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車子停在東華盛頓街八十一號的路口,旁邊有一處純住宅街,斷頭路,在這個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無論是步行還是駕車。
路口並不寬,無論什麼車或者什麼人長期停在這裡,都會引起其他人高度的關注。
但獻血車例外,尤其是當獻血車上有一個如假包換的醫生的時候。
事實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來要獻血,咪咪手腳利落地幫人家作檢查,還聊閑天。據好幾個獻血者說,他那口音是標準的芝加哥北區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長。不管人家跟他聊什麼,他好像都能接得上來,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給他留電話號碼。
我曾經以為摩根是醫生裡面最特立獨行的一位,直到我見到咪咪。如果說摩根的存在,會讓你覺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這些話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純然決然是:我擦,天是個什麼玩意兒!
就這麼收集了一大堆免費的血,裡面還有罕見的RH陰性血,讓咪咪挺開心,說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多混偏門的人有這種血型,偏偏他們成天招貓惹狗,沒事就失血,導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時候,他叫我:「看窗外三點的方向。」
我應聲看去。
薇薇安·紹恩。
她比我從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兒,更華麗,穿著簡單的藍色短褲和白色上衣,但臉上覆蓋著濃妝,那眼線絕對防水防汗防油,畫得比我的手指還粗。
她背著一個包,手上拎著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剛從外面工作回來,神情有點疲憊,在大太陽下慢慢地走著。
我目不轉睛地凝視著她,走過獻血車時她回頭看了一眼,但腳下沒有絲毫停頓的意思,就這麼走了過去。
過了兩小時,她又出門了一次,去兩個街區外的超市買了一些東西,步行回來,身上換成一條印花風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長腿。她是白種人和亞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徵鮮明,皮膚平滑有光澤,兼顧了東西方之美,難怪十三歲就出道當模特。
但這麼純然放鬆的時刻,她臉上仍留著濃妝,應該補過,比之前回來的時候還要輪廓鮮明,顏色艷麗。
我懷疑她臉上的皮膚被重重的粉底壓得喘不過氣,一直在下面徒勞地呻吟甚至尖叫。
這一天,她最後一次出門是在晚上十點,圍著住宅區慢跑了好幾個圈,她又換了衣服,運動背心和長褲。我忍不住吹了個小口哨,對她的臀部曲線表示欣賞。咪咪懶洋洋地說:「假的。」
隨著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發動了車子。半夜等待獻血的人上門,這情形實在太感傷了,很難想象周邊的人對此會有什麼評價。
相對於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給我帶來了更強烈的衝擊,我無法想象她生前與死後的模樣會有怎樣強烈的對比。
何況我並未從薇薇安身上看到任何邪惡之意,至多是有一種——不安全感。
在咪咪開車回去的路上我對他這麼說:
「通常美艷絕倫的年輕女子身上慣有的那種驕橫與傲慢,薇薇安身上都沒有,她並不期待路人會對她行注目禮,也可能是太過於習慣注目禮,所以那只是不需要期待的一部分而已。
