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明箏適才在席間被鄉紳奶奶們攛掇著飲了好幾杯,臉色酡紅,連耳朵尖都是熱的。怕席間出糗,忙早早退出來。此時一見風,便有些輕飄飄的頭疼。
她頭疼是舊疾了,常年用清腦醒神的香葯按揉額頭,能稍稍緩解她的難受。她自己也說不清,這頭疼的毛病跟腦後那個隱秘的傷疤是否有什麼關聯。
從胡家走出來,本該侯在巷子里的馬車不見蹤影,那送客出來的胡家少奶奶抿嘴笑道:「對不住得很,前頭擠了太多鄉親們,把巷口堵了,車子一時進不來,勞煩奶奶們隨我走幾步。」明箏知道此刻前門空地上擠滿的儘是忙著瞧戲的老弱婦孺,一年到頭享受不到幾天清閑日子的他們正興高采烈對台上的戲文行頭品頭論足,邊嗑瓜子邊嘗著點心。而白天幫忙清路出過力的男人們都被邀請在院里吃酒。里裡外外的喧囂像股熱浪,鬧哄哄充斥在香甜的空氣中。
明箏和林氏均戴上了紗帽,夜裡這般吹著風踏著人聲走在外頭,對兩人來說都算是極為稀少又新鮮的體驗。
鄉下人淳樸熱情,不講求那些虛禮,為著生存,女人一樣要出來種莊稼收麥谷做苦力。貧窮但直爽,沒人拐著彎的去說話,要人費心費力去猜話音,心裡想的和嘴裡說的全是一個樣。
這份簡單純粹,於明箏來說是太過奢侈的東西。她早就學會察言觀色,學會審時度勢,學會撿著人想聽的話去說。
幾人沐浴著清涼的風,慢悠悠走在巷子紅彤彤的燈影里。有人看見她們,不知誰起了個頭,高喊:「菩薩奶奶!」
更多人的目光被吸引過來,白日里見過明箏一行的婦人們搶先擠上來,「奶奶,要回去了嗎?一塊兒瞧瞧戲?我叫小子佔個最好的地兒給您。」
「奶奶,去那邊兒坐,我帶了小馬扎,還抓了一大把蓮子糖,您吃?」攤開的手掌,黑黝黝粗糙糙,一點也不像女人的手。掌心托著幾粒糖果,抓得黏糊糊的,不知已攥了多久。
明箏正要說話,胡少奶奶蹙眉嚷起來,「去去去,都起遠點兒,仔細擠著了貴人,叫你們吃不了兜著。」
她講話態度蠻橫極了,那些村婦明顯有所顧忌,敢怒不敢言。明箏和林氏含笑謝過大家,在瑗華等人的護送下從巷子里擠出來,在東邊大路上坐上了馬車。
林氏撩簾瞧了瞧外頭還在跟車相送的村婦和孩子們,回身對明箏努努嘴道:「這胡家人可夠霸道的,鄉裡頭沒有不買他們帳的。我瞧那些官兵也待他們家客氣得很,這下更連嘉遠侯也給籠絡了,怕是胡家祖墳上冒青煙,眼瞧就要更進一步了。」
明箏閉目靠在車壁上,懶懶地道:「胡家奶奶跟娘房裡的趙嬤嬤有親,不看僧面看佛面,畢竟是伺候了娘一輩子的體面嬤嬤。只要他家不做觸犯國法的事,怎麼發財出頭,那是他們本事。可若是背地裡打著明家的旗號亂來……」
她抬手揉了揉額角,蹙眉續道:「那便不能容讓。嫂子回去提醒一聲,叫哥哥暗地裡查一查的好。也不必知會娘那邊兒,免得弄錯了什麼傷了老人兒的體面。」
另一邊兒,有個十三四歲的少年正快步朝著黑黢黢的小道走去。他行色匆匆,面容緊繃,衣襟上露出一截與他打扮格格不入的茜紅色絹布,眼看就要消失在轉角的巷子前。
就在這時,他猛然退了幾步。瞪大雙眼目視前方,彷彿看見什麼可怕的東西。
鑼鼓點緊緊密密,看台下人擠著人,沒人注意這黑暗的巷口。少年不敢喊叫,腿一軟跪在了地上。郭遜立在巷口的暗影里,收起手裡的刀,低喝:「拿出來!」
