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自由人!
「孫董,這些人是我帶過來的律師,請叫公司人事部的人過來一趟吧,我們今天就把合約給解除了,錢今天就可以給你們。」
在會議室之中,李辰光介紹了一下林同帶進來的八個人,這些人都是律師,全部都是李辰星手下的律師,和環藝娛樂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這八個人在Z國律師之中還是很有名氣的。
當然了,這些律師不止是處理李辰星的事物,還會接取委託,李辰星讓他們建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名為明光律師事務所。
「辰星,非要解約不可嗎?小林,解約的後果我想你應該清楚的吧?鄭家和李菜坤不會任由辰星出走的。」孫道宇到現在依舊不敢相信李辰光竟然敢說出解約的話來,鄭家不會讓一顆搖錢樹出走的,李菜坤那邊肯定也不會放過李辰光,這搞不好就會被封殺的。
「孫董,您認為這是一件小事嗎?李菜坤今天可以要這一首歌,那明天我們辰星寫出了十首歌,李菜坤要所有的歌曲,我們辰星是不是也要妥協?就算以後辰星不寫歌了,假如接到了一部電影男一號的角色,李菜坤來搶,那辰星是不是也要讓給他?公司既然已經偏向李菜坤了,那我們辰星留在公司還有什麼意思?」
林同知道事情無法逆轉,所以說起話也尖銳了起來,話語直指要害。
「這.....好吧,既然你們執意要解約,那就解約吧。」孫道宇的精神一下子萎靡了起來,臉色很難看的答應了下來。
然後孫道宇就讓人叫上來了人事部,準備解約的事情,接下來的事情他也不想管了,坐在會議室一聲不吭,最後解約的合同擬好了之後他簽下了字,李辰光也把錢給打進了環藝娛樂的公司賬號之中,一切算是了結了。
「孫董,那我們就先走了,希望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離開環藝娛樂的時候林同和孫道宇說了一聲。
「希望如此。」孫道宇雖然心情很不好,但還是帶了一絲苦笑的道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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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我們回上海,以後公司總部就在那邊。」李辰光還是覺得首都這邊最好少過來,得罪了首都鄭家,他覺得要是公司開在這裡的話,恐怕會有不小的麻煩。
現在這個時代可能並不至於安排人來殺他,但李辰光明白有錢又有權想要整垮一個公司有多麼簡單,李辰光可不是一個只知道學習的書獃子,什麼厚黑學,人性的弱點,等等一些書籍都是他學習之後看的,所以很清楚在社會之中不能相信任何人,可以相交但要保持警惕,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你自己認為的好朋友好兄弟就會在背後捅你一刀。
當然了,這指的是李辰光這樣有能力的人才需要警惕,而廣大人民大多數人都是普通打工者,本來就已經是社會最底層人士了,所以交朋友也不用太警惕,因為沒有什麼東西值得別人去惦記。
總之李辰光在首都建立公司的話,可能接下來的麻煩就是各種各樣的了,比如檢查消防,比如檢查衛生,比如調查稅務,等等各種各樣的麻煩恐怕會接踵而來,偏偏這些麻煩都是一些檢查,不得不配合,這樣的麻煩可能帶不來什麼損失,但很噁心人,李辰光才不想在這裡被噁心呢!
「好,我們回上海。」林同也想要看接下來的勢態,他不知道娛樂圈之中還有多少朋友,在自己離開環藝之後還能挺他林同的。
在首都休息了一夜,李辰光一行就朝著機場出發了。
「林哥,你幫我註冊一個公司吧,就叫星光娛樂,還有一個星光工作室。」
李辰光在車上和林同說道。
「星光娛樂?好,沒問題。」林同點頭答應了下來,本來回去上海之後就要註冊公司,這名字提前定好也行,當然了,這個公司是屬於李辰光和李辰星的,林同可沒有錢投入進去。
林同的家也在上海,這麼多年下來雖然攢了一些錢,也投資了一些商鋪之類的東西,但賺下來的錢也花費了許多,家裡的老婆孩子都要花銷,所以沒什麼閑錢投入到新公司之中去了。
至於林同為什麼和李辰光離開環藝娛樂,這也不是冒險,他做為經紀人,李辰星以前每個月都會給他開工資來著,這個月工資不算在分紅之中,也就是說實際上林同離開環藝娛樂只是少了一份工資,林同跟著李辰光離開的話,他還能拿兩份工資。
李辰光現在要出單曲,以辰星的名氣來說,這個單曲可是很賺錢的,聯繫企鵝音樂,度娘音樂,狗狗音樂,等等一些音樂平台全面上線單曲,搞不好一首歌曲就能賺取一個小目標,這還沒算那些小視頻APP,抖音,快手,火山,微信,等等一些小視頻軟體之中現在都有歌曲收費的服務,只要授權給他們就能獲得分成,這可是一大筆錢。
當然不光是這些了,還有電視劇,電影,酒吧,各種嗨歌機,等等一些項目都能拿到分成,可以說很多地方都能拿到錢。
這指的是一首歌真的火了之後,一個小目標都是少的。
同時這些音樂平台,小視頻APP,酒吧,等等一些平台都不是環藝娛樂能影響到的,畢竟有錢誰不賺啊,環藝娛樂也沒這麼大的影響力能讓不下余他們的公司聽話。
就比如抖音,微信,快手,企鵝音樂,度娘音樂,狗狗音樂,這些公司就不會聽環藝娛樂的,他們只會做對自己公司有利的事情,而不會拒絕能賺錢的事情。
當然了,環藝娛樂可以威脅他們自己公司的藝人不在平台上線音樂,但環藝娛樂敢嗎?他們不敢這麼做,這些公司有好多都比環藝娛樂的市值高好多倍,而且也在很多領域之中有產業,環藝娛樂不敢威脅他們,所以說要在娛樂圈封殺李辰光的話,估計環藝娛樂要付出很大的代價,這個代價估計是環藝娛樂無法承受的。
林同認為環藝娛樂可能會放出話來要封殺辰星,但響應的人和公司可能也就那些劇組,還有比環藝娛樂小的娛樂公司,讓辰星很難接到電影角色和電視劇角色,其它的地方,恐怕環藝娛樂拿李辰星完全沒辦法。
包括那些代言,李辰星沒有黑料,那些公司也不可能毀約,那樣只能賠償李辰星錢,對那些大牌公司一點利益都沒有,他們不可能臨時撤銷代言人。
李辰星現在還有幾個國際大牌的代言,那些大牌公司可不會聽環藝娛樂的話,環藝娛樂也不敢招惹那些國際大鱷。
所以林同認為自己的選擇沒錯,跟著李辰光出走,接不到電影,他們可以自己投錢組建劇組拍電影,他們可以自己寫歌出單曲出專輯,環藝娛樂能拿他們怎麼樣?
只要繼續出好的作品,那代言,廣告,綜藝,和找李辰光去拍電影拍電視劇的還不多的和螞蟻似的,要多少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