「她似乎一直在努力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狀態,但對於能否成功毫無信心。
「這感覺真奇怪,對嗎?但我的感覺也很少騙我。」
咪咪沒有給我任何回應,他顯然打定主意不影響我的判斷,那麼如果到最後我們發現殺錯了人,他也不用承擔協同殺人的過失。
但我覺得他這樣純屬沒義氣。經常治得人九死一生的超級秘醫,怎麼還會有這種心理負擔呢。
第二天一早換我跟摩根出去盯史蒂夫,車子在北沃頓街與另一條街相鄰處停下來。這裡比華盛頓街的人流量更大,踴躍獻血的人也更多,沒一會兒就搞得有人在外面排隊,其中有一個只要拿去晒晒干就能作為標準人體骨骼模型的癮君子也上車要求為社會做一份貢獻。摩根不動聲色為他抽出紫色的黏稠的血,照樣封存,我目送那個人一步三搖離去的樣子,忍不住問:「有用嗎?」
摩根看了我一眼:「救人?沒用!害人?也許。」
真是狂野。
九點左右我們看到史蒂夫·辛格駕車出來,車後座的兩個安全座椅里是他的那一兒一女,天使般可愛的小人兒。他們的車子經過我們獻血車的時候,兩個孩子齊聲念起車身上噴塗的公益廣告詞,史蒂夫的車戛然停下,而後他跳出駕駛室,越過排隊的人,向摩根探問:「會在這兒待很久嗎?」
摩根從旁邊拿起一張日程表看了看,簡直跟真的一樣:「到下午三點,然後是道寧街。」
我在車的後部看著史蒂夫。
和薇薇安相比,他更像是直接從照片上走下來的,男人不容易被服飾或化妝改變,他現在的樣子我感覺好像已經看過一百次了。
藍色襯衣,幹練的短髮,說話很快、很果斷,有一雙充滿熱情的眼睛。
他在和咪咪聊天的時候,車子里的兩個小孩兒爭先恐後地叫著爹地,挺吵鬧的,儘管是令人愉快的那一種,他為此抱歉地向周圍的人點頭微笑。
我像被人在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腳,身體往後一縮。
如果史蒂夫死了,那兩個小朋友就沒有爸爸了。
沒有爸爸是什麼滋味,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很小的時候,我曾經追著小鈴鐺,求她答應讓我去她家看看她的爸爸。
對我來說,那是一個神奇而充滿力量的詞,每次我欺負人家的時候,十個有九個會哭哭啼啼地說:「我要告訴我爸爸,我爸爸會揍你!」
我緊緊縮在座位上,無言地注視著史蒂夫駕車離去。他沒有時間獻血,但和摩根說好了會盡量趕到道寧街。
「你真的去道寧街嗎?」
摩根說:「當然不。」他看看錶,「已經失竊超過二十四小時了,這兩輛車應該已經在警察局備案,很快就不能用了。」
他對我眨眨眼:「史蒂夫會在電視新聞上再和這輛車打照面的,別擔心。」
他看起來和咪咪一樣,對今天的收成很滿意,滿意得讓我懷疑這兩位到底是來幫我的還是來順手牽羊的。
然後,他一邊開車,一邊從方向盤下的一個小抽屜里摸出個東西扔給我:「好了。」
我接過來一看,是個手機。
很簡單的一部手機,已經被淘汰了好多年的那一種,接個手柄能當鎚子用。
打開看,頁面已經直接開到了簡訊息。
我問他:「幹嗎?」
他指指那個手機:「把你判斷好的兇手名字發個簡訊,給我一個,給咪咪一個。號碼都存好了。」
我捏著那個手機,望向窗外,從街道到街區,飛馳的景物漸漸荒涼,而我的心,也拔涼拔涼的。
我忽然問:「你和咪咪真的只是自告奮勇來幫我的嗎?」
他一個停頓都沒打,還白了我一眼:「當然不是。」
「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更沒有那麼多無緣無故的自告奮勇。」
我想起咪咪來到十號酒館那一天,摩根迎上去時致的歡迎詞——你是終於跑路到這兒來了嗎?這該是捅了多大的一個婁子啊!
「咪咪捅了什麼婁子?你們幫我,然後奇武會就幫他擺平他的麻煩?」
摩根聳了聳肩,對我能這麼快反應過來表示讚賞,還樂了一下,露出他一貫與世無爭的笑容:「咪咪啊,把某個地兒的國家元首給直接治死了,還是故意找上門去治死的,現在人家的親衛隊全世界追殺他,要是不抱上奇武會這條大腿,恐怕他下半輩子要在牛津找個舅舅不疼姥姥不愛的教職,隱姓埋名教教拉丁文算數吧。」
我沒明白:「他跟人家有仇嗎?」
