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倒閉中餐館
「哈哈哈。」
林晨譏諷地笑了起來,隨後看向楚然。
「你感覺這玩意像什麼?大膽的猜。」
楚然微微一怔,猶豫了一下,這才道:「上面的四根柱子,好像是路由器的天線啊。」
「嘿,還別說,真跟路由器似的。」
「嘶……什麼意思?這玩意難道是假的?」
「還用說嗎?絕對是假的,哈哈哈,我算是明白主播的手段了。」
「太損了,這是把歪果仁當傻子一樣糊弄呢!」
「之前跳出來的那些噴子們呢?怎麼不吭聲了?」
直播間內,寶友們也是豁然明悟,之前被截胡的憤怒,瞬間煙消雲散。
「沒錯,這就是仿照著路由器製造的,看上面的做工,絕對不超過五十年。」
林晨解釋一句,隨後用憐憫的眼神看著史蒂文,「這東西的價格,撐死也就五歐。」
「還有這些瓶瓶罐罐,共計不超過一百歐。」
「而你呢?一共花費了五六十萬歐吧?」
林晨的眼神變得譏諷起來,「現在感覺怎麼樣?心情是不是很爽?」
這番話傳入場中,所有人都傻眼了,如同雕像一般站在原地。
史蒂文更是猛地哆嗦了一下,抱著的青銅器險些摔在地上。
他整張臉先是鐵青,隨後漲成了豬肝色。
無比憤怒的尖著嗓子,嘶聲大叫。
「法克!」
「你是故意的,你這個混蛋!」
「你再給我下套!」
其他人也紛紛反應過來,無比憤怒,悲痛欲絕的怒罵起來。
他們雖說對華國的古董不太精通,但也不是傻子啊!
就算再後知後覺,也明白過來,自己被林晨這個該死的混蛋給坑了。
花費了幾十萬歐,買了一堆破爛!
這個姦猾陰險的小子,從頭到尾都在演戲。
那些憤怒不甘的表情,從頭到尾都是裝出來的!
他們發誓,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無恥的傢伙。
一時之間,這些有身份的博館工作人員,儼然如鍵盤俠附體,泰迪加持,吐沫星子橫飛,問候起林晨的祖宗十八代。
林晨雲淡風輕地站在原地,抽出紙巾擦了擦臉上的口水。
「罵夠了嗎?」
「你這個混賬,你太無恥了!」
只要想到自己跟個白痴似的,史蒂文就恨不得把林晨撕碎了喂狗。
「我無恥?這些東西是我讓你們買的嗎?」
「我是不是還特意抬高價格,希望你們及時止損?」
林晨一臉悲憤地看著幾人,「我都做到這種程度了,你們非但不感激我,反而還罵我?」
「你們的臉皮比祖宗拿破崙還要厚!」
一聽這話,幾人頓時噎的不行,險些憋出內傷。
這小子說的對啊!
他確實提價了,還提了不少。
可他越是提價,這邊就越興奮,以為撿到了大漏。
「你!」
史蒂文還要開口,卻被林晨毫不留情的懟了回去。
「你什麼你?」
「自己眼光不行,還怪得了別人?」
「來,繼續跟著我,我保證接下來讓你們賠的連褲衩都不剩。」
說完,他直接牽起樊雪的手,毫不猶豫的離開。
而史蒂文等人,都站在原地,咒罵不已。
用充滿恨意的目光,死死地盯著他,腳步卻不敢上前走一步。
怕了。
真的是怕了。
這個華國小子,坑起人來,真的不是人啊!
「我想問一下,這些錢,館長給報銷嗎?」
一人弱弱地問了一句。
「報銷你個大腦袋!」
史蒂文咬牙切齒地拍在他的地中海髮型上。
……
「卧槽,這波操作666啊!」
「就問一句,還有誰?」
「哈哈哈,不行了,笑死我了,剛才那群歪果仁臉都綠了。」
「就喜歡你們看不慣我,又干不掉我的樣子。」
「忽然覺得他們好可憐,被主播生生給玩壞了。」
「就這種智商,還敢跟主播斗?吃屁吧。」
「看,後面沒人敢再跟過來了。」
「這波操作,我服了……五體投地。」
直播間裡面,寶友們都如同打了雞血似的。
不過他們說的倒也沒錯。
經過這波操作后,跟在林晨身後的尾巴,連個影子都看不到了。
接下來,林晨便開始瘋狂的掃貨了。
對於那些價值幾萬歐的藝術品,他壓根懶得浪費時間。
起步都定在了十萬標準以上。
畢竟好不容易來到了浪漫之國,又是小偷,又是遊行示威,不撿點漏回去,都對不起飛機票錢。
由於門檻太高的緣故,一路走過來,他都沒入手幾件。
樊雪倒是逛得腿都酸了,打算找地方喝個下午茶。
兩人找了個環境不錯的地方,點了兩杯咖啡,吹著小風,享受著這份難得的清凈。
旁邊是一家中餐廳,正在拆除廣告牌。
門前停著一輛大卡車,裡面裝滿了雜七雜八的物品。
明顯是經營不善,就要倒閉了。
忙裡忙外的兩口子,是個華國夫婦。
指揮完裝車之後,拿起工具拆除牆面上的地磚和瓷磚。
林晨瞥了一眼,跟著眼睛一下亮了起來。
他打包了兩杯咖啡,疾步走過去,輕聲說道:「大哥,這是要搬地方嗎?」
那男人把鏟子放在地上,喝了兩口水,抬起頭來。
「魔都人?」
林晨笑著點點頭,「你是川蜀那邊的?」
異國他鄉,見到同胞,總歸是無比親切。
男人當即拽過一個凳子,示意林晨坐下。
林晨坐下來之後,在地上瞥了一眼。
這些被拆卸下來的地磚,都帶有明顯的華國風格。
有的圖案是竹子,有的是披著輕紗的女人,還有一些山水、動物。
說起來,這已經不是地磚了,而是瓷板畫,是一種藝術作品。
兩人熱情的攀談幾句,林晨也是了解到,這男人叫王軒,女的是他老婆。
兩口子家裡條件不是很好,漂洋過海來到浪漫之國開了家中餐廳。
開始生意還是可以的,雖說掙不了大錢,卻也有幹頭。
但是,這個國家的搶劫犯、小偷實在是多如牛毛,三天一小鬧,五天一大鬧。
店裡僅有的生意,被他們攪黃了不說,還要單掏一筆錢,也就是所謂的保護費。
兩口子不是沒向官方部門反映,可華國人在這本就不受重視。
警署的那些人問了幾嘴后,就讓他們等信。
這一等,半年都沒個著落。
而那些小偷還是照樣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