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人證的證詞
三十分鐘之前,湖邊分局審訊室內。
張自強一遍一遍的重複聽著錄音設備播放著陳青山的口供,直到沒有發現任何的問題之後,終於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既然陳青山在口供中已經招認,那麼現在要做的就是如何讓這小子在審問檔案上面簽字按手印,只要等陳青山在檔案上簽字按上手印,這個案子就等於徹底釘死了。
到那個時候,可以儘管申請法院執行死刑,然後檔案就可以永久沉埋在檔案櫃內了。
張自強不虧是科班出身的精英,雖然他不是局裡最厲害的精英,但是多年的工作經歷讓他很有自己的一套經驗。
在剛想到要如何才能讓陳青山簽字按手印的時間,他就立馬想到了一個好主意,是人就不可能有不睡覺的時間,更何況已經連續三天三夜沒有合眼的陳青山。
既然在口供上陳青山已經招認,證據也有指紋、收入來源未知的巨款,按照之前的審訊程序就該把陳青山先送到看守所里休息。
一個幾天沒有休息的人,突然精神鬆懈會怎麼樣?那絕對會睡的像一頭豬一樣,就是把他扔到河裡他都醒不了。
之所以他一直沒有睡著除了被連續審問的原因,就是因為精神極度亢奮所以睡不著,但是如果給他找個能睡覺的地方,那保准就算把他活埋了他都不會醒過來。
想到這裡,張自強不禁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在心裡想著,等這小子送到看守所的時間,一定要給弄一個最舒適的床鋪,等他睡著了再操作一下,指紋不就輕輕鬆鬆到手了。
至於簽名這種小事,對於張自強這種精英來說根本就不算個事情,否則如果這麼簡單的問題都搞不定,王思源這種人又怎麼會和他一個小小的警察打交道。
張自強早就拿到了陳青山在天方大廈工作時的值班記錄表,找一個可以模仿陳青山筆跡的人,對於他來說還不是輕而易舉。
當然,如果陳青山在主動簽字按了指印之後,突然發病燒壞了腦子,那這件事情就再完美不過了。
也許是想到了這件事情辦完之後,他就可以既陞官又發財,甚至還有一套他永遠都買不起的房子,張自強臉上不由自主就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每個人都會有每個人的故事,三十多歲的張自強當然也有自己的故事。
二十五歲警校畢業之後,他就被分配到了魔都這個國際性的大都市工作,從最底層的檔案工作處理工作做起,再到最後進入到刑偵支隊,這一做就是十年過去。
十年的工作中,早就磨掉了他剛剛畢業時的雄心壯志,面對著等級森嚴排資論輩的體制,張自強不得不認識到想要升官發財僅僅是靠能力那絕對是不夠的,更別說他這個能力不算是最頂尖又沒有關係的人了。
不過上天也算對他不薄,在一次出去工作的時間,當時還是一腔熱血的他無意間救了一個年輕又漂亮的女孩。
感情這種事,誰也說不清是個什麼玩意。
也許是感激,也許是出於對張自強的崇拜,也或者是兩者皆有,那個漂亮的女孩愛上了張自強,而最終兩個人在相處之下順理成章的走到了一起。
更令張自強感到開心的是嗎,結婚兩年之後,他們就有了自己的孩子,可以說,在如今這個很多家庭常年都難相聚的時代,他們一家三口能夠每天在一起那真是羨煞旁人。
只是在事業上的原地踏步,張自強的心裡覺得很是愧疚。
那就是,他覺得他對不起老婆和孩子,也對不起家裡那種了一輩子地到六十歲也得不到休息的父母。
如果還是像僅僅是他一個人的話,哪怕是居住在宿舍里他也無所謂.
