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廣告牌

第2章 廣告牌

「真的一萬二最低最低了,你也知道我們大樓支出那麼多,光是請人晚上看門,就要一個月一千塊,一萬二花得乾乾淨淨……你說什麼?」趙相國習慣性的切入討價還價模式,說了好一陣子才看清楚米嘉打的是什麼。

「我給一萬二。」米嘉一看自己的銀行存款,只有兩千多,加上威信裡面的餘額一千多,總共三千多,不滿四千,都是米嘉勤工儉學好不容易才存下來的,「我先給三千定金,剩下的一個星期內給齊。我可以把房子抵押出去貸款,一萬多塊錢肯定沒問題。」

「你先給三千的話,剩下的倒是不急,不過你包了廣告牌,真的能賺錢嗎?」趙相國說,「這一次拆遷和以前不同,以前是假的,這次可是真的,說不定兩三個月之後我們大樓就要拆了,到時候你想讓我們退你錢,那是不可能的,用都用出去了。」

「真拆了,我能拿上百萬,這一萬幾千塊算什麼。」米嘉說。

「那可不是你自己的錢,是你們全家的錢,你父母在公司辛苦幹了一輩子,好容易才分了這麼一套房。最開始的時候我們的工資才四十塊錢一個月,一萬幾千那是想都不敢想。就算現在,退休工資也不過一千多,還不到兩千塊呢。」趙相國說。

業委會其他人可沒這麼好心,一聽米嘉願意承包下來,立馬就激動了:「要是能拆遷,那起碼一兩百萬,一萬幾千的確不成問題。要是沒這麼快拆遷,不是賺了嗎!」

「就算沒賺,錢也是在我們自己人這裡,怕什麼。」

「對啊對啊,一拆遷我們個個都是百萬富翁,這麼一萬幾千塊我們還能佔便宜?大家隨便找點背的什麼生意照顧一下小嘉,就不止這麼點錢了。」

「趕緊簽合同啊。」

「合同有現成的,改幾個字就能用。」

「對對,什麼時候簽?」

米嘉說:「我這就去簽。」

物業委員會在三樓有個很小的辦公室,原來是用來放清潔用品的,收拾收拾就成了辦公室。業委會主任儘管還是不贊成,可他坳不過其他業委會的成員,跟米嘉簽了合同,收了三千塊,就給米嘉開了證明。

宿舍大樓底下是一圈商鋪,商鋪的招牌當然是免費給他們用的,招牌上頭是一圈廣告牌,這些廣告牌要租金,另外大樓樓頂還有三塊大的廣告牌,米嘉花了一萬二包下來的就是這些。

這些廣告牌裡面最誘人的就是炸雞店,翠綠黃瓜襯托著金黃色的烤雞,讓人垂涎欲滴。不過炸雞店裡實際上沒有新鮮黃瓜,烤雞也不是金黃色的,而是偏紅色的,美化程度起碼百分之二百。

米嘉進了找到老闆,炸雞店老闆姓廖,身材很瘦,讓人懷疑他是不是不吃自己店裡的東西,抬頭看了一眼,有些詫異,「你不是叫了外賣嗎?全家桶這就吃完了?」

米嘉給他看業委會開的證明,問:「廖老闆你的廣告牌不租了嗎?」

廖老闆看了證明,還打電話去業委會問,這才確認。聽到米嘉的詢問,他說:「這裡要拆,我已經在找新鋪面了,租廣告牌有什麼用。」

「就算你找到新鋪面,不也還要通知老顧客你搬家了嗎?現在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拆遷,要是最後沒拆,你搬家平白損失一筆,別人租了這個位置和你打對台,又損失一筆,這附近的商鋪沒有我們這裡這麼又好又便宜的。」米嘉說。

「那也不能白白交一年的廣告牌租金,也不知道能用幾月。」廖老闆說。

「你可以一個月一個月交。」米嘉說,「現在你用的那個廣告牌一年是三千塊對吧?一個月就是250塊錢,這數字不好聽,就300塊一個月好了,交一個月放一個月,等拆了我就退錢。」

錢這種東西,一旦拿了出去,想要收回來可就難了,不管有合同也好,事先約定也好,只有把錢放在自己手裡才保險,一旦給出去,那就屬於不可控力。

不過再怎麼說也就是300塊,壓力小很多。至於超過原來的250塊,一次交一年肯定比一次交一個月優惠。廖老闆點了點頭答應下來:「好,那就三百吧,現在交嗎?」

「現在就交吧。」米嘉說。

廖老闆拿出手機來,給米嘉轉了三百,米嘉就給他寫了個收條。一個月300,一年是3600,原來只是三千塊的呢,這還多賺了600。原來整棟大樓一年的廣告牌收入是一萬六,米嘉這就等於賺了四千。再加上漲價,起碼還能賺幾千,這就差不多一萬了。

