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會離開
整個江北都陷入地震中。
張家公子張成宇居然在成婚前夕離奇死在蘇家!
此時已經有不少小道消息傳出,有人說蘇婉雲是個不祥體質,直接剋死張成宇。
也有人說是蘇婉雲五年前的男人出現,看到蘇婉雲如此暴怒殺死張成宇。
但這兩種說法都太過玄乎,所有人都一致認為是張成宇得罪了江州的大人物,所謂的離奇死亡不過是對外敷衍的外交辭令。
身為這件事的始作俑者秦長生,獃獃地站在一個小衚衕門口,時不時還能聞到陣陣腐臭味傳來。
根據他們給自己的資料,蘇婉雲就帶著秦憶昔居住在這裡,而且一住就是五年的時間!
站在門口就能聽到秦憶昔的聲音從院子裡面傳來。
「媽媽,那個人真的不是憶昔的爸爸嗎?可是憶昔覺得他好熟悉呀。」
「等爸爸回來了,憶昔一定要把憶昔最喜歡的滷蛋給爸爸吃,只是不知道爸爸什麼時候才能回到憶昔身邊。」
聽到秦憶昔無助的聲音,就好像有一把把小刀不斷刺傷著秦長生的心臟。
「你怎麼還有臉回來?」
「你知不知道,憶昔發燒的時候你在哪?我半夜一個人背著憶昔去醫院排隊的時候,你又在哪裡?」
「別以為你剛才救了我和憶昔我就會對你感恩戴德,就會求著你回來!」
蘇婉雲突然站在秦長生面前,俏臉冰冷地看著秦長生,眼神中充滿決絕。
聞言,秦長生只是苦笑一聲,對於現在的情況他早就已經有所預料。
「婉雲,我當時離開真的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這一次我既然回來了,就肯定不會再離開你。」
「我想陪在自己女兒身邊!」
秦長生盯著蘇婉雲沉聲道,現在的秦長生哪裡還有剛才在蘇家大殺四方的氣魄,現在的他只是一個想見到女兒的父親。
聽到秦長生的話后,蘇婉雲冷笑連連,神情中充滿複雜之色,最終還是從身後拿出一份早就準備好的合同遞到秦長生手中。
「簽了這份合同,你才能可以繼續呆在憶昔身邊!」
「你不要多想,我只是覺得憶昔需要知道一些關於她爸爸的消息而已。」
秦長生順勢從蘇婉雲手中接過這份合同,這份合同已經隱隱有些泛黃,顯然已經有些時間。
合同第一條十分刺眼,以後秦長生在秦憶昔面前,只能自稱為她的叔叔,除非是在得到蘇婉雲的允許后,才可以在秦憶昔面前公布自己的身份。
剩下的條款秦長生看都沒看,直接簽下,很顯然蘇婉雲對自己還有很多怨氣,但她並不反對自己回到秦憶昔身邊,這就是一個好的開始。
將合同遞給蘇婉雲之後,秦長生早就按捺不住衝進院子里,迫不及待想看看自己的這個女兒。
蘇婉雲看了看秦長生的背影,又低頭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合同,一時間陷入糾結中,自己這樣做是不是太過分了?
此時庭院內,秦憶昔正坐在台階上,手中還端著一碗泡麵,一臉滿足地享受起來。
在看到秦長生到來之後,秦憶昔屁顛屁顛地跑到廚房,端著一碗泡麵遞給秦長生。
「媽媽剛才就說叔叔一定會回來的,所以就多煮了一碗,這個泡麵可好吃了,尤其是這個滷蛋,叔叔你一定要嘗嘗!」
秦憶昔眼巴巴地看著這碗泡麵中的滷蛋,不自覺地咽了一下口水。
看到如此懂事的秦憶昔,秦長生心中更不是個滋味。
這不是什麼山珍海味,這只是一包泡麵,但從秦憶昔的表情來看,能吃這個泡麵她就已經很滿足,滷蛋對她來說更是珍貴。
平常人看都不會看一眼的食物,對不到五歲的秦憶昔來說,就恍若珍饈美味。
「叔叔不喜歡吃這個滷蛋,還是讓憶昔吃這個滷蛋吧。」
秦長生將碗中的滷蛋夾到秦憶昔碗中,下意識地伸手揉了揉她的腦袋。
儘管秦憶昔十分疑惑,但看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滷蛋重新回到自己碗里,還是十分開心地吃起來。
不遠處的蘇婉雲在看到這一幕後,也是不由得欣然一笑,走到房間內將秦長生剛簽訂好的合同撕碎,隨意地丟在垃圾桶里。
突然院子的大門被人粗暴地踹開,緊接著一個二百斤的壯漢帶著一個小男孩怒氣沖沖地走進來。
在看到這個壯漢之後,秦憶昔不由得縮了縮脖子,下意識地想要找個地方躲起來。
她的這個小動作被秦長生盡收眼底,看來來著之前沒少欺負她們一家。
「秦憶昔,你這個有娘生沒爹養的賤種,今天居然偷我們小牧的玉佩,今天你要是不給我說出個一二三來,有你好果子吃!」
壯漢在看到秦憶昔之後,連忙衝過來一把將秦憶昔手中的泡麵打翻,剛才秦長生夾給她的滷蛋也落在地上。
秦憶昔下意識地想彎腰撿起滷蛋,滷蛋卻被跟在壯漢身後的小孩一腳踩爛,還在地上碾了碾。
「滷蛋,憶昔的滷蛋……」
看著已經被踩碎的滷蛋,秦憶昔再也忍不住,兩行淚水順著臉頰滑落。
「滷蛋滷蛋,踏馬的勞資再和你說話,兩天不見你膽子倒是越來越大,居然敢偷我家的玉佩!」
壯漢眼中閃過一絲陰翳,抬起右手作勢就要向秦憶昔打去。
但就在他剛抬起手的時候,一隻左右如同鉗似的,死死地捏住他的右手。
「什麼玉佩?」
秦長生目光冰冷地盯著這個壯漢,一字一頓道,同時左手微微用力,壯漢的五官瞬間因為疼痛扭曲在一起。
壯漢吃痛看向秦長生的眼神中充滿忌憚,但很快就放鬆下來。
張成宇在和蘇婉雲結婚的前一天離奇死亡,張家定然會把怒火撒在蘇婉雲身上,甚至到時候連秦憶昔也都不會放過。
「秦憶昔這個小賤種,居然敢偷我家的玉佩,那可是我家的傳家寶貝。」
「我看她們一家也賠不起,不如這樣吧,讓秦憶昔這個小賤人給我兒子當童養媳,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