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喜歡也是一種愛。 如永遠的依存,也是永遠的愛。
很喜歡的一段話:「相遇於人海最後要歸還於人海」。
人與人之間很奇妙,能夠相遇認識即是緣分。
我很信緣分這東西,因為每天路過人來人往,你也不知道會與誰有交集、會與誰有一段故事。
無論朋友還是戀人,認識就是緣分,希望都要好好珍惜在身邊的人。
二十多歲了,覺得時間過得很快,舊朋友新朋友來來去去,偶爾覺得很惋惜;可是,留下來的或許就是人生吧。
計程車總會空車,空車總有人要上車。所以空出來的位置,總有人會坐的。
我們不必太擔心有誰會走,也不必太期待有誰會來。因為相逢的人會再相逢的。
「不要對愛你的人太過刻薄,一輩子真正對你好的人也沒有幾個,多少人在一切都將失去時才幡然醒悟,每個人都有脾氣,為你忍下所有的怒氣,僅僅因為那個人比你更心疼你「
我年少偶然識得人間絕色,見水不是水是水光瀲灧,見山不是山是山色空濛,見你不是你,是西子,是風雨同舟者,是那要共渡的愛人。
其實最好的婚姻,不是你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而是我們一起努力,你很好我也不差,我理解你的辛苦,你懂的,我的不容易。
風光無限是你,跌落塵埃也是你。重點是「你」,而不是「怎樣」的你。無論發生過什麼,我都不會離開,任何事你都可以告訴我。我只是愛你,只是你。
往後餘生,我懂你早出晚歸的勞累,你知我三餐瑣碎帶娃的疲勞,我們一起努力一起成長。
婚姻不是計較和索取,是互相依賴卻又精神獨立,是包容理解和愛你。
不妨大膽一點,希望不管你以後在哪裡,和什麼人在一起都是真的過的好,真的開心真的快樂,而不是別人看起來好,別人眼裡開心,別人眼裡快樂,希望你以後做自己,永遠積極向上,永遠熱淚盈眶,永遠豪情滿懷,永遠坦坦蕩蕩。
希望現在的你,別害怕,也別試圖強迫自己,世事無常,總該有一段時間是用來浪費的,總要有無能無力的不愉快讓你短暫停留,讓你在今後閃閃發亮的時候,能感謝這些糟糕的日子,糟糕的日子往往特別有價值,但前提是你要挺過去,你要讓所有的糟糕都變得值得。
我以前真的非常喜歡喝可樂,我以為我一輩子都會喝下去,可是有一天我突然發現。自己不喜歡喝可樂了,我沒有錯,可樂也沒有錯,錯的是那自以為是的一輩子。
希望你早點入睡,因為不會有人來體會和懂,你凌晨三四點的難過和心事。
挺能體會到了一定年齡每個人大多數時刻的「沉默」,比起傾訴自己的委屈與不甘,沉默反倒成了主場。
小一點的時候,一不開心就大哭大鬧,發空間發朋友圈,拉著朋友滔滔不絕的傾訴,生怕全世界不知道。
長大后,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想拉朋友浮上水面喘口氣的時候。會發現話到了嘴邊好像又講不出來,拐彎抹角的小情緒到最後能吐露三分已是很不容易的了。
你發現,朋友的安慰也不能讓你開心起來。
在對話框停留的長長的話,躊躇猶豫后還是沒發出去,半夜朋友圈發的負能量的文字也很快就刪了。
有些情緒只能自己消化。
「因為講故事的人百感交集,聽故事的人云淡風輕,你重如磐石的心事,也許被看客一笑而過,你心頭的硃砂痣,怎麼也無法在其他人的心裡著上顏色。」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彼此只會覺得很吵。
不如自己安靜待會,有些情緒或許在睡一覺就沒了,第二天還可能元氣滿滿。沉默的抗衡,並從中得到使你堅定的力量,這已經足夠。
是時候,你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
別隔著屏幕喜歡一個人了,意外或是冒險都不值得。
