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穿書文女配7
反正林琳來了這麼久了,基本上每頓飯,都能在桌子上,都能看到野菜的影子。不過,有很多種類,有苦菜,苜蓿草,芥菜,香椿芽,蒲公英……等等。(此處查詢自百度,本人也不太清楚這個關於野菜,我們這邊常吃的,就是苦菜!)
還有的人家,會吃一些柳樹葉子,榆樹,只是,這些都不好吃罷了,所以,林家的餐桌上,早就沒有了這些野菜。畢竟,它們又苦又澀,除了在活命的時候,不過,那個時候,連樹皮都搶著吃。更何況這些沒有毒的樹葉了。
今天的野菜,不過是蒲公英,還有些老簡單的綽水一遍,然後拌了點鹽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後世專門去農家樂吃的野菜,那就更加沒有辦法比較了。
今天的野菜,不過是蒲公英,還有些老簡單的綽水一遍,然後拌了點鹽和醋,就是一道菜。和林琳後世專門去農家樂吃的野菜,那就更加沒有辦法比較了。
「娘,我給你們帶了小米,大米和白面,你們別忘了吃,都是內部價,不貴,別省著。平日里下工后,先喝點麥乳精,吃點糕點餅乾墊墊肚子。」
林琳看著桌子上已經準備的差不多的飯菜,綠豆湯已經準備好了,二合麵餅子也都烙好了,其他的菜就差下鍋了,就等到林父下工回家再下鍋。說實話,整個村裡,估計都沒人能夠吃的上這麼好的飯菜。
畢竟,大多數人,一到了晚飯的時候,都是喝點野菜粥之類的,而且,還是只有野菜,少有米。
「你這話說出去了,估計會被別人罵呢。放眼咱們村裡,誰家的中午飯能有咱們這麼好?更何況是晚飯。行了,你這丫頭,還是照顧好自己,別讓我一天為你操心,上班了記得和同事好好相處,別為了小事爭嘴,手腳勤快一些。別湊熱鬧,小心再被連累了。」
林母說著說著,又開始老生常談,林琳上了兩個月班,基本上十天半月回來一次,基本上林母每次開口,都是這樣的話。
這一點,林琳沒辦法反駁,畢竟,眼前這個女人,是這個世界上,對她最為真心的人。所以,她每次都是乖乖的應下。
「嗯嗯,娘說的對,我知道了。以後有什麼熱鬧,我肯定躲得遠遠的。娘,我看村裡來知青了?剛才回來,路過村口的時候,就看到他們正站在田埂邊上,指指點點,一看就不是咱們鄉下人。」林琳連連點頭,順便轉移話題。
「是啊,今天剛到,大隊長專門拉了牛車,去縣裡把他們接回來的。這事啊,早有通知,如今幾個人,都在以前村裡的林滿多大伯家住著呢,他們家房子大,而且,家裡也就只有兩口子。聽說,知青都有補助,也算是對大伯家的照顧了。」林母說起這事,就有些停不下來了,接著繼續說道。
這金滿多兩口子,也算是村裡有名的可憐人,兩人曾經有兩個兒子,在三年前,他們舉債蓋了如今的房子。沒想到,他們兒子去河裡游泳的時候,老二直接抽筋溺水,老大去救人,最後也沒有倖免,兩人都溺水而死。
曾經還是村裡有名的能幹人家,這一下,林滿多的老婆,直接一頭栽倒,從此就成了病罐罐,常年離不開藥,家裡的勞力,也只剩下林滿多一人。雖然保持著餓不死,但也麻木的活著,平靠著村裡人偶爾的幫湊,不然早就過不下去了。
「不過,我覺得他們都不好相處,一個個一進村就捂著鼻子,好像咱們鄉下有多埋汰似得。嬌滴滴的,連個自己的行李,都讓村裡人幫忙。娘今天去看了一眼,其中一個女知青,叫什麼陳嬌嬌的,長得那是妖妖嬈嬈,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還描眉畫口,衣服都緊貼著身上的肉,穿著那麼大領口的衣服,感情肉不是她自己的。說話壓著嗓子,哎呦喂,聽得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說著還故意摸了摸胳膊,似乎真的起了雞皮疙瘩。
「囡囡啊,咱可不能和那些女知青學哦,太嚇人了,這樣的女人,擱在早些年,那就是當姨太太的命。這行事作風,和我以前去縣裡,看到地主家的姨太太一個樣。」
林琳樂不可支,差點沒笑到桌子下面,沒想到穿越女給村裡的第一印象是這樣的。連林母這個平日里讓林琳打扮的漂亮一點的母親都受不了,更何況其他更加保守的村名。
說實話,穿越女陳嬌嬌穿的,放在後世,真的沒什麼突出的。一件修身的中長款駝色風衣,裡面白色的緊身織針衫打底,應該是穿了塑身的胸衣,所以,胸前挺拔圓潤,底下穿著一條黑色的緊身牛仔褲,一雙白色的滑板鞋。
這身打扮,放在後世,那是滿大街,人人都可以,沒有什麼亮眼之處。但是,這個時候,講究的是,寬大肥,又畫了棕色的一字眉,扎眼的大紅色的口紅。出現在一群灰撲撲的人群中,那可真是鶴立雞群,太過於顯眼。
林琳自己會做衣服,也有時尚感,都不敢這麼穿。如今這個社會,是講究含蓄的時候,這麼大大咧咧的展示自己的不同,真的是挺蠢的。
說實話,等到沒了空間,又和村名融合不進去,林琳倒是挺想看看,穿越女是怎麼活下去。要知道,穿越女過來以後,覺得父母重男輕女,沒讓她已經工作的哥哥下鄉,直接把她家攪了個翻天覆地。
她父親母親因為這事被調了工作崗位,她哥哥也因為這事,定好的婚事都黃了。書中可是說了,穿越女下鄉以後,他爸媽都當做沒有這個女兒,直接斷了聯繫。一點東西都沒有寄過來,更別提關心了。
所以,日後她要是想要吃飽,那就要靠著自己的勞動得來的。要不然,就得找個男人結婚,至於男主,想要出現,至少得在一年以後。
只是,堅持不嫁人,那麼,先不說能不能吃飽,就說時間久了,會變成干扁瘦黑,而見過世面的男主,能夠看得上一無是處的她嗎?
