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逼女為婚2
第2章逼女為婚2
「他不是棒子好吧?他不過是山寨版的棒子,長著一張棒子明星的臉,身上流的卻是百分之百的純正中國血。」
「我還是不喜歡。」
「不用你喜歡,我喜歡就OK。」
「除了他,還有沒有別的你喜歡的男人?」
「還有一個。這個我喜歡很久了,離開小縣城後到省城讀大學,左琳琳讓他到車站接我,我第一眼見到他,魂魄就被抽走了,不可救藥地喜歡上他——呃,他就是左琳琳以前的戀人如今的小叔子,姓江,名嘉其。江嘉其真的是帥——呃,他的五官和氣質,有幾分像年輕時的湯鎮業。媽,湯鎮業是你那個年代的人,你應該知道他是誰吧?就是當年那個『俏黃蓉』翁美玲為他而自殺,讓她香消玉殞的那個奶油大帥哥。別看現在的湯鎮業整一個滿臉滄桑一副肥痴中年大叔模樣,當年的他可是風度翩翩的絕代美少年,迷死一大片美媚,有著『靚湯』之稱。江嘉其以前在學校讀書的時候,也有『靚江』之稱,他念完大學后,便出國留學,在美國獲得碩士學位。現在他是一間公司的總經理,結了婚,有了太太,他的太太也是留美學士,比我漂亮一點,卻跟左琳琳差遠了。」
老佛爺差點兒給氣死,她罵:「蘇拉拉,你能不能夠正常一點?喜歡一些有可能性的,跟你相配的男人?」
我不服氣,反駁:「我喜歡那些如花似玉,長得比女人長得還要正點,還要傾國傾城的男人,有什麼不對?這證明我的品味好,眼光不錯。」
老佛爺刻薄地損我:「但你也應該跑到鏡子前,認真地照照,看你自己長得是什麼樣子呀!」她意思是說,我配不上那些俊男。
我不配又怎麼啦?YY一下,也沒犯法。
其實,我雖然長得不美,可也不是很難看——至少,沒有古代四大著名醜女,嫫母,鍾無艷,孟光,阮氏之類的人物,那樣影響市容。
我只不過是普通。普通到走到大街上,落到人群堆里,分不清誰是誰,那種平凡的女子而已。我不過,是皮膚不夠白,不過是眉毛過於濃,不過是鼻子不夠高挺,不過是眼睛又長又細,不過是嘴巴有點大有點寬,不過是高高瘦瘦,長了172公分的個子,前沒胸,后沒臀,看上去像根火柴棍。
僅僅,如此而已。
廢話說了好半天,老佛爺終於話入正題:「蘇拉拉,你到英國來吧。英國男人不錯,挺紳士的——對了,你還記得希伯來嘛?就是我們隔壁的那個英俊大男孩,兩年前夏天的時候你到英國來探我,你不是跟他見過幾次面嘛?他一直對你念念不忘,前幾天還向我打聽你,問你什麼時候到英國來。」
希伯來?我側頭,搜索枯腸,終於想起來了。
那個叫希伯來的英國男人,長得很高大,起碼有190公分的個子,身材偉岸,體格挺拔,健美結實,一張臉孔很俊美,笑起來的時候,那酷酷的樣子有幾分像貝克漢姆,他喜歡穿著領口敞得很低的白襯衫,露出了密密匝匝的性感胸毛,然後在眾人眼前晃來晃去。
我對老佛爺說:「我不喜歡希伯來,我討厭看到他的胸毛,這使我想起了動物園裡的大猩猩,很噁心。」
老佛爺說:「我又不是叫你一定要嫁給他,不過是想讓你到英國來,嫁個英國人,要不嫁英國華裔也行,這樣我們就能夠朝夕相處,也省了相思之苦。」
我把頭搖得像撥浪鼓:「我不去英國,我不喜歡那兒。還有,我也不喜歡西方的男人,我覺得我還是嫁土生土長的中國男人好,至少沒有文化和種族的差異。還有還有,西方男人在我眼中,看上去像是異類,據小道消息說,他們吃半生不熟的牛肉多了,因此身上總有一股狐臭味。」
老佛爺懶得跟我廢話,下了最後通令:「蘇拉拉,我告訴你,在秋天我回國之前,你如果還找不到男朋友的話,那你就得跟我到英國。」
我翻白眼:「如果我為了不要跟你去英國嫁有狐臭味的西方男人,飢不擇食跑到大街頭搞拉郎配,不幸找到一個武大郎給你做女婿呢?」連恐帶嚇:「媽,你說,我以後會不會有成為潘金蓮的可能性?」
潘金蓮是盪/婦。
一個遺臭萬年的古代盪/婦。
老佛爺淡定得很:「蘇拉拉,我告訴你,女人做潘金蓮也要有資格的,不是什麼人都隨便能做的。」
我氣餒,頓時憋得一句多餘的話也說不出來。
姜還是老的辣。
老佛爺說出來的話,往往讓我噎得半天沒上來氣兒。我狠狠地想,如果我長得有左琳琳一半的美貌,相信老佛爺也不會這樣蔑視我。
哼,不過是做潘金蓮嘛,又不是要做武則天。
難道做盪/婦,也要講資格?扔下電話后,我煩得幾乎要跳樓。
找一個男朋友,又不是上菜市場去買菜,豈說要找就能找?我因此變得無比的神經質起來,在每天晚上在睡覺之前,都會對著星空,向玉皇大帝,佛祖,觀音,甚至上帝,真主……凡是所有自己可以想像得到的超自然的神明,很認真很誠懇地祈禱,讓我明天出門上班的時候,遇到一個從天上砸下來的大帥哥,然後牽著我的手,與我幸福快樂地成雙結對。
一個二十六歲的女人,如果不想姐弟戀,那必須要找二十六歲以上的男人。
我對姐弟戀沒興趣,因此只能找二十六歲以上的男人。
這難度挺大,有點像大海撈針。因為二十六歲到三十歲這個年齡段的男人,不是沒結婚,就是有了要婚的對象,剩下的,不是些歪瓜裂棗,就是身經百戰,有N次戀愛經驗,已訓練成為滑不唧溜的男人。
跟那些滑不唧溜的男人在一起,根本分不清他們說的哪一句話是真的,哪一句話是假的,特別是三十歲以上的男子,就更不用說了,更是老泥鰍,出來混,幾乎人人都戴著面具,掖著一本「泡良聖經」。
很悲催是不是?
生活就是這樣他丫的悲催。並不像我小時候曾經的夢想:長大后要娶唐僧做老公,想寵幸就寵幸,不想玩了就把他吃掉。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