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看你關係有多硬
805病房內。
小宇聽完事情的經過後,皺著眉頭說道:「這事完全就是正當防衛,但警察卻要定性為防衛過當,這很明顯就是張明他家找了關係,想把北北整進去!」
「嗯,我也這樣覺得!」劉陽贊同的點了點頭。
「那咋辦?」李樂樂問道。
「還能咋辦,只能找張明的爸媽談唄,不過他爸媽也是真的不要臉,自己兒子的錯,還要整人家北北,操他媽的!」小宇罵道。
「他兒子現在還沒出手術室呢,人家可能跟我們好好談嗎?完全不可能啊!」李樂樂皺眉說道。
「操,你非要跟他好好談啊?不知道用些別的手段啊?」小宇翻了翻白眼說道。
「哎,對哦!」李樂樂瞬間眼前一亮。
「你有啥招嗎?」劉陽抽著煙問道。
「我可以去找子豪,他應該有辦法!」小宇回道。
「我跟你一起去!」劉陽立馬下了床。
「你不是有傷么?」
「不礙事,走吧!」
「行,那就走吧!」
二人說完就走。
李樂樂在後面喊道:「哎,劉陽,等下你爸問你那兒去了,我咋說啊?」
「你就說我出去買飯了!」劉陽頭也不回的喊道。
……
半個小時后。
不見不散遊戲廳。
子豪坐在辦公室,聽完了事情的經過,笑呵呵的說道:「你們這幫小崽子,下手真是不想後果,現在對面咋說啊?」
「還能咋說啊,人家支了反關係,想判北北一個防衛過當,把北北整進去,咱們得快啊,要不然到時候案子走流程了,那北北真得進去蹲了!」小宇說道。
「……行,我幫你們去談談吧,知道他爸媽現在在哪嗎?」子豪思考了一下說道。
「在醫院,他兒子還沒出手術室呢!」劉陽說道。
「等他兒子出手術室,你們再打我電話!」子豪喝了一口茶水,緩緩說道。
「……行!」二人一愣,點了點頭。
……
與此同時。
我媽找到了張明他爸,把他拉到一邊說道:「你好,我是劉北的媽媽,能和你談談么?」
「滾他媽犢子,我兒子被你兒子捅成這樣,還談個JB的談,你兒子必須得進去!」張明他爸粗暴的說道。
「這事兒是我完全是兒子的錯嗎?如果不是你兒子叫人砍我兒子,會成這樣嗎?我兒子也受了傷,住了院,你知道嗎?!」我媽有些情緒激動的說道。
「你給我滾行不行?我兒子現在是還沒出手術室,能不能活著還不一定,你明白嗎???」張明他爸同樣激動的吼道。
「你不就是仗著自己有關係嗎?傻子都看的出,這事我兒子壓根沒錯,但警察卻還幫你說話,現在你非得找關係,判我兒子一個防衛過當,想把我兒子送進,你能不能講點理啊?」我媽有一丟丟語無倫次的說道。
「你牛逼你也找啊,老子告訴你,公檢法我都有人,你找律師都沒有用,我兒子到時候肯定是要進去,但我兒子進去之前,你兒子也必須給我進去!」張明他爸非常狂的說了一句,隨後扭頭就走了。
……
足足再過了三個小時后。
經過醫生們的全力搶救,張明的小命總算是保住了,但小腸被切了三分之一,再沒有完全好之前,他不能進食,只每天能打著葡萄糖,維持著身體的基本營養。
張明他爸看著自己的兒子出來后,心一直提著的那顆心,總算是放了下來,張明他媽抓著張明的手,哭的眼睛都腫了。
「我餓了,下去吃口東西,你在這看著!」張明他爸說了一句,扭頭走了。
……
五分鐘后。
張明他爸走出了醫院,隨便找了個小菜館,點了倆個菜,大口的吃了起來。
「踏踏!」
就在這時,子豪和兵子,帶著小宇,劉陽,邁步走了進來。
「唰!」
張明他爸抬頭看了他們一眼。
「你是張明的爸?」子豪張嘴問道。
「啥事兒?」張明他爸冷冷的問道。
「找你談談,行嗎?」
「呵呵,你要怎麼談啊?」張明他爸,冷笑著說道。
「拿錢談唄,你也知道,這事誰對誰錯,說起也沒有啥意義,既然你兒子的命現在保住了,那就麻煩你抬抬手,讓這事過去,我給你拿十萬,行嗎?」子豪說道。
「呵呵,要不我拿十萬給你,你讓那個小B崽子,自己給自己捅進搶救室,這事就能算了,你覺得咋樣?操!」張明他爸,繼續冷笑著說道。
「嘩啦!」
子豪身邊的兵子,直接從懷裡,掏出了一把用報紙包裹住的鋸短五L發,抵在張明他爸的大腿上說道:「操你媽的,想好沒有?這十萬,你拿不拿?仗著有點關係,你就要欺負死人啊???」
「來,操你媽,有種你就崩我!」張明他爸掃了一眼槍口,瞪著眼珠子,毫不猶豫的回了一句。
「呵呵!」子豪一笑,看著張明他爸,沉默三秒后說道:「行,有關係是吧?那咱們走走看吧,看你的關係能硬到哪去!」
說完,子豪帶著人,轉身就走了。
……
門外。
「操,這可咋整啊?」劉陽上火的說道。
「豪哥,你再想想辦法吧!」小宇挺急的說道。
「好的談不了,壞的也不怕,那咱們也只能走走關係了唄!」子豪一笑,繼續說道:「我待會去找輝哥,把這事和他說一下,你們先回去吧,等我信兒吧!」
「行!」二人點了點頭。
「走吧,兵子!」子豪招呼一聲,隨後和李兵走上了車,快速離去。
子豪和李樂一走,小宇看著劉陽說道:「哥們兒,這事不管怎麼樣,到最後肯定得拿點錢給人家,北北家裡條件不太好,我這裡能出一萬,是之前辦事掙的錢,你那裡能不能也出點?剩下的我去和北北他媽談一下!」
「行,沒問題!」劉陽直接一口答應下來。
ps:說個題外話吧,真實的事情,上倆個月有一個人因為一點事,罵了我老媽,罵的很難聽,我忍不住,於是也罵了那個人,結果那人二話沒說,直接就動手打我,我還了手,和他撕打了起來,那人傷的比我嚴重一點,後來派出所來了,經過派出所調解,我賠了那人二百塊錢,警察是這樣說的,如果雙方都要追究責任的話,那雙方都得進去,因為只要你還了手,那就也有一定的錯過,只不過先動手的人多蹲幾天,我少蹲幾天罷了。
對方是個無賴,是個沒家沒業的人,拘不拘留的對他來說無所謂,他就是想訛點錢,如果我不賠他錢,他就不願意和解。但我能因為這點小事進去嗎?肯定不能,所以我就把這錢賠了,從這次的事件后,我就在想,這法律到底公不公平,他先動手打的我,我自衛反擊,憑什麼還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其實我寫的這個情節,就跟我這件事很像,只不過我寫的比較大,寫的張明他爸有關係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