可是如今已經三十多歲的他,還要老婆跟孩子跟他一起住在三十平不到的出租屋中,這麼大點的地方也自然不可能把老家的父母接到城市裡來。
做為一個男人來說,又如何會不愧疚。
張自強的妻子是一名初中的老師,他們的孩子剛剛就讀小學三年級,在加上家裡的老人需要贍養,兩個人的工資在必須的開支之外幾乎就沒有什麼剩餘。
魔都這種地方那消費絕對是全國最高的地方,消費居高不下房價更是全國第一的城市中,僅僅靠著兩個人的工資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家,那是何其的艱難。
儘管體制內的福利還算不錯,但指望工資去買那價值百萬的房子,恐怕永遠都不可能。
房子那是自然買不起的,單位分房子這種事情自然也都是只能想想罷了,看著妻子那從來都不施粉黛逐漸老去的容顏,和因為操勞而已經變得粗燥不堪的雙手,張自強又如何會不心痛而又不甘。
但是這一切不堪的往事都將過去,只要陳青山這個案子封檔以後,他就可以一家三口過幸福的日子了。
想想將來帶著妻子孩子在假期之時,去來一場從來沒有去過的旅遊,張自強的嘴角那幸福的微笑就逐漸開始擴散。
可是就在這個時間,一個人突然走了審訊室內,打破了張自強的夢想,而這個人就是張自強最討厭的孫虎。
對於張自強來說,孫虎就是他最討厭的人。
世上從來就沒有無緣故故的愛,自然也不會有無緣故故的恨,張自強跟孫虎之間自然不是一開始就勢如水火。
在十年前張自強剛到湖邊分局的時間,孫虎就是湖邊分局刑偵支隊的隊長,而那個時間剛剛走出校門的張自強,最佩服的就是又是隊長又是他師傅的孫虎。
單從工作上來說,張自強確實很佩服孫虎,不管是什麼大案小案子,孫虎每一次都會全力以赴。
更是曾經為了一個命案,單槍匹馬追擊了犯罪嫌疑人整整兩天兩夜,直到犯人的精神身體都垮了的時間,最終被孫虎生擒活捉。
要知道犯人在逃命的時間,那可是能夠爆發出全身最大的動力,可以說為了活命,每一個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的精神身體都會一直處於最巔峰的狀態。
而在這種情況下,孫虎居然追上可以一樣靠著兩條腿追上逃命的罪犯,那簡直就是同樣在拚命一般。
二十幾歲的張自強,在孫虎這個師傅的帶領和榜樣下,同樣是一腔熱血,在追捕犯人在工作上可以說一樣的充滿了幹勁,不怕危險不怕艱難那就是那時的他最真實的寫照。
否則也不會在一場跟犯罪嫌疑人交火的時間,無意間拼著命救下了他現在的妻子。
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張自強當初的那股熱血和奮勇都逐漸消失不見,因為他發現不管他怎麼努力,孫虎永遠是壓在他頭上的那個隊長。
而他拼死拼活了十年才混到了一個副隊長,一個沒有任何實權的副隊長。
整整十年的時間,整整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在盡心儘力工作之餘,張自強悲哀的發現,自己的付出除了拿到一些沒有用處的稱號之外,他什麼也沒有得到。
不知道從什麼時間開始,張自強就恨上了孫虎,他覺得,都是孫虎一直占著隊長這個位置才讓他沒法升職,而孫虎則是在這個位置上一做就是十幾年。
他不甘,他不覺得自己哪裡比孫虎差,輪拚命他從啦沒有怕過,輪敬業,他曾經連續72個小時不眠不休。
可是,孫虎這座大山卻一直壓在了他的頭上無法挪開。
按道理來說,以孫虎的工作能力,如果懂得一點變通的話,也許早就可以再上進一步。
然而孫虎有個很致命的弱點,那就是他當年是從部隊專業分配到地方工作的。
在工作上孫虎的確能力非常出眾,否則也不會省內有大案子的時間會特意抽調他這個分局的小小支隊長。
從最小的在街頭抓賊的民警,一步步走到了刑偵支隊長的位置,但是雖然孫虎工作能力出眾,他卻僅僅只有初中過的文化,這一條幾乎卡死了孫虎所有進階的可能。
不得不說這件事情非常的可笑,以學歷把一個能力素質修養各方面都非常突出的人鎖死在了一個狹小的空間內,簡直就是世上最滑稽的事情。