摩根看我一眼:「仇?」他搖搖頭,「咪咪不會跟人有仇的,他沒時間。那位元首兄是一等一的暴君,有一段時間大肆搜捕和鎮壓國內的革命黨人,刑訊逼供用得很溜,那些人跑出來了都去找咪咪治病,身體心靈一把抓,又沒什麼錢給,把咪咪搞得不勝其煩。」
「所以呢?所以他就釜底抽薪,乾脆把暴君給做了?」
「是啊。」
老實說,這一手真帥啊。
然後,我二兩黃豆大的腦子又回到自己的問題上來:「奇武會搞這麼多事兒出來,到底是為了什麼?」
內心深處我有一種一切都不真實的迷濛感,這事不合常理,也不合邏輯,我始終殷切地期待著有人會突然跳出來給我當頭一棒,大喝一聲:「呔!你這是做大夢你知道吧!」
但是摩根絲毫沒有主動擔負這個任務的積極性,他只是雪上加霜:「奇武會在找他們的判官,為整個組織下一步的工作設立監督機制,目前來看,你是最接近他們需要的人選。」
我呻吟了一聲,大夢不但沒有醒,那種迷濛感反而被深深地坐實了。
獻血車一路疾馳,圍著芝加哥主城區幾乎兜了一個圈子,最後來到黑人聚集區一個接近荒廢、極為蕭條的大購物中心,直驅停車場地下第四層的某個位置,摩根將車停下,乾脆利落地清理了現場。
摩根一邊動手一邊教我:「這兒是攝像頭的死角,車頭往後泊的話,攝像頭就只能看到車子後部,這兒,這兒,是最容易忽略的指紋死角,要順著擦才行。這些東西接觸過獻血者的皮膚,一定要帶走,否則可能會留下DNA的片段。那些就沒關係,可以扔得亂七八糟故意擾亂視線。」
我喃喃自語:「你這算是個什麼醫生啊。」
不管摩根到底是什麼醫生,我們反正以專業級江洋大盜的彪悍風格完成了善後工作,回到了咪咪的醫學事務所。他正忙著,摩根之前的郵件顯然都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現在候診室里坐滿了各色人等,不少戴著墨鏡、帽子,化著濃妝,躲躲閃閃,唯恐人家不知道自己是個人物。
摩根打了個響指,進門就去換衣服,踴躍加入為廣大名流政客只手回天翻雲覆雨的行列。
我從醫生辦公室門前過的時候,正趕上有人出來,咪咪在裡面看了我一眼,簡單明了地說:「簡訊收到了。」
我在門外面站著,待了半天,點點頭抽身走了。
等咪咪治完最後一個病人回到休息室,已經月上中天,華燈光芒萬丈。我和摩根已經吃完了晚飯,正在深情回憶十號酒館和酒保約伯的不靠譜往事,這些事迹的光榮程度咪咪的反應可以證明,他站著聽了一會兒就評價說:「早知道我都上你們那兒窩著去了。」
芝加哥著名的夜景就在西爾斯大樓外閃耀,估摸著各個角落都有許多遊人對著各種角度「咔嚓咔嚓」,我忍不住也往窗外看了兩眼,心裡想著要是小鈴鐺在這兒就好了,我們可以上街去軋軋馬路,不管跟她說什麼,她都會漫不經心地說:「別想那麼多了,看,那兒有星星。」
這種態度最適合我了。
咪咪洗完手坐下,很隨便地從褲兜里摸出一團像屎一樣的三明治,埋頭大吃,一邊吃一邊問摩根:「你覺得能行嗎?」
他們倆給人的感覺不是gay勝似gay,完全心靈相通,這種沒頭沒腦沒線索的問話,摩根回答起來眼睛都不帶眨一下的:「我覺得可以嘗試,不做最後一部分人體臨床試驗了?」
咪咪搖搖頭:「來不及,我覺得問題不大。」
本來我認為這是他們領域內的談話,跟我沒關係,但他隨即又問我:「你家裡沒什麼親人吧?遺囑寫好了嗎?」
手心痒痒的,好想上去揍他。
直覺告訴我眼前局勢那是相當的危險,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但不知道為什麼我感覺不到絲毫要逃開的衝動,那種聽天由命的宿命感深深籠罩了我。你想想,要不是上天故意玩我,要走什麼狗屎運才能在一個禮拜之間,從煙墩路的十號酒館混到了芝加哥西爾斯大廈,跟活生生的人命鬧著玩啊!
咪咪吃完了那坨三明治,上前來一把按住我,我本能地雙手一推,將他拿住,順勢就想來個斯巴達式的過肩摔,他伸著脖子在我手臂的脅迫下非常冷靜地說:「別摔,摔死了你就沒戲唱了。」
我悻悻然放開他,咪咪活動了一下筋骨,點點頭:「不錯,街頭格鬥技過關,在芝加哥很實用。」
表揚完這句之後,他和摩根就雙雙站起身,對我說:「走吧。」
一直到了門口,我都沒法相信,他們帶我去的是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