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晚十點我準時來到十號酒館,已經有不少人。酒保約伯在吧台後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成黑乎乎的然後放回牆架。他是個本來長得超好看,卻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說:「今天來了個沒見過的男的,一臉死相。」
我順著他示意的方向看過去。果然是張生面孔,坐在離吧台最遠處的角落裡,靠著點唱機,四十歲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輩子都養尊處優。此刻他低著頭,面前放了一長排tequila,正有條不紊地一口一杯按順序喝下去,不算特別快,但節奏感很好,簡直稱得上優雅,那模樣就像是永遠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號酒館在煙墩路十號,酒館前有一個小院子,四面圍牆,鐵花大門永遠敞開,一條黑色石子路通進去。酒館只有兩層樓,但房子很高,紅磚,白屋頂,從遠處看相當漂亮,近看就知道這地方髒得不行。
門口沒有標誌,也沒有名字,一副愛來不來的架勢,裡面倒是按常規擺著紅木長吧台、架子、酒櫃,木頭地板閃閃發亮。角落裡的飛鏢機很舊,喜歡發神經,明明沒壞,但不管飛鏢射中哪個部位都會激烈反彈,方向莫測,經常大家喝著喝著就聽到角落裡傳來一聲慘叫,某位顧客捂著臉,一腦門子血摸出來,嘴裡罵罵咧咧。
之後,約伯會打電話給120,救護車很快就到,在門口一停就是一兩個小時,但大多數情況下傷者根本得不到包紮——開救護車的人要麼在這兒直接喝掛了,要麼在喝完后回醫院的路上被抓瞭然后拘留。
我挺喜歡這兒,每天晚上準時來報到,不是沒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覺得多一處不如少一處。我猜有這樣想法的人不少,所以來十號酒館的基本上都是熟面孔,什麼人都有。基於某種微妙的情緒,我們從不相互打招呼,在這兒不,在其他場合更不。
那個陌生男人一直躲在角落裡喝龍舌蘭,從十點到十一點五十分,不歇氣地喝,他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開始還只是單純地多看兩眼,後來就變成了全場緊盯。不少人過去跟約伯下注,賭他會不會直接喝死在這兒,約伯押不會,數額很大,差不多是他的全部身家——是的,我們都知道約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喝到第五十八杯,普通人應該早被送去急救了,那個男人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好不容易地停了下來,擦擦手,站在點唱機旁聽了一首老歌,《Soundofsilence》,帶著一種鬱鬱寡歡的神色。
約伯放下手裡的杯子,在全場矚目下穿過人群和酒桌,問他:「哥們兒,你怎麼了?」英文,標準的紐約上東區口音。
他凝神望著約伯,望了很久,然後笑了笑,緩緩地說:「沒什麼,只是快要死了,心情有點難受而已。」英文,標準的紐約上東區口音。
大家都在想約伯這個鄉巴佬到底上哪兒學的這一手,只見他很寬宏大量地點點頭:「不管誰要死,都會有點遺憾的。」他不知從什麼地方摸出一杯威士忌,「請你喝吧。」
在十號酒館,酒保約伯請人喝酒,一定是被請的那個人出了或正要出大事,殺人也好,自殺也好,想變心也好,想變性也好,中了大獎正愁五千萬現金往哪個床底下藏也好。約伯有一種神奇的天賦,芸芸酒客之中,他總是能一眼鎖定那個有心事的人,然後在一杯免費威士忌的協助下,將那些秘密輕而易舉地聽個底兒掉。到底是怎麼做到如此精準制導精確打擊的,我琢磨不明白,反正他永遠能在那麼巧合的時刻為當事人遞上一杯onthehouse的酒。
陌生人沒有相關的知識儲備,因此毫不設防,很爽快地一飲而盡,掏出一把現金塞給約伯,說多的就用來請在場所有的人都喝一杯龍舌蘭。
大家都看著這位朋友姿態優雅地離去,走進黑暗中的步伐輕盈無聲,但一分鐘后,在離棗樹大概半米的距離,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來,發出了一聲疑惑的呢喃,之後便暈死過去。
沒人去理他,在十號酒館,個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長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兩點來臨,所有人走盡,只留下我和約伯。
「怎麼樣?」我問約伯。
我今天晚上沒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雙穩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將吧台上的東西都收拾乾淨,非常利落,而後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氣很好,透過棗樹的濃蔭,星光瀟洒地漫布周圍,照耀著露珠一顆顆凝結成形,夜蟲低鳴——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聲音。
我們蹲下來看那個陌生人。
「有病?」約伯問。
「肯定。」
「身體的還是心靈的?」
「估計都有,但前者比較致命。」
「那麼交給你了。」
「又這樣子嗎?嗯,也好。」
約伯幫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處,離十號酒館大約一公里,我們並肩走,他抓著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隻睡著了的貓。那人身量很高,雙腳在地上碰撞出單調低沉的回聲,但無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誰對誰都沒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麼,那些手術刀之類的,隨便收著也不會壞掉嗎?」
「當然不會隨便收著的,不過,確實也不容易壞掉。」
「說的是,人們對寄託著過往回憶的紀念品,態度總是比較溫和的。」
「呸,你抒哪門子情,那不是紀念品好吧,我靠那個吃飯,還得給你酒錢。對了,憑什麼菜牌又漲價了?」
「原材料漲了嘛,不過,喂,你真的有給酒錢嗎?我沒關係的,只要老闆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機來給他看消費簡訊憑證,但話題不知不覺轉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層帶地下室的平房,在鬧市區卻無人做伴,這房子早八百年就該拆了,可又一直沒人真的來拆。
把陌生男人送進客廳,約伯便打著哈欠離去,身影搖搖晃晃。我目送著他,從純進化的角度來說,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錯的自然選擇結果。
我打開所有地方的燈,洗了手和臉,到沙發麵前低頭看著那個男人。
呼吸平穩,他昏得很紮實,龍舌蘭是從犯,主要的攻擊力量來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劑,濃度很高,再高一點兒的話,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費任何時間了。
他很英俊,鬢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過,身體保養得當,身上穿的白色襯衣值普通人三個月的工資,鞋子值十個月。
像這樣的人,在某個晚上無端端走進一家偏僻的酒館,喝了能醉倒一頭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臉色顯示出一種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將至,卻又無可奈何。
這些背後一定有一個很值得聽的故事,說不定很長呢。
但我對故事從來都沒興趣,有興趣的人是約伯。
我在乎的只是約伯拿來跟我交換的東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脫掉,我吃力地把他扛進卧室,把床推開。那兒有一個屏蔽門,不仔細搜檢根本發現不了。推開后裡面空間很大,分幾個間隔,最大的那一個裝設了無影燈、手術台,旁邊有消毒間,最裡面是整套實驗室級別的化驗設備。
如果有人發現這兒,毫無疑問會認為我是個殺人狂魔,以碎屍為樂,而為了不讓發現的人這樣想並且跑出去胡說八道,我說不定還真得這麼做。
因為這個原因不能帶女孩子回來過夜,實在是令人悲傷。
不管怎麼樣,那兒其實是一個專業的迷你醫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戲,而後把男人擺上手術台,吹了一聲口哨啟動卧室里的聲控音響,音響中傳來令人安心的D大調《卡農》,這樣的節奏,適合將一個人開膛破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