更妙的是這些錢都不用出門,只要下樓走一圈就能收到手。可惜的就是太少了,要是多一點比如十萬八萬的,那一整年都不用幹活了。不過這錢只能賺一年,到明年這個時候,大家都知道拆遷不了,業委會絕不會再把廣告牌承包給米嘉。

就算米嘉簽了合同都沒用,業委會自己出個通知就把廣告給否了,米嘉還能跟他們撕破臉打官司嗎,就算真的去打官司還打贏了,拿的錢都不夠給律師費的。

炸雞店隔壁是桂林米粉,這店只有招牌,沒用廣告牌,米嘉就跳過去。再隔壁是一家藥店,不是連鎖,所以很需要廣告牌,除了自己樓上租了一大片廣告牌,在樓頂還租了一塊。

這是廣告牌最大的客戶之一,米嘉本來已經做好了要持久戰的準備,沒想到藥店的老闆對米嘉的提議非常贊成——他本來就在苦惱要不要租多一年,現在可以一個月一個月付款再好不過。

藥店隔壁是兩家手機店,表面上競爭很激烈,這家送電飯煲,那家就送風扇,這邊搞活動,那邊就大減價,實際上兩邊都是同一個老闆,用的同一個倉庫沒,賣的是同樣的手機。

這兩家店也租了兩塊廣告牌,針鋒相對,形象分明,似乎有不共戴天之仇。有客戶進門,導購都會說對方的壞話,聲稱自己這兒物美價廉,對方物廉價美。

一進門,首先看到的不是手機,而是電風扇電飯鍋花生油還有雞蛋,買手機就送,看著很是划算。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人家送多少出去,都會在手機上賺回來。

米嘉拿著業委會的通知上門也沒見到老闆,只是來了個劉經理,告訴米嘉他們已經找到了新的鋪面,所以不用租這邊的廣告牌了,言語間還很不客氣。

「米先生,你們這兒的服務我不得不說一句,很不專業!」劉經理說,「我們跟你們投訴過多少次了,桂林米粉味道太大,影響我們生意,客人來了都不仔細看手機,捂著鼻子看不了一會兒就跑了,你們為什麼就不能把他們趕走!」

「他們先來的,你們租這鋪面的時候就知道隔壁有桂林米粉啊。」米嘉忽然想起一事,「業委會答應過你們要把桂林米粉趕走的嗎?」如果是這樣,那麼劉經理的抱怨就有道理。

「這是商業規矩,還用得著答應嗎?他們先來的又怎麼樣,我們老闆都租你們房子了,你們就應該把桂林米粉趕走!」經理說,「一點社會經驗都沒有的小屁孩,什麼都不懂。」

這些商鋪並不是業委會的產業,都是別人買下來出租的,委託業委會管理而已,因此業委會能收點管理費。這種情況下業委會怎麼可能趕人,就算商鋪屬於業委會,人家都簽合同了,有沒有違反管理條例,怎麼能隨隨便便就趕走。

說味道大那也是誇大其詞,這是桂林米粉,又不是螺螄粉,飄出來的是香味,不是臭味。這種LC區的商鋪和餐飲做鄰居再正常不過,又不是購物中心。就算在購物中心裏面,也不可能沒有餐飲,頂多就是間隔好點。

至於社會經驗,米嘉的確是沒有,可哪裡的社會經驗都不可能說無端端就幫手機店趕桂林米粉啊,兩家手機店的租金加起來也沒比桂林米粉多多少。

從米嘉一個宅男的角度看就更是如此,他要買手機,當然首選網路買,就算找實體店也不會找品牌機的旗艦店。就算實在沒法子要去這樣的手機店,手機兩年頂多買一次。桂林米粉就不同,隔三差五就要吃一頓,早午晚餐都方便。

「那真對不起,我們不能這麼干。」米嘉說。

「所以我們不租了!老闆已經另外找到鋪子了,比你們這裡好十倍!不,應該說一百倍!」劉經理說,「廣告牌我們是不要了,你們哪涼快哪呆著去!」

一般做生意的人說話不會這麼沖的吧,這個劉經理是吃了槍葯嗎?米嘉記得這兩家手機店好像沒搬走。不過也說不準,可能是換了一撥人來做,不是原來的店。

「那請你給我寫個情況證明吧。。」米嘉說。

「什麼證明?」劉經理問。

「就是你們不再租用廣告牌的證明。」米嘉說。

「真麻煩!」劉經理隨手拿了一張用過了的A4列印紙,撕下一半隨手寫了幾個字給米嘉。

「要蓋章。」米嘉說。

「有你這麼麻煩的嗎!」劉經理很不滿意。

「免得以後有爭議。」米嘉說。

「拿去!」劉經理不耐煩的拿出公章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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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宅男完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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