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兩男之中
俗話說的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此時的柳浩明作為天字第一號老好人,怎麼會不深諳其中道理。
當他發覺沈傲月這個小迷糊,到了現在還沒有發現她如今穿的是自己十四,五歲時候穿過的睡衣,並且提著袋子,就要大刺刺開了門出去。
不免心中一驚,覺得傲月這個女孩是真的不知道她很好看嗎?
就算是隔著寬大衣服都能感覺出身段美好的女子。
還有這張渾然天成的美麗面龐。
就這樣出去,那可不行。
坦白說,柳浩明不放心,因而順手就拉住了傲月的小細胳膊。
再次被拉住了的沈傲月可就有點不開心,回家的路怎這麼難嗎?
如此磨磨唧唧的難道還要付錢才能走嗎?
於是,她就說道。
「柳浩明,難道還要掃微信付賬才能走嗎?」
「什麼?不用呀,我說的是你的衣服。」
「我的衣服怎麼了?我的衣服……」
腦子裡停機一秒,沈傲月這才想起來,恍惚是聽到柳浩明說過,他是讓人給她換的睡衣。
只是她起初是害怕,然後是興奮,最後就給忘記了。
現在低頭一看,好傢夥。
沈傲月直呼好傢夥,這老頭樂一樣的白T,圓領加長條紋淡藍色系帶睡褲的一身打扮,是讓她直呼受不了的裝束。
但是她此刻就穿在了身上,還晃蕩了老半天。
並且還不覺得有異樣。
就很無語的拉著衣服下擺問道:「這,這是個啥?」
「這是我小時候的睡衣,你放心絕對乾淨,昨晚我們回來太晚,我這裡也沒有女性衣物,就是給你換衣服,也是讓物業的女孩來換。因為沒有備用衣物,就將就找了一套我自己的。」
難為柳浩明還能一本正經解釋清楚。
只是沈傲月心裡苦,她是真的沒有留意,的確是大意了,大意了呀!
還有就是這衣服是雖然看起來丑,可穿起來就很舒服。
人呀,只要是舒服了,就會樂在其中,那有去關照外物之心情。
然而此等理由如何說出口,沈傲月唯有在心中哀嚎一萬遍,可面上還是自以為是認為對方看不出她的尷尬。
有些言不由衷的說道:「謝謝你,那我的衣服呢?」
「我讓人給你送去乾洗了,攝影棚里的味道太大。」
「那……」
沈傲月一時語塞,有些手足無措。
誤會人的是她,想要發脾氣的也是她。
可柳浩明完全都沒有介意,一直好脾氣解釋。
若是他生氣倒還好,大不了對吼就成。
可實際商就是他不生氣還罷了,還一直笑眯眯說話。
一雙桃花眼,看得人心潮澎湃。
讓沈傲月也有些亂了方寸,不知說什麼才好。
就只能是扯著衣服下擺,乾乾的靠著牆,站的倒是筆直。
不筆直也不行,那柳浩明以手撐牆,就在她的面前定定的看著她。
她要站的不直,指不定兩個人就撞上了。
「要不我送你回去,衣服乾洗好了,我也會給你送來。只是現在你這個樣子穿個睡衣出去,是真的有點讓人不放心。治安雖然好,只是女孩子少一分危險就少一分。」
為了怕她繼續尷尬,柳浩明立刻就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
「不行,現在節目還在錄製,你就和選手出去,要是被拍到怎麼辦?你的形象要是毀了。品牌解約風險誰來承擔?」
周運營此刻就是急眼了的惡婆婆,可以容忍柳浩明留人吃飯。
可是絕對不可以走出這道門,萬一要是被狗仔拍到,柳浩明一大堆的代言在身上,他自己要作死攔不住。
可是天價賠償會讓他作死的望而卻步一些。
「這很重要嗎?」
柳浩明問道。
「不重要嗎?老闆,你在錄製節目中是不能有任何緋聞流露出去,這是和節目組還有品牌商簽約之時,就已經寫進了條約里。你這個時候不要告訴我說你不知道。」
作為運營,周勇當然知道每一份合同里的炸點,現在第一期節目收視率非常好,柳浩明熱度也很高。
但是熱度就是雙刃劍。
不僅帶來名利,也會跟隨風險。
只要有熱度就有了跟拍,但凡跟拍出一張有價值的照片就能賣出大筆金錢。
那些狗仔們怎麼會放過這樣好的發財對象。
所以周勇肩負的不僅是柳浩明個人品牌的運營,還有事前管理和監督。
對於今日柳浩明貿然提出要送沈傲月,在周勇看來就是風險之一。
所以絕對不會鬆口讓柳浩明如願以償。
就在他二人你一言,我一語之中,剛才還多少有些融洽的氣氛陡然就變得焦灼了起來。
而作為焦灼源頭沈傲月,自知這個時候她最好不要跳出來。
但不站出來,又自我感覺虧心了些。
並且她自我感覺這身衣服除了褲子屬實長了一些,其實也就還好。
出門打車回家就好,也值不得眼前這一對兒璧人為自己爭吵。
她的內心裡屬實是有些過意不去。
當然還有一個問題也是同等重要,那就是在她和樂天簽訂合同的時候,同樣也有一條禁止有異性緋聞的規定。
誠然規定就是要用來打破,只是打破此規定,估計要讓沈傲月賠到精窮。
哪怕就只是為了不賠錢,沈傲月也是絕對不允許柳浩明送她,更何況不過是一頓飯的交情。
就要冒著以後一輩子都吃不起飯的風險,這可是萬萬使不得。
沈傲月立刻就說道:「周運營說的很有道理,我要謝謝柳浩明你的好意。但是為了雙方都好,我還是一個人回去就好。這身衣服真的,我覺得要是我穿這身衣服都要被人騷擾,那也充分說明了對方的眼光很差。」
「胡說,我是絕對不會讓你一個女孩子冒險。」
只是柳浩明卻不好對付,他認定的事情那也是用頂級跑車都拉不回來。
「老闆,你這是一定要去嗎?算了,要不我去送行不行?」
周勇平日里雖然嘴毒,但是也知道分場合。
現在眼看老闆堅持己見,他若還不依不饒,只怕等會兒大家都下不來台去,於是就主動提出要送沈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