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亂成一團
坐在牆頭上的柳珠嘶了一聲,倒吸一口涼氣。
柳珠雖然不同情下面那幫禍害,可是看見被打,也是忍不住替他覺得疼。
畢竟這個耳光實在是太響了,柳珠視力很好,她能清晰的看到那個榔頭大漢臉上的肉,被那一巴掌呼的都抖了好幾抖。
「混賬!我怎麼養了你這麼個混賬兒子!你是瞎了眼了還是被豬油蒙了心了?這個野種,你抱著這個野種幹什麼!」
這個忽然衝上來的老太太,身份已然很明了了,不用多說,是這個榔頭大漢的親娘。
一旁的老頭子更是不用說,肯定是這榔頭大漢的親爹。
此時在老人口的臉上表情皆是說不清道不明的,可能是羞愧,可能是憤怒,可能又是難過,又可能,是以上這些情緒全都有。
這榔頭大漢雖然被打了,打的頭都撇向了一邊,可此時卻抱著那孩子沒撒手,緊緊咬著牙也沒說話。
「混賬,我讓你把這野種給扔了!」
這老太太見他還是死死抱著不撒手,怒意更甚。
情緒太過激動之時,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了,氣得上頭,這老太太再次抬手給了這男人一耳刮子。
打的狼頭大漢眼冒金星,嘴裡立刻泛起了一股鐵鏽味,不用想也知道,可能是腮幫子碰在牙上碰磕破了。
「娘……他是……」被連著抽了兩個耳光子,這榔頭大漢說話都有些口齒不清了,可是他一句話還沒說完,又被那老太太給打斷了話。
「他不是!他不是你兒子!他是個野種!你當所有人的眼睛都是瞎的嗎?你以為你自己騙自己,這孩子就成了你的嗎?阿福啊,你醒醒吧,你這婆娘給你戴了綠帽子,你兒子是個野種,咱家真的丟不起這個人了,你快點把這個野種給我扔了!」
尖牙利嘴的老太太氣得一張臉都紅了,這是把整個家的恥辱都給撕開了這層遮羞布,晾在大傢伙面前了呀。
他們老陳家什麼時候丟過這種人?現在真的恨不得羞恥的一頭撞死算了!
「是啊,兒子,這會兒就聽你娘的吧,你娘說的對。」
他爹也在一邊苦口婆心的勸著,布滿皺紋的臉上也是寫滿了羞愧。
這男人愣住了,抱著手裡的孩子,一時間不知道該放下還是該繼續抱著。
這老太太看不下去了,見他一副發愣的樣子,突然上前,一把就把那孩子從他懷裡拽了出來。
孩子被嚇得哇哇大哭,雙腿也是不停的在亂蹬,一下子就給踹在了這老太太的膝蓋上。
千萬不要小瞧一個孩子的力氣,這孩子再有幾天,過了年就該十歲了,而且嬌生慣養的,吃的白白壯壯,身上一把子力氣,不管是踢人還是打人,那都是真的疼啊。
再加上老年人的骨頭吧,他又有那麼點脆弱。
更別提膝蓋了,關節交匯稍,稍不慎就會錯位。
所以就在這小孩子亂踢亂打之間,只聽著老太太的膝關節發出清脆的一聲響,再緊接著,是這老太太像是要吼破天一樣的凄慘叫聲。
低頭一看,只見她膝蓋的位置,以肉眼可見的發生了錯位,看著都覺得疼。
跟來的那老頭子不不淡定了,看見自家老伴被踢成這樣,瞬間一聲怒吼,直接抓起那孩子的衣領,就往孩子他娘身上扔。
「我不要!別給我呀,不關我的事兒,是這孩子踢的,又不是我踢的,你為什麼要把他給我呀!」
榔頭大漢的媳婦,也就是這小孩的娘,也是呱呱的一陣亂叫,不敢伸手去接著孩子,手忙腳亂的把孩子往外推。
柳珠活了兩輩子,也算見識過不少人了,可是如此的極品鬧劇,今天還真是第一次見。
明明被戴了綠帽子,卻因為太愛自家婆娘,而不敢承認的,倒也不是沒有,只是在少數。但是像這種孩子都不像自己的親生孩子一樣,嫌他不是自家男人的種,就要把他扔掉,而且現在還一個勁兒的往外推,這樣的親娘,柳珠的還真是第一次見。
柳珠都是第一次見,就更別說小小的寶兒了,她嘴裡本來還咬著個瓜子兒呢,結果見到這樣的場景,驚訝的嘴巴微張,瓜子兒都從嘴裡掉出來了。
唉,雖然讓我單純的孩子看到這幅場景有些不太好,但不是因為她小,就不應該知道這時間的險惡。
知道這些事情殘忍,但是她身份不一樣,雖然有些殘忍,但是見識過世間的殘忍,就會多一份成長跟閱歷吧。
一場家庭倫理大戰,本來在那男人的一直堅持下,沒能打得起來,但現在不一樣了,那小男孩竟然一腳快折了老太太的腿。
場面一瞬間就沸騰了起來,那老頭子大喊大叫,伸手就要去打那小孩,但是小孩他爹死命護著那小孩不讓老頭子打,老頭子打不到小孩,沒辦法就只能打自己這個不爭氣的兒子。
可是自己打兒子吧,那不要臉的婆娘,竟然還護著自家兒子,跟他這個當公公的動手。
他這個當公公的,又不只有這一個兒子,其他的兒子也在人群里啊,見這不要臉的婆娘跟自家老爹動手,那還能忍,紛紛上前去揍那婆娘。
小孩的哭聲,打鬥的聲音,順便還摻雜著那斷了腿的老太太痛苦的哀嚎聲。
場面一下子亂的不能再亂了,現在是徹底沒有人有心思去管柳珠教不教種地方法的事了。
因為幾乎在場的所有人都參與到了那場打鬥當中,連小孩子都參與了。
畢竟來的都是親戚,誰還沒個親戚呢不是,反正最後誰打的誰都不知道了,亂糟糟的一團。
不過這場大亂斗也沒有持續太久,因為十三很給力,騎著那匹快馬,沒用多長時間就把官府的人給帶來了。
官府的人一來,再牛的人也得低著頭老老實實的聽話呀。
這些聚眾鬧事的,一個沒落,連小孩兒都被帶走問話了。
幾個官差趕著這一群人,浩浩蕩蕩的一支大隊伍,就往城裡縣衙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