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錢爺爺
飯桌上擺著四菜一湯,御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母親準是以為他剛才跑到房間去玩了,她自己把土豆皮刮乾淨做好了飯。
「小傑,快來洗手,我們準備吃飯了,你媽媽為了給你補身子,今天做了這麼多好吃的。」
路過爸爸的身邊時,御傑揚起臉來仔細的看了看,在他的記憶中,前世爸爸的臉上永遠都保持著一種威嚴,隨著他的職務不斷上升,這種威嚴越來越強烈,而今天看到的爸爸卻和前世大不相同,一身深藍色的工作服,裡邊是雪白的襯衣領子,鼻子上架著一副黑邊眼鏡,凸顯出幾分儒雅。
御天來是中原大學機械系畢業的高材生,按理說畢業后應該到大機關工作,可就是因為十年動亂,被陰差陽錯的分配到了老家。一開始御天來在縣機械局工作,後來也不知道怎麼又去了縣副食品廠當副廠長,一個學機械的去副食品廠當副廠長,是一件很莫名其妙的事情,可在當時那種政治環境下,卻是很正常的。
姬邤柳和御天來是大學的同班同學,標準的江南水鄉女子,兩個人是在大學談的戀愛,畢業后姬欣柳跟著御天來一起來到了東義,被分配到縣一中去當老師。像他們這種情況,在當時實在是太多了,那個時代還沒有人才浪費這一說,強調的只是知識分子與工農相結合。
從這一方面來看,御傑儘管出身於一個普通家庭,但他們家也可以稱得上書香門第,正是因為從小受家庭的熏陶,前一世的御傑才養成了一種溫良恭儉讓,凡事喜歡往好處想的謙和性格。
東義市地處中原,這裡的人以麵食為主,讓從小就在江南長大的姬邤柳很不習慣,用了好長時間才改變過來,不過喜歡吃米飯的習慣卻始終沒有改變。只不過那個年代,東義這個地方沒有種大米的,市面上偶爾有一點大米價格也貴得出奇,儘管這樣,姬邤柳見到也會買回一點來,每天早上煮點大米粥,或者節假日悶上一鍋大米飯,一家人打個牙祭。
大米飯加上紅燒排骨,是御傑最喜歡吃的,沒等坐下,肚子又是一陣咕嚕嚕的亂叫,雖然前世吃過不少的山珍海味,但媽媽親手燒的飯菜可是好長時間沒有吃過了。
「小傑,餓了吧?這兩個菜是你最喜歡吃的,你長身體需要營養,把這些菜都吃了!」
接過媽媽遞過來的飯碗,御傑看了看桌上的菜,他面前的一盤紅燒排骨到是貨真價實,而中間那一盆所謂的排骨燉土豆,也只是排骨湯燉土豆而已。
給爸爸和媽媽的碗里夾了一塊大排骨,就這一個很小的動作,就讓御天來夫婦驚訝不已,以前御傑吃起飯來不管不顧,什麼好吃就挑什麼吃,給父母夾菜這還是頭一回。
「爸爸、媽媽,你們也吃,咱們是一家人,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雖然御傑盡量用十三歲孩子的口氣說話,但依然讓御天來夫婦有些想不明白,孩子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懂事了?