兩個人之間走散真的太容易了,一天不聯繫,一周不聯繫,一個月不聯繫,不知不覺就成了過去。
朋友說起讓她覺得后怕的一次分手經歷。
「我跟那個男生才在一起沒多久,剛戀愛嘛,我有點兒矯情,經常問他,我一戀愛起來太做作了,你會不會覺得麻煩呀,他每次都回答,你這麼好,怎麼會覺得麻煩呀,被你喜歡,開心還來不及呢。
語氣很認真。
滿分答案對不對。
有一天我跟他去約會——一個暖和的周末,她履行承諾帶我去了幾個想去的地方,甜品店之類的,我們完全是熱戀狀態。
在回去的路上我覺得有點兒不對,感覺她話少了點兒。但不誇張,我們也不至於尷尬,所以我沒多想。
但我到家后她給我發了條簡訊:我想跟你聊一下我們倆的關係。
接著,她發來一條長簡訊,一字一句,邏輯清晰地告訴了我,為什麼我們倆不合適。」
朋友講到這裡時,重重地皺著眉:「你完全能看出來他思考分手這件事兒已經有一陣子了。那條簡訊講的每個點甚至精確到我沒辦法多說什麼。最可怕的是,在跟我約會,表演熱戀情侶的那個周末下午,他很可能是在想,晚上的分手簡訊什麼時候發給我——我不信他是那個下午臨時決定分手的。」
有句話很對,你永遠不知道,跟你在一起的那個人現在在想什麼。
談戀愛千難萬難,最難的是,「確認心意」。
首先,我們得保證「我們倆喜愛對方的程度相差無幾」。然後,我們要知道對方對這段感情的定義,是「隨便談」,還是,期待它進化為婚姻。
以及,我們在這段感情里的目標是不是一致的?我愛你這麼多,你愛我會有多少?我愛你是出於你對我的吸引,你愛我,是不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以及,「我愛著你的時候,你也一樣愛著我嗎?」
在愛里保持清醒,知道你們倆的相愛是怎麼回事兒,太重要了。
我給女孩子們的建議是,一定要100%地確定對方是真正喜歡自己的,再進入一段感情——因為女孩子們對一段感情的預設總是過於樂觀。
可「人心隔肚皮」永遠是愛的另一面。
談戀愛最可怕的地方是,你永遠不知道一個人是以什麼心態和你在一起的。你投入的是100%的喜歡,你覺得既然開始了,我們倆不說一生一世,但盡量在一起久一點吧,這個你是知道的,但對方呢,你其實猜不到他在想什麼,你說你愛他的時候,他會說寶貝我也愛你呀,但他腦子裡在想什麼哦,說不定是——「她真的enoughforme嗎,我前陣子認識的那個女孩子,不是也很好?」
我發現人很難剝離掉自利心,即使是在戀愛里。
一個直男朋友對我說,其實他選女朋友的標準這麼多年來沒怎麼變的。會有很喜歡的,但一旦發現她跟那個標準相差太多,就不會想繼續跟她在一起了。「感情很好大概也會分吧,因為心裡知道,自己是介意的」。
他說的那個標準,包含了各種各樣的條件。
舊情分總歸脆弱。
我們被硬性條件的考察包圍,再用它去愛一個人,和被一個人愛。
我哦,好希望我是被真愛發現的,不是別的什麼,我好希望我這裡,我靈魂里,有什麼特別的地方,突然就被一個人知道了,他像是讀懂了一部全世界只有他讀懂的小說,我這部小說,想寫什麼便寫什麼,左搖右擺,筆觸粗礪,不發行的,也不被別人評分,一輩子就等一個讀者。
我朋友經歷過讓她感覺后怕的分手,我又何嘗沒有被對方利用過好感算計過呢,我這麼年輕就開始講「我只喜歡簡單的東西」,還不是因為從前沒什麼「我非常喜歡你你也非常喜歡我」的好運,那麼多講不清的,斤斤計較的,都太複雜了。
感情里的很多事兒,都會讓我感到後背發涼,不自在,不開心,唯獨沒有條件的愛,讓我覺得可以為之振作。
總之要祝你們得到的是很簡單的愛,沒在一起的,得到的是禮貌的拒絕,不是曖昧和利用,在一起的,就好好在一起,不要「一個人想著怎麼過好兩個人的日子,另一個人想著什麼時候發出那條長長的分手簡訊」。
誰應該被那樣對待呢,當初我愛你,不是為了跟這些周旋的啊。
前兩天看過這樣一個問題:從什麼時候起,你想離開了?
