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番外英俊篇

第72章 番外英俊篇

話說小說之中有一隱藏的土豪,姓趙,名英俊。號曰小胖子。

自從周諾亞幫他追到菲兒女神之後,小胖子從此吊打高富帥,走上了人生巔峰。

話說那一日,天空升起七朵蘑菇雲,小胖子站在下面凝神靜望。竟然從裡面看出了些許的端倪。

那七朵雲彩似蓮花般聖潔,似棉花糖般柔軟。他舉手投足之間,即可撫摸天地。

小胖子激動壞了,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頂天立地。

就在這時候,迎面走來一個西裝革履的青年男子。

他長的不算丑,但滿臉的猥瑣,像一個豬頭一樣,讓人望而生厭。

現在西裝革履的不一定是精英,也有可能是禿鷲。

當年鵷鶵從南海飛往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練實不食,非醴泉不飲。高貴之處,亘古一人。

以前小胖子看到這種人還以為他是什麼厲害的人物,但當他真的到了那個地步以後,才發現,這種人是多麼的渺小。

小胖子是在錢罐子里泡大的,從小就錦衣玉食,從沒有受過一點苦。

雖然身體略胖,臉長的也有點殘了。但還是不影響他整體的內在。

小胖子的骨子裡有鵷鶵的氣質,但也有平民的普通。在他娶了女神以後,就發誓減肥,這一減就是十年。

十年的光陰一閃而過,我也在大學畢業之後通過吃軟飯的方式接管了岳父的公司。「(捂臉,害羞)

閑暇的時候還幫著老媽去打理一下服裝店,這樣的日子裡倒也輕鬆快樂。

至於小胖子嘛,結婚之後雖然減肥效果不佳,卻在一番鍛煉之後有了精氣神,一睜眼,精光湛湛。

我很為他這樣的改變感到高興,那天,我們兩人在一起聊天。

「師父,我想去太平洋上買個島,那樣咱們幾個就可以去島上過幾天超凡脫俗,與世隔絕的日子了。」

買個島?小胖子現在也是個財大氣粗的大老闆了,說起話來就是與眾不同。

我咽了口唾沫:「那個,英俊啊。我勸你還是在考慮一下。去了島上,交通不便,咱們吃什麼啊。」

小胖子點點頭,若有所思。

「師父,你的意思是還應該買一架直升機。」

我一口老血噴死你啊,這麼奇葩的設定我怎麼會想。

我是害怕你敗光了你老爸的億萬家產啊。

小胖子見我不說話,還以為我是同意了,就很高興的給菲兒打電話說我同意了。

我同意什麼了?喂你這個逆徒的嘴也太快了吧,花錢去買個島,那不是享受啊。

這事要是讓我岳父知道了,非要把肺氣到腳後跟啊。

我正在思考的時候,可可打了電話。

「諾基亞,聽說你要買個島?」

可可問道,隔著電話我也看不出她的表情。

我只能誠實的搖頭。

「老婆大人,你絕對是誤會我了。我從來都沒有那麼想過,這都是小胖子的主意啊。」

「沒關係啊,一個島而已,你想買就買嘍。」

同意了,可可竟然這麼簡單就同意了。

我弱弱的問道:「你說的是真的嗎?」

「呵呵,當然是真的。」

呵呵?屁,鬼才信你的話,你要是真的高興,早就抱著電話哈哈大笑了,兩眼小星星的樣子我肯定隔著八丈遠都能聞到啊。

這麼平淡的口氣,肯定是騙我,我才不會上當呢,你還當我是十年前那個純潔的小少年嗎?

我嗯了一聲,表示我已經知道了她的意見。不過,我沉思了一會說道:「這個,可可啊,我覺得買島這個事還是要深思熟慮,畢竟這不是個小事。等我回去思考上一百零八天在給你答覆。」

可可和菲兒正在做美容,我說完就沒話了。

掛掉電話,我覺得還是有義務勸一下小胖子。

「英俊啊,不是師父說你,你看看你都多大的人了,做事還這麼幼稚,你已經不是十年前的小屁孩了,你是個有老婆有孩子的男人了。懂嗎?」

我很深沉很認真的勸到。

「不懂。」小胖子搖搖頭:「師父,人活一世,草木一秋。縱有金錢,揮霍為先。」

我瞪大了眼睛,這都是什麼歪理。

果然是富二代,思維模式都跟正常人一樣。

我真的想拿板磚砸碎他的腦袋給她換個硬碟。清空他滿腦袋的漿糊。

「錢這種東西是把雙刃劍,你只有在合適的地點合適的場合去正確的運用他,才能發揮他最大的作用。」

「人生沒有綵排,每一天都是現場直播。所以你做事之前一定要考慮好了,否則上了新聞聯播可就熱鬧了。」

我在勸小胖子冷靜的時候,同時也在反思。為什麼小胖子會突然的想去買個島呢,這不符合當初的設定啊。

聽說隔壁老凌家又斷更了,不知道是不是跟他有關係。

聽說隔壁老凌家的凌雲和雨沫十分的喜歡去什麼探險之類的活動,為了這個還從山上摔了下來。

啊?我去動物園,我去動物園那是被可可強迫進去的,我那是被動,被動懂嗎?就是硬挺著裝大尾巴狼。

要是上天能給我兩條路選擇的話,我肯定不會待著可可去跟老虎面對面。

咳咳,話題有點扯遠了。

事實上來說,我周諾亞和他凌雲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可可和雨沫也不是一路人。

完全獨立的兩種人,完全的不同兩種背景。這怎麼能混為一談呢。

就單單從相貌上來說吧,我長的要比凌雲帥的多吧。

可可和雨沫比呢,雖然他們的設定都是學校校花,這裡面雨沫的學霸成分肯定高於可可。

而在雨沫沒毀容之前,可可和雨沫的姿色也應該是不分上下的。

但問題是,還是發生了意外。

雨沫的臉受傷了。

有讀者告訴我每個人都喜歡美女,所以我的標題就定的不太好。但是那又怎麼樣呢,我這麼寫還是有我的道理。

當青春不在,相貌不在。一個女孩最重視的兩樣東西都不在的時候,那時候一個男人的承諾才顯得格外重要。

這樣樸實的隱藏在大千世界角落裡微不足道的愛情才是純愛的最高境界。

人生可以無色,但豈能無愛?

一個書名說明不了什麼,凌雲公子那傢伙斷更那麼多天想做直升飛機去小島上避難也沒關係,這些我都不在乎。

幻境再美終是夢,珍惜眼前始為真。

莫使金樽空對月,舉杯共慶有緣人。

財神的詩句,我的決心,其實無論是什麼原因,我都希望世界和平。

什麼?又扯遠了。

好吧,青春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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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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