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這是個局!
「本以為可以頤養天年,誰知馬鋒卻不顧倫理天德,棄他親生父親於不顧。」
「現我代表馬奮向法庭起訴馬鋒棄親不養罪成立。」
聽完黑風衣王訟師的起訴理由,法官眼皮搭著,頭也不抬地問了一句,「被告方對此作和申訴啊?」
知道輪到自己辯護了,陳志遠連忙屏氣斂神地聽耳麥傳來的聲音,「尊敬的法官大人,原告馬奮是一無業游民,他連自己的身份都沒搞清楚,如何得知馬鋒就是他的親生兒子?」
「此事毫無任何可靠的證據,全憑他的口供也前後矛盾。」
「因為此前馬奮可是當著馬鋒及眾位護衛的面說過,他們馬家沒有高鼻樑和身材高大的遺傳基因,馬奮還說是他搞錯了,馬鋒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試問,這樣一個言辭前後矛盾的人所提供的口供,怎可被法庭採用?」
「所以,馬鋒與馬奮之間有無血緣關係,還尚可未知,又談何棄親不養?」
「以上申訴理由,請法官大人裁決!」
陳志遠根據耳麥所述,一字不落地向法庭陳述了辯護理由。
他的一番話剛說完,馬奮就開始哭爹喊娘起來。
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不孝子啊,也是我活該遭報應啊,年老色衰沒人要啊。」
他這幅樣子,不明真相的人,還以為他真的是被親生兒子拋棄了,讓人為之動容。
陳志遠看著他那副嘴臉,心裡抵不住地泛起一絲厭惡,還帶著些無語。
剛剛那番話,他覺得已經能充分說明情況了。
是個正常人都能被說服。
怎麼這馬奮還像個無賴一般撒潑打愣?
不過,他是警察也見慣了一些犯人對自己的行為,前言不搭后語地百般抵賴。
只是沒想到,法庭上也是如此這般情況。
還真讓他開了眼。
原來,訟師也不光是耍耍嘴皮子就能成的。
既要拿捏住對方的軟肋和關鍵點,還要跟對方進行心裡博弈。
這還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好在他是警察,與犯人鬥智斗勇地過程中,也積攢了一些豐富的經驗。
於是,他大喝一聲,「馬奮,休要顛倒是非,少在那裝腔作勢地演戲!」
聞言,王訟師表情一喜。
急忙站了起來。
「法官大人,被告代理人咆哮法庭,恐嚇我的當事人,實屬藐視法庭!」
本來他聽到陳志遠的辯詞時,還覺得對方雖是個警察,竟也懂得辯護之道。
實力不容小覷。
誰知他經不起誇,這才幾秒就破功了。
讓人一下子就看出,他不懂法庭之道。
是個雛兒。
「被告方,請注意法庭秩序,本席予以你口頭警告一次,再犯,責令逐出法庭!」法官抬眼看向陳志遠,重重敲下木槌。
沒想到自己因那一句話,就被法官訓誡了一番。
陳志遠心裡很不得勁。
法庭上處處受約束,真不如警局審犯人來得暢快。
而且,剛才那馬奮也在法庭上哭嚎的。
難道他不是藐視法庭,擾亂法庭秩序了嗎?
陳志遠撇撇嘴,看向原告坐席,只見那王訟師歪嘴斜笑一臉挑釁地看著他。
這讓他更加的惱火。
恨不得上前將對方暴打一頓,看他會不會跪地求饒。
就在這時。
耳麥里傳來一聲指示,「法庭不是好勇鬥狠的地方,一切圍繞證據和律法,其他不必理會!」
這聲音猶如一劑鎮定劑,讓陳志遠立刻平復了內心的怒火。
他連忙調整好心態,微笑地看向法官大人。
見陳志遠態度轉為良好,法官繼續搭下眼皮,埋首看著卷宗。
緩緩道:「請雙方開始質證吧。」
原告席上,王訟師與馬奮兩人小聲嘀咕了一番。
然後,他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方有新的證據,需要提供,這可以證明馬鋒是我當事人的親生子。」
「是何證據?」法官抬起眼皮看著他。
不等王訟師回話,馬奮搶嘴一句,放出豪言,「我那兒子腳底有顆大的黑痣,若馬鋒沒有,我把頭撂這!」
說著,他還用手抹著脖子比劃了一下。
見狀,王訟師陰陰一笑,又當庭補充道:「是的,法官大人,這等隱私足以證明他們的父子關係,當然,馬鋒也有可能將痣點掉了,不過,肯定會有痕迹留下,現懇請法庭傳喚被告馬鋒公開當庭檢驗!」
聞言,陳志遠蹙眉眯起了雙眼。
這是個局!
且不論這馬奮說的證據真假,他們要求馬鋒到庭就很有司馬昭之心的意圖。
明擺著是想讓馬鋒出了公館,他們好安排暗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