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妙人
第11章妙人
林耿提著布袋進了府里,在手裡掂量了一下,很重。
打開一看,每個布袋裡面都有用繩子套起來的銅貫,足足十個,每一個有一百枚。
不虧是長安四害,家裡都是有錢人,現在長安的物價,五六個銅板就能買一袋米,夠一家人吃上大半個月的。
他簡單的對比了一下唐朝銅板的購買力,現在的一文錢大概相當於二十一世紀的四五塊錢。
也就是說,他這一下敲詐了長安四害將近二十萬的軟妹幣。
放在二十一世紀,估計屁股還沒坐熱,他家外面就響起碧波碧波的警車聲,但放到現在這個環境,他這個身份,除了程明玉來找他麻煩外,完全就沒人管他。
「虧了二十萬啊。」林耿回到自己房間把布袋放好,坐下來后突然笑了起來,他這時才反應過來,他醒過來的那個房間,應該是杜玲的閨房。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不過關係更近了一步總歸是好的。
走到庭院,雪大了一些,林耿卻感覺不到寒冷,呢喃道:「也不知道是好還是不好。」
他能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越發的精悍,比起跟高矮兩個刺客打的時候更加強壯,如果一直這樣下去,他說不定會發展成超越人類的極限。
超人?
自嘲的笑了一下,他開始活動身體,在庭院打起了拳。
說是打拳,可是他哪裡懂的這些招式,根本就是亂揮,將自己在電視上看到的拳擊知識加上平時打架的基礎,練習一下。
經過刺客的事,他已經明白,不是靠力氣大就可以擺平一切的,如果不是他夠狠,身體素質強悍,挨了一刀,又中了毒,恐怕已經交代了。
隨意的練了一會兒,林耿撿起一根樹枝,靜靜的站在雪中,腦里回憶那晚兩個刺客招式。
快,准,狠。
按照這三個點去揮動,模仿著記憶里的動作。
半個小時過去,林耿身體散發著熱氣,額頭上也起了汗珠,他身體周圍一圈都沒有雪的痕迹。
將樹枝拋去,練了這麼久,他總感覺差點意思。
「什麼時候得找個人教一下。」
林耿說著回屋更換了衣服,又裝上了一小袋的銅錢,出了杜府。
唐朝現在流行一天兩餐,杜府不管飯,林耿是受不了的,身體強大后,他感覺自己越發能吃。
帶夠了錢,林耿沒去路邊攤,而是選擇登天樓。
長安分以朱雀街道分為兩縣,西邊長安縣和動邊萬年縣,街又分一百零八坊,左右都是五十來坊。
期間東市的平康坊便是大家嘴裡的煙花之地,勾欄之所。
登天樓便在這平康坊內,那是出了名的行頭,比起其他的上檔次一點的青樓,登天樓更具雅興,猶如女子穿紗,最為吸引人。
其實林耿選擇這裡,還是離杜府近,只有幾個坊的距離,裡面魚龍混雜,能夠聽得到在外邊聽不到的東西,也是林耿記憶里,為數不多吃的東西還算可以地方。
還未進登天樓的大門,就有一道身影從里扔了出來,披頭散髮的,身上還穿著單薄睡衣,嘴裡還在高聲嚷嚷。
「別打,我有錢我有錢。」
裡面追出來一人,林耿眼熟,正是王小二,王小二凶神惡煞,身後跟個兩個壯漢,「敢在登天樓騙吃騙喝,不打斷你第三條腿我王小二三個字倒著寫。」
那人眼尖,看到站到一旁的林耿,立馬站了起來,一波撩自己的散亂頭髮,跑到林耿的面前,「林公子,幫幫忙,江湖救急,相遇就是緣分。」
「林公子,你來了。」王小二連忙也湊了上來,一把推開那人,笑道:「林公子裡面進,今日是去後院還是上樓坐坐?」
「上樓坐坐吧,給我安排一些吃食。」林耿背著手,面無表情的朝著登天樓裡面走去。
「好嘞。」王小二朝那邊兩個漢子使了個眼神,點頭哈腰的跟在林耿的身後道:「聽說林公子你在長安縣衙打死兩個刺客,不虧是你。」
「……」林耿腳步一停,回頭看了眼王小二,問道:「你也知道這事兒?」
「誰不知道啊,長安城現在都傳遍了。」王小二伸手擋住嘴,小聲道:「還有程公子他們,好幾天都沒來這登天樓了,而且別說登天樓,連平康坊好久都沒進了。」
「坊間都在傳些什麼。」林耿問道。
「林公子,我知道,我知道,我比他知道的多,林公子。」被兩個漢子架住那人瘋狂的喊著。
王小二飛朝兩漢子快的揮了揮手,「林公子別理他,一個落魄人,還充大頭,這種人嘴上沒毛,話不可信。」
「讓他進來吧,我跟他聊聊。」林耿說完轉身朝登天樓裡面走去。
「算你運氣好,放開他。」王小二對著兩個漢子道。
「聽見沒,放開我。」那人掙脫了兩個漢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又打了個寒顫,朝里快步走去,想要追上林耿。
王小二搖了搖頭,也跟了上去,林耿最近是出了名的狠人,這人不怕死還往上湊,要是惹得林耿不開心了,估計小命都得丟掉。
給林耿在三樓找了個空的包廂,詢問了是否需要姑娘后,王小二就退了出去。
林耿沒要姑娘,那人卻似乎有些失落,不過也只是眼裡失落一閃即逝,接著又說了起來。
他發現對方是個話癆,從外面追進來開始,就不斷的說著話。
「你叫什麼名字?」林耿出聲打斷了對方。
那人嘿嘿一笑,「小人王玄策,洛陽人士。」
「你到長安來幹嘛?」
「討口飯吃。」
「討到登天樓來了?」
「路上盤纏花光了,這登天樓不用先給錢,可以吃上兩頓好的,要不是這登天樓的姑娘翻我行禮,發現我沒錢,我還能再吃上兩天。」
林耿笑了笑,王玄策還真是一個妙人,樹活皮人要臉,不要臉到了一定的境界,心理強大,一般事情根本衝擊不了他的內心。
這種人要麼能發家致富,要麼就是市井裡遭人嫌棄的潑皮無賴。
這其中的關鍵點就在於這人有沒有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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