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穿書文女配10
「你還笑?」林琳沒好氣的說道,看著劉愛紅嘴角隱秘的笑容,特別礙眼,不由得翻了個白眼。
「哎呦,我算是知道他為什麼纏著你了,你說你翻個白眼都這麼好看,我一個女人都動心,更何況他呢?」劉愛紅誇張的捂著胸口,情不自禁的說道。
「少來了,怎麼別人都沒有你這麼誇張?」林琳差點沒有被她逗笑了。
她很清楚這副身體的模樣,剛也只是有些清秀,如今被她的洗髓丹改造過後,也就是稍微的漂亮了一些。可以說是小美女,到絕對不是什麼驚艷的女人。
之所以現在看著起眼,不過是因為,這個年代的女孩,都不注意保養,吃的又不好,皮膚不止蠟黃髮黑粗糙,而且還有兩朵紅雲。即便是十八歲的正青春的女孩,她的皮膚狀態,也能和以後得二十多歲相比較了。
而林琳如今皮膚細膩白皙,膠原蛋白滿滿,又有一股清麗脫俗的氣質,所以,才會讓人第一次就注意到她。
這樣的長相,若是放在後世,在各種化妝品下,真的不是什麼引人注目的長相。不過,一個人吸引不吸引人,看的也不只是五官罷了。
「我上次送你的護膚膏你沒用嗎?怎麼感覺你的皮膚還沒有改善?」林琳開口問道。因為劉愛紅是個五官明艷的女孩,兩人又合的來,每次林琳對著她那粗糙的臉時,就忍不住覺得她浪費了上天給她的先天條件。
所以,她配置了養膚膏,專門去除紅血絲,收縮毛孔,去除皮膚暗黃,讓她擦著看一下。誰知道都過去一個星期了,還沒有看到她的皮膚有改善多少。
劉愛紅也對著林琳翻了個白眼,以為誰都像她一樣,自己一個人居住,每天都收拾的乾乾淨淨。她雖然是她爸媽的老來女,但是,前面有三個哥哥,都已經娶了嫂子,有了孩子,侄子侄女也就比她小几歲。
雖然因為她媽當家,幾個嫂子也不敢欺負她,但是也因為這份被她爸媽用錢買來的工作,讓三個嫂子直接站在統一戰線上。她們認為她一個女孩子,不應該有一份正式工,還不如把這個工作機會,留給了她大侄子。
可惜,這方面她沒有妥協,也沒有讓著她大侄子。因為劉愛紅太清楚這份工作對於她的重要性。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了這份工作日後她的人生,將會特別的不同。
而這幾年好多同學都上山下鄉當知青,她不願意走這條路,村子里什麼水平,她知道的,畢竟,她爺爺那一輩就是在鄉下,小時候還試著去田裡幹活,她受不了那個苦,即便是到現在,她還記得,那幾個堂姐,第一次見她時,那眼裡的羨慕。就因為她是城裡人,不用再土裡刨食,而且,每日里都能穿的乾乾淨淨,她爸媽有工作,能夠養活他們一大家子的人。
再或者直接嫁人,但是,沒有工作,這關係到她日後的生活水平。她沒有那麼無私,那麼偉大,直接把這個到手的機會讓出去。
不過,雖然她不喜歡三個嫂子在這件事情上的態度,但是,換位思考一下,她也不會喜歡。雖然,這份工作,是她媽媽爭取給她的。所以,當時就決定,工作以後,每個月除了身上留了五塊錢作為零花錢,剩下的都交給她母親,還了給她買工作的錢。畢竟,都是一家人,沒有必要真的鬧得不再往來,這樣對誰都不好。
現在都交了兩年了,每月十七,等她再交半年,當初買這份工作的錢就夠了,以後她自己賺的所有的工資就都是她的了,她也該為自己準備一份嫁妝。
是的,劉愛紅有一個對象,兩人剛剛確定關係,就約著,等劉愛紅二十歲的時候結婚。這個要求,是劉愛紅剛確定關係的時候,就決定下來的。
而且,林琳也是見過一次,所以,林琳才做了護膚膏給她。讓她好好保養一下,畢竟,女為悅己者容。
「我上次帶回去,還沒來得及用呢,就被我侄女拿走了,我嫂子也覺得,我該送給她女兒,所以,一直在一旁幫腔作勢,懶得理他們,又不能為了這事吵架。有時候想著,還不如早一點嫁人了,至少能有一個自己的房間。」
「那你趕緊的嫁啊,反正人家莫子豪估計早就盼著你嫁人了,好光明正大的帶出去,幹啥非得在等一年?你說你們老這麼著也沒辦法啊,你爸媽都不管嗎?」林琳聽這事都覺得棘手,一家人窩在一起,老是吵吵鬧鬧,矛盾不少。特別是有三個看劉愛紅不順眼的嫂子。
「我這份工作,我爸媽都為了我惹了三個哥哥,再說了,這點小事也不能老吵下去,時間久了,總會傷感情的。我就怕我哥他們以後都不孝順我爸媽!林琳,你說人長大怎麼就都變了?明明我小時候,我們兄妹四個關係都挺好的,怎麼長大了,他們就都變了?還是你幸福,你兩個哥哥嫂子,對你多好啊!」說著,一臉的的黯然神傷,變成了艷羨。
林琳聽到這話的時候,沒有說話,她其實懂,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庭的時候,就會越來越自私。所以,那麼多人,才會喜歡孝順的孩子。