有人說,擁擠的車廂里,站了26個小時,只為陪他跨年,卻在無意間看見,他給前任下單了新年禮物。
有人說,一起過馬路,綠燈亮了,他先走一步,頭也不回,那一刻,自己突然明白,這輩子都追不上他了。
有人說,他說的每句話,我都不敢忘;可我的生日,他卻都記不住。
有人說,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我可以是他擋雨的屋檐,卻不該是他一生的備胎。
萬千答案,句句都是遺憾;區區情字,筆筆都有眼淚。
其實,時間久了你總會明白: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也暖不熱一顆不愛你的心。
喜歡的東西太多了,要慢慢擁有。
小時候不懂事的時候,總認為自己喜歡的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失去的時候就一定要大哭傷心一場。慢慢長大了才發現,喜歡不一定要擁有甚至還要學會放下,失去的時候也不會大哭大鬧一場,反而要更理智更坦然的去面對。
喜歡的東西,不會因為過很久就不想買,反之你會更想擁有。
想找的人,不會因為時間慢慢放下,反而會愈加迫切的想要找他。
喜歡一個人要適度,要懂得適可而止。
持九份喜歡,留一份尊嚴給自己。
你越是費盡心思地去取悅一個人,那個人到最後越有可能讓你痛徹心扉,想要保持長久舒適的關係,靠的是共性和吸引,而不是一味的付出以及你道德式的自我感動。
愛不到就算了,因為死纏爛打的樣子很醜,別把自己搞得太狼狽,更別讓自己那麼卑微,如果在戀愛中你發現你們不適合,請及時止損,不要為了一個跟你接下來的日子沒有半毛錢關係的人,浪費自己寶貴的青春歲。
很多關係,不是老的好,也不是新的好,而是一起經歷了一些事之後,你還真切的覺得對方挺好,這才是值得你去認真對待和掏心窩子的關係。
一個人的態度決定了感情的溫度。
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事,在戀愛中,更多的是女生越來越喜歡對方,男生卻是越來越冷淡,從一開始的死皮賴臉,到後來的毫不在意,得到就不珍惜就好像是大多數男生的通病。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剛在一起的時候如膠似膝,恨不得每分每秒都待在一起,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說不完的話,即使剛見完面他還會給你發我好想你。
後來他在外面玩的越來越晚,他打遊戲一局接一局,他好像總是很忙,也不再那麼關心你,討好你,哪怕你生氣了,他也都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耐心地哄你了。你想過很多次,實在不行就算了吧,但-想到在一起時的美好,又捨不得放下,想再等等看,可是他好像永遠都不知道你在期待什麼。
就像春嬌與志明中,余春嬌不知道說了多少句不如算了吧,但又有什麼辦法呢,自己對他就是越來越喜歡啊,喜歡到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其實女孩子想要的很簡單,無非就是一個能給她安全感,一輩子只會對她好的人。總覺得愛情還是勢均力敵比較好,我愛你五分,你也愛我五分,這樣加起來就是十分的愛情。就像,我有五毛你也有五毛,我們湊在一起就是一塊啦。
我需要一點點小細節,比如秒回的信息,比如遲遲不回復后的小心翼翼的解釋,比如晚上臨睡前的晚安和你常常主動和我分享的日常,只有通過這些不重要的小細節,我才會有被愛的篤定感,才會有心裡軟軟的踏實感,才會有信心和勇氣,你聽懂了嗎能照顧到細節里的男生真的很迷人。
不要輕易去依賴一個人,它會成為你的習慣當分別來臨,你失去的不是某個人,而是你精神的支柱,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學會獨立行走,它會讓你走得更坦然些。
你曾因為什麼和某人不再聯繫呢?
