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大義滅親

第112章 大義滅親

常德,洞庭明珠,湘西北重鎮,物產豐饒,交通發達,隨著張家界、索溪峪、桃花源風景名勝區旅遊資源的開發,常德無論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上的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越來越矚目。

海內外人士,很少有不知道常德的。

知道常德的,必然就知道有個常德汽車北站。

去張家界、去索溪峪、去天子山、去猛洞河,去湘西、去四川,去宜昌、去武漢,去益陽、去長沙,都要從常德汽車北站乘車,即使專車,也要從常德汽車北站經過。

常德汽車北站,是東去西來,南往北行的交通咽喉。

正因為如此,也是扒手、竊賊、搶劫犯經常光顧的地方。

梅啟東深諳箇中奧秘,要找李長青,只有守常德北站,否則,別無捷徑。

7月29日,儘管雙搶大忙季節,但這裡的車流人流不見減退。

梅啟東藏身隱蔽處,用目光撫摸著車站內的一張張面孔。

倏地,他發現李長青正擠在售票窗口前的隊伍里,眼睛朝前後左右的人身上搜索著,尋覓著。

這伢子,過去與他面對面談笑,飲酒時,覺得蠻斯文,蠻和善。今天看起來,那兩隻眼睛里射出的光的確蠻狡詐,蠻陰險,蠻兇狠呀!

看看,他要掏那老奶奶的內口袋,幸好那老奶奶的孫子還是什麼人過來了,他怕發現,錢包沒有掏得成。

他故意往前擠,趁大家視線轉移時,再掏那老奶奶的錢包。

不能讓他干這缺德事。

衝上去,抓住他,送往派出所。

他正欲行動,立刻又止住了。

不能莽撞。

他既然是搶劫團伙的首犯,身上肯定有刀,甚至有槍,看他白白凈凈,斯斯文文的樣子,能當上搶劫團伙的首犯,說不定還身懷絕技,不然,別人不會服服帖帖聽他的。

獨自去抓他,會落個捉雞不著反蝕一把米的結局。

趕快去報告派出所,調動特警,將其捉拿。

梅啟東悄悄溜出北站。

直奔距此最近的護城派出所。

他報告完畢,派出所長丟給他一包白沙煙,朝他伸出拇指連連誇讚。

眨眼間,所長調集了四個年輕力壯的警察,換上便裝,攜帶武器,請他一同登上摩托,直撲常德北站。

只聽風聲呼嘯,只見房屋掠過,摩托沒有吼叫,一溜煙駛入了北站後院。

四個年輕警察各自堵住東西南北門,梅啟東見李長青還在那個售票窗口前的隊伍里,左推右擠,前搡后踢,顯然,還沒有把那老奶奶的錢包掏到手,繼續使手段。他指著李長青,給四個警察遞眼色。

人流,分開;

空間,跨過;

四個警察如四團火焰,似四條光波,像四股疾風,迅速包圍撲去。

當李長青的手正掏出那老奶奶的錢包時,一道亮光閃,一音效卡嚓響,那雙罪惡累累的手,那雙血跡斑斑的手,被鋥亮的銬子鎖得鐵緊。

李長青驚呆了,但立刻回過神來,知道自己碰上了便衣警察,不該掏錢包時沒有對周圍仔細觀察,闖過了多少大風大浪,暗礁險灘,竟在這小小的港灣里翻船了。實在不值得。

這個狡猾的傢伙,裝扮出可憐巴巴的樣子,跪在地上說:

「請各位叔叔行行好,饒了我這一回吧!我的錢包被人扒了,沒錢乘車回家,就起了這個歹意。我可是第一回呀!四位叔叔饒了我吧!」

四個警察發出一陣笑,將他從地上提起,斥責道:

「李長青!你放老實點!」

李長青先是一怔,繼而鎮定下來,說:

「四位叔叔,你們搞錯人了。我不姓李,李什麼青,我是,我是張小兵啦!」

「你不是李長青?」

四個警察意味深長地問。

「我不是李長青。」

這時,梅啟東走過來,從背後拍拍李長青的肩,說:

「大男人,英雄漢,坐不改姓,行不更名。李哥!何不抬起頭來,硬梆梆地說個是字呢!那才氣魄,那才豪爽呀!」

李長青盯著梅啟東,半天緩不過氣來,他牙齒緊咬,眼露凶光,惡狠狠地說:

「原來是你這叛徒出賣了我!老子遲早要找你算賬!」

梅啟東笑著說:

「李哥!你這話就說錯了。我怎麼是叛徒?我怎麼出賣你了?見義勇為,大義滅親,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嘛!誰叫你搶劫?誰叫你殺人?」

「你這雜種!我做鬼也饒不了你!」

李長青被押上摩托時,還在朝梅啟東咆哮。

梅啟東拆開派出所長送給他的那盒白沙煙,掏出一支,點燃,塞進李長青嘴裡,說:

「莫發火!有話慢慢談。只要你老實交待,還會得到寬大處理,不會去做鬼的,李哥,你說是嗎?」

其實,李長青心裡明白,只要自己被警察抓到,肯定要掉腦袋,肯定要去做鬼。

他在罪惡的泥沼里滑得太遠,陷得太深了。

他自從4月15日漏網脫逃后,還與謝立群、易杜春、劉小華糾集一起,在107國道和319國道繼續搶劫作案9起,詐騙作案1起。

經漢壽縣公安局偵查終結:案犯李長青、謝立群、鄭喜兵、周建平、謝奇財、王燕青、鄭立新自4月7日以來,結成團伙,先後流竄於319國道和107國道公共汽車上,採用持刀威脅等手段,搶劫作案17起,詐騙作案1起,搶得現金10514.26元,愛華牌微型收錄機1台,微型單放機1台,手錶5塊,磁帶1盒,白沙煙16條,長沙煙8包,損失折款計1263.26元,詐騙現金3290元。追繳現金2381.50元,微型收錄機1台,手錶1塊,其餘均被揮霍。搶劫過程中,毆打旅客22人,其中打傷1人,殺傷1人。

常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判處搶劫團伙首犯李長青、謝立群、周建平死刑,立即執行;判處搶劫團伙主犯鄭喜兵無期徒刑,判處搶劫團伙主犯謝奇財有期徒刑11年;判處搶劫團伙犯王燕青有期徒刑3年,監外執行;搶劫團伙成員鄭立新因只參與一次,且認罪態度較好,免於刑事責任。

這個搶劫團伙的7個罪犯,除李長青、周建平這對苟合男女外,其餘5人來自三個家庭。謝立群、謝奇財兄弟;謝奇財、鄭立新夫婦;鄭立新、鄭喜兵姐弟。隨著「4.15」搶劫案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而3個家庭卻劃上了一個大大的破折號。這留給人們的應該是無盡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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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與法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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