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四十七章 第一次去工程部開會
珊珊點了點頭,我隱隱的感覺到這次的點頭是有點斬釘截鐵的屬性在裡面。也就是說,有些情況可能不是她能完全控制的。這不奇怪,加入我們隊伍之前,她的隊伍就是她自己的,所有事情自己一腳踢,殺伐果斷。加入我們隊伍之後,她原來的隊伍願意來的,反而沒多少人,願意跟來的,幾個骨幹,然後做的這些工程,就是由這些骨幹們下沉下去帶領隊伍,有些臨時招聘的大工小工們,集體意識欠缺,保密意識就是那種你不提醒到「那混凝土裡混進了一塊鵝卵石這事不要說出去」的話,那麼保密意識就等於零,哦,不對,在溫泉水這事上,沒有拿到採礦證之前就說出去廣而告之的話,這保密意識就不是零而是負數了。
顯然,珊珊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或者這麼說吧,可能目前來說還不算是具有很嚴重的性質,但是如果以訛傳訛出去,而我們又剛好將溫泉水供應給了度假村或者其他酒店的話,在性質上是可以算是商業行為的,但是這種將溫泉水商業化的行為卻是在沒有採礦證時候做的,那麼事情就嚴重了,性質完全不同了。
「我現在安排一下。」珊珊說。
「需要我在現場露臉的話,我隨時到。」我這麼說,就是擔心她作為一個女的,特定時候鎮不住場子。我不知道我這樣說,會不會給珊珊造成心理負擔。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把事情的嚴重性說個大明白,即便她知曉,但是下面的人不理不睬的話,會有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的風險。
「嗯,這是我要和你說的呢!現在直接過去吧!確實需要你來走一走!」珊珊說著,臉上突然就釋然了,「不然連工人都不知道公司老大是誰,這不好!」
做工程的老大一般都不出面好不好?為啥?怕工人認出來啊!怕工人認住這張臉,萬一哪天不發工資了,人家找人好找!而我這樣提出來,明顯就是為珊珊站台撐腰的,我不怕露臉。因為工程款這一邊,潘若安是無條件的按照我的要求來撥付的,他這個項目公司帳戶,交給了曉蓉負責,而在現場負責工程款撥付的,是紫萱。所以在這工程上,一定是不存在欠薪一說。既然如此,工人們的工作積極性是非常高的,問題現在就是積極性沒問題,保密性有點兒問題。
「走!那就現在去!」我指指不遠處的現場工程部,「是不是壓力太大了你?女將管理著一群男人?」
「多多少少吧!除了這裡,還有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採石場,騎士客房算小的了。」珊珊說,「不過,大家都忙,勞工和柏君也忙呢!你看看,都是女將呢!」
「誰在工程上因為負責人是女將而輕視的話,這種人該請他走人就讓他走人!」我說,「男女平等。有本事可以上位呀!沒那本事還唧唧歪歪的,不用!你得狠一點!對了,狠一點是什麼字,你說?」
「嗯,狠一點是什麼字?不就還是狠字嗎?」珊珊說。
「狼!狼字!狠上面加一點!不就師狼字嗎?」我說,「你進了公司之後,似乎溫柔了不少啊!這可不行!我喜歡的是以前的那個你!殺伐果斷的那個鄧珊珊!哎,我怎麼覺得進了公司之後,好多女將們都溫柔了起來?你看看啊,你,勞工,可可,嗯,就你們三個!我想想啊,噢噢噢,你們三個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都沒結婚!紫萱,曉蓉,韋薇,柏君,就還是挺巴辣的!若男和小陳還有三斤姐呢,基本上沒變!哦,是不是要等你們找到男朋友了,可以『虐待』他了,你才會再有這狼性一點呢?」
「去你的!胡亂推測!」珊珊連忙否認,「就是因為以前太強勢了,自己勞心勞力!」
這理由不是理由。
但現在不是講道理的時候,現在有更要緊的事兒要處理。
一進工程部,雖然不是熱火朝天,但是那種特有的氛圍,還是將我帶回去到當初老吳公司里工程部里的那種感覺了,還是煙霧繚繞。
工程部里的人一見珊珊進來,便條件反射的將煙給掐了。認出我的,在下意識的叫珊珊為珊姐之後,又馬上叫我林總好。
不認識我的,聽見其他人叫我的稱呼,有點疑惑,但是也立馬收斂了一些。
這工程部的管理,說粗放不算,說細緻管理也不算,平平過的那種吧!其實珊珊不是那種精細化管理的主兒,但是話又說回來,搞工程的如果事無巨細都要自己親自上手的話,可能工程也做得大不到哪裡去。
「開會開會!」珊珊說,「領班以上的,通知,趕緊!」這會兒她那幹練勁兒就顯現出來了,「臨時的,但人要齊!」
在等待人齊的時間裡,認識我的,都過來遞煙打招呼。煙就算了,家常還是可以拉拉的。很顯然,我的出現,讓他們有一種隱隱的焦灼感,不知道為什麼老大會在這個時候出現,看珊姐的臉色,似乎又不是那麼的好,心裡當然就有點惶惶不安了。
要和我拉家常,我可就算是知心姐姐級別的了,不然我怎麼能勝任導遊一職呢?也好,拉拉家常,讓別人心裡那麼緊張。現在的環境,誰都怕無端端就沒了一份工作,就算有N+幾的補償又如何呢?能維持多久?能不能順利找到下家還是未知數,就算找到了,待遇也不一定比現在好,待遇比現在好,也不代表人際關係比現在好相處。這一點,是目前所有打工人的軟肋,---曾經也是我的軟肋。我記得進老吳公司之前的那個房地產公司,一心標榜要規範化,便從某大公司請了個很有專業水平的hR,每天特務盯梢一樣的或明或暗的看著你的工作。結果呢,我不幸中招,在國慶節前夕給開了單,國慶之後不用上班了,發一個月補償請我走人。我當時說要我走沒問題,我在這公司超過半年不到一年,應該還有一個月的補償,對方想打馬虎眼,我說那就勞動局見咯!這才解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