回想過一陣,就我而言的話,其實也沒有特別的因為某些事情,大鬧一場后兩個人老死不相往來。
在我所能想到的以前某個,或者幾個很好的朋友。都是被時間推著走到路口才發現,真的已經很久沒有聯繫了。
人生從來不像電影。久別的人不會在陌生的城市突然重逢,分手的戀人多年後也不會突然間在街頭巷尾碰面。有些遺憾永遠沒有辦法彌補,錯失的人很可能永遠錯失。
只是因為時間和距離,跟某個人不再是同一個圈子。共同語言越來越少,等你回頭看才第一次發現,原來已經相隔很遠了。哪怕想找回之前相處的默契,也難免覺得彆扭和生疏。
未必要有深仇大恨,未必要因為某些事情大鬧一場。只是好友列表裡還存著,聞見喜訊時相互點個贊,少有交集。
這是以前的我所沒有想過的。以前聽不懂最佳損友,我不懂為什麼舊知己變不成老友。
我也沒有理解過那一句「被推著走,跟著生活流」的歌詞意思。
到某時某刻回頭去想的時候,剎那間才會發現,原來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心酸肯定談不上,可遺憾倒是真的。
後來大家一起開開心心唱歌的時候,總有人點這首歌。我偶爾也會矯情地想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和故事。當然啦,也許是我想多了,也許沒有。
只是回想起我們告別那會兒,我一直以為我們還會有再見面的那天。
你分享音樂,沒幾個人點開,你發了一組自拍卻收到了很多贊,其實大家一直都在關心你的外在,容貌,不關心你的喜好,正如廖一梅書中寫到的那樣人這一生中,遇到性,遇到愛,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你對感情的定義是什麼。
感情一開始,你要考慮的是喜不喜歡這個人,而相處久了,就要考慮一下喜不喜歡當下的自己,如果自己變得暴躁了,消極了,卑微了,不溫柔了,經常充滿抱怨和眼淚了,連你自己都很討厭自己了,沒有讓你變成更好的人了,沒有讓你越來越有自信和喜歡自己了,那你還是趁早脫離這段消耗你的這段感情吧,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是彼此鼓勵和支持,相互滋養和成長,互相給與自身能量,一起比肩而立去對抗這浮躁的世界,而不是讓你失去熱愛生活的信念,變成滿身戾氣的人。
其實啊,兩個人在一起開心就好。他想你自然會找你,他在忙在做自己的事或者在跟別人玩,突然沒有回你的消息你也可以放下手機做自己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其實根本不用在意那麼多,有時候在意越多就越累,有一點是你要明白的,感情這東西它始終都是相互的,只有這樣才能夠來日方長,你可以對我忽冷忽熱愛答不理,肆意的去揮霍我的熱情,也可以不理會我的失望沮喪難過,可是我對你的喜歡就這麼多,你用冷淡磨完了,也就完了,總之不會再有,沒有一段感情是命中注定,沒有一份愛是理所當然的,所以當遇到一個願意握緊你手的人,請你不要輕易放手。
有時候我總感覺,暗戀里一大半的快樂都來自於不為人知,像是某種形式的偷偷佔有。
情緒很容易被對方牽著走,偷偷的注意對方的一舉一動,腦子裡全是這個人的身影,偶遇時,會表面鎮定的打招呼,內心的那隻小鹿卻砰砰亂撞。
暗戀一個人的心思就像是春天裡草坪上的兔子,偷偷的動一下耳朵,聽聽對方的動靜。然後趴在那裡不敢動,柔柔軟軟的藏在風裡。
結果你一回頭,對方正在站在身後看你,他說我喜歡你。那你就只好說餘生多多指教。