然而不管是可笑或者滑稽,學歷已經成了限制孫虎再進一步的現實,以孫虎僅僅初中的文化是永遠也無法越過刑偵支隊長這個位子了。
但是這件事情在張自強看來,孫虎就是故意在跟他做對,他無數次建議孫虎可以去某個大學參加一個成人高考之類的。
如果拿到畢業證的話再走點關係,把這個證弄成正規的畢業證,再讀個什麼碩士之類的,那就不用再卡在這裡一直得不到升遷了。
可孫虎不但不同意他的這個建議,反而還斥責他一天到晚正事不幹,凈想著一些外門邪道。
用孫虎的話來說就是:辦案用的是頭腦還耐心,再加上不斷的推演罪犯的心理,你讓我去學那幺蛾子電子大專,算個哪門子事情。
就這樣,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差,從開始的志同道合到了如今的勢如水火,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張自強認為,孫虎這就是故意不想升遷,然後就可以永遠騎在他的頭上。
可是儘管張自強在心裡恨極了孫虎,但是在工作上的時間,他還是不得不叫一聲隊長。
看著門都不敲直接走進來的孫虎,張自強敷衍的叫了聲:「孫隊,你不是去省內協助辦案了么,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孫虎複雜的看了一眼張自強,他說:「案子昨晚已經破了,我現在回來就是接受這個案子,你知道我的原則,從來都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但是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張自強一聽孫虎這話立馬就急了,他說:「這個案子是張局長讓我主持的,你有沒有經過張局長的同意就擅自過來,你不但是不把張局長放在眼裡,你這也是違規操作。」
「我過來是局長親自同意的,所以一切都符合規定。」
孫虎的話讓張自強一愣,他心裡想著:「張局長怎麼可能同意你過來審這個案子,讓你來審不什麼都查清楚了么?」
「忘了說了,是局長讓我過來的,所以一切都符合規定。」
說完這句話,孫虎看都沒有再看張自強一眼,他快步走到了陳青山旁邊,一看陳青山手上和腳上都帶著鎖拷,立刻大發雷霆。
「誰讓你們把他鎖上的,還不快把這些給我打開。」
直到這時,張自強終於消化了孫虎之前的話,他已經明白孫虎口裡那個局長不是他說的張局長,而是湖邊分局真正的局長,那個即將退休的正局長王治郅。
孫虎的話讓張自強的心頭如同壓了一塊巨大的石頭,他知道一旦被孫虎把這個案子接過去,他將來幸福的生活就要被破壞掉了。
張自強忍著心中那巨大的壓力,他不允許任何人破壞那即將實現的幸福生活,他早就受夠了一家三口蜷縮在那僅僅三十個平方不到的小房子里。
別說是一個即將退休的局長,即便是真的在位的局長,張自強相信只要他把這個案子做成一個鐵案,誰也不會為一個死刑犯開脫的,更何況他背後還有一位副局長。
張自強接過孫虎的話辯解道:「他現在是犯人,那肯定是要上鎖拷的,不過孫對你回來的晚了一點,剛才他已經全部招供了,錄音設備里有他認罪的證據,技術科已經從那包毒品上提取到了他的指紋,難道你是想違規私下釋放一個罪犯?」
孫虎嘲諷的看著張自強,他說:「就這些你就把販毒這麼重的罪名直接給釘死了?你難道不知道販毒一公斤是要判處死刑的么?你的職業操守,你的良心,你的人性呢?」
張自強眯了眯眼睛看著孫虎,他說:「如果這些證據還不夠,他銀行卡里的資金來源怎麼解釋?
你可能不清楚,我們查到他的賬戶里有一千多萬,而且他在之前取了一百三十萬現金,難道這些還不夠么?
一個保安的工資有多少,別說你不知道,他就是干五百年也掙不到這麼多的存款,除了販毒還能是什麼?
如果這些都不夠的話,再加上人證的證詞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