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口紅(3)

第四章:口紅(3)

王丹瑤看來是不打算跟我們說實話了,但是並不代表我們沒辦法知道實情。知道真相最快的方法當然就是問當事人了。

當然了,沒人會直接去問:「嘿,我知道你撒謊了,老實告訴我實情吧!」想要知道謎底,當然是要方法的。猜謎語的第一步,就是在謎面上找重點。

以狐狸的眼光來看,這個王丹瑤應該屬於那種喜歡「玩」的女生,這種女生歸納一下,不過也就是愛漂亮,而且不是美女也算得上是吸引人了,最大的死**就是……

這次案終於可以讓一直無所事事的林浩來插腳忙一忙了。當然了,林浩對於這次的工作內容也是相當的滿意,沒有半句怨言。因為不管怎麼說,王丹瑤都是個美女,花花公是絕對不會拒絕美女的,相應的,美女也是不會拒絕花花公的殷勤追求的。

可謂乾柴遇到了烈火,王丹瑤和林浩馬上就進入了狀態。當然不是相愛了,如果你以為是相愛了,那就是----孩,你太純潔了。有的時候男男女女之間你情我願,遊戲人間是非常常見的。對於林浩來說,和美女在一起是一種享受,而相反,帥氣的林浩就是王丹瑤最好的炫耀資本了。

不過,說實話,看到這種狀況,我還是忍不住嘴角僵硬了一下。首發.--雖然這種情景很常見,但是並不應該發生在林浩身上吧?最近未成年人都這麼囂張么?難不成我已經脫離社會了?未老先衰?

不對不對,童言無忌。

我甩甩頭,忍不住在心裡小小認同一下林浩的能力,雖然他一向都認為自己很帥,但是我至今還沒這種感覺。林浩說我是審美觀出了問題,老媽插嘴說她也不覺得林浩有多帥。這個時候,林浩的臉總是忍不住變得有些發黑。不過,我和哥還是一致認為,老媽的審美觀是----不提也罷。一般老媽認為不怎麼好看的東西,搞不好就是非常的漂亮。所以。說不定林浩的確是很帥的。

從林浩那裡得到的消息,基本可以歸納出幾點了:

一、王丹瑤私生活很是混亂,光大二第一個學期,就換了十二個男朋友。

二、王丹瑤對於所謂「面膜」的功效,撒了謊。她地同學都證實了。王丹瑤知道的這個方法,其實是她的一個死對頭隨便說來諷刺她的,但是她卻當了真。她的嘴唇並不是在使用了那個所謂地「面膜」之後變紅的。

三、王丹瑤一個月前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從宿舍搬了出去,在學校不遠處租了一個房住,聽說是為了帶男人回去。&&&首&發「嘖嘖嘖……這個女人的人緣還真不怎麼樣……不過,女人之間的妒嫉心就是這麼可怕!」狐狸搖著頭裝模作樣地說。

「女人的嫉妒心?」我眯著眼睛不善地盯著狐狸。

「嗯?」狐狸側過頭來。挑起左眉,笑得很不正經。

「請問你從哪裡看到女人的嫉妒心?」我不悅地問。

「這個女人撒謊究竟是為了什麼?」奸臣靠在沙發上,一邊抿著手裡的茶一邊皺著眉頭說。

奸臣這個傢伙活得有些「西方」,對中式綠茶完全沒有興趣,平時能接受地飲料除了酒之外八成也只有西式紅茶了。不過今天我特意給了他綠茶,沒辦法,上次海拿來了不少,總得找人消消。

「還有她特意搬出去的原因,沒那麼簡單。」狐狸慢條斯理地說,也喝著綠茶。這傢伙倒是喜歡綠茶。但是挑剔頗多,以前把我當「女傭」使喚的時候,最喜歡做的就是挑揀我泡的茶了。

「林浩沒查到別的?」奸臣最終放下茶杯。完全放棄那杯「苦得要命」的東西。

「沒了,不過聽說星期五王丹瑤請他去她的出租房裡坐坐,嘖,手腳真快!」我瞥瞥嘴。

「的確是……很快……」狐狸吹了口茶上的熱氣。「什麼意思?」

「王丹瑤這種女生,雖然有些……不拘束,不過也絕對不是那種很開放地女人。這麼快就請認識沒多久的男人上自己獨居的地方……」狐狸瞥了我一眼。

「你還看得真是透徹!」我看著狐狸,嘴裡地話吐出來就帶了些澀味兒。

「醋罈打翻了?」奸臣的表情立刻從散漫轉換成神采奕奕。

狐狸瞪了奸臣一眼,把我摟進懷裡。想掙開都不行。別看狐狸瘦瘦弱弱的,力氣還真大,不過他的勁兒使得剛好,並沒有讓我的掙扎弄痛自己。

「親愛的暖暖生氣的樣還是一樣可愛呢!」狐狸把下巴擱在我肩上,笑著說。狐狸的下巴沉沉地,熱熱的氣吐在我的皮膚上,立刻起了一層雞皮疙瘩。我驚了一跳。連忙奮力從狐狸手腳並用地爬了起來。

「嚇倒可憐的孩了奸臣笑得快看不到那雙狡詐的眼了。

「你們!」我順手抄起一把凳。遙望奸臣頭上扔去。

「行了暖,林浩這次你覺得應該怎麼辦?」狐狸笑眯眯地說。

「嗯他一起去?」我不太確定。

「當電燈泡。算了吧!」奸臣擺擺手。

「這種情況算不上!」我反駁。

「不論什麼時候當電燈泡都是不道德的!這是上帝說的!」奸臣也肯定地說,語氣裡帶著一些怨氣。怎麼,看來他積怨頗深啊我也沒那麼干擾他和寒兒吧!

「我倒覺得,跟著去不怎麼合適,雖然不至於做電燈泡,王丹瑤肯定會防備。」狐狸否決我地提議。

「不然……」

「高科技日新月異,新產品更新速度這麼快……」狐狸興緻勃勃地說,他最近正在靠炒科技產品賺錢……這句話說得好像很鄉土……總之,就是他在做這方面地生意!

「行了,別用你的廣告詞!」我不耐煩地打斷他地話。

「隱性攝像頭和收音器材。」狐狸這次說得很簡短。

「很好,那就這樣!」我同意。

於是「爭當電燈泡」行動就這樣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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