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不在場證據
事到如今,袁瑩瑩的囂張態度使得鍾健也是一肚子窩火,在這次審訊中,我們不僅沒能敲定嫌疑人的主要犯罪事實,還被她以某種辯解而戲耍了一番。如果她說的屬實,那現在袁瑩瑩的罪名已經從謀殺指控變為了包庇和現場破壞,這的確是我們始料未及的。
不過她的陳述我們也可以當做是脫解罪名的手段,畢竟袁瑩瑩也沒有拿出足夠證據來還自己清白,就算她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是兇手,我們還是得按照章程來調查她所說的是否真實。
「嫌疑人袁瑩瑩,目前你已對自己破壞現場的罪行供認不諱,並且我們也收集了你對於犯案過程的供詞,如果有異議或想要翻供,請通過辯護律師或其他渠道來進行。」鍾健板著臉說道:「接下來要對你進行與謀殺罪行相關的問詢,在此期間你的所有言辭都將成為重要證據,希望你謹慎回答。」
「都說了,你們儘管問,反正事情又不是我做的,身正不怕影子斜。」袁瑩瑩輕蔑地掃了我們一眼繼續說道:「我很清楚之前的作為能判什麼罪行,而且為此我也早就聯繫好了律師,這種事只要查清楚,最多會被批評教育,就算最終我達到目的,你們找不到兇手,那也不過是惡意阻礙破案進程,還輪不到共犯的層面,隨便交點罰款也就不用受管教。」
「說實話,且不說如今無法確定你有無殺人罪行,哪怕是最終我們這個案子無果而終,你也不會有什麼好處。總之這種事情可大可小,按照章程也有很大的鬆緊空間,不過你同時也得考慮事情的社會影響,這必將在你的檔案里記下最狠的一筆。」我這時候終於有些按捺不住,警告道:「而且如果你運氣不好,將後來的一段時間裡若是我們手裡沒什麼其他案件,你也會被我們一直拘禁,直到案子水落石出或者作廢。」
「這不用你假惺惺好意提醒,既然當初我做了那個決定,那也就準備好迎接各種後果了,雖然我不敢動手殺人,但這種無聊的事情我還是挺樂意去做。」袁瑩瑩此時笑了兩聲,但笑聲里卻又有幾分凄切,像是在對自己一直以來的退讓而自嘲:「現在我早就看清了,什麼狗屁富豪圈子,人出生后的命運是老天安排好的,有的人一輩子都不可能躋身其中。所以現在我真的無所謂了,後半輩子不再去想這些扯淡的事情。」
的確,呂曉范生前的點點滴滴行為都無不讓袁瑩瑩萬分忍耐,而呂曉范所謂的好意卻也讓袁瑩瑩落得一無所獲的下場,但袁瑩瑩沒有絲毫反抗的勇氣,她還對自己卑微的心愿抱有希望,如果兇手真的不是她,那隻能說明直到呂曉范死亡之後,也就是她看到所謂的希望破滅之後,袁瑩瑩從心中迸發出了最後一點變態自尊。
「閑話少說,現在你所說的東西最好與案件相關,否則這也只會加重你的嫌疑。」鍾健繼續鐵著臉說道:「至少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來看,你對呂曉范的仇恨是積累已久的,如果沒有十足的證據來讓你洗清嫌疑,我們對你的調查不會停止。」
「隨你們怎麼查,不過有一點我得說清楚,到時候就算證明了我並非兇手,你們也別想從我手裡得到更多信息。」袁瑩瑩眯著眼說道:「可能我對這件事的真實情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畢竟我整天都在挖空心思想辦法靠攏她討好她,但我也絕不會透露任何額外線索。」
「哼,依我看你仍然只是在耍那點小心思,你以為這樣就能讓我們轉移視野,從而以自欺欺人的方式讓辦案人員放鬆對你的警惕,不過這可能是你想多了。」鍾健冷笑一聲,接著問道:「單單從破壞現場這件事來說,你已經有不可爭辯的作案嫌疑,而且這種程度的證據很難找出其他緣由來推翻,在我們尚未找出其他嫌疑對象之前,你仍然是第一嫌疑人。」
「看來我剛剛說的話你們是沒聽明白,並不是我想多了,是你們想太多,我做這些事目的僅僅是發泄我的怨氣,但我的這種性格必然是不可能真的去動手殺人,信不信由你們,反正我已經坐好了一切覺悟。」袁瑩瑩這時也有點心煩,她皺著眉對鍾健解釋道:「雖然可能性不大,不過要是最終你們就以這種緣由來定我的罪,我這輩子都會力爭到底。」
「沒辦法不去多想,槍打出頭鳥,至少從案發現場這個角度來看,除了你的破壞行動之外我們沒有查到其它任何痕迹,如果最終這件事成了冤假錯案,你也怨不得誰。」我看著袁瑩瑩的囂張態度,忍不住警告道:「就算你不是兇手,但我們也沒有其他法子去詳查了,你若是真的不提供任何幫助,這件事還真的就成了無頭案,到時候呂曉范的家屬如果深究追查,你必然脫不了干係。」
不過我剛剛說完這句,鍾健也立刻給我眼神示意,現在錄音設備依舊開著,在上面大力提倡文明審訊的如今,我的言論也應當多多注意,這種帶有誘導性和威脅性的語言盡量少說。
「好了,既然你如此篤定自己並非此案的真兇,那請你拿出所謂證據,我們也就能著手調查你所說的證據可靠度怎樣,這個事情我們一定不會拖延,也必不可能憑空誣陷任何人。」對應我剛剛的不當言辭,鍾健這時候補充道。
