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重生前的事
我和往常一樣坐在電腦前碼字,我又重新拾起了我放棄了幾個月的寫作工作。我在一家網站上做網路寫手,寫的書還算歡迎,每個月的稿費能維持自己的生活的開銷。但是也只是僅夠生活的開銷而已。
突然,我的心開始隱隱作痛,我又想到了她。2009年的八月份,我在一款很受女生歡迎的遊戲里和她遇見了,並成為了朋友。因為在遊戲里註冊的人物是男性,所以她不知道我是女生。2009年的十月五號,我們相愛,是她先表明的心意,其實在接受她的表白的時候我也猶豫過,可是後來想了想「她也未必把這段感情當真吧,她對我應該不會產生愛,既然玩玩而已,接受也無妨啊,就當給自己找點樂趣吧。」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網戀。後來,慢慢的,我無心做其它的事,每天只是馬馬虎虎的做完手上的事然後登QQ和她聊天,慢慢的,我每天就只想和她聊天了。
「我想,我大概是喜歡上她了吧。」當我發現自己的改變時,在心裡默默的想著。
「不,不是大概喜歡上了她,而是,愛上她了,瘋狂的愛上她了!」心裡有另一個聲音出現了。
當我確定我喜歡上了她時,我並沒有因為我自己喜歡上一個女生而感到驚奇,因為我知道自己是同性戀....
在小的時候,我就發現自己會很留意身邊長的漂亮的女孩,然後經常看自己喜歡的女孩,經常想著自己喜歡的女孩。當長大了,我找過和多資料,和看過心理醫生,發現自己因為小時候缺少親人的關愛,所以想找人傾訴,因為男女有別所以只好和同性親近,和同性傾訴,慢慢演變成喜歡同性,和男性一樣喜歡注意漂亮的女孩。
不過,在記憶里,我好像在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就喜歡看漂亮女孩,觀察自己班級里有潛力,將來變成美女的女生。不過我還真是火眼金睛,那些女孩現在長大了,還真是美女,面容和身材較好的女生。不過,我知道,比她們漂亮上千百倍的女生是有的,只是因為我的身份和家境而沒有見過。
在網路里和她確定戀愛關係的時候她就告訴我她的真實名字,我總是叫她雨。而她叫我瑾,我沒有告訴她我的真實名字,只是用自己名字的諧音取了一個名字——瑾。
2009年11月23號,我們在遊戲里結婚了,在遊戲里認識的人都來了,為我們祝福。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總是吃醋,說「你身邊的女人肯定很多,連在遊戲里都這麼有女人緣,在現實里肯定更了不得。」
「我當然有女人緣了,我身邊的朋友都是女的,連經常接觸的都是女生,誰叫我也是女的呢?」當然這話也只是在心裡想想而已,我哪敢告訴她。告訴她了,肯定被罵變態。然後這段畸形的愛情肯定玩完。
我們在一起后,我總是遷就她,她在遊戲里的女性朋友認識我的都很羨慕她,說我是一個好男人,什麼事都遷就她,什麼時候都想著她,對她好的不得了。也有遊戲里的朋友很羨慕我們,說我們之間的幸福不用我們說別人都能感受到。
不知道他們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我也無法知道。
可是這在別人眼裡幸福的兩個人,在2009年12月26號分手了。原因是她在現實里的前男友為了她而喝農藥自殺了,說他實在是離不開她,希望雨能回到他的身邊。
就這樣,我們分手了。我身邊的朋友有些知道我和雨的事,她們都認為雨所謂的分手原因太過不可信了,並勸我不要太傷心。
我只是笑了笑,說「我從來都沒認真過,更不會傷心啊,我現在不是好好的嗎?」
她們都知道我這是在強顏歡笑,不認真?那只是騙自己的,如果我從來都沒認真過,就不會因為雨隻言片語而改變自己。
是啊,我本來就是在騙自己,不過一想我們分手也挺好的,只是沒繼續騙人家,畢竟這是在欺騙他人的感情。
我在QQ里留下了一片日記便再沒登過那個QQ,看了看日曆,好像有一個月了。那個QQ是我在遊戲里的偽裝,信息大多數都是真的,只是姓名和性別不對。
我想,她大概快忘了我吧。畢竟,我對她來說太微不足道了。她從來都沒愛過我,網戀都結束了她怎麼還會經常性想起我。
只有我還傻傻的想著她,哎,我也是傻到家了,居然還會愛上她。我在心裡自嘲的想到。
心思早就不在碼字上了,手早就停了下來,回憶著自己的「初戀」一會笑一會難過。
突然感覺到了口渴,拿起電腦桌上的水杯放在了自己的唇邊。水順著口腔進入身體,在著寒冷的季節這杯溫水讓我的身體感覺到了一點溫暖。
可是心臟卻突然跳的很快,胸口很悶,心跳越來越快,手不受控制了,水杯從手中掉落,溫水撒了一地。而我的意識也漸漸的模糊起來,接著便失去了意識,沒有了呼吸.....