若是嫁人,那麼,要麼是和他一起來的知青,要麼是村裡找個能幹的男人。但是,找個知青,那基本上都是吃不飽的下場,而找個村裡的男人。
說實話,這個地方的男人,還是很落後的,沒有哪個不大男子主義,甚至於打老婆都是常事。像林父這樣的男人,那是少有的。整個紅星大隊,也就只有林父這麼一個疼老婆的男人。這個時候,那叫「耙耳朵」,雖然女人羨慕,但是男人們卻是沒少譏笑林父。
包括林琳的兩個哥哥,也都不是什麼疼老婆的男人,最多也就是不隨意動手打老婆罷了。畢竟這個年代,不僅僅父母對孩子影響較深,周圍人也在不斷地影響。「耙耳朵」這個詞,對於曾經正處於成長的兄弟兩人,那可是影響深刻。
所以,沒有那麼多疼老婆的男人,即便是女人,結婚了也要上工的。回家還要收拾家務,做飯洗衣服都是女人一個人的活計,若是再碰上一個不講理的婆婆,那就更加生不如死了。
有人說,可以分家,不和婆婆過日子,這怎麼可能?這時候還是講究父母在,不分家。沒有特殊原因,不可能讓你分家單過,婆婆才是一家之主。
而情商低,人又懶又饞,不會看人眼色,經過後世的各種小說熏陶出來的女人,壓根就和這個時代,格格不入。更不可能壓著脾氣,當個逆來順受的女人。到時候,可有熱鬧看了。
「娘,我知道,我才不會像知青學習,我可比知青能耐,他們城裡人還要下鄉幹活,而我在城裡找了工作,我才是讓他們羨慕的存在。」林琳好不容易,止住笑,趕緊像她娘表態。
「那就好,以後你的衣服還是寬鬆一點的好。不過,今日那套衣服也好看,以後做衣服,也可以做成那樣,我家囡囡長得好看,穿什麼都好看。」
林琳今日穿了一套灰色的列寧裝,稍微的改裝了一下,白色的回力鞋,長發編的魚骨辮,還有這幾個月下來,經過洗髓丹的改造,那可是唇紅齒白,皮膚細膩白皙。說實話,即便是化了妝的陳嬌嬌,也比不上林琳的二分之一。
不是五官,而是氣質,原主本來只是清秀佳人,洗髓丹也不能大變活人啊!而經歷了修仙之後的林琳,身上總是多出了一股出塵的氣質。所以,除了讓林琳的皮膚更加的完美無瑕,加上林琳的按摩手法和各種護理,也就五官稍微的調整了一下。
她如今看起來,也就是長開了的錯覺,眼睛微微變大了一點點,更加透徹,黑白分明,臉也小了一圈,睫毛濃密了一些,眉毛被林琳打理的更加有型罷了。
原主又太瘦了,林琳這三個月,直接,天天一日三餐,牛奶肉食得養著,如今還長高了一大截。現在都有162的身高了,比剛開始長高了兩厘米,估計十八歲之前,還能長一長。
「我這身可是照著現在城裡的姑娘,最喜歡穿的列寧裝做的。穿這個又不過時,也不顯眼,反正我們一起的同事,好幾個都在穿這樣的衣服。」說著,林琳就想起來,穿越女的那個空間,估計東西確實是很齊全。不然,怎麼化妝品都有?
她臉上也不過就抹了點自製的古方潤膚乳,怎麼只能保持皮膚濕潤鎖水,再沒有其他的作用。至於胭脂水粉,她確實會做,空間里也有,但是,都是古方,而且效果還挺不錯的。但是,她還是有些懷念曾經的一切。
說實話,她空間里,除了一些書籍有後世的影子,再其他處,全部都被她改造了一遍。在漫長的歲月中,她穿越前的東西,除了她父母的珠寶首飾,再也沒有辦法留下其他東西。
因為第一次穿越的時候,她活的太久,那時候的房子,就是一棟普通的房子,除了別人看不見,隨時能夠存放東西,再沒有什麼不同。沒有無限靜止的空間,也沒有可以種植的靈田。
所以,經過時間的洗禮,她以前的東西,真的不剩多少了。最後,也只有那些書架上的書籍保留了下來。後來房間升級,有了靜止空間,她把那些書籍都放在靜止的儲物間里,這才讓她最後一點東西,在經過數千年的洗禮,依然還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