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嫁給鳳凰男

2.嫁給鳳凰男

2.嫁給鳳凰男

陶桃無法接受,嫁個丈夫,就要負擔起婆家大大小小十多口人的生活,如果是撫養公公婆婆的話也就罷了,連兄弟姐妹,以及他們的孩子都要養,包括超生罰款的費用。

她不明白這些人這麼窮,還生那麼多幹嘛?自己養不起,交不起罰款,還超生,還不惜去拖累別人。

看婆家人這樣厚顏無恥的壓榨原主夫妻倆,陶桃覺得挺不可思議的。

這樣的婆家也太可怕了。

有一句話怎麼說的,救急不救窮。

陶桃的信息裡面,原主好像大半輩子都把工資的大部分收入都貼補了婆家。

陶桃對此無法理解,如今她替原主重活一次,她可不想慣得這些婆家人在她面前蹬鼻子上臉,她更不會把自己辛苦一個月的工資大部分給了別人,自己卻過得緊巴巴的。

她是從社會保障,生活條件和物質條件都及其豐富的四十年後穿過來的,她已經享受慣了,都說從簡入奢易,從奢入儉難,她可不想太委屈自己。

而且,憑什麼呀!結婚嫁人了,丈夫的錢見不到一分不說了,自己的錢還要都貼補出去了,以後拿什麼養孩子?

看著兩個眼巴巴看著她的小叔子。

陶桃道:「四喜,五喜,我和你三哥結婚八個月,每個月都給你們三十塊錢,我手裡就只剩下六塊錢了,這幾個月,我都是借錢過日子,現在,我又懷孕了,不能再繼續借錢過日子了吧!你們以後也不要再來了,我要養活我自己和孩子,我這點錢還不夠花呢!再沒有餘錢給你們。」

兩個小叔子顯然沒想到陶桃會這樣說,臉上顯出一種驚慌失措的失望。

四喜焦急的道:「三嫂,那我和五喜這個月的生活費怎麼辦?」

「我無能為力,你們自己想辦法。」

「我們還在上學,怎麼想辦法?」

「回去找你媽你爹,還有你三個哥哥想辦法。」

「三哥的錢要還債,其他人都沒有收入,找他們也是白找,嫂子,你就多少給一點吧!三十不行的話,二十也行,要不然我和五喜怎麼辦?」

「我這八個月拉下的飢荒,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還清呢!我現在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三嫂,那就十塊,十塊錢總可以吧!」

「不可以。」

「那就八塊,或者六塊,我們只吃飯不吃菜,總可以吧!」

陶桃有些心軟,幾塊錢,她也不是不可以給,給一次兩次可以,每個月都給就不行了。

她不想每個月拿到工資就被人惦記,每個月都要這樣和人討價還價,她要徹底斷了這些人對她依賴的念頭。

這不是錢不錢的事,是避免以後出現這種沒完沒了的麻煩。

「三嫂,你孩子不是還沒有生下來嗎?你一個月十塊錢應該夠了吧!我三哥每個月也只花十塊錢,那還是在省城呢!再說了,你娘家不是就在縣城嗎?你平時不是回去吃飯嘛!一個月六塊錢也應該夠了吧!」

「四喜,你說的是什麼話?我已經嫁出來了,是曹家的人了,怎麼還能回娘家吃飯,就是回去,娘家的飯難道不是錢買的嗎?我好意思白吃白喝嗎?」

「三嫂,我媽說了,當初我們全家省吃儉用的供我三哥上學,現在他讀出來了,你們就應該儘力繼續供我和我弟上學。」

「是啊!你們全家合力供你三哥上學,現在你三哥竭盡全力回報你們,我無話可說,但是你們家沒有供我上學,我是我爸我媽供出來的,所以我沒有責任和義務供你們兄弟倆,更沒有責任和義務供你兩個哥哥的四個孩子上學。」

「你現在不是嫁給我三哥了嗎?你就是曹家人了,就應該和曹家人同甘共苦。」

「四喜,這些話從你這個十多歲的孩子嘴裡說出來,平時沒少聽你媽這樣說吧!我看著呢!看看以後你娶媳婦以後,是不是把你和媳婦所有的收入都拿出來貼補家裡和別人同甘共苦了。」

「以後我娶了媳婦,我當然也會這麼做。」

「那就等你娶了媳婦給全家人做了貢獻以後再來跟我說,說大話誰不會說。」

「你們走吧!以後永遠別跟我提錢的事,我嫁給你哥,是想和他一起過日子,不是和你們全家一起同甘共苦,我沒那麼偉大,我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是我辛辛苦苦掙來的,我想怎麼花是我的事,誰也別惦記。」

「再說了,什麼叫同甘共苦?我嫁給你哥,我怎麼從來沒有見過甘,沒有得到過你們曹家的任何好,苦倒是吃了不少。」

四喜和五喜面紅耳赤的走了。

不過不管怎樣,他們走了,陶桃還是鬆了一口氣。

她剛剛穿越過來,許多情況都不了解,就被兩個小叔子上門要錢。

陶桃打量一下這個房間裡面簡陋的生活用品,她還需要添置許多東西呢!三十六塊錢的工資,她自己都不夠用,怎麼可能會無故給了別人。

她穿到這裡的目的,是好好的活下去,還要幫原主彌補她前世的缺憾。

她安靜的坐下來,讓自己快速接受許多她不知道的信息,比如,原主的缺憾是什麼,她只有幫她完成心愿,就算是完成任務,她就可以回去和爸媽團聚了。

果然,她的心安靜下來,心裡想知道什麼,相關的信息就湧上心頭。

當初原主嫁給曹三喜,是經過原主父親一個同事介紹的。

他們只聽說曹三喜是一個大學老師,長得又一表人才,在省城工作,工資高,工作體面,原主全家都對他很滿意。

卻恰恰忽略了他背後有一大群兄弟姐妹,而且這些兄弟姐妹可是像吸血蟲一樣緊緊的盯著他不放的。

原主只和曹三喜見過三次面,認識兩個月,就結婚了。

曹三喜說他們是新時代的人,崇尚節儉結婚,所以沒有彩禮,沒有婚禮,只是兩個人去領了證,在縣城國營飯店一起花了一塊八毛錢吃了一頓飯,就算是結婚了。

原主的父母哥姐覺得他們沒有辦婚禮,有點遺憾,但是知道婆家困難,也沒有多說,自己湊了一套新鋪蓋,兩百塊錢給了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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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逆襲人生的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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