而我在死前連一聲都沒有吭,在腦海里最後想到的是「就這麼死了?初吻都還沒送出去呢,我死的也太純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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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快醒醒了,咱們要上路了!」一個陰冷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唔~~怎麼了?什麼上路?」我睜開自己沉重的眼皮,迷迷糊糊的問道。
「上黃泉路!」陰冷的聲音在一次響起了。
「啊!」我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
「什麼意思?」我將目光放在了陰冷的聲音的主人的身上。他的裝著和手裡拿的東西讓想起了一個神話故事裡虛幻的人物——白無常。
「你是白無常!」我愣了一下,馬上便開口道。
「你認識我,那免得我自我介紹了。」白無常很自然的說道,絲毫沒有在乎嚇著我了。
「哇,這個妝好有個性,還有這些行頭和道具,你在哪買的?今天要開化妝舞會嗎?」
「不是,我從來沒有參加過那樣的舞會。」
「不是的吧,那你穿成這樣,讓我猜猜你是誰,小雅?不像,她再怎麼化也不可能這麼丑,琳琳?也不對,她比你要高,也要瘦。你到底是誰啊?和我開這種無聊的玩笑。」
「你剛剛說的話的意思是我很醜,很矮,還很胖?!」
「是啊,你去照照鏡子,這個妝本來就很醜,你也比我矮,我1米78,你比我矮了半個頭,其實你也不算胖,只是琳琳真的很瘦,就是一骨幹美女,我都比她胖點,但是那妮子的身材很好,該凸的凸該翹大翹,你不用和她比,比也比不過。」
「也是,我是男的和女的比什麼。」
「你是男的?那你是誰?我朋友里沒有什麼男生願意穿成這樣,就算是化妝舞會他們也會穿的和白馬王子一樣,你到底是誰啊?」
「我是白無常,你不是認識我嗎?」
「白無常?不是你神經了就是我神經了,肯定是你神經了,對,是你神經了。」
「...........」
「好了,好了,不和你廢話了,快耽誤了上路的時間了,走,我帶你到判官那去。耽誤了時間你可就不能投胎了。」
「什麼東東啊?」我還是不明白。
「我說了,是你自己不信,關我什麼事?好了,跟著我走就是的了。」那個自稱是白無常的男人用繩子套住我牽著我走過了一條長長的叢林小路,然後過了一座十分古老的橋,如果我注意點看的話會發現那座橋叫「奈何橋」!!
最後走到了一個大廳里,把我放在哪,還讓我蹲著,等著一個同樣穿白袍子,手裡拿著一支超大的毛筆和本子的人正在決定好我去哪。
「判官哥,這個長的像男的卻是女的人下輩子該做人還是動物啊。」說自己是白無常的人問著他口中的「判官哥」,那個「判官哥」就是那個手裡拿著一支超大的毛筆和本子的人。
「人和畜生的名額都滿了誒,算了,讓她繼續做鬼吧,誰讓她來的不是時候呢!」「判官哥」翻了翻手中的本子,然後說道。
「等等,你們說的是什麼東東啊,我聽這越來越迷糊,他叫你『判官哥』你是判官?」我仔細想了想,覺得不對勁,突然反映過來。
「是啊,本人行不改明坐不改姓,判官便是在下!」判官文縐縐的說出一句話。
「那,這裡是地府?」
「是的。」
「啊!那我是死了嗎?」
「廢話,我肯定確定一定以及肯定你死了。」
「不會吧,我還那麼年輕,剛剛你說要我繼續做孤魂野鬼?」
「對,白無常,把她帶走把,她愛去哪就去哪,就是不能投胎。」
「是,判官哥。」
「我不是說了,在別人面前不要叫我『判官哥』,現在是在工作,私底下在叫。」判官教訓著白無常。
「嗯,嗯,我知道錯了,對不起,判大人,我以後不會再犯了,不過,判官哥,今晚我和黑無常在『胭脂樓』訂了包廂,晚上八點,您一定要去啊,我可幫你約了麗紅哦!我還往您賬上打了300000000冥幣。」白無常越說越小聲,最後那幾句是在判官耳邊說的。
不過還是被我聽見了,我眼珠子一轉,「胭脂樓?麗紅?包廂?300000000?哼哼,這個白無常和黑無常想賄賂判官哦,看來著還不是第一次了,判官,你剛剛還想讓我做鬼,孤魂野鬼,不好玩,我媽說了,要充分利用自己知道的消息,做大事,嘿嘿,看還能不能重生一次,到時就發嘍。」
「咳咳,胭脂樓?那好玩嗎?那個麗紅肯定長的和漂亮,能被你判官大人看上肯定長的不錯。」我怪聲怪氣的說道。
