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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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專案會的深入,本案的細節也逐漸清晰起來。

展峰又陸續出示了幾份DNA報告。經比對,在吳培根家中提取的生物樣本,跟賊幫最後一名被害人癩麻完全吻合。這至少證明了狗五等六人的失蹤,跟他絕對脫不了干係。有了實質性的證據,抓捕吳培根就顯得迫在眉睫。可讓嬴亮頭疼的是,吳培根這人已銷聲匿跡十六年,要想找到下落何其困難。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是,打破僵局的卻是會上一直沒有開口的隗國安。在現場勘查時,就他沒有什麼實際的工作,出於好奇,他從裡屋跑到外屋來回看了看,這讓他注意到一個細節:堂屋裡,有一張長約一米五的長條桌緊靠北牆。本來這種擺設並沒有什麼稀奇,可是受呂瀚海影響,每當遇到老式傢具,隗國安都習慣近距離觀察觀察,倒不是為了查案,純粹就是看看是不是紅木或黃花梨。

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在研究木料材質的過程中,他竟無意間發現桌面上有星星點點火燒痕迹,痕迹附近散落有一小撮稻米。再往白牆上看,又能發現泛黃的煙痕。痕迹呈大寫的V字形,中間有大片留白。從留白的面積可以判斷,這裡明顯曾懸挂過一個相框。按照當地風俗,只有拜祭有養育之恩的長輩才會在香爐中放入稻米。兇手在萬分緊急的情況下還不忘帶走香爐和遺照,那麼這個人到底和兇手是什麼關係?

為了搞清這一點,展峰找到了吳培根曾經的好友,那位弄丟乙醚的藥房老闆翟國慶。據他的說法,吳培根很少提及他的家世,從認識他那天起他就一個人。吳培根的住處他曾去過幾次,也留意到了堂屋的香爐。他只能回憶起照片上是位老婦,但他並沒有詢問吳培根跟逝者的關係。他隱約記得,有一次在上香時,吳培根喃喃自語,稱逝者為「陶奶」。

「他在逃跑時,沒有帶走身份證,說明證件對他的用處不大。雖說那時候火車、汽車還沒有實名制,但外出務工,必須出示證件。既然不帶,表明他有一個可以給他提供生活來源的地方。」司徒藍嫣說道。

「20世紀初,跑路的人有兩種選擇:要麼去大城市,要麼就選擇偏遠農村。吳培根自知大城市賊幫活躍,選擇前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而農村多為同姓宗族關係,外人很難長住,除非有親戚投靠。」隗國安也補充了自己的看法。

為了溯源,專案組乾脆把吳培根的戶籍檔案全部找了出來,在翻閱紙質檔案時,司徒藍嫣發現了一張手寫的火化證。該證是吳培根遷戶時提供的,內容為證實原戶主已死亡,無法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火化證上的逝者信息,終於讓專案組發現了端倪。

死者名叫陶華芝,1929年8月1日生,病逝,火化日期為1993年3月6日,享年65歲,在落款的位置,隱約可以看到一行小字:大橋縣殯儀館。

…………

TS市九區三縣,這個面積較小的大橋縣最為偏僻,被一條柳平河隔絕,早年縣裡的居民進趟城,要擺渡四十分鐘,時至今日,那裡車輛通行還要依靠渡船運載過河。因為出行不就,為了方便居民,縣裡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醫院、學校、火葬場等公共基礎設施十分完善。

1993年陶華芝去世時,計算機還沒普及,對於早年銷戶的居民,戶籍系統查不到任何信息。好在大橋縣殯儀館每年火化的逝者並不多,檔案室內保存著建館以來的所有資料,專案組從這裡得到了一個模糊的地址——大橋縣陶圩村。

一波三折后,該村的老村長陶士德總算給專案組提供了些線索。

陶士德說:「陶華芝和我平輩,比我大10歲。她丈夫死得早,兩人一直沒有孩子。當年有人勸她改嫁,可她就是不肯,守了大半輩子寡。培根是從十里開外的吳家莊討來的。據說,孩子生父從外地拐了個女子當媳婦,女子給她生下一子后,卷了家裡所有的錢跑了。孩子生父因為這個犯了神經,把孩子一丟也跑了。那個年代沒有計劃生育,家家戶戶都五六個,負擔都不輕。這個孩子只能先寄住在村長家裡。當年,我去鄉里開會時,村長見人就問有沒有合適的人家,好給孩子討條生路。我回村后就找了陶華芝,她滿口答應要養這個孩子。抱回來時孩子已上了戶口,所以名字這些年就沒有改,一直叫吳培根。」

展峰問道:「陶華芝去世后,吳培根有沒有回過村子?尤其是在2003年前後。」

陶士德想了想,說:「回來過,還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就再沒見過。」

嬴亮問:「去哪裡了知不知道?」

「不是很清楚。」

「他外地還有沒有親戚可以投奔?」

「他哪兒來的親戚……哦,對了,我想起一件事。」

嬴亮忙問:「什麼事?」

陶士德回憶說:「俺們村有一位跟培根差不多年紀的小伙,出車禍去世了,戶口一直沒註銷。他們家跟陶華芝是親戚,按輩分培根跟小伙還是表兄弟,培根臨走時,說他準備外出打工,可他的身份證弄丟了,補辦需要很長時間,就拿走了小伙的身份證。我是聽人閑聊時說的,我當時還懷疑培根會不會犯事了。」

嬴亮心中一緊,「小伙叫什麼?」

「陶鑫,他父親叫陶啟運,按輩分還得管我叫叔。」

結束問話,嬴亮迅速核實了陶鑫的身份信息,不出他們所料,直到上個月,這個「已死之人」竟然還能查到相關物流信息。

「這下可算找到你了。」嬴亮一樂——地址俱在,這傢伙就是瓮中之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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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罪案調查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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