你們一起從春風裡走出來,然後跌進對方懷裡。
一切都是剛剛好的感覺。
暗戀的人也剛好喜歡你,大概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了吧。
人最大的矛盾在於:渴望被理解,又害怕被看穿。
就像我吧,無論是在文章里還是現實生活中,總愛擺出一副看盡人間滄桑、看透紅塵萬丈、對待愛情理智到可怕的情感專家形象。
可背地裡還不是在默默轉發錦鯉求脫單,渴望有個人照亮我平淡無奇的生命,讓我重燃愛情的小火苗,尋回悸動的感覺。
我的一生也渴望能夠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細心保存。
免我驚,免我苦,免我四下流離,免我無枝可依。
可就是因為得不到,又不想承認自己得不到,於是就撇著嘴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本來就不想要,哪怕滿眼都寫著想要。
就像一隻用滿身尖刺把自己武裝到牙齒的刺蝟,看起來張牙舞爪、危險重重,其實剝開來看裡頭全是軟肉、人畜無害。
看著別的小姐姐被人溫柔地抱在懷裡,細心呵護、溫言軟語,我就會揚著高昂的頭顱開始鄙夷不屑…
什麼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做什麼寵物真丟人,老子才不想要呢巴拉巴拉的。
嘴巴能逞強,心不會撒謊。
表面再怎麼表示不care,背地裡還是羨慕嫉妒到牙痒痒,甚至還會恨不得馬上變身柔弱婊去感受被人撫摸的溫暖,嘗一下有人寵、有人疼、有人餵養、有人照顧的滋味。
雖然聽起來好好笑,滿身防備的刺蝟怎麼會甘心示弱呢?
其實刺蝟也有心,也會哭、也會笑、也會疼、也會吃醋、也會反感、也會撒嬌、也會任性、也會敏感、也會脆弱、也會心痛。
縱滿身荊棘如刺蝟,仍盼你擁抱無忌諱。
感情一開始,你要考慮的是喜不喜歡這個人,而相處久了,就要考慮一下喜不喜歡當下的自己。
如果自己變得暴躁了、消極了、卑微了、不溫柔了,經常充滿抱怨和眼淚了,連你自己都很討厭自己了,沒有讓你變成更好的人了,沒有讓你越來越有自信和喜歡自己了。
分手后你還會窺探前任的生活嗎。
從微博上看到這樣一段話:「去年5月分開的,從那之後就再沒什麼聯絡了。我沒有很想他也從沒有忘記他。生活中無一處是他。也無處不是他,似乎睡前看看他的營地或網易雲是很減壓的事情。
昨天把小號簡介改成「真話兜著圈子亂亂書繞繞」。
今晚點開他網易雲就有聽背對背擁抱很多遍的記錄。
他也有暗自偷看我吧我想。
看我平日里的瘋言瘋語,看我談了新的戀愛,看我就連喝一杯奶茶都要拍照配文發小號,看我絮絮叨叨他不在身邊的這些日子裡發生的所有事。
我突然釋懷。
有些關心是見不得光的。
它們必須要隱藏在角落裡,哪怕是雙向的暗自關懷也不能拿上檯面。
默契的確有但感情走到頭也只剩下這點默契。
那你還是趁早脫離這段消耗你的這段感情吧吧。
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是,彼此鼓勵和支持,相互滋養和成長,互相給與自身能量,一起比肩而立去對抗這操蛋的世界,而不是讓你失去熱愛生活的信念,變成滿身戾氣的怨婦。
一段長久的關係里,一定有一個愛講廢話,一個愛聽廢話的人;不怕沒話說,就怕不願說。
感情,可以轟轟烈烈;相處,總會磕磕絆絆。走過了最初的新鮮,就只剩下後來的疲倦。
以前覺得可愛的人,現在也會心生煩厭;以前聽不夠的話語,現在聽一句都嫌多。
兩個人在一起,不怕沒話說,就怕不願說廢話。