「那是,不好看的我還不要呢,麗紅可是胭脂樓的頭牌哦,一晚上300000冥幣呢......啊,你剛剛都聽見了?」判官說著說著突然發現白無常賄賂自己的事被我這個快要做鬼的丫頭聽見看。
「呵呵,不好意思,剛剛無意聽見了,誰叫我媽給了我一副好耳朵呢!」我「可愛」的笑了笑,其實在判官和白無常眼裡就是奸計得逞后的奸笑。
「這個....這個....」判官一時和白無常都不知道怎麼說了,如果我將剛剛聽見的對話一宣傳,他們倆估計過不了多久就要被革職了,如果我是要去投胎還好,喝了孟婆湯便什麼都不知道了,但是關鍵是我不能去投胎,因為名額都滿了,我就得做鬼了,現在上面正在嚴厲打擊受賄的,這下難辦了。
「這兩人也太傻了,連給我點好處也不知道,難怪一直在做這些小官。看來還得自己提了。」我在心裡鬱悶的想著。
「300000000冥幣,很多哦,不過.....判官大人您讓我去投胎就可以了啊,這下,這件事我就不知道了啊。」我拋出了自己的條件。
「我也想啊,可是名額滿了,最近老是死人,名額都沒有了。」判官無奈的說道。
「要不,300000000冥幣,我和你對半分!」判官突然想到了一個辦法,用錢誘惑著我。
「呸,我才不要呢,做鬼有什麼好,我連300000000冥幣到底值多少錢都不知道呢,小官賄賂小官,300000000冥幣肯定也不是很多。我才不要呢,我要做人。」當然這也是在心裡說而已,說出口把判官惹怒了可不好。
「不用了,錢您自己用吧,既然投胎不行,您讓我重生吧。反正也是你在本子上畫畫寫寫的事。」我說出了自己的最終目的。
「話是怎麼說,可是重生,這樣的事幾千年來也只是有一個人重生過。」判官有點為難的說道。
「一個人?誰啊?」我有點好奇。
「他重生前叫秦史,後來重生到古代去了,做了皇帝,你們叫他為秦始皇。」判官翻了翻本子說道。
「啊!」我被小小的雷了一下,秦始皇是重生過的?而且重生前叫秦史?!
「你真的要重生嗎?」判官苦著臉說道,這件事對他來說真的很難辦。
「是啊,我可不想當孤魂野鬼。」我堅定的說道,我已經開始在心裡計劃重生后自己該做什麼了,要賺大錢!!有了錢,買三部MP5,一個看小說,一個聽歌,一個看電影;有了錢了,要買三部電話,一個專門用來給老媽打電話,一個專門用來給老爸打電話,另一個專門給朋友打電話;有了錢,我吧家裡裝飾成豪華網吧,和一群狐朋狗友一起玩遊戲.......
「這個........好吧,你滴一滴血在我的本子上。」我按照判官的話去做了,將自己的手指咬出了血,因為還沒有成為鬼,所以血還是紅色的,然後判官在血的後面寫了幾個字,然後我身體開始慢慢變透明。
「對了,只是重生,這保密費太便宜了,我這有個戒指,給你吧,你可要好好保密哦。」我下半身變透明后判官從身上拿出了一枚戒指,給了我。
我沒見過這麼傻的,給了保密費還要自己加點的。但是表面上還是裝作被感動的痛哭流涕的樣子,對判官說道:「大哥對小妹的好,我不會忘的,我有了好東西會獻給大哥的。」
「才怪,有了好東西肯定自己留著啊!」我在心裡偷偷加了一句。
「呵呵,小妹不用那麼客氣,你都叫我大哥了,我們之間還客氣什麼,小妹,一路走好啊!」判官皮笑肉不笑的說道。
我沒有多說,也來不及我多說,我便消失了。
「判官哥,你怎麼把啄魂戒給了她呢,這麼好的東西,就白白送入了?」白無常很是心痛的說道,看他那表情,那枚戒指肯定很值錢。
「我才不會那麼傻呢,你不會忘了啄魂戒可是有靈性的,會自己選擇主人,如果戴上戒指的人,戒指自己不滿意天上會有七道閃雷劈在戴戒指的人身上,到時她還不是又回來了,而啄魂戒還不是要還給我,哼哼,想吭我,沒那麼容易!」判官一臉小人得志的說道。
「判官哥果然英明,等她再回來的時候就沒話說了,如果她還想提什麼要求的話,咱就用法力困住她,讓她在無名空間呆到有投胎名額的時候,判官哥您真是太聰明了。」白無常充分表現出了小人該有的樣子。
「不過,我還真給了她一點好處,就是我在生死簿上把她該成了男的,我討厭女人中性打扮。」判官看這生死簿上我的性別那一欄臉上笑開了花,有惡作劇得逞的感覺。
可是他估計不知道,如果我知道了他讓我成了男生估計我還會樂的好好感謝他。
但是,我會那麼容易被啄魂戒的七道雷大中而掛回來嗎?要是真的那樣,那這本書還怎麼寫?
好戲在後頭,請關注.....
碼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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