「早就該問這個了吧,要說證據我必然是有的,在小范死的那天我並不可能出現在她家,並且我可以出具完整且可靠的不在場證明。」袁瑩瑩聳了聳肩,不耐煩地說道:「這個十分簡單,你們去調取我所在公司的監控錄像就好了,那天夜裡我一直加班到凌晨兩點多,而且回到我住的小區也將近三點了,小區也有監控可以證明這件事。」
「好的,那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相聯繫的證據,比如見證人或者額外證明信息,畢竟不在場證明是要通過多方證據組合才能完全成立,單單從某一環節並不足以說明你完全擁有不在場的證據。」鍾健接著詢問道:「而且你最好能表述清楚具體時間段,或者找到具體的證人來給你證明,畢竟以後說不定在開庭時公訴人會因此抓住不放,所以你不能缺少可以為你當庭作證的人。」
鍾健的這番話其實暗藏一個陷阱,因為兇手往往會在案發後為自己尋找一切開脫可能,鑒於這個案子的謀殺成分很重,所以兇手肯定在事前就做好了相關準備。但證明找得越多,破綻也就會越多,如果真的有人作偽證,那她的犯罪事實幾乎可以成立。
而且鍾健也提出讓她敘述具體時間段等細節,這也算是陷阱問題,按理說嫌疑人如果不存在犯罪事實,一般來說不會對案發當天的細節留有太多記憶,只要袁瑩瑩真的能回答出具體時間,那她的嫌疑也就更深一層。
「你要說監控的時間,我怎麼可能記得住?當天我也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情,而且熬夜加班對我來說算是常態,所以具體細節也只能你們自己去調查了。」袁瑩瑩面無表情,只是顯得有些漫不經心,好像事情真的與她無關一樣:「至於其它關聯的線索或者證人,不知道我們公司的保安算不算,保安是夜裡必須執勤的,不過我不確定當夜他是否看見了我。」
「好了,你所說的證據我們都會去認真核查,初審中你的所有證詞也都保留了錄音,你可以選擇回播來對自己的證言進行辯解,但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你也必須留在D市第二看守所里等待提審。」鍾健微微嘆息,他知道這件事可能還遠遠沒有結束:「這段時間可能很快,也可能要持續幾個月,這都取決於我們的辦案進程。不過你如果真的沒有任何作案嫌疑,而且真兇也未能找出,你就會面臨其它類型的指控,到時候可能會依舊將你拘禁。」
「在這期間我們不會對你的任何損失做出補償,而且由於犯罪事實未成立,你也不能獲得假釋權,所以這段時間你必須被隔離看守。」我想了想,決定再給她加一把火:「不過一旦你被證明無罪,你也可以通過配合辦案的方式來解除之前對你破壞現場的指控,那時候你就可以直接獲得釋放,這是合法合情的事情,之後你可以考慮考慮。」
「好的,我都說過已經做好一切準備了,反正不過是幾個月的時間,對於之前我的行為也沒有任何後悔的,我就當是重獲新生了。」袁瑩瑩說完這句,眼神明顯出現一種失落,看得出來,她可能處於剛剛從大夢之中醒來的狀態,誰也沒想到事情會演變成現在這幅樣子。不過她的這種態度也像是破釜沉舟的表現,如果她真是兇手,那並不會對這件事如此冷漠。
在結束了對袁瑩瑩的審問后,我們隨即開展調查行動,對於袁瑩瑩提出的具體不在場證據進行逐一甄辯,而這方面的工作其實並不困難,因為她並未找到什麼具體證人,這也省去了對證人身份的審核和相關走訪過程,我們只需要分析那些監控錄像和公司保安的證詞就好。
首先是袁瑩瑩所在公司的錄像,這是能表明她當日不在現場的最有力證據,因為被害人呂曉范的死亡時間已經確定在當日凌晨三點左右,只要這段時間裡她一直保持不在案發現場的狀態,我們就幾乎能排除她本人作案的嫌疑。
公司里的監控記錄下了一組畫面,袁瑩瑩當天晚間一直伏案工作,直到凌晨兩點二十分她才離開公司,在此期間她只去過兩次洗手間,也並未有過長時間離開鏡頭的行為。從公司到袁瑩瑩的住所有十五公里左右,算上下樓去車庫和紅綠燈等細節,她本人開車回家大約需要三十分鐘,呂曉范居住的別墅區離袁瑩瑩家並不遠,若是繞道也只需十幾分鐘。
至於犯案現場,我們現在並不能提取其它有效線索,所以不能確定整個案發過程需要多長時間,但就按照最短的估計,袁瑩瑩要躲開監控並且入室使得呂曉范窒息死亡至少需要十分鐘,如此一來我們就得到了嫌疑人最有可能的行動線路和方式。
照這樣看來,袁瑩瑩所提供的證據看上去的確很有說服力,也就是說如果從她離開公司到回家這段時間並未有額外時間衝突,那就能形成完整的不在場證明。而事實則如袁瑩瑩所說的一樣,通過公路和小區里的監控聯動觀察,她回家只用了二十三分鐘,一路上也並未停下換車或者消失於監控視野,在除開某些特殊情況之外,袁瑩瑩所出具的證明完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