我一直都覺得,給一個女孩子足夠的安全感,這是你喜歡她的時候,最基礎的,應該做的事情。這是你的本分,也是你的義務。
很多女孩都很容易沒有安全感,需要你的時候能找到你,是她們需要的安全感之一。雖然我也不知道安全感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但我覺得既然我愛她,就應該陪她,寵她,保護她。
其實對於沒有安全感的人來說,最擅長的就是逃避和假裝。
每當察覺到對方好像沒那麼在意自己了,就悄悄收回自己的心,假裝我也不在意你了,我也不怎麼喜歡你了。
所以,安全感才是一個女孩畢生都在追求的東西,如果她在你身上感受不到安全感,那她就很容易離你而去。
如果你真的很愛很愛一個女孩,你能給她最好的禮物,就是一份踏實的安全感,讓她感到自己是被偏愛的,讓她明白自己是被人堅定選擇的。
就像張愛玲說過的一句話:大多數女生要的愛,其實是被愛。
女孩想要的安全感,不過就是:我需要你的時候,我可以找到你。我說話的時候,我知道你在聽。我明白你在我面前,沒有秘密。不管發生什麼事,我確定你一直都在。
這輩子要有多幸運,才能遇到一個溫柔的人,做錯事情不會對我大吼大叫,不會和我吵架,不會只跟我講道理。
會摸摸頭溫柔的說,下次不要再犯了,偶爾把脾氣發泄給他也不會記仇,而是幫忙收拾爛攤子。
生活中會幫忙做家務,會給我擦頭髮,過馬路會保護安全,包容所有小脾氣,重要的是堅定的攜手一生。
當一個興緻勃勃,另一個卻愛搭不理,若一個樂在其中,另一個卻不以為然,一次次欲言又止,就讓曾經的無話不說,變成了無話可說。
被討厭的勇氣,很喜歡大張偉在奇葩說的一個觀點:我老覺得人世間所有的快樂悲傷都是因為人際關係。
想要自由就要擁有被討厭的勇氣。「不去在乎別人到底喜不喜歡我。」我開始拿這個催眠我自己,我寧願別人不喜歡我,我也要喜歡我自己。
怎麼說呢,就是只有當你順其自然做自己的時候,你才能不活得擰巴。也只有你是你自己的時候。你才能吸引來真正喜歡你的人。別人對你施加的東西都是別人的。你不在意,那就並不屬於你。
當有人對你說,我永遠愛你,你是否會相信呢?
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不相信。
無論將來變成怎樣,那一刻,我們會願意相信這個承諾。
是否相信有永遠的愛,那又是另一回事。
也許永遠愛一個人,或永遠被一個人所愛,但是愛的成分會在年月中改變。
當你成長經歷越來越多的事情,你對愛的體會也會不一樣了。
從前相信的永遠,是永遠炙熱的愛一個人。後來的永遠,是從炙熱走到平淡。因為平淡,才能長久。最後所謂永遠有一天又會變成互相依存。
我們曾經堅持把愛和喜歡分開,愛是比喜歡美麗許多。有一天,我們開始相信不必把喜歡和愛分開。
喜歡也是一種愛。
如永遠的依存,也是永遠的愛。
未來不管你走到哪裡,在哪個位置,永遠會有人喜歡你,永遠會有人不喜歡你,真的不用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也不是為他們而活,地球踩在你腳下。
我想象中很甜的戀愛是不需要借口的,不是因為天氣冷才要把手放進你的口袋裡,不是因為想要確認有多在意才撒嬌發脾氣,也不是因為覺得委屈才需要一個擁抱,有太多不好意思的,羞於表達的,需要借口的感情,但我希望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所有的都是自然而然,是本能,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