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顧亦然(2)
回到事務所,我開始翻看接下來案子的卷宗。突然事務所的接待員小陳通過電話內線跟我說有一位潘先生找我。我心裡大概知道他所為何來。
潘先生之前找過我一次。他的兒子鬥毆中傷了人,傷者現在在醫院裡還沒渡過危險期,他就不知道從哪裡弄了個精神病的證陰,找到我希望我能為他兒子做是精神病人的開脫辯護。被我拒絕了之後,這次不知道又想怎麼樣。
「顧律師,我這次來是希望您能再重新考慮一下之前我的請求。您看,小孩子打打鬧鬧的很正常點兒事兒。誰小時候沒打過架啊,因為這點事兒就讓我兒子的人生留下污點,這會毀了他的。」
聽著潘先生的話,我一直忍著沒說的話還是衝口而出:
「潘先生,您的兒子已經是19歲了。從法律的角度他已經具有了獨立行為能力,需要對他自己所犯下的罪過負責了。另外對方現在還躺在醫院沒有渡過危險期,這不是你所謂的小孩子的打鬧。」
可能是我的語氣過於冰冷,潘先生有點尷尬。他支吾了半天,突然從帶來的包里拿出了一張銀行卡放在了我的面前。接著堆著滿臉的假笑說道:
「這裡面有三十萬人民幣,這不算在律師費里。只要您肯出庭,這錢就是您的。當然如果勝訴了,我另有重謝。卡的密碼是......」
「這個卡我不會收,這個案子我也不會接。您要是真想為您兒子好,還是多去醫院看看那個受傷的孩子吧。他要是真有個什麼萬一,你兒子就不僅僅是故意傷人那麼簡單的罪名了!」
潘先生看我態度堅決,氣得拿起了那張卡轉身摔門走了。
我又繼續翻看著手裡的卷宗,又看了兩遍后,記錄了一些關鍵性信息走出了事務所。雖說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但我不是個喜歡被動挨打的人,而且我也需要更多的了解事實真相,從而考慮如何幫助我的當事人。
我開著車向著當時案發地點行去。把車停在了附近,我認真的觀察著這裡的環境。這是一條比較僻靜的巷子,兩邊都是住宅樓房。這一片兒應該是建成的時間不長,所以入住的人口並不多。我的當事人的大學離這裡不遠,他之所以會騎著自行車經過案發地點,也是因為他最近發現這是一條能夠到達學校的近路。這裡的監控設備剛剛安裝上,還沒有正式啟動。案發地點對著的商鋪還沒完成招商,只有斜對著的幾個商鋪開了業,不過似乎也沒什麼生意。不過我還是走了過去,一家一家的與老闆商量,看看是否能看一下他們店鋪門口的監控錄像。看了一圈,還真有一家的監控錄到了當時的情況。按照我的當事人提供的時間點及他打給120的電話時間紀錄上來看,錄像上的時間節點裡能夠看到一個男生騎著自行車,突然停了下來。把自己車子放在一邊就跑出了畫面,畫面中只剩下一個自行車放在那裡。過了很久,這個男生才過來取自己的自行車走開了。這段錄像畫質不夠清晰,無法辨認清這個男生的面目。但從時間和位置上來看,應該就是自己的當事人才對。雖然還不足以成為證據,但這至少給我打了一劑強心針。只要自己的當事人是真的無辜,自己就有足夠的立場幫他洗刷冤情。
我站在案發地點等著,過了十幾分鐘走過來了兩個女孩子,我連忙過去詢問她們案發當天是否曾經到過現場,是否對我的當事人有印象,是否目睹了案發時的經過。雖然跟她們糾纏了將近二十分鐘,還被問走了姓名、星座、血型之類的信息,但我卻是一無所獲。現在的女孩子還真是大膽。整整一個下午,我在這裡一共問了差不多有五十人,沒有一點可用的信息。天色開始要見晚了,我已經開始考慮收兵的時候,過來了一個差不多六十多歲的阿姨。我想了想還是不能輕易的放棄,所以走上前去。
「這位阿姨,打擾您一下。我是一名律師。本月十號早上八點鐘左右這裡過來了一輛救護車,您知道這個事情嗎?」
「啊!我知道知道。你啊,算是問對人了。這條街上什麼事都逃不過我的眼睛。」阿姨拍著胸脯說道。
聽了她的話,我的心裡別提多興奮了。連忙問道:
「那您看到在這之前發生什麼了嗎?」
「當然了,我家就住這兒。」阿姨指著旁邊的五樓,她住的位置正對著案發地點。「那天我從窗戶看到一個男學生扶著個老太太,然後過一會兒救護車就來了。」
我急忙追問道:
「那阿姨,您看到那位老人家是怎麼摔倒的了嗎?」
阿姨愣了一下說:
「那還能是怎麼摔倒的,就是沒站穩唄!」
我聽她的語氣發現不對,確認了一遍:
「您是親眼看到她摔倒的嗎?」
「那倒沒有,我看著的時候她已經摔那裡了。那個男學生正扶著她呢。」
我泄了一口氣。問了半天,終於有了希望,結果還是破滅了。我不想露出失望的表情,那會打擊了阿姨的熱情。只聽見阿姨興沖沖的問道:
「怎麼樣,我能幫上忙嗎?」
「啊......幫的上。那個,阿姨如果還有其他人看到她摔倒的過程,那就幫更大的忙了。」我還抱著一絲希望。
「哦!我家老頭子應該看到了。我就是看他趴在窗戶上看外面,所以我才看見的。」
「真的嗎?那叔叔現在在哪裡?我能見見他嗎?」
從阿姨家出來,我總算是拿到了證人證詞,再加上那個不是很清晰的視頻。這些證據雖然都不是直接證據,但好歹這一趟沒白跑。我回到事務所,將證據整理了一下。想了想,給舒歌打了一個電話。
「舒歌,方便嗎?」
「嗯,方便。有事?」
「王愛珍的情況怎麼樣了?」
「年齡大了,恢復的比較慢。剛剛醒過來,現在還不能說話,血壓也一直降不下來。從醫生的角度,我不建議你們過來進行問詢。」舒歌直白的給出建議。我知道這只是比較柔和一些的說法。如果我們真的過去,以他的性格一定會把我們拒之門外。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那我能知道她昏迷的原因嗎?還有她身上是否有外傷?」
「她患有顱內腫瘤,從病理的角度來說可能是她昏迷的原因。她身上有一些擦傷,主要集中在膝蓋和手掌。這些傷痕應該是倒地時的擦傷。至於撞擊類傷痕,如骨折之類的情況都沒有,不過局部的軟組織損傷是有的。這很難判斷是撞擊造成的,還是倒地時造成的。」
「好的,我知道了。謝謝你,舒歌。」我知道這些就可以了。
「不用客氣,等她什麼時候適合接受你們的問詢了,我會告訴你的。」
我非常相信舒歌的判斷。關於這個案子我想到了大概的策略。以當前搜集到的證據來說,怕是不足以證陰我的當事人無罪。不過對方的舉證也不見得就能就能證陰我的當事人有罪。如果對方提不出有力的證據,那麼這個案子還是有勝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