就比如,余承德這個男人,在她或者少數人眼裡看來,這是一個糟糕透了的男人,但在上了年齡的人眼中,這是個哪哪都好的男人。懂事,歹竹出好筍,就是他娘太潑婦了。(基本上他媽都做主了,偶爾站在別人的立場說兩句好聽的,反正有個為他好的強勢媽,會為他掃平一切障礙。),聽話(媽寶男能不聽話?),孝順(其實是聽他媽的話),工作好(賣姐姐的錢買的工作),家庭條件不錯(賣姐姐的錢攢的家底)。
至於自私不自私,反正雖然每次受益者是他,但,那不是因為他有個強勢的媽嗎?所以,為了孝順,也不能太過於頂嘴。
所以,林琳這兩個月看來,余承德的相親活動,那可是少有的精彩。每隔兩天,就會有個熱心的大媽,帶著一個年輕的小姑娘來供銷社買東西,為了啥,大家都心知肚明。
至於林琳的兩個嫂子,說實話,即便是他們在原書中,因為林家落敗而離婚,但是,現在的林琳並不在意。兩個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你怎麼要求他們永遠對你不離不棄,死心塌地,易地而處,若是沒有金手指,她說不準也會有這樣的想法。
所以,對於兩個嫂子,林琳並沒有什麼想法,畢竟,現在她們對兩個哥哥都上心,對林父林母也有孝心,對林琳也挺好的。這兩個月,一旦家裡做了什麼好吃的東西,總不忘讓林大哥或者林二哥給林琳帶過來,或者帶林琳回去。
這就夠了,她總不能要求別人太多,更何況,那時候林家是和壞分子有關係的,不離開,她們又怎麼活下去?更何況,書中那時候,兩人即便是因為各種原因離開,後來也沒少偷偷的送東西過來,養活四個孩子。
所以,人生好奇怪,有時候看到的結果,也不一定是結果。是好是壞,總要就給時間評判。
「你節哀吧,這個我也幫不了你,人都是自私的,而且,自私一點也沒錯。只是,得拿平衡才行,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才行。你哥哥是你爸媽的孩子,你也是,他們有的資源,你也應該有,所以,我從來都不覺得,你這份工作不該要。你好了,你哥哥以後不孝順,你也能養活你爸媽。」
「不然,日後誰敢生那麼多孩子,只有一個,那不就行了嗎?所有的資源和家產,都是一個人的,只是,那個時候,誰知道又能不能十全十美?別多想,我明天重新送你一盒,那個本來就是小盒,試用裝的,看你過不過敏,才能用幾次?」
林琳淡淡的勸了幾句就算了,沒有跟著劉愛紅說她哥哥的壞話,情深言淺,人家血緣關係在那裡呢,就算再多不是,但是,關起門來,人家還是一家人。
所以,道理林琳會講,還不如告訴她,與其擔心她哥不孝,還不如她自身強大了,日後好能即便是她爸媽老了以後,被他哥趕出來,她也能夠自如應對才是,有能力扛起事才對。
不過,想來她也能做的很好,就比如這份工作,雖然在劉愛紅口中,講的風淡雲輕,但是,林琳也聽出其中的不易,即便是工作兩年之後,還能讓人察覺她三個嫂子的,對她的日漸不滿,即便是這兩年,劉愛紅的工資,多數是交給她母親的。
但是,至少現在,劉愛紅她也能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該溫柔時溫柔,該果斷時果斷。所以,工作有了,對父母也安撫了,剩下她那幾個嫂子,她也不在意。
「怎麼老是麻煩你,還是算了吧!再說了,我抹點雪花膏也行,只是,你也是專門找人做的,給你東西,你也不收啊。」
「是誰說羨慕我的皮膚來著?我這是專門找了人幫你做的,你若是不要了,相信咱們的同事王秋菊估計會很想要。」
「我要,但是你得收錢,我
給你本錢,也不說其他的了,這個你得收,至於其他的人情,那我就先欠著。」
兩人笑笑鬧鬧,反正兩人的櫃檯,都屬於奢侈品,也沒有多少人來看。慢慢的時間就過去了,下班后,兩人一起收拾東西出門,到路口以後,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大哥?你怎麼來了?你找我有事嗎?」林琳看著自己樓下門口自行車上靠立的的林大哥,疑惑的問道。
「沒事就不能來看你?你看你,說了上班和我們一起住,雖然擠了點,但也能住下,你非得不要,和你說個事,我都得親自來找你。」說著,還不顧林琳的白眼,上手直接摸了一把林琳的發頂。
「我都說了,不想打擾你和我嫂子,你家都有兩個孩子了,我現在賺錢了,也得有個私密空間啊!別摸我頭髮,大哥你怎麼老是記不住。走吧,和我上去唄,然後再說說什麼事!」說著,林琳就帶著林大哥上樓,她租住的是樓房,就一個單間,屬於筒子樓。
但是,是三樓最右邊,房租一個月兩塊錢。使用面積加起來只有十平米,(我具體的不知道十多平方米有多大,但是,小就對了)剛能放下一張單人床和一個小衣櫃,林琳還讓木匠定做了一個小方桌,一個小凳子,收拾的整整齊齊,最關鍵的是,雖然憋悶,但是,比城裡很多人都幸福,至少有個單獨的房間。林琳基本上都到空間裡面吃喝拉撒了,這裡只是擺設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