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林海濤?劉海濤?
熱熱鬧鬧一下午,早早吃完飯,劉胡勝卻為林耀在哪裡住發了愁,他們家六口人,擠在三間瓦房,哪裡還有地方供人居住?
想了半天對林耀說道「侄子,家裡地方不大,晚上你住大隊部吧,那裡有床有被,是村裡值班的地方,晚上我有時也在那裡值班。」
「行,哪裡住不是住,只要有地方就行。」
「我再給你找床被子。」
「不用,我自己帶了睡袋。」
當初他來八三年,由於不知什麼地方,是按照荒野求生的標準準備,帳篷睡袋之類的都有購買,現在終於用上了。
將睡袋打開,往裡面一鑽,只有一個腦袋露在外面,非常暖和。
怕他孤單,劉胡勝還專門在那裡給跟他大被同眠,呃,抵足同眠。
反正就是一起躺床上聊到半夜。
第二天吃過早飯,劉胡勝說道「你回來一趟不容易,等會跟我一起去給老祖宗燒點香,你爹總告訴你祖墳在哪吧?」
「說過,是南山,至於具體哪座就不知道了。」
「行,算那小子沒忘了,等會跟我一起去燒點香。」
「多謝三叔。」
話說這算不算給自己找了個祖宗?
好在劉胡忠離家多年,並沒有多少親戚走動,要不然,林耀已經想到七大姑八大姨九叔叔十老爺,各種親戚一大堆,單是理順關係都不知需要多久,等到過年,更是成了磕頭蟲,見誰都得拜一拜。
拿著兩包紙去祖墳上燒,他帶的那些水果同樣拿來不少,一一擺在墳前。
然後兩掛鞭炮噼里啪啦響,劉胡勝領頭,林耀跟在後面,再後面是衛軍、衛民、衛國三兄弟。
劉胡勝磕頭,自己跟著磕,三拜九叩,隆重祭奠,周圍還有不少閑著沒事圍觀的村民。
這祖墳上的,真祖墳也沒這麼磕過。
祭完祖實在沒事幹,林耀說「三叔,我想在村內轉轉,看看家鄉的變化。」
「行,我讓狗蛋給你帶路。」
兩人走在路上,林耀沒話找話:「狗蛋,劉家村現在有多少人。」
劉衛國那叫一個不情不願,嘴撅的都能掛水瓶了,生了半天氣才說「我有大名的叫劉衛國。」
林耀拿出一根棒棒糖在手裡把玩:「狗蛋,你看我父親跟你父親是親兄弟,你又跟我相差這麼大,叫你小名應該沒事吧?」
「沒事沒事,咱們是兄弟,你就應該叫我小名,顯得親切。」
面對棒棒糖,狗蛋瞬間屈服,小名大名都是名,叫什麼不行,只要給好吃的,其他一切好說。
劉家村所在的這座山,不過兩三百米高,劉家村就坐落在山腰,百多戶人家零星分佈在這裡,後面是連綿的高山,山下則是成片的土地,算是處在山脈外圍。
村民大多數時候是在山上捕獵,山腳下也有一些土地,雖不是太多,但靠山吃山,有著這物資豐富的大山,倒也不是太貧窮。
閑著沒事,溜溜達達來到村西,林耀踟躇不敢向前,那是他在這個世界的家啊。
林耀從小到大一直在那裡生活,從三間瓦房一直到平房、小樓房,他一直居住在那裡。
前推四十年,這裡不過是兩間小小的茅草屋,不是他記憶中的那三間大瓦房,唯有院落前那棵懷抱粗細的竄天楊,表明了那裡的確是他的家。
一陣小孩的嬉鬧聲中,兩個孩子從院中竄出,見到他好奇詢問「叔叔你是誰?」
我是誰?我在哪?我該怎麼解釋?
看著這倆小孩,林耀懵了,不知該如何解釋。
父親是那拉車的牛,父親是那登天的梯,將他從小養育長大。
但特么前推四十年,他父親不過是個七八歲的小屁孩,比他還要小十幾歲,你讓他如何認祖歸宗?
根本不可能好吧!
總不能告訴他,我是你四十年後的兒子,誰也不會相信。
再說如何稱呼,又是個問題,按兩人年齡,他至少得給自己喊哥,喊叔叔也能行。
如果換成別人自然沒問題,像劉衛國,跟自己家不錯,小的時候時常欺負他,拿他逗悶子,現在風水輪流轉,他說什麼也要好好親近親近這小兄弟。
可是面對父親……
他心得有多大,讓對方喊自己哥。
「喂,你是誰啊?」見他不說話,兩個小孩警惕起來。
「我是劉胡勝的侄子,昨天回來探親那個,小朋友,你叫什麼名字?」
「劉大龍。」
林耀心中一震,不敢置信:「這是你家?」
「對啊,怎麼了?」
「沒事。」
他心中湧起驚濤駭浪,這明明是自己家,怎麼家裡卻不是自己人,這到底是什麼情況?難道說由於自己的原因,家人根本不會出現?
不對,他忽然想起來,自己家好像是爺爺那一輩遷過來的,所以這裡雖然是劉家村,但他卻不姓劉。
會不會四十年前,他們家還沒遷過來?
好像有這個可能,有時間回去一定問問家中老人。
「海濤別管他,咱們過去玩」
「你叫什麼名字?」
「劉海濤怎麼了?」
小孩警惕地看著他,若非見他是狗蛋帶過來的,都要開始喊大人。
海濤這名字很普通,國內叫這名字的沒有一萬也有八千,但他父親也這個名字,所不同的是他父親是林海濤,而這是劉海濤。
相同的村莊,相同的住處,相同的年齡,若說兩者之間沒有聯繫,他說什麼也不相信。
到底是由於他的出現,導致的時空改變,還是出了什麼問題,他不得而知,唯一能夠確定的是兩人之間有著聯繫。
他不禁有種直接上母親那邊看看的衝動。
劉家村百多戶人家,只有十幾戶是其他姓氏,他林家之所以能在劉家村立足,是因為父親娶了這裡的女孩,也就是他的母親。
現在父親這邊出現變故,那母親那邊呢,有沒有發生變故?
略做猶豫,林耀沒有前去,不管關係再怎樣,他本身也是有父母的人,總不可能跑去認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做父母,最多以後對他們多加照顧。
既然如此,何必苦惱發生什麼變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