「臭小子,」御天來笑道:「連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句話都說出來了,是不是從收音機里的評書聽來的?」
御傑笑了笑:「也許是吧,雖然這句話用在家裡有些不貼切,但我認為還是有點道理的。」
御天來的酒量不大,喝了不到兩杯,臉紅得就像猴屁股似的,聞著酒香,御傑饞得直流口水,真想拿起酒瓶給自己也倒上一杯。可又一想到自己現在才只有十三歲,想要酒喝不僅要不到,還會被爸爸給罵一頓,要是惹得他不高興了,搞不好還會掄起巴掌在自己的屁股上來上那麼幾下。
御天來雖然是個知識分子,但骨子裡卻帶著中原人的血性,脾氣也非常耿直,甚至還可以說有點暴力傾向,就是因為喜歡打抱不平,所以才被從機關趕到廠里去。
儘管御天來的脾氣很直率,甚至還有些暴躁,但對老婆卻是言聽計從,夫妻兩個結婚這麼多年了,從來沒有紅過臉,整個四賢鎮沒有人不知道他們是模範夫妻。
捧著一個鋁合金飯盒,御傑屁顛屁顛的向錢有良家走去,為了省下這些排骨,御傑可是強忍著肚子里的饞蟲,只吃了兩小塊。
御傑記得前世錢有良多次想收他為徒,只是因為御傑當時太貪玩了沒有理會這件事情,以至於前世當了市長的御天來,被省委副書記馮寶華一夥陷害之後,御傑從國外回到家裡之後,因為擔心被馮寶華一夥追殺被困在家裡不敢出去。如果前一世能夠學會錢有良的武功,御傑也就不會再怕他們了,更不會被仇人的兒子馮強暴打一頓,讓他把家裡的財產和老婆給霸佔了。
前世有好多的遺憾,總覺得無法彌補,既然重生回來,就要改變自己的人生,而拜錢有良為師學他的武功,則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雖然現在不是過去那種兵荒馬亂的年代,但作為一個男人,就要有保護自己和家人的能力。
一邊走一邊琢磨著,前一世錢爺爺是什麼時候說過要收自己為徒了呢?如果說在這之前,他說出的話還算不算數,如果沒有說,那就要好好利用這個機會了,不管怎麼說,這些排骨也是自己省下來的,如果錢爺爺不答應,那可就白費勁了。
御傑非常清楚如何與人搞好關係,雖然這些小恩小惠起不了什麼大作用,但人的友誼往往是從這些小細節方面建立起來的,御、錢兩家是世交,這些年來家裡有了好吃的,也沒有忘了錢有良,儘管兩家的關係很好,但總歸沒有血緣關係,誰知道錢有良現在是怎麼想的?
摸了摸門口小石獅的腦袋,御傑輕輕的推開了大門,先伸進頭看了看,廚房的煙囪正在冒著青煙,顯然錢有良正在準備晚飯,這個時間來的正好。
院子一角那隻巨大的石鎖上很乾凈,青磚地上還有幾個深淺不一的凹坑,御傑明白了,儘管錢爺爺已經是百歲老人了,但依然沒有停止練武。
「錢爺爺,我爸爸媽媽讓我給你送好吃的來了。」
「噢,是小傑來了。」
錢有良笑眯眯的從廚房裡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一把鍋鏟。御傑驚訝的發現,前一世最後一次見到錢有良就是這個樣子,前後二十年沒有一點變化,難道錢爺爺吃了長生不老葯不成?
想起錢爺爺前一世對自己的幫助,如果沒有這位老人,自己恐怕早就被仇家給害死了,御傑強壓著內心的激動,用力把就要流出來的淚水憋了回去。
「錢爺爺,今天我們家燉了紅燒排骨,還燜了大米飯,現在還熱乎著呢,你快趁熱吃吧。」
錢有良摸了摸御傑的腦袋:「你爸爸媽媽有什麼好吃的都想著我,我這麼大年紀了,說不定哪天兩腿一伸就見閻王去了,吃了也是浪費,回去告訴你爸爸媽媽,以後有好東西留著給你吃,他們的心意爺爺領了。」
既然要巴結錢有良,自然就要做出十足的誠心,御傑一手端著飯盒,一手拉著錢有良的衣襟:「錢爺爺,您老人家至少還能活二十年,你不是說過要看我娶媳婦嗎?」
御傑沒有說謊話,錢有良後來確實又活了很久。御天來被人陷害后,御傑回家后不僅見過錢有良,還得到了這位老人很大的幫助。如果沒有錢有良,御傑能不能躲過馮寶華手下的追殺還是個未知數,更甭提跑到鄰省,向中央寄出馮寶華一夥的犯罪證據了。
錢有良笑了:「我說過這句話嗎?唉,人老了就是好忘事。」
御傑扯著錢有良的衣袖開始賣萌:「錢爺爺,我說你至少還能活二十年,就肯定能活到那個歲數。」
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御傑覺得臉一陣發燒,不管怎麼說,他也是成年人的心理,現在竟然要裝出一副小屁孩的天真,心裡的彆扭就別提了。
不過既然錢有良說過人老好忘事,這倒給御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借口,等一會就說他講過要收自己為徒,如果不承認,就說他忘了,反正他這麼大年級的人,也不會和小孩子一般見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