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9章 離她最近的地方
無論是一份榮耀感,一份成就感,亦或是一段沒有任何預兆的情感,都能讓一個人找到活著的意義。
只要她在,就是人生的意義。
童謙的睫毛顫了下,「喂,你剛說……說童然怎麼?」
霍錦言回過神,側眸盯著自己的兄弟,他忽然笑了,「你妹妹喜歡你。」
童謙有點不自然的動了動領帶,「真的假的?」
這個問題……
男人伸出手,從童謙的西裝口袋裡掏出香煙,低頭點燃一根,「我不知道真的假的。」
這個世界,不就是素來分不清真假的。
有些事你根本不用去分清真假,你只需要按著你的心去走。
至於真假,或許在未來的某一天,上天會悄悄告訴你。
☆
霍家。
霍清絕剛從公司回來,就看見那個男人在收拾他的行李包裹。
「你要搬去哪兒?」
兩個大的行李箱,裡面也沒有什麼別的東西,只有一些一年四季的換洗衣物。
「我租了個房子。」霍錦言把衣服收拾好,「一會兒我做點飯,咱倆喝點啊。」
「要搬出去住啊?」霍清絕脫下西裝。
「嗯。」
晚飯。
霍錦言做了一桌子的菜,父母知道他們兄弟倆要一起喝點酒,也就沒有多陪,吃完后就去客廳看電視了。
餐桌上,霍錦言親自給他倒酒。
在年輕時,他很少有機會跟大哥一張桌上對飲,讀書當兵,都耽擱了不少時間。
而在夢裡,他的遺憾,終於有機會彌補了。
「哥,你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他忽然問。
霍清絕有點詫異他會問這個問題,「我啊。」
他倒是認認真真的想了想。
一旁的霍錦言也不急,邊喝邊等著他的回答。
「可能獨立一點的女性,更能吸引我吧。」
霍錦言夾菜的動作微微一頓。
他忽然想起在夢裡,大哥曾說過一句話。
霍清絕說:如果當年先遇到她的人是我,結果是不是就不一樣了?
會不一樣嗎?
他抬起頭,目光那樣深,好像像是穿越了無限歲月後,又重新回到了霍清絕的身上。
「你呢?」霍清絕抿了一口白酒反問他。
「我喜歡蘇奈。」
霍清絕:「……」
這孩子沒救了。
「那就祝你,早點遇見你心目中的那個女孩子,然後幸福的過一輩子。」他舉起酒杯。
霍錦言忽然覺得這杯酒無比的沉重,重到他都不想抬起來。
「砰。」
清脆的一聲響,兄弟倆對視一眼,隨後各自將杯中酒飲盡。
「會的,你也會的。」他呢喃。
☆
翌日。
霍錦言沒有要任何人送,一個人將行李箱放進車子里,獨自駕車趕往他租住的那套房子里。
不是什麼別墅高層亦或是公寓。
而是,一座四合院。
當他站在衚衕的四合院門口時,抬起頭,就能看見不遠處尚江國際的頂層。
那裡,曾經有她。
他只要抬抬頭,就能看見。
這附近還沒有被開發,在夢裡,大橋建造完成後,這一片才拆遷改造。
他要在離她最近的地方,等著她來。
衚衕的附近還是衚衕。
一條不算寬的小路,恰好能容納路虎車靠邊停進來,然後人也能騎著自行車走過。
這座四合院不大,是當年的老一輩模仿北京四合院建的。
趕在夏季,附近都是鳥兒蟲兒的叫聲,這裡離寬闊的馬路也有點距離,以至於環境格外的安靜。
這是初夏,還不到能穿短褲的時候,單穿一件短袖,配一條薄點的西褲足夠。
院子里還有一架葡萄藤,葉子長滿了,天熱的時候能在這裡納涼。
這是童謙的客戶出租的房子,霍錦言正在讓童謙試著跟房東談一談出售的事。
花了兩天的時間把房子里打掃好以後,他便一個人在這裡住下了。
天擦黑的時候,霍錦言端著自己炒的飯,一小瓶茅台坐到院子里,面前有張房東留下的小桌,上面擺著一台平板。
抬起頭,就是尚江國際的大廈,樓體外面還閃爍著漂亮的燈。
蟲兒鳥兒,以及偶爾的狗叫聲混在了這座四合院里,悄無聲息的迎來了正夏。
☆
錦程律所。
辦公室門口。
童謙走過來倚著門框敲了下門,「走啊,去吃燒烤,今天剛換了律所牌匾,咱們得慶祝一下。」
轉椅上的男人在移動著滑鼠,身上穿著黑色的短袖襯衫,黑色西褲,看著無比的精壯沉穩。
把合同保存好,他關了電腦站起身,拿起車鑰匙往外走。
兩人並肩前行。
童謙越來越發現,身邊與他同行的男人愈發的沉穩了。
31歲,也的確是穩重的年紀了。
但還是不一樣。
當年他退伍回來,童謙是去機場接了他的,還跟他在一起共事了小半年,那段時間的霍錦言有點暴躁,性格和情緒還有些起起伏伏。
但昏迷了三年多,他有種霍錦言已經經歷了無數磨難后的,穩重感。
可他明明只是在病床上躺了三年而已。
出了律所,霍錦言把車鑰匙給他,鑽進副駕駛后道:「我的手和腿有時候還會發麻,你先開。」
昏迷的這三年,霍清絕一直在請護工,不分日夜的幫他按摩手腳,不然剛剛醒來的霍錦言,可能肌肉萎縮的都不會走路。
童謙駕車朝著他們上學的時候常去的一家燒烤店,是路邊攤,門面也不大,但味道總是那麼的喜人。
點了一堆燒烤后,童謙道:「你在那住的還習慣嗎?」
上班需要提前一小時出門,他住的那片地方在江對岸,太遠了。
「還好。」
童謙低頭去拿酒,卻發現霍錦言居然在搜索酒吧。
「咱倆上個星期剛去過酒吧,你還要去?」
他這兄弟怎麼昏迷一次,就如此迷戀酒吧了?
「嗯。」霍錦言也不解釋什麼。
跟他初見就是在酒吧。
但童然說不認識她,那他就試著去完所有的酒吧。
……
晚上八點半。
童謙陪他來到一家在S市很有名的酒吧。
一進去,那震耳欲聾的音樂就差點把他炸出去。
可面前的男人好像一點都不在意,他進去以後專門找了個視野開闊的地方。
在二樓扶手旁邊,只要一低頭,就能看清一樓所有的人,幾乎是無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