少年哆哆嗦嗦從衣襟里掏出那個茜紅色絹布小包袱,郭遜接過後,拿在手上顛了顛,順手掀起一角瞧了眼,面色就變得古怪起來。
但他腳步沒停,不理會那還跪在地上的少年,轉過身幾步踱入更幽暗的陰影里。
「侯爺,是女人的東西……」
許久,靠牆立著的男人才慢慢說了聲:「嗯。」
「侯爺……」郭遜遲疑,「這個、好像不是多貴重的東西,也許主人家都未必發覺它被人順走了。」侯爺命他捉賊拿贓,他原還以為出了什麼大事,結果……就這玩意兒?他拿著都嫌燙手。
對面伸來一隻手,骨節均勻的指頭張開,掌心朝上,意思是?郭遜不自在地咳了聲,「侯爺,您要親自驗贓?」他是不是該提醒提醒……
東西落入掌心,分量不算重。郭遜暗自想象著侯爺打開此物時臉上該會是什麼表情,卻見陸筠將絹布好好裹緊,把東西貼身放進懷裡,「不必送官,不許聲張,打五板,給他吃個教訓。」
陸筠簡單下令,然後轉身蹬上馬,很快消失在巷中。
郭遜張嘴愕然,許久沒有反應過來。侯爺這是怎麼?不知為何,他突然覺得,這東西的主人必然不簡單。
陸筠一路縱馬狂奔,跑出約十里遠近,才把速度慢慢降下來。
他心跳的很快,胸口貼身藏著的東西令他緊張難言,又莫名帶了幾分難以名狀的欣喜。
他屏住呼吸,借著清亮的月色,小心翼翼將東西取出來。
茜紅色輕絹,質地很好,一重重打開,然後霎時,臉上紅了一片。
嘉遠侯面紅耳赤地望著掌心上托著的物件。
——是對做工精巧的繡鞋。
軟底錦質,綉著小巧的並蒂蓮。
他托著東西的手輕輕顫慄。說不出清道不明的情緒,絲絲縷縷像蔓藤一般纏繞著他的心臟,連呼吸都變得十分艱難。
她有一對非常精巧纖細的足……
他沒辦法再想下去。
對她是種褻瀆。
他也瞧不起這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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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虢國公府,靜謐得沒有一絲人聲。
南邊的窗戶沒有閉緊,風吹竹葉的沙沙輕響,細微得幾乎聽不清,卻足以令陸筠心煩意亂又輾轉難眠。
十年。
他把一個人放在心裡十年。
他很少自苦,甚至多數時候都不允許自己去想。
註定無望的緣分,再去奢求什麼都是自尋煩惱。
他一頭扎進軍營,苦守西疆,和將士們同食同寢,一心撲在戰事上頭,就這樣熬過了這十年。
就在他以為自己完全可以放下的時候,他又遇見了她。
也許上蒼覺得給他的磨難還不夠。
要對他繼續考驗。
他看起來如此威嚴強悍。可他知道,這世上也有他辦不到的事。
他在外是如此自製克己,可一旦什麼事沾染了她分毫,他就會立即退化,會軟弱下來,會變回那個無能為力,又痴傻可笑的少年。
並蒂蓮花繡鞋整整齊齊地擺在枕邊,他側過頭看見,目光從鞋面之上,一點點描繪出心裡想過一千遍一萬遍的那個輪廓。
他咬緊牙關,閉上眼,不能控制被底的變化。他難堪地握住拳,額上青筋都跳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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