好半天才能增強自己的靈魂力量,而他們倆卻只需要美美地吃一頓就行,差距就是這麼大。
就是基於這一理由,兩人不可避免地化身為吃貨,走到哪吃到哪,消滅魔物的同時還能一飽口福與增強實力,一舉三得。
他們倆,就是行走於黑夜中的魔物美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